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逛街 作者:我爱小豆 正文 正文 今天洛克收到消息,也正是半個月后他们营需要抵达恩特尔城前的赖摩萨小镇。战事已经拖的够久了,军部下了严令要求半月后攻下恩特尔成,彻底瓦解夏尔洛的有生力量。 傍晚,洛克叫来了汉斯,交代了一番后,汉斯带着一队士兵离去。 深夜的吉萨镇如同鬼域一般,阴阴沉沉,到处都是破败的房屋和倒塌的建筑,只有若有若无穿出的熙索声证明,這座小镇還有人活着。 哈根最近過得很滋润,沒想到他的妻子能傍上一位大人物,顺带着他也水涨船高。他以前就是個开酒馆的,别的不会,察言观色的本领不差。早就看出了夏尔洛的落败,投靠了福斯坦人。但自己沒啥屏障,被福斯坦利用了就一脚踹开也属正常,不過现在不会了。哈根信心满满。 哈根醉醺醺的走在吉萨镇的路边,他這是去他的一個情人家,战争虽然摧毁了一切,但对于他来說還是不坏的,至少他過得比别人好。夜晚的道路总是磕磕绊绊的,哈根已经被绊倒一次了,他骂骂咧咧的继续走着,周围的一些乞丐、难民被他随意踢打。 突然,一個黑影撞了上来。“你踏马沒长眼啊!……”哈根怒骂道,但紧接着沒了声音。月光照射過来,露出了黑影雄壮的身躯,手持短匕的汉斯面无表情的看着地上喉咙口被扎了一刀的哈根。 “嗬嗬……”哈根睁大了双眼,指着黑影想說什么,最后头一扭沒了生息。 黑影背后出现了一群人,他们快速的清理现场,最后在夜色中黑影以及那一群人都消失了,只留下了一個无头的躯体。 周围的乞丐、难民慢慢的聚拢在一起,再观察到周围沒有危险后一拥而上,抢夺着躯体上为数不多的衣物。 一個乞丐笑容满面的从躯体的某個地方掏到了一枚硬币,但很快被另一個更强壮的乞丐抢走,争抢過后,最后地上空无一物。那半截尸体也不知被人群踢到了哪個角落。 在吉萨镇的某個地下室裡,几十個面黄枯瘦的人聚集在這裡取暖。地上只燃烧着一堆并不大的木材,周围人大多只穿着一两件单薄的粗布。這裡有男有女,也有老有幼。 汉斯一行人出现在這裡,看到的就是這一副情形,這种事他们看的多了,也沒有多大感觉。 這裡的人似乎有不少人认识他们,一惊而起,但更多的是害怕和彷徨。一消瘦中年人站了出来,他似乎是這裡的领头。 汉斯沒有和這些人废话,手一抛扔出了哈根的人头。“這個小镇的地下世界以后就由你看着了,但每個月的上交要比以前高两成,不然他就是榜样!” 中年人似乎還沒消化刚刚得到的信息,惊愕之中說道“大人他,不生我們的气了?” “只要你做的好,我們不会拿你怎么样。总之要给我們做出成绩,不然……”汉斯冷冷的威胁道。 中年人一惊,马上回答道“绝对比哈根上交的多两成。” 汉斯冷哼一声,带领人离开,沒有多废话。 中年人看他们人都走了,身体才仿佛掏空了一样,颓然坐下。“大哥,我們這次发了,”周围的小弟们都激动的說道,老人和妇女也露出了笑容,只有孩子们懵懵懂懂的看着這些大人。 中年人就是当初抢劫夏茜酒馆的那一群人。当初被洛克他们教训后,他们就過的很不好,后来洛克当了中队长,就有更多的人想找他们茬。 中年人曾经是個小商人,有一点头脑,不然也不会是這一群人的头领,他一直希望能代领他们過上好日子,就算是手段不光彩也无所谓。 這裡的难民都是一個镇子出来的,夏尔洛因为战争失利,国内山贼横行,他们是逼不得已逃难過来的。中年人当初就是沒有出路選擇抢劫的,那时也只有夏茜的绿棕榈酒馆還在营业。 也是那时候他惹上洛克這個煞星。那段日子他们這群人饿死了好几個老人和小孩,沒办法這就是活法,他也不敢迁怒洛克。现在有机会過得更好虽然是黑势力,但能過得更好,管那么多干嘛,即使是仇人给予的机会也不能放弃。 中年人打算好好干,千万不能落得哈根那個下场。 法兰斯城停止了士兵“巡逻”后城裡终于安静了下来,街面上一些夏尔洛人开始走动,但他们仍然畏畏缩缩的,似乎是忘不了城破时福斯坦士兵的蛮横。 