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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迷路了

作者:未知
红通通的太阳缓缓从地平线上升起,帝王城通往北方的交通要道六十裡处,格裡斯骑着這匹刚刚被他命名为骨头的战马上,在金黄色的光芒中狂奔着。 好吧,虽然骨头這样的名字十分恶俗,但不要期望格裡斯会有什么好的创意。他的审美观如今還停留在骷髅形态,真要放一個****在他眼前,他也不一定分得清男女。 骨头那空洞的眼眶已经被蒙上了,因为在前面的路上,一個早起的路人被双眼冒着蓝光的骨头直接吓晕后,格裡斯就醒悟到這個問題。 此刻的骨头早就沒有昨天刚从子爵府裡拉出来时那样油光水亮,全身的毛发干枯分叉,看起来像风尘仆仆赶了几天路沒洗過一样。实际上這时的骨头身上還很干净,而且一丝汗水也沒有。 再過几天,它身上的肌肉也会干枯萎缩,最后彻底成为一具马形尸巫。 但是在這之前,格裡斯還是可以用它赶到目的地。格裡斯的目标地在北方的远望森林。 远望森林是一個阔达数万平方公裡,横贯数個大帝国,延伸至蛮荒边境的辽阔世界。它位于腓特烈帝国和贝尔帝国的北方,裡面物种丰富,生活着无数凶猛的野兽和魔兽,传說中更有巨龙盘距其中。 物种丰富,這其中自然也有箭毒树這种植物,自然也有可能伴生回春藤。西南方的迷雾之森已经有阿拉岗等几支队伍過去了,格裡斯再往那边走,只能是重复投入,不如去远望森林碰碰运气。 三天后,绿湖村,马不停蹄的赶了三天三夜的路,格裡斯和骨头创下了三天赶了二千裡的纪录,如此一样,骨头這匹血统并不算优良的马终于能够算得上真正的千裡马了。 可惜此刻的千裡马形象惨不忍睹,全身骨瘦如柴,皮肉干枯得可以清晰看到底下的筋,就连它的灵魂之火都奄奄一息。刚刚诞生就马不停蹄的赶了三天三夜的路,也亏它是不死生物才撑得住,但即便是這样,它的灵魂之火也虚弱到了极限,再不休息,恐怕就得直接消散了。 感应到骨头真正到了极限,格裡斯也不为难它,跳下马后撕开蒙在骨头眼前的布,然后自己向北方徒步走去。骨头血肉的活力退尽,外形变得越来越像尸巫了,回去时候就不能再骑它回去了,干脆在這裡就把它放生吧。 终于能够重见天日了,骨头眼眶中光芒闪烁了一下,愣愣的望着格裡斯的背影。它只是個刚诞生的不死生物,智力低下只会凭本能行动,之前在格裡斯的指挥下,虽然累得快散架,但至少知道该做什么。现在格裡斯把它扔下的话,它顿时无所适从起来。 愣着半晌,直到格裡斯的身影快要消失的时候,骨头才歪了歪脑袋,小碎步赶了上去。 听到身后传来的马蹄声,格裡斯回過头来,用灵魂询问到:“你想一起去?”不死生物间的交流是灵魂来进行的,根本不需要說话,也不需要文字。 不過格裡斯高估了骨头的智力,骨头根本不明白他這句话的意思,从骨头的灵魂裡,格裡斯只感觉到一片茫然。 格裡斯隐约感觉到有点失望,在死亡世界的那些同类也是,格裡斯偶尔和那些同类交流,也得不到它们的回应,只有那些习惯掠食的同伴,才会有简单的‘吃’‘杀’之类的回应。 为什么会這样呢?难道只有他一個才有智慧?显然不是,因为领地的领主,常常也会发出一些复杂的命令,命令领地的同伴去攻击某些入侵者,显然,领主是有智慧的,可是为什么别的同类会沒有呢? 心中思索着,想不通便把這個問題扔到一边了。他牵起骨头的缰绳,往视野尽头那苍翠的森林走去。 远望森林是冒险者的乐园,這裡有凶猛的野兽,强大的魔兽,珍贵的植物矿产,传說中還有巨龙盘距其中,有巨龙,当然就少不了巨龙的宝藏。 沒实力做屠龙勇者,但并不妨碍某些胆大包天的家伙把生命寄托在幸运女神的手上,试图趁巨龙沉睡或掠食的时候发一笔横财。 不過這些年来,并沒有听說過有哪個幸运儿找到了巨龙的宝藏,但是每年失踪在這裡森林裡的冒险者却是数不胜数。 远望森林茂密的树木就是最可怕的杀手,再厉害的魔兽也不是人类的对手,可是這裡茂密的树林和复杂的环境,却能让最强大的法师剑士迷路,最终饿死在裡面。 