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也算是添丁进口了
白牙颇为能吃,新打(用‘钓’字不贴切)上来的鱼基本都进了它的肚子裡,這也许跟它正处在青少年时期有关:成年的闪现犬大多都会跟牛犊一般大,且寿命颇长,而白牙還差的很远。
克瑞斯看着白牙心裡琢磨着:“還好姑妈和姑父都很通情达理,最主要是家裡條件不错,要不是這样想养你還真是养不起呢!要是贫困模板起家的主角,這会就得为你的伙食发愁了。”
众人直到日头偏西才往回走,期间克瑞斯测试了下白牙的天赋能力─任意门和闪现术,发现白牙施展的任意门目前已知的极限距离是大概150米左右,两次施展的時間间隔需要30秒左右,而闪现术的间隔是约10秒左右,在以太位面的停留時間大约1分到1分半钟,具体能使用多少次還不知道。
克瑞斯不知道测试的這些结果准不准确,因为白牙還沒有成为克瑞斯的魔**,所以二者之间還无法做到心意相通,白牙也只是能简单的明白些克瑞斯的意思;克瑞斯同样也不知道是任意一只闪现犬都這样,還是白牙作为独特的白色闪现犬天赋异禀才能达到。不過沒关系,這些都不重要。
克瑞斯站起身来,和白牙一同望向远处的天空,云朵被残阳染红,倒影在如镜的湖面上,像一幅色彩明暗交织的油画。克瑞斯摸了摸白牙的头,对它說道:“和我一起,一起去看看這個奇幻的世界吧!”(背景上,小伙伴们向着夕阳奔跑着)
“奔跑個头啊!”比尔喊道:“我們应该是西幻风格,西幻风格啊!”
好吧,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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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现犬无疑是一种很吸引人的生灵,虽然牙齿和爪子都是那样的锋利,但却不像狼一样给人一种野性的疯狂,它是安静的,充满智慧的眼睛裡似乎能看到人的心底。
杰尔斯湖与小镇实在是不远,众人在天黑之前便回到了小镇的东面的大门处,守卫队长史蒂夫拦下了众人。别看史蒂夫今年已经40多岁了,但身手仍旧灵敏,有着丰富的战斗经验。他当塔伦镇的守卫已经有将近20年,深得两代塔伦男爵的信任。他性格很好,眼睛总是微眯着,胡子拉碴的像個宿醉的大叔,且一身有些破旧的皮甲跟了他不知有多少年。但是如果你因此而小看他的话,他那把被称作“风之撕咬”的风属性附魔细剑肯定会让你后悔不已。
史蒂夫上前和众人打了個招呼:“嘿,小伙子们,我得說你们好像是填了新朋友了。”他看了看白牙,有点疑惑的說道:“這应该不是一條狗,或者說不是一條普通的狗,不是么?相信我,這点眼光我還是有的。嗯,我想說的是,它是什么?是否会对他人带来伤害?”
“它是一只闪现犬,史蒂夫叔叔。”克瑞斯答道。
“我們在湖边发现的。”盖文說道:“還好克瑞斯认识,要不我們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它很喜歡吃烤鱼,不過不懂得欣赏辣椒酱烤鱼,看来它的口味還有待改变啊!”比尔一脸可惜的說着。
“闪现犬?虽然我沒有见過,不過我听說它的毛应该是黄色的,而且应该得有這么大。”史蒂夫說完,将双臂伸开比划了一下大小,而后又感觉不太确切,将双臂又伸直了些。
“這只是变异了的,我猜应该是变异的,具体原因谁知道呢,不過我可以让它自己来证明。白牙,那边!”克瑞斯指向史蒂夫的身后。
白牙一個任意门从原地消失,又瞬间出现在了史蒂夫的身后,周围其他的守卫都被吓了一跳,不過史蒂夫并沒有被吓到,仅仅只是转头看了一眼,便又转回来对克瑞斯說道:
“我得說這实在是個不错的技能,确实和听說的一样,恭喜你,克瑞斯,它看样子是個不可多得的伙伴呢,它叫白牙?”史蒂夫问道。
“是的,史蒂夫叔叔”克瑞斯答道:“我起的,且经過了它的同意,它很喜歡這個名字”
“很贴切的名字。”史蒂夫說道:“它的牙齿确实很白,而且很锋利。”
“它的毛也很白啊,为什么不叫白毛呢?好吧,這确实不是個好名字。”比尔耸耸肩否定了自己的想法。
“我們這裡发现過闪现犬么?史蒂夫叔叔。”亚尔维斯问道:“我以前从沒听說過這种生物呢。”
“我們這裡倒从沒出现過,至少我沒听說過出现,迷雾森林裡有沒有就不知道了,不過那裡无论存在多么稀奇古怪的生物我都不会吃惊的。”
“那您从哪听說過的呢?”克劳德也出来刷了下存在感。
“我以前在酒馆裡喝酒时,听一個去迷雾森林的游荡法师无意间說起的,可惜的是再也沒看到他回来。那是個很健谈的人,似乎什么都知道点,也很风趣,我仍记得他给我做的那個测试,很准的,不如你们也来试试?相信你们一定会感到不可思议的!”
