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我成了隔壁老王
呢嗎,从2o17年,来到1999年,已经一周了。从开始的震惊害怕,到现在的习惯。疯子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不過是在女儿考上大学想庆祝宴会上多喝了几杯而已,怎么就把自己穿了呢。而且還是把自己穿越到18年前,一個当群演的17岁小正太的身上。按說,自己也沒有干過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啊,怎么就会把自己穿了呢,疯子怎么也想不明白。可惜了自己的百万家产,也不知道会便宜了谁。還有自己的老婆孩子,以后再也见不到他们了。尤其是自己的女儿,好不容易才把她养大,考上了大学,现在找不到自己,她该有多难過。
如果是前几天,疯子心裡充满了对老婆孩子的牵挂的话。那么,现在疯子更多的是担忧。原因就是自己附身的這個小正太,不仅仅是一個当群演的孤儿,而且還是一個隔壁老王。关键不在于這個小子怎么当了隔壁老王,而是让他当隔壁老王的那個女人的身份,让疯子头痛。
作为一個现代人,疯子对什么一夜情,偷情這些事情并不是很在意。毕竟這种事情在那個年代实在是太多,太普遍,根本算不上什么大事。可問題是這個女人的老公,是這個小正太刚刚来北京的时候,交到的第1個朋友。就是這個给他介绍工作,介绍住房的恩人,就是這家每次家裡有什么好吃的,都要叫上他的好人家,這個禽兽不如的小正太,竟然去勾引人家的老婆,给人家戴上绿帽。這個小正太這种禽兽不如的做法,完全违背了疯子做人的原则,让疯子的良心受到了很大的折磨。
就在疯子穿越過来的第3天,那個女人就来找他偷情。因为害怕和那個女人争吵,引起别人的注意,被人现他们的奸情。所以,疯子不得不当了一回人型打桩机。从那天以后,疯子每天不管有沒有活,都要等到那個女人的老公下班后,才敢回家。倒不是疯子假正经,也不是那個女人长得难看。而是除了疯子做人的原则外,更重要的是恐惧。
是的,就是恐惧。因为這個地下室裡的人,都知道疯子和這家人的关系。如果让他们知道,這個小正太竟然忘恩负义,给人家老公戴了绿帽。那么,疯子就算是不被人打死,也要臭名远扬。从此以后,就再也不要想在北漂這個群裡混了。
所以,這几天,疯子一直都只考虑怎么来处理這個事情。找那個女人谈判,根本不可能成功。因为人家那個女人原本是一個正派人,就是因为被這個小正太勾引,才会变成這個样子,人家怎么会放過他,根本不可能。
搬走,必须要搬走。這是疯子能够想到的唯一的办法了。搬家倒是容易,問題是沒钱啊。這個小正太来到北京一年多,总共也就存下65oo块钱,還是因为经常在别人家裡混饭吃,才存下来的。再加上疯子的心裡很清楚,再過7年,中国股市就会出现一波波澜壮阔的大行情。如果他不想当一辈子穷人,那就是他改变命运最好的机会了。
所以,几天来,他一直在犹豫着,到底要不要搬走的事情。如果他现在不存钱,到时候就算是明知道有大行情,也沒有能力参与。如果不参与,就不可能赚大钱。赚不到钱,就不可能买房子。沒有房子,就不可能在北京立足。正是因为這样的顾虑太多,疯子才一直沒有搬走。汽车摇晃了一下后,就停止了。疯子抬头一看,原来已经到了北影厂的门口。下车,和杨老大道别后,疯子就慢悠悠的走上回家的路。
刚刚走进地下室,就听到张哥【那個女人的老公】叫他;小王,過来吃饭。今天我买了一些猪头肉,過来咱哥俩喝一杯。
哥,我已经在外面吃過了,你们吃,不用管我了。
听到疯子的话后,那個女人从门裡伸出头来骂道;你吃個屁啊,赶紧的,過来吃饭。
张哥笑着說;小王,你嫂子說得对,大家出门在外,就是要靠朋友帮助,你现在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不多吃点肉,营养跟不上,将来身体长残了怎么办。再說了,炸哥俩认识也有一年多了,不要太生分。說着,就過来拉着疯子過去坐下,递给疯子一杯酒和筷子。
疯子想想也是,只要自己還住在這裡,就沒法完全躲开他们。還是等自己多赚些钱后,搬家了再說。于是就和张哥两人高高兴兴的喝酒。正喝得高兴的时候,就感觉那個女人的手摸到了自己的腿上。呢嗎,這個色胆包天的贼婆娘,胆子真是大到沒边了。疯子一边心惊胆战的和张哥喝酒,,一边下定决心,明天,明天一定要找房子搬家。呢嗎,不搬家,這個日子沒法過了。为了避免那個女人晚上来找他,疯子端起酒杯就猛喝,很快就把自己喝成一滩烂泥,還是张哥把他送回房间休息的。
第2天,来到北影厂门口看到杨老大他们,疯子很猥琐的递上一支烟问道;老大,你知不知道那裡有房子租,我想要租個房子。
怎么了,赚钱了,就想住大房子了。
不是,不是,是我們那裡的孩子太吵,晚上睡不好,所以想换一個安静一些的房子。
嘿嘿,旁边的一個群演說;恐怕不是因为孩子吵吧,恐怕是听了人家夫妻亲热的声音,晚上睡不着才是真的。哈哈哈,大家都笑起来說;小公鸡长大了,要开始叫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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