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虎爷,我捡到個人 作者:全领域沉默 只能說陈默运气好,掷母鹿却打到了小鹿,陈默不是圣母,在原始社会生存最重要。 扛着小鹿回到山洞,路上小鹿醒過一次,被陈默一棒骨敲碎了头盖骨后,就再也沒任何动静。 這么好的事情不可能天天发生,所以陈默必须练好狩猎的技能,今天必须做出骨矛和骨刀,他要自己凭本事狩猎。要不以后当了族长,沒有点武力服不了族众。 回到山洞,剑齿虎抬头看了一下陈默,陈默把羊皮袋子递到虎爷口边,虎爷闻了一下,舔了几口水,又继续闭上眼睛睡觉。真不知道這类大型猫科动物晚上都出去干啥。 剔了点肉,把肉架上开始烤。边烤肉边打磨羊髋骨刀,另外把适合做骨矛的骨头通通架起来放在火裡轻烤,先进行第一步的淬火。 烤了两份肉,都扔给了剑齿虎,剑齿虎用爪子够到面前一口脱下,又烤上肉后,陈默拿起火上烤了一会的髋骨,放在石头上打磨,刺啦刺啦,剑齿虎睁开眼睛看了一下,继续闭上眼睛。 做骨刀是一個技术活,两根羊髋骨一不小心全都磨断了,陈默边翻着肉边回想制作過程,并沒有觉着那块环节做的不对,可是髋骨却是很脆弱的断了。 脆弱,脆弱……是不是烤的時間太长了?陈默连忙把火上面的骨头拿了下来,因为离火头挺远,并沒有烤的太厉害。用力敲了敲,還可以,沒有断。 咬着鹿肉,陈默把鹿的髋骨拆成两半,放在火上轻烤,在变了颜色之后,拿出来趁热打磨,一侧磨的挺有锋度时,断了。用力太猛! 還剩最后一块髋骨,陈默轻手轻脚的操作,终于打磨出一把类似于镰刀的骨刀。用来剥皮切肉是沒有問題,陈默用水洗净,切了一块鹿肉,确实好用! 然后开始继续制作骨矛,棒骨很粗,烤热了可以用力把顶端的骨节敲掉,然后双手抓紧在洞壁上打磨,地上的石头太小,磨不出效果,只能在洞壁上辛苦一下。 声音很大,剑齿虎很不乐意,冲着陈默轻声吼了几声,陈默只好在火堆裡添点柴,再拿着骨棒去洞外加工,顺便测试骨矛的尖锐度。 第一根骨矛费时了很久,毕竟陈默沒有经验,沒法打磨的那么完美,断裂处制成的矛尖,看起来造型很奇特,如同钢笔的笔尖。 陈默用手摸了摸,测试矛尖的锋利程度。很扎人,但是不知道狩猎效果怎么样。 来到一棵大树旁,用力向树上扎去,骨矛沒断,但是只进去了矛尖,剩下部分卡住了。 陈默這才意识到矛尖应该制作成扁平的,而不是圆柱形的,接触面积小,更容易扎进猎物身体。 回到洞裡,火快熄灭了了,连忙添了点柴,重新把火势燃起来。找到思路。便开始制作骨矛,扁平的物品确实比圆柱的难以打磨,费了一下午時間,在火熄灭前,制作出了两根很合适的骨矛头。 用鹿皮切條,紧紧拴在石矛的根部,向前刺了一下,感觉還挺顺手。以前看电影裡,西方骑士有标枪,一投一個准,现在陈默即将化身为虎骑士,横扫八荒。 虽然剑齿虎不一定让骑。 陈默知道为什么原始人喜歡穿皮裙了,不是因为沒有针线缝纫,而是蹲下起来方便,不用提裤子,不用系腰带。 可能是昨晚上冻到肚子了,這一顿淌稀淌的,让陈默腿都软了。用草擦屁股,太难受了,陈默立志要在原始社会中建立一個草纸厂,为光大原始人类解决如厕的問題! 背着骨矛,拿着棒骨,陈默来到河边那块盆地,大的猎物抓不到,陈默想用野兔祭一下新出炉的武器。 也可能因为陈默现在居住的山洞多年沒有原始人居住了,并且陈默身上也沒有什么危险气息,草丛裡的野兔对陈默并不害怕,還经常立起身子观察這两脚直立的动物。 “你们的父辈沒有告诉你们人类照样危险,那么今天就让我,水军部落的酋长告诉你们,我們人类最喜歡吃兔子了!”陈默說完便把骨矛对准野兔投去。 力道很大,但是准头很差,野兔好奇的跑到骨矛边闻了一下,然后又看向陈默,嘟嘟嘴。 這可是挑衅的信号,陈默不能忍,又把另一根骨矛投向野兔,跟巧的又一次擦身而過。這次兔子感觉到了危险,扭头就跑。 陈默捡起骨矛,觉着還是多练习练习,要不出来白费力气,去河边看看能不能抓到鱼,烤鱼也不知道虎爷吃不吃。 這次河边沒有野鹿的脚印,野鹿妈妈肯定伤心的去了另外一处求生存去了。陈默站在水裡,拿起骨矛对水裡游過的鱼用力扎去,沒扎到。 连扎了几次,陈默還是觉着摸鱼比较靠谱,水裡這么多鱼我扎不到,還摸不到嗎。 這时很少有动物猎食水裡的鱼类,不像21世纪,都在钓鱼,河裡過半斤的鱼都是大鱼。现在的鱼都很大,也很傻,陈默很容易的就在水草裡抓住了一條大鱼,草鱼?!大概有五斤多重,很滑,手脚并用,才扣住鳃把鱼抓起来。 用草把鱼穿起来扔到岸上,继续摸鱼。摸鱼不仅仅靠技巧,最重要的是运气,像陈默這种宅男运气很好,一阵的功夫抓了六條鱼。 陈默坐在岸边,拿起仅剩的半盒烟抽起一根,慢慢点上火。 部落有了,山洞有了,可是部众呢?光棍酋长?想想都有点无奈。 這时河裡顺流飘過一個东西,陈默仔细一看,像是個人,连忙把烟掐掉放在一边,拿起骨矛跳下河。 不会是淡水美人鱼吧?可是沒听說過這個品种。河水很湍急,尤其河中心,陈默不敢走過去,只希望這個人能飘到這拐弯处。人漂流的越来越近,陈默用沒有矛的一头向平稳处拨了一下,漂流的人顺势飘了過来。 陈默废了很大劲把他背上岸边,试了一下呼吸,還有,只不過很弱,溺水和外伤。 這個男人大概16.7岁,沒有长胡子,身上很多伤口泡在水裡都泡肿了。陈默背起人,拿着骨矛和鱼便匆忙赶回山洞。 剑齿虎此时正在吃剩下的鹿肉,看到陈默背着一個人回来,呲起牙,咆哮起来。 “虎爷,别冲动,這是我捡回来的人!别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