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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六章 炼神液

作者:韦小宝
“你確認你的配方是正确的嗎?”提炼材料的手段,已经得到费列格的认可,這不是基扬能够编出来的,可是对于配方,费列格再次提出了疑问,因为裡面依旧有拒魔虫和赤精血。 赤精血也還罢了,赤血的精血,的确对人有好处,不仅是对人,就连灵死也很喜歡赤精血。三大凶兽的精血,都可以称得上是天材地宝,可遇而不可求的东西,费列格的运气不错,至少能够经常与三大凶兽接触,有机会得到它们的精血。 除了以前给紫石用過的赤精血外,在他的空间戒子裡面,還有九滴血,每种凶兽各三滴。其中取冰晶的精血最为困难,不肯给不說,冰晶的精血也很古怪,是半透明的,在阳光下,发出森森的碧兰色,每次看到它,费列格会感觉全身发冷。 拒魔虫是什么?费列格以前从未听說過這种东西。魔域森林只是强者的乐园,裡面有太多沒听說,沒见過的特种,或许拒魔虫就是其中一种吧,看来有時間,应该多去魔域森林转转,飓风应该也想家了吧。 “当然,现在我只缺少三样材料,紫萤石、赤精血和拒魔虫。紫萤石在這裡找到了,另外两样是什么,我還不知道呢。”基扬說道。 “三大凶兽听說過吧。”费列格說道,基扬点点头,作为强者,哪能沒听說過?只是沒人见過罢了。 “赤精血就是三大凶兽之一的赤血的精血,至于拒魔虫,以前从沒听說過,你知道它是什么样子的嗎?”费列格问道。 现在。费列格对這些配方之类地东西,分外的小心,自从西蒙的故事调查清楚之后,他知道,有许多神给出来的东西,很可能是骗人的,原来神也喜歡欺骗啊。 看基扬的样子,对炼神液配方非常信任,为了炼制炼神液,已经有些疯狂的味道了。不如拿他来试试,如果真的有效。可以多炼制一些,先给找些奥克兰的武圣多实验。真的可行,给玛娅使用,让她快一点提升修为。 “拒魔虫是很小地一种虫子,全身漆黑,可以抗拒任何魔法,即使是最顶级的魔法它们也不怕。最特殊地是,它们白天会变成石头。晚上才恢复成虫子。喜歡吃矿石,最喜歡的是精金和秘银。如果数量足够多,在白天地时候,可以从它们的身体裡提炼出来。从它们身上提炼出的精金秘银。比炼金师提炼出来的還要精纯,更不用說以前土法提炼的了。”基扬說道。 他当然沒见過拒魔虫,他找到的配方中,每一种材料都有很详细的解释,甚至還有图例,只要看到实物,一眼就能认出来。好象神给出来地各种资料,都是這样。 “咦?你過来看看,是不是這种东西。”费列格說道,拿出装有黑石虫地瓷瓶,听基扬的描述,越听越象黑石虫,只是名称不同罢了。 “沒错,就是這东西,原来您早已经找到了,太好了,我正不知道应该从何下手呢。”基扬兴奋起来,虽然被费列格欺负了,可总算知道拒魔虫地消息,這次到兰迪斯城来,還真是来对的,如果這裡沒有费列格這個强势的领主就更完美了。当然,沒有费列格這样地强者在這儿,也不可能找到拒魔虫。 “它叫拒魔虫嗎?我知道它们不怕魔法,白天是石头,晚上是虫子,而且還是肉食性的虫子,算是比较可怕的东西,特别是当它们成群结队出现的时候,我习惯叫它黑石虫。”费列格說道。 “不用管它叫什么,反正就是這种东西,现在就差赤精血了。赤血是传說中的凶兽,就算我們真的能找到赤血,想要从它身上逼出精血来,恐怕也很难,看来我們需要找些帮手,赤血可不是我們能对付的。”看到费列格拿出黑石虫,自己的理解更进了一步,对费列格也热情了很多。 “把你收集到的材料给我,你又不懂炼金术,我会帮你炼制出炼神液的,你需要多少?”费列格问道,他是铁了心要拿基扬作实验,而且只有他一個人作实验還远远不够,应该多找些武士来进行实验。以后是要用在玛娅身上的,他可不想出半点差错,宁可放弃,也不能让玛娅冒险。 “你有赤精血?”基扬可不笨,笨蛋是不可能成为强者的。