第五十五章 我們的时代 作者:幼儿园一把手 江北市,南山小区。 魏国强拖着自己疲惫的身躯回到了家,妻子正在厨房裡炒菜,而儿子正在房间裡做作业。 他早已经年過四十,却老来得子。在他三十二岁的时候,儿子才出生。现在他已经四十六岁了,儿子也十四岁了。 “饭快好了嗎?”他问了问厨房裡的妻子。 “快好了,你先去洗洗手,叫明明出来吃饭。”妻子对他道。 魏国强点了点头,去卫生间洗了把脸后,就打开了儿子的房门。 让他气愤的是,儿子居然沒在做作业,而是戴着耳机在玩手机! 他一把夺過儿子手中的手机道:“作业做好了沒有?” 明明看着自己的爸爸,忍不住缩了缩脖子。魏国强一向对他有求必应格外宠溺,毕竟是老来得子。但在学习這一块却格外严厉,像他现在這样作业都沒写完就玩手机,魏国强肯定会暴怒。 “還.....還沒!”明明轻声道。 魏国强低头看了眼手机,他发现手机裡正在播放一首歌,歌名叫《追梦赤子心》。 他的心情稍好些,至少儿子不是在玩手机游戏,只是听听歌而已。他知道现在的学生作业压力很大,偶尔听歌放松放松,他還是可以理解的。更何况這首歌的名字看起来就很正能量啊。 他面色稍微和缓了一些,把手机递回去道:“可以吃饭了,先去洗洗手。下次要听歌也先把作业做完!” 明明见魏国强沒有发火,立马松了一口气。 他平时和自己的爸爸关系很好,虽然二人年龄差距很大,但魏国强還是很理解年轻人的,所以二人间也沒太多代沟。 “爸,這首歌我是在学校的广播裡听来的,连我們班主任都說了,歌好听,而且歌词很正能量!”明明嬉皮笑脸的对魏国强道。他沒有告诉魏国强,這個歌手還有一首《晴天》,同学们都超级喜歡! 魏国强摸了摸他的脑袋,道:“哟,還是老师推薦的呐?那好吧,等会把你的手机连到音响上,吃饭的时候放给你听。吃完饭后,立马给我去写作业!” “好!谢谢老爸!”明明开心的就跑去洗手。 【充满鲜花的世界到底在哪裡, 如果它真的存在那么我一定会去......】 饭桌旁的音响裡,正放着歌。 魏国强给明明夹了一筷子青菜,叮嘱道:“蔬菜也要多吃!” 突然,他愣住了。 音响裡,歌正放到了副歌部分。 【向前跑,迎着冷眼和嘲笑! 生命的广阔不经历磨难怎能感到? 命运它无法让我們跪地求饶, 就算鲜血洒满了怀抱!】 向前跑?向前跑? 魏国强只感觉自己的内心猛地一阵抽搐。 他已经四十多岁了,早就沒了年轻时候的那一股冲劲了。 在公司裡,他已经呆了八年,绝对是最老的那一批员工。和他同期进公司的,要么升职到了高层,要么老早跳槽到其他公司身居高位,只有他,只是一個中层小组长。 老婆会抱怨他,埋怨他不够激灵,不会处理人际关系。看着儿子他也偶尔会感到惭愧,他知道学生间也有攀比,别的同学的爸爸都是开着宝马奔驰来接小孩放学的,他却只有一辆旧桑塔纳。 可是他真的老了,他已经四十六岁了,他真的跑不动了。 他真的想告诉妻子,他沒有那股冲劲了,他只想在公司再混几年,然后光荣退休。他很想告诉儿子,爸爸很惭愧,但爸爸真的沒办法。 随着魏国强的念想,這首歌的副歌還在继续。 【继续跑!带着赤子的骄傲! 生命的闪耀不坚持到底怎能看到! 与其苟延残喘,不如纵情燃烧吧! 有一天会再发芽!】 继续……继续跑嗎? 苟延残喘,不如尽情燃烧? 他猛然一激灵,手中的筷子掉在了桌子上。 “老爸你怎么了?”明明问道。 草草吃了几口后,鬼使神差的,他对妻子道:“碗先放着,我等会回来洗。我先去一趟公司。” 魏国强开着自己的旧桑塔纳,在usb插口上连上了手机,播放起了這首《追梦赤子心》。 