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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穿衣为礼?

作者:孑与2
第七章穿衣为识礼? 墙上挂着一大团麻,云琅低低的呻吟一声,就从墙上扯下一股子粗麻,熟练地劈开粗麻,然后分成细细的十几股,把它们放在一块木板上,用木槌用力的捶打。 直到麻线变得绵软,他才找来一根棍子,在棍子底部绑上一块石头,开始搓麻绳。 仅仅是這個工作,就消耗了他足足一個小时的時間,握着缠绕在棍子上的一大团细麻线,感慨万千。 太宰弄来的死人衣服也是麻衣,穿在身上跟锉刀似的,這让云琅娇嫩的皮肤吃了很大的苦头。 即便是這样這件衣衫已经被那個死去的人穿了很久,早就磨损的千疮百孔了。 再加上云琅出于洁癖的关系,又把這件破衣衫在灰陶罐子裡煮了足足三天。 那张熊皮倒是非常的漂亮,轻轻一吹,浓厚的皮毛层就会起漩涡,是最上等的皮子。 云琅有一把小刀子,按照太宰的說法,只要是秦人,都应该有一把刀子,沒事的时候用来吃肉,有事的时候用来杀人。 這句话将老秦人的进攻心态表露无疑,他们从来都沒有過防御概念。 在刚刚结束的大秦帝国时期,他们总是处在进攻的一方。 刀子就是用来开疆拓土的,否则开刃干什么。 事实上云琅的小刀子一点都不锋利,青铜制造的刀子能锋利到哪裡去? 即便是再锋利,只要切割一会熊皮,刀子刃口部位就会变成钝圆,云琅不得不切割几下,然后再把刀子在石头上狠狠地摩擦几下,好让刀子一直保持在锋利状态。 云琅从未想過缝制一件衣裳会是如此的艰难。 在以前的时候,這种小手工活计,身为孤儿的他曾经干過好多,即便是最笨拙的时候,干活的效率也比现在高的太多了。 就在云琅奋力与兽皮衣裳作战的时候,老虎习惯性的带着一阵风从大石头后面窜了出来,蹲在高高的石头上,张大了嘴巴不断地喷着热气。 沒用的母鹿呦呦的叫唤一声就一头扎进了云琅的怀裡,打搅的云琅沒法子安心缝衣裳。 衣服成了碎片,云琅全身上下光溜溜的,自然不愿意光着屁股爬石头。 可是,等了好一阵子,那只傻老虎依旧蹲在石头上喘气,不见太宰从石头后面過来,這让他有些担心。 沒有了太宰,云琅不是很确定自己能在這片荒僻的地方独自活下来。 要知道,他现在粉嫩粉嫩的,吃起来一定非常的可口,远不是刚来时那副焦炭模样。 将半成品的熊皮裤子绑在腰间,云琅奋力爬上大石头,抱着老虎的脑袋向小路上看。 小小的山路上空荡荡的,老虎刚刚经過,连调皮的松鼠都沒有一只。 “他不会有事吧?”云琅下意识的问老虎。 老虎自然是充耳不闻,依旧把目光放在想要跳上石头找云琅庇护的母鹿身上。 大石头对云琅来說就是一道分界岭,大石头的外面是洪荒,大石头裡面则是暂时安身的家。 他沒有冲动到跑到大石头外面去,至少,在他沒有确定外面确实安全之前他是不会去的,哪怕是为了太宰也不成,能把武艺高强的太宰弄死的存在,弄死云琅沒难度。 唯一能做的,就是跟老虎一起安全的蹲在石头上等太宰回来。 大石头上阳光充足,老虎摊开身子懒洋洋的躺在上面晒太阳,看到老虎都不紧张,云琅紧绷着的心也就慢慢放回肚子,這裡好像更适合干活。 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云琅的一條裤子终于做好了,不是太宰穿的那种深衣,爬個破石头,黑黝黝的屁股就露在外面。 穿上裤子的感觉很好,只是太宰依旧沒有回来。 黄米饭蒸熟了,老虎吃的腌肉也准备好了,野菜用野猪油泼過了,筷子也用开水煮過了。 太宰還是沒有回来。 等人的感觉非常讨厌,云琅以前就不喜歡等人,時間稍微一长,整個人都会变得烦躁起来。 天擦黑的时候,外面淅淅沥沥的下起雨来,云琅瞅着已经冰凉的饭菜,盘着腿坐在门前看雨。 一阵凉风吹過,太宰终于回来了。 他的模样很狼狈,破烂的深衣上满是泥水,精美的剑鞘上更是被泥巴糊的看不出本来面目。 云琅上前要搀扶,太宰推开云琅,踉踉跄跄的倒在竹简上,呼吸粗重的如同风箱。 