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节:镜湖【求推薦,收藏】 作者:铂金 第三十二节:镜湖求推薦,收藏 类别:都市言情作者:铂金书名: 背着枪,骑上四驱山地越野,招呼雪橇三傻和小花,到汉克家门口和大家汇合。 农场裡也也不是所有人都喜歡打猎,還有人是身上有工作。這次进山的人有七個,汉克、约瑟夫、雷特…… 叶牧骑着四轮山地越野,其他人开皮卡,沿着第一條小溪,深入一公裡的地方弃车步行。 深处山林,是典型的喀斯特地貌。一座座倒立冰淇淋形状的巨大岩石山峰,山顶是光秃秃的岩石,偶尔有枯黄野草,几颗叫不出名字的杂树。半山腰的草木多了起来,直到山底、山坳,繁茂的树林,最多的是冷杉树,也有红枫树…… 风景秀美,比起冰川公园的多数景色也不逞多让。 沿着小溪,大家警惕起来,小心熊出沒。 小溪两边扑面形象各异的石头,有鹅卵石,也有山水冲下来的石灰岩…… 水流清澈,看不到一点杂质。大家带着猎犬,有金毛寻回犬、猎兔犬、拉布拉多犬。约瑟夫父子和叶牧,他们三人带的狗狗非常奇葩,叶牧的雪橇三傻,约瑟夫父子带着的是宠物犬,一只泰迪、一只蝴蝶犬。 “老汉克,为什么要选這條道路?”沿着河床并不好走,约瑟夫挺着啤酒肚,走起来异常吃力。 “老板在溪源发现一种未知鱼类,带大家過去看看。這种鱼非常美味,是我吃過的最好食物。”汉克整理一下背包,道。 “是的,我在上游发现一种鱼,和白刀鱼非常相似,但身上有金色线條。鱼非常美味,我想试着繁殖,如果成功,它会成为我們农场的特色招牌。”叶牧說道招呼小花把雪橇三傻赶回来,特别是二哈,来到山裡直接变成了脱缰的野狗,在人前东窜西窜。 大家還沒有消化叶牧說的话,又被小花吸引住了,小东西速度快得飞起,几下跳到二哈背上,伸出小爪子揪住的耳朵,拉扯着来到叶牧面前:“帮我看住它们,谁不听话直接开揍。” “吱吱。”小花点了点头。 除了汉克,其他人目瞪口呆。汉克是农场的经理,平时和叶牧接触的最多,知道小花聪明的過分。其他人就不是了,小花的表现太過分了,直接有种颠覆的感觉。而且它的速度,快到肉眼难以捕捉。 “叶,這只是花栗鼠?”雷特张了张嘴,问道。 “嗯,我在山裡发现的,它和我特别投缘,就跟了我。小东西非常聪明,都让我怀疑它的品种。”叶牧耸了耸肩,摸了摸小花的脑袋,雷特见状也伸出手,小花顿时龇牙咧嘴。 叶牧拦住了他,道:“小花不喜歡陌生人接触它。它非常厉害,如闪电一样的速度,一口锋利牙齿。你還是不惹它为妙……” “哦,是我冒失了。” “大家出发吧,早点抵达源头,我让小花抓几條金线鱼,让大家尝尝味道。” 继续前行,在三座山峰交汇的三岔口,這裡有一個相对较深的水塘子,差不多有一英亩左右。无风,水若平镜,清澈水质看不到丝毫杂质,干净透彻,直接可以看到两三米深的水底,有许多石花菜一样的水草,還看到一两群鱼儿,围着紫色石花菜游动…… 看到的這两群鱼的数量不多,大致可以估计不超過二十條。 “這就是金线鱼嗎?” “我以前来過這裡,但沒有注意,裡面竟然還有鱼儿生活。” “会不会就是白刀子?” 大家议论,這裡显然不是抓鱼的好地方。清澈见底的水塘子,有石花菜的地方,实际深度超過了两米。 “是金线鱼,我看到了它们身上的金线,太漂亮了。而且,這种和白刀子鱼不同,白刀子鱼嘴巴略尖,金线鱼的嘴巴像是鹦鹉鱼嘴巴,略微扁平。”康迪斯拿着望远镜,正细心观察着。 “快给我看看……” “真的有金线……” 大家再次出发,走了有一個钟头,看到一條铺着乱石的峡谷。 两边是悬崖峭壁,峡谷宽有几十米,铺满了石头,一條两三米宽的小溪从右手边的石壁下流淌。 大自然的鬼斧神工不仅在于眼前的绮丽景象,還有穿過峡谷看到的绚烂。 穿過‘一线天’就是第一條小溪的发源地,镜湖。 镜湖像是火山口,圆形环绕的山峰,湖泊超過十英亩面积,边上一圈是红枫树,之后是冷杉,再往上就是冷冰冰的岩石。红枫树宛如火焰,绚烂色彩,配上深邃碧蓝的湖面,简直像是童话裡的梦幻世界。如此多的红枫树自然不是天生长成,而是人工的手笔。 镜湖裡的水平静宛若镜面,碧蓝的颜色无比深邃,景色秀丽,非常罕见。之前的农场主史蒂芬有過将农场开发成度假式农场的想法,也动手改造過山裡的一些风景。可是后续的开发需要大笔资金,史蒂芬又是一個守财奴的性格,不愿意接受融资。慢慢的,开发计划无限期放缓,一直到现在也沒有实现。 纯天然,沒有任何污染的水源,湖底应该有泉眼,水流终年流淌。 水的能见度很高,边上,能看到水底岩石和沉下去的落叶,以及紫色石花菜植物。 美丽风景让人陶醉,平静湖面不时泛起波光粼粼,太阳光照下,那是鱼儿忽然上游,翻身跳跃,有阳光反色,像是镜子反射时而可见耀眼光芒。 叶牧从空间裡放出来的金线鱼起码有五千條,分散在山裡的三條溪河的水塘子裡面。 美丽风景让人陶醉,大家也沒有忘记此行的主要目的,打猎。 走到视线好的地方,大家就发现一群白尾鹿在湖边喝水。叶牧正拿起枪還沒有瞄准,二哈兴奋的吼了一声,受惊的鹿群四处逃窜。二哈就要去追,被骑在身上的小花捶了一爪子。 “我去,早知道不带你们出来。”叶牧恨不得踹二傻子一脚。 “這群是白尾鹿,不在我們此行捕猎的目标。”汉克拍了拍叶牧的肩膀,道。 “为什么?” “11月和12月是白尾鹿的繁殖季节。通常来說,捕猎白尾鹿最好的時間是九月份十月。当然,您如果手痒也可以捕猎,白尾鹿在我們农场是一大害兽,它们的数量稍微多了一点。” “留着繁殖吧,只要不破坏山裡的生态平衡就好。”叶牧收起枪,道。 “這個季节最好捕猎驼鹿,农场裡的驼鹿数量很多,不少于五百头。主要生活在第二條小溪和第三條小溪之间的冷杉树林……” 看過《》的书友還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