众人相互看看,点了点头。
史蒂夫的嗓音有些嘶哑,听上去有点像用钝锯锯木头的声音,让人耳朵裡痒痒的有些不适,不過习惯后就感觉似乎很有磁性。他开始慢慢的陈述了起来:“你独自一人踉跄的走在迷雾深林裡,已经三天沒有吃饭,每天仅仅只能喝些在清晨收集到的、树叶草木上的露水。肩膀部位的伤口仍在隐隐作痛,丝丝的血迹透過绷带渗了出来,但你仍旧沒有失去希望,用剑支撑着身体仍不断的前行。這时,你突然发现前方有一個盛放食物的篮子,那么,你希望篮子裡的食物是什么呢?”
“四個選擇:一,美味的肉粥
二,淋了桑葚酱的烤鹅
三,洋葱培根煎鱼
四,大麦炖牛肉。”
众人想了想,比尔最先說道:“淋了桑葚酱的烤鹅!我饿了,现在就想吃。”克劳德也选了這個;亚尔维斯选了大麦炖牛肉;盖文选了洋葱培根煎鱼,才刚吃過鱼,他還选鱼吃,也亏他能有這么好的胃口。
就剩克瑞斯了,他在心裡合计着,既然是测试,应该有一些考验內容在裡面的:洋葱培根煎鱼不适合有伤口的人吃,受了伤的人不宜吃海鲜和辛辣的食物;淋了桑葚酱的烤鹅不适合饿了三天沒吃饭的人,這样对身体是個负担;是选美味的肉粥呢,還是大麦炖牛肉呢?這两個选项貌似都可以,大麦炖牛肉如果炖的烂烂糊糊的,也是十分好吸收的,不過美味的肉粥還沒有人选,那我就选它吧。
“美味的肉粥。”克瑞斯答道。
史蒂夫一脸严肃的說着:“嗯,看来你们都做出了自己心中认为正确的選擇,记住,在人生的道路上,有很多的選擇往往都看不到结果,但是无论如何,都要坚持的走下去!根据你们的選擇,我也对你们有了比较深刻的了解了,那么我就要公布结果了:选‘淋了桑葚酱的烤鹅’的,那么就說明”
說到這,史蒂夫停顿了下,比尔和克劳德都有些紧张,他们都选的這個选项,测试被史蒂夫戴上了‘人生的道路’這個有些凝重的帽子,让年轻人们心裡都有点惴惴不安。
史蒂夫继续說道:“选‘淋了桑葚酱的烤鹅’的,那么就說明,嗯,你比较喜歡吃‘淋了桑葚酱的烤鹅’,选‘大麦炖牛肉’的呢?說明你比较喜歡吃‘大麦炖牛肉’,‘洋葱培根煎鱼’和‘美味的肉粥’也是一個道理。测试完毕!”
史蒂夫笑容满面,似乎对自己做出的结论很是满意。
众人一脸呆滞,似乎都被美杜莎凝视了,一句话也說不出
“唉,现在的年轻人,一点幽默感都沒有。”史蒂夫感概道:“好了,快回去吧,天色已经晚了!”說完,史蒂夫准备回到自己的岗位上,沒走两步,突然想起什么来了,回头說道:“哦,对了,白牙,欢迎你来到塔伦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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