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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校花男朋友

作者:未知
罗谦虽然身为流云宫第七代掌门,但他不可能象古代那些门派一样,钻进深山老林裡,或找個什么大山洞隐藏起来。 他要追回灵器,重振师门。 流云宫一直是一脉相传。 假若当年沒有萧一行盗走灵器一事,估计也不会再有罗谦這号人物了。 流云宫的掌门人,肯定由萧一行接任。 虽然流云宫只经历七任掌门,却也有上千年歷史。而且這個门派行事极为低调,鲜为人知。 一旦出世,肯定会发生惊天动地的大事。 就拿百三十年前来說,萧一行携灵器下山,便改变了一個时代。 但二十多岁接任流云宫的掌门,在流云宫的歷史上,也是绝无仅有的事。 罗谦的资质,在萧一行眼裡,俨然已经超過了历代掌门。 在天都见過大师兄萧一行之后,也算是了却了师父当年一桩心愿。 罗谦决定回老家江洲一趟。 在這個交通发达的现代社会,罗谦選擇了最低调的交通工具——火车。 天都到江洲,足有一千多公裡,罗谦背上包,融入人群。 自己這個流云宫掌门身份,除了师父和大师兄萧一行,沒有第四人知道。所以罗谦的现实身份,依然是一個普通的大学毕业生。 八月的季节,并不是人流高峰,火车上的人并不太多。 罗谦把包一扔,对号入座。 這個位置不错,刚好在窗口边上,可以欣赏沿途的风光。 “罗谦?!” 一個充满惊讶,甚至带着几分欣喜的声音,让罗谦回過头来。 拖着行李箱過来的,是一名二十一二岁左右的漂亮女孩子,浅花色的公主裙,透明的水晶凉鞋,宛如瀑布般的齐肩秀发,還有高挑得象模特似的身材,让罗谦一时沒有回味過来。 我們认识嗎? 如果不是对方依然冲着自己笑,罗谦甚至有這种怀疑。 美女,绝对的美女,不施半点脂粉。 身上依然带着一种校园裡的青涩。 好生面熟,似乎在哪裡见過?罗谦终于有些印象了。 “发什么呆啊?還不帮我放一下行李。” 流云宫的武功包罗万象,唯独沒有教人怎么泡妞,罗谦也是一时犯迷糊了,根本沒有反应過来。 高中三年,大学四年,为了练功,他几乎把自己封闭在個人的世界,极少有時間与同学们打成一片。眼前這個突然冒出来的美女,让他一时无法适应。 不過男生帮女生,是天经地义的事。 好! 罗谦二话不說,站起来帮她将行李箱塞进行李架上。 “這是你的位置嗎?” 女孩拿出票,望着罗谦问道。 “对啊!”罗谦刚应半句,沒想到对方毫不客气,把身上的小包一甩,“那我和你换個位置。” 很巧,两人坐一起,只不過罗谦的位置靠窗,女孩靠過道罢了。 也不管罗谦同不同意,她就自己坐過去了,将過道边上的位置留给罗谦。 罗谦笑了,挨着她坐下。 “你也是中文系的吧?我是沈珂。” 沈……珂!!! 天——! 罗谦一下子记起来了,一股热血直冲脑门。 难怪這么眼熟,自己這個呆子,人家可是中文系最漂亮的女生,同时也是天都大学四大校花之一。 校花啊,女神般的存在。 眼前正是回眸一笑百媚生,不知看傻了多少少年郎的沈珂。 换了任何一個人,如果說只是觉得对方眼熟,不被学校裡所有男生揍個半死才怪。人家可是大名鼎鼎的校花大美女,主动跟你打招呼,你居然装认不出来? 反应過来后的罗谦恍然大悟,“哦,知道,知道,只是一时沒反应過来。” 沈珂也不怪他,因为很多人见到自己,都這傻乎乎的表情。 书上說,女孩子太漂亮了,男人会窒息的。 事实上,从她刚上火车到现在,周边不知有多少双垂涎的眼睛在盯着她看。 沈珂嫣然一笑,“我們见過面的,那次在图书馆,你還记得不?” 罗谦努力回忆了下,太遗憾了,有這事嗎? 图书馆裡,究竟发生了什么? 能让這么大一美女从此惦记着自己的名字。 就在罗谦不知怎么回答她的时候,過道裡,急冲冲地跑過一個人。 “沈珂,你怎么就一個人跑過来坐火车呢?不是說好我开车送你回江洲么?”来人是一名跟两人差不多年纪的眼镜男。 阿玛尼的衬衫,范思哲西裤,爱马仕皮带。金利来的领带扯在手裡,上气不接下气冲着沈珂不满地喊。 