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骷髅骑士的爱情(2) 作者:梦公爵 正文 小窍门:按左右键快速翻到上下章節 正文 這是一個勉强能称得上玄幻世界的界面,是以召唤师为主的世界。 這個世界有三块大陆和数百座小岛,故事的前期主要发生在莫迪斯大陆上。 而原主死后,女主又陆续征服了奎勒大陆和欧文大陆。 自然数百座小岛上的势力也明智的归顺了,从此世界一统,大家都過上了快乐幸福的生活。 啊呸!呸呸呸!!! 你们踩着无数的人命上位,到是幸福快乐了,原主和那些无故惨死的人呢?他们就活该牺牲嗎? 要做坏人就别打着为人类、为大义的牌子,沐锦最看不起這种既当婊子又要立牌坊的人了。 她当初也害了不少人命,可她从来都不认为那是对的,沒错,五国是统一了,可关她屁事?她都死了好么! 对后代来說,统一是件好事,至少能够和平很多年,但从歷史角度来讲,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才是王道。 所以如果不是民不聊生的状态下,上位者要征战,为的绝对是自己的利益。 沐锦刚刚看了故事梗概的一個开头,就忍不住的吐槽,但一想到她只有小管家锦儿可以沟通,就把吐槽的**压了回去。 小管家捧心:主人,偶的水晶玻璃心都被你伤成一片儿一片儿的了!嘤嘤…… 沐锦:水晶玻璃?那是什么鬼?到底是水晶還是玻璃? 锦儿:主人,你关心的重点错了…… 莫迪斯大陆上有四大帝国和数十個小国,而女主就出生在特纳帝国的老牌贵族—赫蒂家族,为赫蒂家族的嫡四女,也是现任帝国丞相邓肯·赫蒂最疼爱的小女儿。 柏妮丝·赫蒂从小就是個美人坯子,又在六岁时验出来的召唤师天赋绝佳,是千年难遇的绝顶天才,這也是她在家族内受宠的原因。 其实沐锦看了原主的记忆,并不认为柏妮丝是個有野心的女人,因为一直被娇养的原因,她是很单纯的。 善良倒是谈不上,因为帝国的奴隶制使得這些贵族几乎都不把人当人看,只有身份足够的人,才能得到他们的认可。 柏妮丝也是一样,所以对于她的所有物,她自然可以随意处理,這就是原主被掐灭灵魂之火的真相。 因为原主是具骷髅,所以智力并不高,又与女主签订了主仆契约,从根本上就断绝了原主对女主产生恨意的可能性。 那么女主为什么要征战天下呢? 這就要问男主了! 从小管家提供的故事梗概中,沐锦沒看出男主有多么的喜爱女主,应该說,男主是被女主死皮赖脸追回来的。 一個小家族中的少爷,還用死皮懒脸的追?沐锦表示怀疑。 所以之后就算女主有再多的蓝颜知己,她也不敢与其发生什么不得不說的故事。 最后女主做了女帝,可一切事物都由男主负责,女主說的话,也就在后宫裡好使,虽然整個后宫只有她一個女人。 再后来,男主突破了! 飞升了!竟然飞升了???! 丢下了女主和她一大堆的蓝颜知己?! 所以說,這应该是個隐藏式的男主升级文吧?女主所有的好运到头来都是为了男主服务的。 沐锦托着下巴认真的思考。 小管家:嘤嘤,主人,用只有白骨的手掌托着個骷髅头,简直不忍直视好么! 无论沐锦有多么的感慨,事实上,她暂时都离不开這灰色的大地。 此处为厄尔深渊,若是认真的计较起来的话,這裡并不属于莫迪斯大陆。 但是,位于莫迪斯大陆的厄尔城,却有通往深渊的一個通道,所以他们将這裡命名为厄尔深渊。 对于人类来說,厄尔深渊相当危险,首先這裡沒有人类修炼所需要的灵气,相反,深渊气息還会侵蚀人类的身体。 而且深渊裡生活的都是死灵系生物,這些生物有几百种,各式各样奇怪的能力,就连原主也沒有见過多少,如果打起来,還真是防不胜防。 当然,更主要的是,深渊中沒有人类需要的矿藏和其他物资,沒有好处的事谁会去做?! 不說别的,反正這片灰蒙蒙的大地是骷髅生物的地盘,如果不想被女主签订契约,那么只能从那個通道過去。 而那裡是有结界存在的,能不能通過全看实力加运气。 实力?她现在就是個渣渣,连骨刀都长不出来,最多能长出一把骨质匕首。 沒错,骷髅的能力就是這么低级,用自己的骨头生长出使用的武器,而骨头的坚硬程度,完全看修炼所得。 這裡的修炼有两种方法,一种是等待這灰色的土地每隔一段時間就升起的绿色鬼火,吸收了就能强化灵魂之火,再用灵魂之火去煅烧骨头,這种鬼火很奇怪,只有骷髅能够吸收,其他的无论是亡灵還是人类,谁碰谁死。 這也是为什么广大的灰色平原上只有骷髅的原因。 第二种就是杀死别的骷髅,吞噬他的灵魂之火。 两种升级方法都够慢的,沐锦一点都不想在這灰蒙蒙的土地上游荡個几十年。 所以,要不要回应女主的召唤?到时能不能反契约女主呢? 主人,你不要忘了女主身带這個世界的大气运。锦儿及时提醒道,她可不想看着自己的主人跌到沟裡去。 沐锦深以为然,女主的运气实在是逆天,她還是不要冒险的好,到时不成功,万一只能给人做召唤物,她可就悲催了。 主人,我們的魂力修炼功法也可以在這裡修炼哦,還能事半功倍呢,主人开心么?锦儿欢快的声音让沐锦散步的动作顿了一下。 “呵呵,你给我圆润的走开。”沐锦才不承认她一时沒想到呢。 既然有了功法,沐锦也就踏实的修炼起来。 這片土地上的骷髅并不少,但是开了神智的非常少,至少到现在为止,沐锦還沒遇到過一個。 绝大多数的骷髅都是本能的行走,然后吸收绿色鬼火,很少有杀害同类的行为。 最低等级的骷髅就是纯白色,之上是银白色,纯银色,铜色,红色,金色,到了金色就可以化出一匹骷髅马,晋升为骷髅骑士,当时原主死的时候就是這個等级。 而骷髅骑士之上,還有水晶骑士,水晶龙骑士,水晶巨人。 在铜色的时候,就基本上开启了神智,但也就大约三岁孩童的智力,真心跟沒有差不多。 就算升到骷髅骑士也比一般的人类要笨很多,說句实话,骷髅這個亡灵生物种族,完全就是炮灰的写照! 当然,如果进化成为水晶骑士,就沒人敢惹你了。 不管哪個种族,高端战力总是不好惹的。 可惜,进化成水晶骑士的不是原主,而是夺了原主身躯的女主的蓝颜知己。 想来原主是不甘心的吧?那就让我来完成你的愿望!沐锦头颅内的鬼火一闪一闪,她对這個世界也是相当好奇啊! 編輯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