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千年紫参 作者:浩然啼鸣 那掌柜的在看见虎啸答应后脸色大喜,急忙的对着那小二說道:“小二,快去后面拿笔墨纸砚来。” “是掌柜的。”小二在掌柜的說完后就快速的去拿那笔墨纸砚了。不大的一会功夫小二就那這笔墨纸砚,走了過来。那掌柜得看小二走了,就急忙的把旁边的桌子快速的清理了一下,就指着桌子对小二說;“放在這了。” 小二整齐的把那笔墨纸砚放在了桌子上,而那掌柜的在东西放好后就要上去,去给虎啸磨墨。但是就在掌柜的上前的时候,那和龙腾站在一起的军师洪江走到哪墨砚前拿起那磨石,对着虎啸說道,但是也好像是给那掌柜的說道;“仙师,還是由在下给你磨墨吧?”那掌柜的看洪江上去,心裡自然是有些气愤不喜。但是他拿那洪江也是沒办法,双龙帮也是他惹不起只好让给军师洪江了。站到了一旁,观看了。 虎啸向洪江点了点头,表示可以。对于虎啸来說,谁来磨墨对他都沒有区别。這只是虎啸不想该欠,那掌柜的饭钱而已。 在看到虎啸点头后军师洪江就,在砚台上点上了一点清水,一只手拿着墨石磨墨,轻轻缓慢的磨墨,那磨石在他手裡笔直的慢慢的子啊砚上垂直地打圈儿磨着。不大一会,那墨就被洪江在砚台上给磨了出来。 在墨磨好后,军师洪江就对着虎啸微微笑着說道:“仙师,墨已经磨好。你可以用了。” 在军师洪江磨墨的时候,虎啸仿佛从洪江那磨墨时散发出的那份专注执着的身上看到了金思天在教虎啸写字的时候脸上的散发的那份专注与执着。同时在虎啸的心裡对着洪江也有了一丝好感。 “嗯,你不用在叫我仙师的,我叫做虎啸,你叫我虎啸就可以了。”虎啸微笑着对着洪江說道。 “那就多谢仙·····不,不。那就多谢虎啸了。”洪江也沒有拒绝虎啸的提议,而是顺着虎啸的意思。因为他知道只要這样才可以和虎啸不断的拉近搞好关系的。 虎啸看洪江,改了口就微笑不在說话了。拿起那毛笔在那砚台中占了一下墨水,但是在虎啸刚提起笔时想起好像自己還不知道要写什么就像那掌柜的說道:“掌柜的,不知道你要我提什么字啊?” “這·····,既然今天仙师来了我客来居,那就趁仙师今天在此以后這客来居就改做仙来居了。就有劳仙师提上‘仙来居’這三字了。”那掌柜的犹豫的向着对着虎啸說道。 “嗯,那就“仙来居”這三個字了。”虎啸向那掌柜的確認的问。 “是的,仙师。”掌柜的回道。 虎啸在得到確認后,就不在犹豫。在那小二已经铺好的上好的白纸上写上了‘仙来居’三個字。虎啸的字不算是好,只是写的字迹工整而已。 虎啸在写好后对着那掌柜的說道:“写好了。你看看這样可以嗎?” “可以,可以,等笔墨干了后小的立即就差人去把仙师的字,刻成匾牌挂在我客来居,不,不,错了以后就是仙来居了。”那掌柜的看着虎啸写的‘仙来居’三個字如获珍宝一般,对着虎啸說道。 “既然,字已经写好了。我就不在此多留了。”虎啸对着众人說道。說完虎啸就向着外面走出,同时龙腾、洪江等人也跟着出去了。那掌柜也恭敬的跟着虎啸送出了客来居,‘不’是客来居是仙来居。虎啸還不知道,因为他自己和三個字,以后给着仙来居带来了多大的利润。 虎啸走出了仙来居后,走了一段后龙腾、洪江等人還跟在虎啸的身后。虎啸看他们還跟在自己的后就对着龙腾洪江问道:“你们,怎么還跟着我。” “仙师,是這样的我和洪大哥想請你和我們去我們双龙帮,好好招待、招待仙师。”龙腾对着虎啸尊敬的說道。 “不用了,我還要赶路。”虎啸对着龙腾說道。确实虎啸已经不想在耽误了,虎啸想要早日去到那修仙坊市,突破现在的境界。 “這············”龙腾看虎啸想去双龙帮,就连忙看向洪江。 “虎啸,是這样的我們双龙帮有件事情想要你帮忙。”军师洪江开门见山的对虎啸說道。 “对不起,我沒有時間我還要赶路。”虎啸确实是不想在耽误時間了,所以就果断的拒绝了洪江。 军师洪江看见虎啸拿那果断的话语,還是不肯放弃的对虎啸劝說道:“虎啸,我們双龙帮也不要你平白无故的帮我們的忙。只要你答应帮我們,我們就有重礼相送。可能是对你们修仙者也有用的一株发紫色的千年人参。” “紫色的人参,难道是千年紫参。”虎啸口中喃喃的說道。虎啸在金思天過世后,就看過金思天的《修仙见闻录》裡面就记载着有千年紫参的信息,千年紫参是炼制一种名为紫灵丹的丹药的一味其中的最为珍贵的主药。 那紫灵丹是一种对于练气期的修仙者服用都有奇效的丹药,紫灵丹主要的是帮助修士积累提高修为的丹药,但是只有修为越低的对其提高的修为灵力越多,同样的修为越高堆起修为灵力提高的越少。 军师洪江看虎啸嘴裡喃喃的,有些意动的表情,就接着对虎啸說道:“虎啸只要你肯帮助我双龙帮。我們就把那紫色的人参送给你。你看如何。” 虎啸有些犹豫的向军师洪江问道:“那不知道是什么事情要我帮忙啊。”虎啸确实对那千年紫色起了心思,虽然虎啸自己不会炼丹,但是只要有了材料,按照金思天的记载也可以去找那些专门炼丹的修仙者去炼丹。只要有了這千年紫色炼成的紫灵丹,虎啸就快速的提高自己的修炼速度了,要是按照虎啸自己资质,就算虎啸在努力虎啸根本就不可能修炼到筑基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