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乱世-意外
“嘿嘿,反器材狙击枪,要是人类的话整個头连着脖子一起打飞,魔兵的身体素质也太好了!”蓝风趴在一道半人高的土坎后面,边說边推膛上弹,动作飞快地开枪,反器材狙击枪的枪声太大,打倒第一個哨兵时魔兵们就听到了枪声,土坎千米外山坡下面靠河边的那個魔族的据点——一個临时搭建的军营中已有十多個魔兵挥刀冲了過来,其中有三個魔兵骑着恐兽,一眨眼的功夫就冲出了五百多米。蓝风一连三枪放倒三头体积庞大的恐兽,三個魔骑兵一头栽下兽背,摔個半死,沒来得及爬起来,就已被爆头。后面的十多個魔兵似乎不知道害怕,高喊着魔族的战号,飞快地冲上斜坡,强劲的脚力将斜坡上的草地蹬得泥土纷飞,据点裡,一群约有百人的魔兵在一個披着紫色盔甲,身高超過两米五的魔族带领下,跟在那比他们领先了两百多米的魔兵后面,呼号着冲前。
“喂喂喂,有個魔族小贵族啊!看他的肩花,好像是個男爵啊!干,竟然比‘大象’還要高!”‘大象’是向云的外号,不過他自己不愿意承认。看着敌人沒有弓箭手,又沒有高级法师,加上自己的方位已经暴露,蓝风干脆跳出了土坎,半蹲在土坎上,将弹夹裡最后两发子弹打出,爆掉两個魔兵的头。蓝风飞快地换上弹夹,最近的魔兵离他已只有四百米。魔族士兵奔跑的速度非常的快,百米八秒算是慢的,而贵族的速度则更快,一個最低等的男爵都可以跑出百米四秒的好成绩,在蓝风换弹夹的這极短的時間裡,那個高大的魔族男爵已经冲到了第一集团,并有冲到最前的趋势。
“妈的,跑這么快吓人啊?看老子爆你的头!”蓝风低声咒骂着,瞄准,开火,反器材狙击枪强劲的后座力顶得蓝风身形微颤,几乎在枪响的同时,高速旋转的弹丸就已经奔到了那男爵的面门,那男爵反应奇快,横刀一挡,“铛”地一声巨响,连小车都可以打飞的子弹竟然被他一刀挡飞,而他手中那柄厚背大砍刀居然连個缺口都沒有!
“好刀!”蓝风暗赞一句,又一枪射出,那男爵一刀砍下,竟直接将子弹砍碎!
蓝风怒骂一声,再开一枪,子弹仍被挡飞,這三枪的時間已让魔兵将离蓝风的距离拉短到不足两百米,而那男爵现在已经冲到了队伍的最前面,离蓝风只有一百二十米!
蓝风咬牙切齿,转移目标,三声枪响后,冲得最快的三個魔兵爆头而亡。而這时,那男爵已冲到蓝风面前,一刀朝蓝风当头劈下!蓝风丝毫不为所动,举枪瞄准他后面的小兵,男爵的厚背大砍刀猛地落下,刀气将蓝风的军帽掀落,眼见蓝风的脑袋就要被劈成两半,一只硕大的拳头忽然从蓝风背后冒出,一拳击在刀刃上,发出金铁交击的脆响。男爵被拳劲震得连退五步,虎口一阵发麻,钢刀险些把握不住脱手飞出,而挡住了他這一刀的人也连退五步,拳头上现出一條细细的裂口,渗出几缕血丝。這人身高足有两米四,正是向云!
蓝风枪响,冲前的魔兵又栽倒一個,這时冲得最快的魔兵已与被震退的魔族男爵汇合,离土坎只有五步,蓝风一個倒翻退下土坎,一群人快地从土坎后跃起,迎向众魔兵,正是红尘小队的队员们!