来到公司,他意外的发现,還有不少年轻人正在主动加班。他们充满了干劲,为了升职加薪,为了自己的未来,他们在不懈努力,他们就像是追梦的赤子。 是我老得跑不动了,還是我从沒跑過? 是运气不好,還是我活该落到這种田地? “魏组长,你怎么来了?” “来和你们一起加班!” 魏国强把公文包放在办公桌上,立马全神贯注的投入到了文案裡。 我還沒老!我才46岁!我還有14年才退休!還有14年! 只是……多少年沒听過摇滚了? 十多年前那种热血沸腾的感觉......久违了! ...... ...... “喂!老何,出来吃個宵夜!”工地旁,忙了一天的包工头打了個电话。 “好,我喝酒了,不能开车,你来接我吧。” 车上,放着歌。 “這什么歌?摇滚吧?老歌嗎?”老何问道。 “不是,新歌,我无意听到的,叫《私奔》。怎么样,有沒有那种年轻时候听摇滚的感觉?” “有啊!居然是新歌?我等会也下一首。真带劲!和年轻时候一样!” “老咯老咯,沒年轻时候那股劲头咯。” 老何瞪了一眼道:“放你娘的臭屁!去年二胎政策开放,你不是才刚生了個小儿子?老個屁的老!反正老子是不服老!” 說着說着,看向窗外的老何却有些恍惚。 他想起了和包工头一起开音像店的那几年,虽然后来網络发达了,音像店基本上都倒闭了,但他永远忘不了那段时光。 他们坐在店裡推销着各种各样的专辑,其间,摇滚专辑永远是卖的最好的! 那個时候,他们热爱摇滚!所有人都热爱摇滚! 就算听一千遍一万遍,他们也永远不会腻…… ...... 理发店,一個中年男子正在染发,和年轻人不同,他是把白头发染黑。 “店裡放的是什么歌?摇滚嗎?”中年男子问发型师。 发型师愣了一下,回道:“应该是摇滚吧,叫《盛夏光年》。我今天看微博的时候,一個叫“耳神”的博主推薦的。蛮好听的,就在店裡放一下。” 中年男子沒有說话,他听不懂什么微博啊什么博主啊,他只是在静静的听歌。 【一万首的mp3,一万次疯狂的爱 灭了不了一個渺小的孤单.....】 不由得,中年男子却觉得自己想起来什么。 镜子裡的自己,黑发裡面已经夹杂着大量的白发了。是啊,岁月不饶人,我老了。 但他依旧记得年轻时候,他一有钱就会去买唱片,那個时候,他最爱的就是摇滚了。 在出租屋裡,他和当初的朋友们一起疯狂呐喊,发了疯一样的跟着唱片一起唱。她则站在边上,笑着给他们洗几個苹果。 那個时候是那么的穷,却又是那样的快乐,仿佛只要有几张唱片,就能愉快的度過整個夏天! 那個时候是那么的穷,她生日都只能给她买個巴掌大的蛋糕。但她永远都笑的那么甜,永远都那么贴心。 摩托车上,他们高唱着摇滚歌,不顾旁人的指指点点,两人相视一眼,疯狂大笑。 他现在有钱了,他给了她最好的生活。但年轻时候那股幼稚的快乐,再也找不回来了..... 黄脸婆,多久沒有和你一起听歌了? ....... ....... 一個人,一百個人,一千個人,一万個人。 三首摇滚歌,无声无息间,进入了大家的生活。 沒有宣传,沒有广告,沒有平台的推薦。 但不知道为什么,只要偶然听见,這三首歌就能抓住任何人的耳朵! 摇滚死了嗎? 摇滚真的在十几年前就死了嗎? 他们不信! 是啊,我們会老,我們的确已经老了。 但摇滚不会死! 我們热爱的摇滚——永远不会死! 這些可怜的年轻人,沒有经历過那個时代,他们不懂摇滚的魅力! 這三首歌和其他歌不一样,是和那個时代一样的摇滚!一样让人疯狂的摇滚! 那是属于摇滚的时代!是属于我們這批人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