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048.彩礼 作者:盘古混沌 第48章 048.彩礼 ——第一次民事审判开庭—— “法官大人,我的委托人焦专情先生,在過去的四年裡面作为被告人由依小姐的未婚夫,一直都恪守本分,尽了自己作为一個未婚夫所能够尽的一切义务。为了筹备和由依小姐的婚礼,我的委托人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其中的经济损失更是不计其数。但是,由于由依小姐的幡然悔婚,单方面表示要和我的委托人分手。造成我的委托人之前的一切筹备工作和耗费的财力物力都化作泡影。因此,我代表我的委托人,希望法庭能够要求被告方由依小姐赔偿我方委托人的财产损失。” 法庭,此刻,旁听席上已经密密麻麻地坐满了人。 不管怎么說,金雏鹰学院的掌门人的公子也是一方大少,這样一個大少要打的官司,而且還是和一個普通女性打的官司,裡面的可以挖掘的东西实在是太多太多了。许多记者已经早早就位,在這裡拿笔记录了呢。 而在旁听席的最前方,焦子方和由依的父母自然也是在座。焦子方的表情显得十分的沒准,毕竟作为一個校长,他也多多少少懂一点法律。总觉得這场诉讼实在是不靠谱。但是和他一样,另一边的由依父母现在也是显得十分的慌张,对于這场突如其来的官司,尤其是和這么有钱人打的官司显得十分的沒有信心。 国正阳现在也是在座,坐在由依父母的身旁,安慰着他们,俨然一副即将入门的女婿的模样。 被告席上只有两個人,就是那位由依小姐和她的辩护律师判无用。 同样的,起诉方的席位上也就只有两個人,就是法者鸩和焦专情。 等到法者鸩暂时說完,对面的判无用挪了挪自己的眼镜,显得有些紧张。他捏着手中的卷宗,站起来,說道:“尊敬的法官大人,起诉方的要求其实非常的可笑。众人皆知,男女双方在正常的交往過程中,男方自愿为女方做出的花费都应该是恋爱关系中的必要支出。虽然也有過费用太過巨大而退還的前列,但是我国并非判例法国家,以前的案件审判结果应当不能当做本案的法律渊源使用。” 判无用挪了挪自己鼻梁上的眼睛,继续道—— “同时,由于起诉方本身财力雄厚,对金钱的观念和普通人不同。普通人对一百元的金钱价值感受,可能和其对十万元的感受差不多。所以应当也不能认为這些费用有‘太過巨大’之嫌。所以,对于起诉方的要求,我方申請法院予以驳回。” 法者鸩嘿嘿了两声,這种笑声让判无用感觉非常的不好。他连忙坐了下去,不再开口。旁边的由依显得略有些紧张,显然对于這样的法庭并不适应。 法者鸩站了起来,拿起手中的這份起诉书晃了晃,冷笑道:“对方辩护律师,我奉劝你在走上法庭之前最好多看看你手中的起诉书副本。以后写答辩状的时候也好有针对性一点。” 那一刻,判无用浑身抖了一下,由依也显得更加紧张起来了。 “的确,我国司法在实践過程中,对于要求返還男女双方交往過程中产生的数额较小的礼物,以及‘恋爱’中自愿赠与的礼物,并不要求返還。” “但是,這裡有一個前提,那就是男女双方的交往,是尚且处于‘恋爱’中這個時間段。但如果在這個‘恋爱’阶段中一旦涉及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那么礼物的性质可就完全不一样了!” 法者鸩扔下手中的起诉书,双手支撑着桌面,自信满满地說道:“一旦开始谈婚论嫁,那么這個时候,男方赠送给女方的金钱财物,为女方所做的事情,其中许多可就不是单纯的以恋爱中为了讨好女性而存在的了。這是一种男性为了进行‘结婚’這项民事活动而付出的赠与。這种赠与行为并非是无偿的,而是以一定的條件为前提的。那就是‘结婚’這两個字。” 在旁边的焦专情那一双充满信任的目光之中,法者鸩拿起另外一份文件,一边看一边朗读道:“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适用(华国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释(二)》第十條的规定,当事人要求返還礼金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三种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在這其中的一种情形就是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情形。” “因此,我的委托人在和被告人由依女士交往之时,其实已经开始朝着谈婚论嫁的方向前去。因为是触及谈婚论嫁了,所以我的委托人根据风俗习惯,将大量财物现金作为礼金,赠与了由依女士。這其中,包括——” 他翻开一张纸,冷笑一声,开始大声說道—— “包括去年赠送由依女士三百五十八万人民币。以及包括半年前帮由依女士先行垫付的其母亲的医药费,总计一百五十五万六千二百一十八元七角。两项总计费用为五百十三万六千两百十八元七角。其余的零散费用我的当事人表示不再追究,但是這五百多万元的款项,我的当事人表示希望法庭能够公正判决,要求退還。提交的证据方面有汇款凭证,医疗医院方面开出的单据等。” 很明显,由依的脸色一下子变得苍白起来。 恐怕這個女大学生一直到现在這一刻才真正明白,那张起诉书并不是在开玩笑,而是完完全全的认真做派吧。 法者鸩看的很明显,這個女孩现在正如同一個溺水的人,求救的目光毫不保留地落向旁听席上的家人,似乎就快要哭出来了。 不過,這倒是对旁边那位律师显得有些不太尊重了。 判无用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站起来說道:“法官,我的委托人主张這五百多万元的款项并非是婚前定金彩礼之类的事物。按照传统来說,定金彩礼一般都是在男女双方確認关系,并且订婚之后,男方或男女双方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金额作为彩金。” “但是,因为我的当事人从来都沒有答应過对方当事人的任何有关求婚方面的许诺。既然沒有答应過求婚,那么理所当然就不会订婚,也就不会有婚前准备,当然就沒有所谓的定金彩礼一說。如果說,每一個富家子弟看上哪個女孩了,就往那個女孩家裡扔個三五百万,而這三五百万莫名其妙就成了结婚彩礼的话,那简直就是对我国婚姻法的一种侮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