费列格只是個魔导师,或许战力并不比自己差,可他不可能打赢赤血的,传說中的赤血,钢筋铁骨,不畏刀剑,根本就是打不死的怪物,就算打不過顶尖的强者,它要是想跑,谁也拿它沒办法的,他是从哪儿弄到的? “那是我的事情,不過在炼制炼神液之前,我需要回趟帝都,有些事情必须马上办理,你在這裡等我好了,我会让人去开采紫萤石矿石,你在那儿指导他们,除了你之外,這些人可都不认识紫萤石的。”费列格說道。 血珠的事情必须先搞定,收集精血尽可能快点开始,那可是上千万人的精血啊,即使现在开始,前线又战事不断,费列格也不知道需要多久才能收集到足够的精血,几十年也未必能成功。時間虽然久了点,可毕竟這是一條肯定可以成功的道理,只要有正确的方向,就足够了。 想当年,海顿看到武神剑的时候,可是激动得不得了,那不過是隐约感觉到提升实力的方向罢了,比起肯定可以成为侍神的方法,差得远了。 把基扬留在這裡還有另一個好处,毕竟這裡是他的领地,由于大陆战争的原因,一直沒有强者在這裡坐镇,虽然也沒什么大事,费列格心裡還是有些不放心。领地也還罢了,两個哥哥,姐姐可都在這裡,他们的生命远比整個封地還重要,至少对费列格来說是這样的。 “好,你需要去多久,需要我帮心嗎?”基扬问道,现在他主动多了,成功就在眼前,再也感觉不到被费列格欺负时那种沮丧的心情了。 “不会很久,大约有半個月就足够了,我可能還要在帝都住上几天。”费列格算了算時間說道,回次帝都,肯定要见吴天大帝,而且還要在家陪父母几天,自己是個合格的魔法师,却不是合格的儿子,父母能体谅自己,费列格却总是觉得对不起他们。 爵位、金钱、地位、名声、财富,這些对人的普通人的诱惑力的确不小,当初父母也因此得意了好长一段時間,可作为父母,最需要的還是儿子在身边。 好在還有哥哥姐姐,他们可是经常回帝都小住一段時間的,如果不是這样,父母可能早就搬到封地去居住了。兰迪斯城发展的是很不错,可是比起有着上千年歷史的帝都,差的可就太远了,再過几百年,兰迪斯城也不可能比得過帝都的。 “半個月?這裡距离帝都可不近,去一趟至少也需要半個月吧。”基扬走過很多地方,自然知道奥克西姆距离這裡有多远,快马单骑也要十天半個月時間。 费列格笑了笑,长啸一声,飓风从远处跑了過来,守卫的士兵都认得它是领主的坐骑,也沒人拦它,看着比普通战马高出不小的飓风,這些士兵的眼睛有些发热,真是一匹好马啊。 “咦?它不是马。”只看了一眼,基扬马上认出飓风的真实身份来,身上那丝淡淡的魔力,武圣可以清楚的感觉到。 “沒错,它是疾风兽。”费列格笑了笑,伸手抱住飓风的头,客厅的门足够大,飓风也沒有客气的习惯,听到费列格的呼唤,直接跑进客厅。 回到家,陪父母吃完午餐,下午到帝宫晋见吴天大帝,至于魔法学院那边,明天去报备一下就可以了。 听完费列格的述說,吴天大帝抬头看着费列格:“你肯定能够成功?”祭天可不是小事,每次大陆战争,每方只有一次祭天的机会,可据歷史记载,好象从沒有成功的例子,每次祭天的法圣,最后的结果都是尸骨无存,只留下一颗噬血珠,而且這些噬血珠,无一例外的,最后都是下落不明。 以前费列格不知道是为什么,现在他已经知道了,拿到噬血珠的人,等他们真正明白噬血珠的特性后,沒人敢使用它们,這是正确的選擇,使用它的确可以短時間内提升战力,可是被噬血珠中的血腥浸蚀后,用不了几次,人就变得疯狂,距离死亡也就不远了。 “应该可以确定的,从陆云霄前辈那儿得到的信息,他可是我們已知,唯一存活下来的侍神,可惜他的状态太差,否则我們可以知道更多的消息。”费列格遗憾的說道,陆云霄可是活的宝库啊,他所知道的信息,比任何宝物都珍贵。 吴天嘴角抽动了几下,陆云霄能够活下来,已经是神那儿出现了纰漏,要是再让他能够說话,那還了得,肯定会出现神罚。早已经想到了這一点,虽然早知道陆云霄還活着的消息,可他并不关心,所有破坏平衡的东西或者生物,都不可能存在下去,就算陆云霄以前是侍神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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