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两情相悦的错觉
“季晓!”
苏幼清的眼底,恨意滔天。
刚到家沒多久就开始下雨,回屋洗了個澡之后就雨势越来越大,卧室的窗户被雨点打的噼裡啪啦的。
季晓站在窗边看着外面,一辆车的灯光打在眼睛上,片刻過后,她再去看那辆车子,心跳顿时漏了一拍。
這辆车
怎么好像是他的?
有雨滴从窗户上滑落,很快就遮住了她的视线。
想什么呢?怎么可能是他?
他现在要么是在老宅,要么,就是在苏幼清身边,怎么可能大半夜的出现在這裡?
季晓几乎为自己荒唐的想法感觉到可笑,只是也感觉到了心裡明显的失望。
真是沒志气啊。
正准备拉上窗帘的时候,视线却猛然间捕捉到一個身影,心骤然开始狂跳起来。
顾瑾的身影,不管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她总能一眼就认出来!
他沒有撑伞,高大挺拔的身子只是站在那裡。
他想干什么?
妈妈已经睡了,季晓蹑手蹑脚从客厅找出雨伞,穿着拖鞋就往楼下跑去。
车灯還在闪烁,季晓越走越近,直到看到站在旁边的顾瑾,心颤抖的更快了。
“你怎么在這裡?”
季晓走過去,举起手把伞称過他的头顶。
伞有些小,两個人的身子不得不凑在一起,下午两個人才那么激烈的亲吻過,现在只是沾染上他的气息,季晓就感觉有些身子发软。
顾瑾沒有說话,只是睁着幽幽的眸子看着她。
“顾瑾?”
他有些高,季晓一直举着伞,手臂已经有些麻了。
顾瑾握住季晓举着伞的手,借了她几分力气。
“冷。”
声音低低的,却带着几分柔和。
握住她的那只手冷的過分,季晓抿了抿唇,垂着眸子,“知道了冷還不赶紧回家?這么晚来這边干嘛?”
“你有东西丢在老宅了。”說着,顾瑾举起另一只手,手上赫然是季晓過去的时候戴的帽子,他一直抓在手上,现在已经湿透了。
顾瑾沉思,大晚上顶着大雨站在门口,就是为了送個帽子?
季晓拿過湿漉漉的帽子。
“伞给你,帽子我拿走了,你赶紧回家吧。”
說着,想松开手却被他握得更紧。
“我冷,开不了车了。”
“开不了车怎么办?那你睡车裡?”
顾瑾摇摇头,抬眼目光落在季晓還开着灯的窗口。
三分钟后,季晓看着穿着她粉红色的拖鞋,坐在她床上的顾瑾,沉默了。
“你睡地上,我睡床,我妈明早要去医院复诊,你到时候趁我妈不在的时候再走。”
季晓从柜子裡拿出被子铺在地上,顺便把自己最喜歡的小熊抱枕也放在地上,收拾好之后对上顾瑾的目光,心裡一紧,忍不住往后退了一步,有些拘谨的粘在旁边。
“你让我堂堂的顾家少爷睡在地上?”
“那,那你睡床上,我睡地上?”季晓试探性的发问。
顾瑾半眯着眸子,“床很大,能躺两個人。”
“我不习惯和别人睡一张床。”
那人好像沒有听到她說的话一样,继续开口,“你是自己過来,還是我過去把你抱過来?”
季晓抬眼看着他,犹豫片刻,還是抱起地上的小熊爬到了床上。
顾瑾眼底的笑意更深。
两人在床上平躺着,中间放了一只小熊。
“季晓。”
季晓原本就沒有睡着,听到顾瑾喊她的名字,下意识就应了一声。
“我饿了。”
“晚上那么多菜你沒吃饱?”
“沒吃饱。”
這也是事实,吃饭的时候光顾着看她跟江逸打情骂俏了,压根就沒吃几口。
“点外卖。”
季晓转過身子,蜷着身子把头朝着裡。
身后的小熊被某人揪着耳朵拎走。
脊背碰上男人温热的胸膛,他的手从她的腰间穿過,轻轻地落在她的小腹上,顾瑾的牙齿轻轻的咬在她的耳垂上。
“我想吃你做的。”
“我不会做饭。”季晓继续闭着眼睛,但是心颤抖的更厉害。
“你会,我妈跟我說過,你为了我学過。”
這倒是真的,在结婚之前,季晓曾经报過烹饪班,学的倒也不赖,顾母尝了都說很好吃,但是顾瑾是一次都沒有赏脸吃過。
扒开他越来越不安分的手,季晓捂着砰砰跳個不停的心脏,赶紧从床上坐起来。
“那你待在房间裡不要出去,我去给你弄点吃的。”
随后季晓還是决定给他下碗面,還是泡面,最多给他加了两根青菜和一個鸡蛋。
冰箱裡也不是沒有别的东西,只是她怕动静太大会把妈妈吵醒,她原本就因为两個人离婚的事情不待见顾瑾,先下如果在她的房间看见顾瑾,那不是更說不清了?
搅动着锅裡的面,想到刚刚顾瑾在她耳边的呢喃私语,脸更是红了一片。
“泡面?”
顾瑾从身后环住季晓的腰,下巴搭在她的肩膀上。
“很香。”
不知为何,季晓觉得他今天的举动十分的反常,這样亲密的举动总是会让她有种错觉。
两情相悦的错觉。
把煮好的面盛出来,顾瑾也不挑,站在厨房裡就吃了起来。
厨房很小,两個人就站满了。
季晓看着顾瑾脚上的粉色拖鞋,半個脚跟漏在外面,冻的苍白。
“43码。”
“啊?”季晓不明所以。
“我穿43码,以后可以备個拖鞋放在這裡,嗯,睡衣也可以准备着。”
???
這什么意思,他還准备在這裡常住不成?
他吃完后,季晓在厨房裡洗碗,顾瑾却在客厅裡晃悠着。
等季晓洗完碗出门,看见顾瑾正盯着墙上出神。
墙上挂着的是他们一家三口的合照,照片上的季晓還只是個小女孩,约莫不過十岁出头。
“我爸太忙了,以至于他出事之后,能拿出来看的合照,只有這一张了。”
顾瑾转头,看见女人靠在墙上,神色恬静。
“我們是什么时候认识的?”
顾瑾蹙眉,他仔细回忆過,但是却想不起来,好像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身后就突然多了個小尾巴。
“我十五岁的时候,去参加伯父的生日晚宴,在晚宴山庄的后花园迷路,蹲在地上哭,是你把我带出去的。”
所以說,有的时候感情很奇妙。
她喜歡他,或许只是因为,那天他穿了她最喜歡的白衬衫,或许是因为那天牵手他掌心的温热。
這一爱,就是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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