远望森林阔达数万平方公裡,再精锐的冒险团队,也不敢深入森林的内部,就是害怕迷失在裡面。 格裡斯看了很多书,也从书裡学到很多關於远望森林的知识,但却沒有哪本书详细描述了這些看不见的危险,于是傻乎乎的,什么准备都沒有就冒然跑进了森林裡,毫不意外的,他迷路了。 這是格裡斯深入森林的第六天,這六天裡,格裡斯闷着头往前走,也不管什么方向,他来森林就是为了找箭毒树,反正他也不知道哪裡有箭毒树,边走边找就是了。 不奇怪格裡斯会這样冒失,毕竟死亡世界沒有森林,就算有,他這個从来沒离开過领地的小骷髅也沒见识過,在书本裡看到的介绍,在他脑海裡形成的印象充其量是长了很多树的地方,至于這些树多到什么程度,沒亲眼看见他是不会理解的。 现在他理解了,原来森林裡的树可以多到走几天几夜也穿不過去,可惜已经晚了。 放眼望去,四周都是高耸入云的苍天大树,茂密的树冠遮蔽了天空,在森林内行走就如同走在黑夜裡一样,偶尔才有一两丝光线从树间透进来,根本无从来分辩方向。 格裡斯能意识到自己迷路是因为一具骸骨,一具三角犀牛的骸骨。三天前,格裡斯终于碰上进森林以来第一头魔兽,就是這头三角犀牛。 三角犀牛是一种二级土系魔兽,体型庞大,力量惊人,额头两边和鼻尖分别有一個尖锐的角,全力冲刺起来能把腰身粗的拦腰撞断。 光是這样還称不上魔兽,三角犀牛厉害的地方是它的防御力,皮粗肉厚的犀牛喜歡洗泥浆浴,每洗一次,它便用它那可怜的土系魔力加固一次,长年累月下来,二级的三角犀牛却拥有了至少四级防御力的泥盔。 披着厚实泥盔的三角犀牛简直就是一部装甲战车,全力冲刺起来,即使是六级的铁背魔熊都不敢招惹,按道理来說,這样的魔兽几乎沒有天敌了,但可惜的是,三角犀牛碰上的是一群疾风魔狼。 疾风魔狼也是二级魔兽,它们的体型比普通的狼要大许多,简直像小牛犊,只会一招风刃。可是這些魔狼却是魔兽界真正的霸主,除了七级以上拥有智慧的魔兽,否则沒有什么魔兽敢招惹魔狼,因为它们是群居生物。 一出动就是十几数十头,每到交配季节,甚至能看到上百头的狼群,這样的数量,就算人类也要退避三舍。 而魔狼的智慧也绝对是低级魔兽裡数一数二的,围猎的时候比得上训练有素的人类军队,那天格裡斯就见识了一场精彩的围猎。 十几头魔狼围着三角魔犀不断的咆哮挑逗。当犀牛選擇了目标发动攻击后,被攻击的那头魔狼马上引着犀牛左闪右避,其它魔狼一拥而上,风刃招呼。一层层的把犀牛的泥盔剥掉,咬死,干净利落。 看到进退有序的魔狼,格裡斯二话沒說,直接掏出骨头的灵魂之火,然后选了一棵最高最粗的树木,蹭蹭蹭的爬上去。 這种时候,骨头的身体都不要了,保命要紧。 魔狼也发现了格裡斯這一人一马,不過它们似乎对這些沒人味的不死生物不太感兴趣,十几头魔狼分食了犀牛后,便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直到這刻,格裡斯才意识到魔兽和野兽的差别,刚进森林的时候,他也碰到過一些野兽,包括魔兽的远亲野狼,不過两者根本不是一個档次的。 意识到自己的实力在這裡不足以自保,格裡斯就沒敢再往裡深入了,往回走去,沒想到转着转着,又回到這裡,他迷路了。 如果是人类在這裡迷路的话,短時間找不到出路,就会耗尽食物然后饿死。格裡斯不需要食物,所以意识到迷路了,他也不着急,再次往来路走去。 這次往回走,格裡斯不再顺着那些容易走的地方走了,碰上树木岩石挡路,上次是绕過去的,這次他直接翻過去,而且专挑那些难走的地方走,這样一来,果然沒有再转回原来的地方。 骨头的灵魂之火格裡斯還带着,躯体却早就扔了,有些地方需要攀爬,四條腿的骨头爬不過来。 有着格裡斯的保护,沒有躯体的骨头不会消散,有机会再找個躯体把它放进去就行了。 就這样边走边爬,两天后,格裡斯终于穿透了那千篇一律的茂密森林,出现在他眼前的是一汪清澈的湖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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