“***,刀子挺快啊!让爷爷看看到底是你的刀子快還是爷爷的拳头硬!”向云呼喝着一步跨過土坎,双拳卷起一阵狂风,砸向魔族男爵。“铛铛铛”连响不绝,男爵封住了向云的一连十八拳,却被逼退了十八步,气得哇哇大叫,用蹩脚的中文嚷道:“老子是布鲁斯家族一等男爵彼德-布鲁斯,你是什么东西,有种报上名来!”向云哈哈一笑,“别想用名头吓唬爷爷,爷爷不吃這一套!”說完大吼一声:“天野流星!”一连轰出百拳,拳劲将空气压缩成一团团肉眼可见的白色气劲,如同流星一般轰向男爵,男爵叫声:“裂天斩!”一刀直劈而下,黑色的刀气撕裂空气发出刺耳尖啸,刀气劈碎大部分拳劲,但仍有十多道拳劲轰在男爵身上,将他身上的盔甲打得破破烂烂,偌大的身躯被震得倒飞十多米,重重地砸在地上发出轰然巨响。向云双拳互碰,发出钢铁般的声响,大步冲前准备痛打落水狗。
魔兵们這时已与红尘小队的其他队员交手,红尘双手一挥,十指上射出三千缕水流一般的内力丝线,将五個魔兵包裹在内,手指连抖,那五個魔兵沒来得及還手就已被切成肉块。
雷神父抽出腰间别着的银质十字架,变成一柄银色的十字光剑,挥剑荡开一名魔兵的当头一刀,再顺势一挥,将他拦腰斩断,接着毫不客气地将他的头踏得稀烂。
神骑士斯洛手持魔法加持過的十字重剑,朝一名魔兵当头斩下,那魔兵横刀一封,却被连人带刀砍成两半。
席拉单手持一柄细长的花剑,挽出漫天剑花,“卟卟”连响中,三名魔兵被刺得全身血洞,比大头针稍粗一点的剑尖点上魔兵身体却爆出茶杯口大小的血洞,席拉剑尖一颤,已将那三名魔兵的头盖骨挑飞。
魔红右手持剑,左手使掌,剑气纵横交错,两名魔兵与他交手不到十秒便被剁成肉碎,左掌打出一招“掌心雷”,一名打算从他背后偷袭的魔兵被這一掌炸得粉碎。
风魔铃月手持两柄小太刀,出招时身法妙曼无比,如同一只蝴蝶般在七個魔兵围困中穿梭不停,绝不与魔兵硬拚,总是利用身法骗得魔兵晕头转向时,再一刀刺入魔兵眉心。
吸血族的布朗一出来就被一群魔兵围住,他轻呼一声,十指长出一尺来长的黑色指甲,屈中指一弹,中指指甲断裂飞出,刺入一名魔兵额头,将那魔兵的头炸粉碎,而布朗断掉的指甲瞬间长了出来,挥舞着利刃一般的十只指甲,不带一丝烟火味地冲入魔兵群中,卷起一阵血雨。
火奂不擅近身搏斗,她背后伸出两只宽大的蝠翼,飘浮在空中,伴着一阵低沉的吟唱,双掌中冒出两個黑色火球,火奂掷出火球,两個魔兵躲闪不及被打個正着,身上马上冒出黑焰,不到十秒便已被烧成灰烬。
李萧双手举着一根漆黑的铁棒,高高跃起,尖啸声中,铁棒朝一名魔兵当头砸下,那魔兵横刀来封,“铛、砰”两声,魔兵刀碎头爆,脑浆四溢。李萧脚未落地铁棒横扫,两名魔兵的上身如被利刃切断一般与下身分离,打横飞了出去,李萧身形疾掠,瞬间便已赶到两名魔兵前面,铁棒一挥,将那两名魔兵的头打得粉碎。
几個魔兵翻過土坎追击蓝风,刚翻過去便听一阵连珠般的枪声响起,這几個魔兵每個人眉心都多出一個冒着烟的血洞,死不瞑目地栽倒在地。蓝风得意地吹吹手枪枪口冒出的硝烟,“不要以为老子就会打狙击!”
仅仅十分钟的時間,所有的魔兵便被红尘小队尽数歼灭,青草地上流满了紫色的魔血,到处都是一堆堆的肉块和一條條头爆得稀烂的尸体。唯一活着的,就是那個自称彼德-布鲁斯的男爵了。
這男爵实力不弱,向云虽然占了先机,但一时也无法收拾下他,两人高呼酣斗,打個不亦乐乎,不受控制的拳劲将地上炸出一個個深坑,刀气将地面划出一條條裂痕。
向云见队友们已将一百多魔兵收拾干净,正围在旁边看他的热闹,心中一急,举臂护住头脑,一头撞入男爵刀網之中,不顾身上被砍出十几道血口,将男爵拦腰抱住,双足发力一蹬,抱着男爵离地冲起十多米,男爵大惊失色,一记刀柄砸向向云左太阳穴,向云头往后一仰,避开要害,额头却被擦出一道深可见骨的血痕,鲜血泊泊流出。“天殒流星!”向云大吼一声,抱着男爵头下脚下地往地上撞去,在触地的那一刹,向云将头埋入男爵胸口,只听“轰”地一声巨响,强大的冲击力将地面撞出一個深达两米,直径五米的沉坑。向云跳出深坑,抹掉头上的泥土,身体一阵脱力,坐倒在地。而那男爵躺在土坑中,头盖骨已完全碎了,脑浆和着鲜血正慢慢地流出。
“我伯父……不会……放過你们……”男爵艰难地吐出這句话,头一歪,死了。
“伯父……你個屁!爷爷会怕才怪!”向云啐了一口,“妈的,损耗掉七成功力,连自我恢复都不成了,神父,快来我疗伤!”