這是脱力的症状。 以前是太宰照顾他现在轮到他照顾太宰,事情就是這样轮流转的厉害。 扒掉太宰湿漉漉的衣服,他的胸口就有好大一片乌青,看样子像是被人用拳头打的。 云琅沒有问是谁打的,只知道太宰這條船似乎不是很安稳。 缓過气来的太宰默默地接過云琅拿来的黄米饭,上面浇了一些肉汤,他也不吃菜,大口吃完黄米饭之后就倒头睡在竹简堆上,转瞬间就鼾声如雷。 云琅吃過饭之后,清洗了碗筷,就重新坐在火塘边上,用那一根大针缝制上衣。 這样做出来的衣裳自然不可能太好,其实就是熊皮裡面缝制了一层麻布,然后再用麻绳挽几個中国结当扣子。 如果有丝绸或者彩缎,云琅能盘出更加漂亮的扣子,這一手可是跟云婆婆一起给人家制作旗袍的时候学来的本事。 睡觉前,云琅不但把自己的上衣做好了,也把太宰撕破的衣衫缝补妥当了。 他伸了一個懒腰,再一次扫视了一遍石头屋子,不由得叹口气。 实际上,這间屋子裡什么东西都不缺,只是被太宰弄得如同猪窝一般。 生活的要义就在勤快两字,一個人的居住环境在很大程度上能够表现一個人的精神风貌。 云琅认为,太宰這個家伙可以邋遢,自己的新生活才刚刚开始,是万万不能养成邋遢的习惯的,時間久了,假邋遢就会变成真的懒惰。 云琅因为工作的关系曾经见過几個非常厉害的人。 這些人有一個共同的特点就是从不在人前显摆。 本事這东西就像是已经吃进肚子裡的饭,自己知道有多饱就成,沒必要吐出来弄得全世界的人都知道。 在陌生的环境裡要小心,這句话永远都是对的。 云琅现在就是這么干的。 太宰认为他只认识名字,喜歡教他认字,他就仔细的跟着太宰认字,一板一眼的也不错,反正他对隶书的认知也仅仅是认识而已。 太宰醒過来的时候太阳已经偏西了,穿着一身奇怪衣衫的云琅给他送来了饭,他一边吃一边看着云琅收拾這個散乱的石屋。 “你为何不问我昨日因何迟迟归来?”太宰放下手裡的饭碗,若有所思的道。 云琅将沙盘端過来,当着他的面将始皇帝三個字分别用三种字体写了一遍。 太宰很快就忘记了自己刚刚问的话,仔细的检查了云琅的作业,挑出来两处不合适的地方,然后就继续教他认字。 惯例是一天两顿饭,到了天黑的时候,太宰才停止教学,咳嗽着站起来,来到石屋外面,瞅着天边残存的一片晚霞发呆。 “您在這裡多久了?” 太宰回過头看着云琅笑道:“一辈子。” “您就不想出去看看?” “不想,外面是汉国的天下,沒有我這個秦人的立锥之地。” “不感到遗憾嗎?” “秦人一诺千金,死不旋踵……” 云琅想了一下道:“留在這裡其实也不错,只要快活,哪裡都是乐土。” “不可通便,不择手段非好汉,不改初衷大丈夫!云琅你要记住,人一旦通权达变了,就沒了坚持。” 云琅点点头,他不想问太宰用一辈子为一個死人守墓到底值得不值得。 即便他是始皇帝,也不沒有资格在死掉之后,依旧牢牢地控制着一群人为他所用。 当然,這是他的想法,太宰却会把自己的坚持当成一种荣誉。 這非常的符合這個时代人们的价值观,就像不食周粟伯夷叔齐,就像是枯守孤岛,最后自戕而死的田横五百壮士,至于赵氏孤儿這种残忍的忠贞,正是太宰這样的人所向往的。 在這些不能动弹的日子裡,云琅想了很多,从太宰暴露出来的身份,以及石屋对面那座葱茏的高大土丘,他如果再猜不出对面就是秦始皇陵那就太愚蠢了。 毕竟,南面背山,东西两侧和北面形成三面环水之势。“依山环水”正是秦始皇陵最主要的地理特征。 他在测度太宰,相信太宰也在测度他,云琅不相信一個刚刚认识不久的人,想必太宰也不会過于相信他。 直到现在,云琅都在怀疑,从自己出现在這個世界的第一天,太宰就应该发现了自己的存在。 否则无法解释自己一個无法动弹的人如何能在荒原中独自存活三天。 這一辈子,云琅从来就沒有過什么好运气,因此,他从不相信什么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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