這個人罗谦倒是认识,也是天都大学的校友,金融系的刘铭。本来罗谦跟他沒什么交集,只是這家伙太张扬了,在学校的bbs上很有名。 大学四年,换了六辆宝马,无以数计的女朋友。 一些花痴的女生,私下裡称他为宝马王子。冲着他這块金字招牌,很多爱慕虚荣的女生,哪怕明知是飞蛾扑火,依然义无反顾投入他的怀裡。 有人更以宝马王子女朋友身份自居,在同学之间炫耀。 仿佛不被他摸一下,都不好意思出来混似的。 這样的人物,班上的男生女生,天天在耳边念他的名字,罗谦就是不想知道也不太可能了。 除了這個,網上還曝出刘铭一個小秘密。他把自己交往過的女生,都记在笔记本裡,跟每個女生发展到了什么程度,每個女生身上有什么特色,两人发生关系之后的感受,都写得非常的清晰,具体。 這個秘密,是计算机系裡的电脑高手破解他的电脑密碼时发现的。 更有人曝料,刘铭的座右铭,大学四年,睡遍天都所有美女。然而,自从遇上沈珂后。 刘铭就象变了個人似的,断绝了和所有女生的交换,疯狂地追求沈珂。 這一追,就是三年。 沈珂比罗谦和刘铭低一届,他们在大二的时候,沈珂大一。现在两人毕业了,沈珂還将在学校裡度過最后一年。 看到刘铭,罗谦就意识到了什么,目光瞟過坐在身边的沈珂。 很奇怪,沈珂正悄悄地,朝罗谦靠了靠,拉近了两人之间的距离。 刘铭上了火车,一眼就看到沈珂身边的罗谦,顿时不爽了。 “他是谁?” 以刘铭的傲骄,自然不认识罗谦這样低调的人。 再加上罗谦的衣着打扮极为普通,浑身上下加起来,估计都不及人家一双鞋子钱。刘铭身高一米七五以上,年轻又帅气。 家裡有钱,有背景,所以让他从小在骨子裡,就带着一种傲慢与偏见。 听着对方带有敌意的语气,罗谦懒得理他。 罗谦也知道,他和自己是同乡,但是這种人,不值得交往。 可令他沒想到的是,身边的沈珂突然挽起罗谦的手臂,“我男朋友啊!罗谦,我們一個系的。” 呼——! 刘铭的火气,一下冒出来了。 本来七月就毕业了,他约沈珂一起回去。沈珂說自己還有事,要留在学校過一段時間。好吧!刘铭也留下来等。 這一等,就是一個月。 昨天下午還约好了,明天自己开车送她回江洲。可沒想到她今天就悄悄跑了,连個招呼都不打一声。 搞了半天,她是和這小子约好的! 刘铭心裡有种从来沒有過的郁闷,這小子凭什么跟自己比啊? 自己要钱有钱,有背景有背景,一表人才,真正的高富帅。他!整個儿一只癞蛤蟆。就他,也配得上沈珂? 可偏偏沈珂亲口承认,而且還挽着他的胳膊。這种待遇,就是追了她三年的自己也沒享受過啊! 刘铭的脸,成了猪肝色,原本俊气的五官严重扭曲。 罗谦虽然沒泡過妹子,但他不傻,自然知道沈珂是为了避开刘铭,才故意装得跟自己很亲热的。 不過,他真不介意被沈珂利用,因为他看出来了,人家沈珂根本就不喜歡刘铭。 做为一個男人,难道不应该挺身而出,英雄救美? 刘铭也不是傻子,刚才一急之下,差点被沈珂的雕虫小技骗了。但仔细一想,不太可能啊? 自己追了她三年,她身边的朋友都被自己收买了,沈珂一切行动尽在掌握之中,根本沒有和任何一個男生有過份亲密的接触,這算哪门子男朋友? 想通這一点,刘铭心裡又稍稍好過一些。 “沈珂,你别骗我了。他根本不是你什么男朋友,想拒绝我,拜托你找一個好点的理由。不管你喜不喜歡我,但我对你的爱,是不会放弃的,不死不休!” 哇——! 罗谦要吐了。這么肉麻的话,估计也只有他能說得出来。 沈珂急了,“你凭什么肯定他就不是我男朋友?我找男朋友需要经過你同意嗎?” 刘铭冷笑,目光瞟過罗谦,饱含不屑,“如果你能拿出证据,证明他就是你男朋友我转身就走。” 额? 沈珂傻眼了,這個……需要证明嗎? 姓刘的太嚣张,对自己冷嘲热讽不說,還对沈珂一個弱女子步步紧比。罗谦看不下去了,抱着沈珂的小脸,直接吻了下去。 ps:新書人气很重要,請大家记得收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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