雷神父的“圣疗术”对任何物理伤害都有非常好的疗效,所以他既是战斗人员,又是战地医师,虽然红尘小队的队员们多多少少有一些自我恢复的能力,但快慢不一,战斗中力量损耗過度的话恢复力会大打折扣,所以神父的作用還是很重要的。此刻他正在为红尘治疗外伤,红尘在战斗中被一個实力不弱的魔兵从背后偷袭砍了一刀,虽然沒砍中要害,但左肩却被砍出一條长达三寸的伤口。神父双手悬在红尘伤口上方,随着一阵吟唱,他双手散发出柔和温暖的淡金色光芒,在金光照映下,红尘的伤口很快地愈合了,只留下一條淡淡的疤痕。“对不起,我能力有限,无法完全抹除疤痕。”神父歉意地說。红尘淡淡地道:“不要紧,战士身上哪能沒有疤痕?”
神父治完红尘,赶紧跑過去给伤得最重的向云疗伤。向云享受的神父温暖的圣光治疗,嘴裡嚷個不停:“我說队长,刚刚那男爵实力不弱啊!和我們以前碰上的一等男爵很不一样,实力明显高了别的不止一等,我都打得這么辛苦了,還要出绝招才能干掉他,你们谁知道布鲁斯家族是個什么东西啊!”
“布鲁斯家族,魔神路西法手下最强的三大家族之一,族长威利-布鲁斯公爵在路西法手下七大魔将中排名第三,是有名的魔界家族。”布朗淡淡地說,“布鲁斯家族的战士在魔界都是很有名的,只是不知道這個叫彼德的家伙为什么会到這裡来鬼混,带的又不是布鲁斯家族的嫡系战士,被我們撞到活该他倒霉。”
“乖乖,這小子的伯父该不会就是那個威利-布鲁斯吧?”向云說,“该不会真的和這小子說的一样,他伯父会跑来给他报仇吧?”
“說不准。威利的军队不在這裡,他正在欧洲指挥军队攻打伦敦,狄更斯王子目前正是他的对手。”布朗說。
“那這小子可不是一般的倒霉,莫明其妙地跑到這裡,死在我們手上就算了,他伯父别說给他报仇,可能连他死了都不知道呢,哈哈哈……”向云得意地大笑起来。
红尘說:“好了,任务完成,我們回去整顿一下。再過三天联军的军队就应该来了,周边的魔族据点也清理得差不多了,接下来的三天任务不会很重。”
“终于,可以好好休息一阵了。”听红尘這一說,李萧长出了一口气,一双贼眼瞄上火奂,“小火,好不容易有空了,是不是和我一起,呵呵,练一练双修功呢?”
“找打!”火奂脱下一只鞋扔了過去,正中李萧脸上,鞋慢慢地落到地上,现出一個沾满了黄泥的鞋印。“好准……”李萧憋了半天终于憋出两個字。
全队人哈哈大笑起来,就连红尘,也露出一抹她自己都沒察觉的微笑。
※※※
“我告诉你,是男人,就要学会抽烟喝酒,俗话說,男人不抽烟,女人不沾边,男人不喝酒,女人靠边走,你的长相太女性化了,要想展现男子气概,就必须学会抽烟喝酒!”蓝风和无名坐在村子裡军帐外的石板上晒太阳,自无名醒了以后,就和蓝风、李萧、魔红住到了一起,他那一头长及臀部的黑发被红尘亲自操刀剪成了刺猬头,样子无比痴呆。一张白纸一般的无名很快地成了大家戏弄的对象,当然,是善意的戏弄。只有红尘从不戏弄无名,有她在的时候,也会阻止别人戏弄他。现在,烟囱加酒鬼蓝风趁着红尘不在附近,左手夹着一根雪茄,右手提着一個酒瓶,正在拚命地诱惑无名。
“真的嗎?真的要会抽烟喝酒才有女孩子喜歡嗎?”无名像個白痴一样的问。
“当然!烟可以用来装酷,装帅,装成熟,酒可以用来扮颓废,扮失落,扮寂寞,现在的女孩子,都喜歡這一套!你看着,像我這样……”蓝风說着,低下头叼着雪茄,然后缓缓地抬起头,伸出手轻轻地摘下雪茄,张口慢慢地吐出一缕青烟,眼神迷蒙地举起酒瓶猛灌下一口酒,然后装作呛到了的样子捂着嘴大声咳嗽,最后颤巍巍地伸出手,掌心有一缕用内力逼出来的血丝。“怎么样?酷吧?帅吧?深情吧?颓废吧?”蓝风得意地问。
“你不要紧吧?怎么咳出血来了?我去叫神父来给你看!”无名飞快地蹦起来,朝神父的帐篷跑去。留下一脸痴呆的蓝风,伸出沾着血丝的手愣愣地看着无名的背影,头顶两只乌鸦一路高叫着飞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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