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理论丰富 作者:未知 魔法语言是非常博大精深的语言系统,每一個符号和文字都有自己特定的含义和內容,比人类的通用语更加复杂和繁琐。想学会魔法语言的难度要比一個三岁幼儿学会人类通用语還要难上几倍。通用语再难学,有合适的语言环境,再笨的人就算不会写,也会說。但魔法语言只能靠口口相传来教授,每一個老师口音上的差别,传上几代很容易就会面目全非。 从這一方面就可以看出,学习魔法,有一個好导师是多么的重要。导师的实力高,教授的魔法语言准确率必然更高。因为导师如果会這种魔法,那關於這個魔法的语言就肯定正确,不正确施放不出来。 像贝尔金這种魔法学院,魔法语言是集中教授的,教這门语程的导师也许魔法水平不高,但魔法语水平绝对是顶尖的,因为背后会有许多高级的魔法师在看着,如果不准确,他就沒资格站上讲台。 也是靠着這种方法,魔法语言得以用集中教授這种高效率的方法普及开来。如果光靠一位教师带几位学生這样的方法,再多的师资力量也不够用。 不過集中式的教育沒办法因材施教,资质不同的学生进度也会不同,进度快的学生可能会因为老师照顾进度慢的同学而拖慢了进度,又或者进度慢的同学跟不上课程,差距越拉越大,最终一事无成。 天才被拖累成平庸固然让人折腕,但庸才一事无成同样让人惋惜。因为并不是所有人都拥有魔法天赋的。无论是哪一种结果,都是极大的浪费。 所以大部分学院都实行区别教育,把资质好的分成一班,资质普通的分成一班,特别天才的直接独立出来,让高级的导师亲自教导。 因此,学习魔法,有一名好的专门导师可是說是非常重要。身为贝尔金皇家魔法学院的院长,亚力克斯的实力自然是数一数二,而且因为他是院长,所以沒有专门的学生,于是格裡斯便成为了他现阶段唯一的一位学生了。 有实力强大又专门的导师,格裡斯在這一方面已经比很多人幸运了。可惜亚力克斯绝对不是一個好老师,太笨的学生他不喜歡,太聪明的学生他同样不喜歡。 格裡斯在前面学习通用文字的时候就表现出很好的语言天赋了,在学习魔法语上,格裡斯的天赋同样惊人,无论多繁复的魔法文字和符号,看一遍,抄一遍,他就基本记住了,有些特别复杂的,抄多一遍也绝对能记住,而且写出来的文字比绘在卷轴上的更标准。這就意味着只要按照标准格式和手法来,格裡斯写出来的东西能直接当卷轴来用。 当然,制作卷轴還需要魔力来引导,格裡斯暂时還沒有那個能力,不過亚力克斯已经看到這個前景了。 只是面对這样聪明的学生,实在非常打击人,只教了五天,格裡斯已经基本掌握火系常用魔法的文字和符号。要知道当初亚力克斯学到這种程度,可是断断续续花了一年半的時間。 “挎巴达,我讨厌比我聪明的骷髅……。”看着格裡斯把他布置的默写学過的全部魔法符文的作业完成后,亚力克斯抿着嘴小声的咒骂了一句。五天学過的几百個魔法符文一個不漏全部记住,笔划准确,字体标准,比很多学了几十年魔法的人都要好。這样的天份无法不让人妒忌,何况這還是一個骷髅。 “谁說半身骷髅是最弱小的不死生物,死半调子……”亚力克斯這下是彻底恨上那個误导他的作者了,直到现在還念念不忘。 “火系的魔法符文,常用的你基本都学会了,其他系别的留着在学习中再深化,从明天开始,我就开始教你火系的基础魔法,那现在呢,我先教你冥想……。” --------------------- 不死生物对時間并不敏感,所在格裡斯根本感觉不到時間的流逝,不知不觉的,半年時間過去了。 同样一個安祥的下午,室验室的阳台上,小吉米蹲在阳台的角落阴凉处,避开阳光的直射,认真的看着格裡斯手中的黑板。 這半年時間,格裡斯的变化是巨大的,他从一個什么都不懂的小骷髅,成长为一名合格的初级魔法师。魔法师在等级的划分上有着非常严格的标准,主要分为五個阶段。 魔法学徒是最最初级的阶段,這個阶段甚至不能称之为魔法师,拥有魔法学徒称号只是表示這個人有学习魔法的天赋,有机会成为一名魔法师而已。 半年前,格裡斯刚认识小吉米的时候,小吉米還沒摆脱学徒這個称号。 