对于夏尔洛普通平民,福斯坦士兵還是不会做什么出格的事的,因为沒必要。 洛克和夏茜走在法兰斯城间感受异国他乡的城镇风味。夏茜以前也沒来過法兰斯城這种大城市,对于大城市的好奇比洛克還甚。只是這时候街面上沒有什么繁华的景象,为数不多的铺子也是洛克他们营和喀什尔男爵他们营的商队开的,卖的也只是粮食。 這种店铺什么都收,首饰、硬币、战场上捡的武器盔甲都能换粮食,粮食只有一种叫煤饼的吃的。這种食物呈黑色表面有碳色颗粒,所以被称为煤饼。如果說糠栗饼是用谷物杂粮的皮壳所做,那么煤饼就是用做完糠栗饼的锅底做的。這东西连老鼠都看不上眼,但這個时候却被夏尔洛人趋之若鹜。 洛克吃過煤饼,那东西吃下去喉咙口又干又涩直冒烟,吃多了会肚子疼,沒有一点营养,连续吃几天的话会四肢无力。如果說糠栗饼有时候会客串一下马匹的粮食的话,煤饼是万万不能的,除非你想要军队裡的马软弱的驼不动东西。 夏尔洛人也不是傻子,但他们沒办法,尤其是他们這种“城裡人”,如果說类似吉萨镇的那种乡下,人们還能在田裡,在树林裡找到吃的,但在城裡,除了种了几個果树的院子,你别想找到一点吃的。 贩卖煤饼的大多数他们营的商人都认识洛克,对洛克报以一笑,算是打招呼了。而喀什尔男爵那边的商铺,看场子的人恰好有一個就是那天和洛克喝酒的西恩。 “洛克大哥,你怎么有空来這了?”西恩正在教训一個难民,应该是饿得发昏,抢粮食了。 洛克的确是一個奇怪的中队长,别的中队长平时要不是在自己的住处修炼或者快活,要不是就去男爵或者别的中队长那裡走动,只有洛克仿佛无所事事,整天要不是在街面上和下层士兵厮混,要不就是瞎转悠。 用杰尔森的话說就是“洛克毕竟還年轻,沒有适应中队长应有的生活。” 用索隆少爷的话說就是“洛克喜歡热闹。” 但只有约夏克大叔說得最准“洛克在用自己的能力发展。”這话說的太邪乎,听過的人沒几個明白。 洛克常年累月在外,十四岁就在死人堆裡打滚,他比谁都想過上好日子,比谁都想享受。但常年的生不由己,给了他深深的忧患意识。他想尽一切的发展自己。 其余中队长選擇向上,向上爬,拉拢同级别的,攀附更高级的。而洛克虽然也懂這些,但以前毕竟很少接触,還沒有适应這种状态。但他沒有气馁,而是選擇了另一條道路。 他相信,现在就能是小队长人,将来再差也不会混的太惨,现在对自己沒用,将来呢?不要否定任何一個人的价值。 所以他与非自己中队的小队长打成一片,甚至与喀什尔男爵手下的小队长也有几個好交情。所以他選擇他们营沒人看得上眼的吉萨镇的黑势力,现在虽然能孝敬的钱比较少,将来呢?吉萨镇是過往交通要道,他不信這個小镇会发展不起来。 “出来随便看看。”洛克搂着夏茜的腰肢說道。 “這就是嫂子吧?洛克大哥你有眼光。”西恩說完,朝后面的一商队伙计喊到,“达克,你小子昨天收的那個银镯子呢?拿出来给嫂子。” 一机灵的小伙答应一声后,从商队中跑出,恭恭敬敬的递给了洛克。洛克把玩一番后,给了早已按耐不住激动的夏茜,這是她的第一件首饰,也是最珍贵的一件。 說实话的确是精品,比起那天从二道贩子克比箱子裡翻出的别的收拾都要好上一点。洛克拍了拍西恩的肩膀。 夏茜早就对同住一院的格蕾丝等人的首饰羡慕不已了,格蕾丝脖颈上的蓝宝石,拉菲手腕上的金镯子,在她看来都是那么的精美。 夏茜欢快的把玩着手中的镯子,洛克感觉是不是平时亏待了她。洛克想起了那天从那二道贩子手中拿到的镯子和耳环,他本来打算将来送给姐姐的。夏茜喜歡,就先给她吧。 既然夏茜已经有镯子了,洛克就从怀中掏出了那一对耳环,递给了夏茜。 “喜歡嗎?”洛克把耳环放在夏茜手中。 如果說那個银手镯是首饰中的贵族,那么這枚耳环就是首饰中的皇族。优雅的弧度,精美的钻石,构成了這一对极品耳环。 “喜歡!”夏茜激动的亲了一口洛克,丝毫不在意周围人的眼光,她越来越觉得当初選擇這個比她小的弟弟是個正确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