从初级开始,才算真正算得上一名魔法师了。成为初级魔法师的标志是可以施放出一至三级魔法。 能施放一到三级的魔法师被统称为初级魔法师,为什么会這样划分呢?主要的原因是因为一到三级的魔法都有一個很明显的特征,都是单体魔法。 而要成为中级魔法师,其标志是可以成功施放一個四级以上的魔法。四级或以上魔法中有很多群体式大范围的魔法,杀伤力和破坏力都非常惊人。這個级别的法师是战场上的主力。 能施放七到九级魔法的为高级魔法师。這個阶段的魔法师不光实力强大,而且掌握了一点默发的技巧,对魔法有了自己的体会和认识,实力非常强大。 而十级以上的被人们称之为大魔法师,魔导士。而因为十级以上的魔法威力太過可怕,被人们称之为禁咒,這些能施放禁咒的大魔法师,同时也被人们称之为禁咒法师。他们是站在魔法世界顶峰,掌握禁忌力量,有能力毁天灭地能力的超级强者。 在禁咒法师之上,還有一個更高的级别,人们称之为魔导师。這個级别已经不是单纯力量的体现了。只有对魔法体系做出重大贡献的人,才有资格成为魔导师。他的本身就是魔法体系的奠基人,魔法文明的引导者,所有魔法师的导师。 這是一個荣誉称号,也代表着魔法师的最高成就。 人类的魔法史上,有资格称之为魔导师的只有五大元素魔法和奥法的发现者,還有三千年前,确定了气系魔法体系的绝世强者——西菲姆斯。這七個人,成为了人类魔法师上仅有的七位魔导师。 同时,西菲姆斯還被人类称为斗神,斗气之神,因为斗气也是属于气系魔法的一种,三千多年前,魔法大行其道,但拥有魔法天赋的人并不多,那些沒有天赋成为魔法师的人只能去修习武技。可是肉体的力量终究无法匹敌魔法的威力。 直到西菲姆斯的出现,天才横溢的他不但是位强大的魔法师,并且還是位出色的剑士。在修练武技的时候,他常常会发现身体有一种气的存在,這种气流转在人体内,不但可以增强人体的体质,還能在攻击的时候外放,增强杀伤力。 经過潜心的研究,他最终确定了气系魔法的体系,并把体内那种可以增强体抟的气命名为斗气,還整理出了修炼的方法。 斗气的修炼并不需要魔法天赋,它是通過锤炼肉体,直到一定的程度便可感应到气的存在,然后通過有意的引导,利用這种气去改善体质,最终成为超越常人的强大存在。 這对那些无法学习魔法的简直是個天大的福音,除了魔法之外,他们拥有了另一條追求力量的道路。 经過三千多年的发展,无数剑士武者的研究补充,斗气体系被逐渐完善,各种斗气的修炼方法层出不穷。顶级的剑士武者们也越来越强大,凭着斗气,這些强者完全可以与最强大的魔法师一效高下,距离拉近到一定的程度,魔法师完全不是他们的对手。 凭自己确立的体系,制造了一條能与魔法师相配敌的强者之路,西菲姆斯当之无论于魔导师這個称号。 不過把西菲姆菲奉为斗神的斗气修炼者们并不愿意把他们的偶像视为魔法师,他们固执的认为,西菲姆斯是一位剑士,因为修炼斗气遇到瓶颈,才去研究魔法,寻找突破的。修炼魔法不是目的,研究魔法去完善斗气才是。羸弱的魔法师怎么能和他们强壮的剑士相比呢。 這样的歪理,因为修习斗气的人口基数较多,在他们众口一辞下,竟然让不少人相信了,并逐渐凌驾在真正的歷史之上。 格裡斯如今已经是一個初级魔法师了,他能随意的施放三级以下的所有火系魔法,水系魔法也大部分都会用,而土系,电系,风系魔法也都稍有涉猎。 虽然只有初级魔法师的实力,但论起理论知识,再强大的魔法师都比不上他。就连亚力克斯也忘尘莫及,因为這半年的時間裡,格裡斯硬生生的把整個图书馆的全部了书籍全都背下来了。 在跟亚力克斯学习文字的时候,格裡斯就表现出惊人的记忆,一般让他看過几遍的书,就算理解不了,他也能背下来。 這半年時間裡,根本不用睡觉的他白天跟着亚力克斯学魔法,做实验助手,晚上就只能看书。而且亚力克斯的懒毛病时不时发作一下,之前一個月因为有热情還能坚持,热情一消退后,他就又开始偷懒了。 所以连白天,格裡斯也常常无所事事,只能看书解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