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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斑马的故事

作者:公子不歌
陈婉是第一個进到李牧房间裡的姑娘。

  少年时的李牧很腼腆,高中毕业前沒和什么女孩有過什么亲密接触,更不会把女孩子带回家来,而上了大学之后,一直到工作,那几段感情都沒能坚持到见家长,所以,這還是李牧第一次带女孩子进自己的房间。

  李牧的房间不大,充其量也就十五個平方左右,這间小屋摆了一张一米五的床,一张有些陈旧的书桌,一個玻璃门的书柜、一個衣柜,還有一把红棉牌木吉他。

  房间有些拥挤,但却非常整洁,陈婉迈步进去,竟闻到一种特别的淡淡香气,那种味道在她嗅来,如同洗衣粉洗過的衣服被灼热的阳光烘烤而产生的香味,闻着让人很是舒服。

  墙上有几张别样的海报,有一张科特柯本,一张唐朝乐队的大旗海报,其中最特别的,是一张冷色调的海报,上面有一條通往迷雾中的铁轨,一個短发男人蹲在轨道中央,将脸埋在自己的双腿间,除此之外,上面一個字都沒有。

  “這张海报好奇怪啊。”陈婉面露诧异,“也沒写字,是什么来的?”

  “窦唯的专辑《黑梦》。”李牧顺口道:“這海报是小摊上一块五淘换来的,估计是盗版商不负责任,正版上面有窦唯黑梦四個字,這张沒带上。”

  想来,在這個年代,李牧還是一個超级音乐爱好者,喜歡流行乐,也喜歡摇滚,迷迈克尔杰克逊、迷黑豹、迷Nirvana乐队,会弹点吉他,唱歌的声线也還不错,再加上高高瘦瘦、白净帅气,不敢說迷倒万千少女,至少也很受女孩子喜歡。

  到了大学,李牧靠弹吉他外加唱歌,還先后拿了两位姑娘的一血。

  一想到這裡,李牧就无比怀念大学时光……

  陈婉转而又看到李牧那把有些破旧的红棉牌吉他,好奇的问道:“你会弹吉他?”

  “一点吧,业余玩玩。”

  陈婉当即道:“给我弹唱一首呗?我們学校也有男孩玩吉他,弹唱同桌的你,還挺好听的。”

  “现在的大学生也就這点创意了。”李牧无奈的摇摇头。

  陈婉追着哀求:“给姐弹一首嘛,来一首许巍的吧,我的秋天!”

  李牧微微一笑,好奇问道:“许巍第一张专辑很消极啊,你這种白富美怎么会喜歡?”

  陈婉沒有搭理李牧白富美的调侃,道:“只要好听就喜歡。”

  李牧点头笑了笑,坐在床边,从角落裡拿起了自己那把破旧的木吉他。

  這把琴,是初二那年妈妈送给自己的礼物,当时花了两百多块钱,算是木吉他最便宜的一档了,不過音色倒是不错,几年弹下来,音色越来越好。

  李牧抱起吉他,以一弦为准,用稍微高端点的泛音法调了调弦,为了高考,這把琴有日子沒弹了,有些跑弦。

  陈婉坐在李牧的椅子上,见他调音非常娴熟,便端正姿态,准备认真聆听。

  李牧先是弹了《我的秋天》第一個和弦的扫弦,忽然停下来道:“你点什么我唱什么多沒意思,要不我唱一首你沒听過的吧。”

  “我沒听過的?”陈婉眼睛一亮,笑道:“好呀,唱吧。”

  李牧点了点头,回想了一下和弦谱,简单而悠扬的指弹前奏之后,他用自己略微有些沙哑的嗓音唱道:

  “斑马斑马你不要睡着啦

  再给我看看你受伤的尾巴

  我不想去触碰你伤口的疤

  我只想掀起你的头发

  斑马斑马你回到了你的家

  可我浪费着我寒冷的年华

  你的城市沒有一扇门为我打开啊

  我终究還要回到路上……”

  三十岁前的李牧爱摇滚,三十岁之后的李牧爱民谣,宋胖子算是他比较喜歡的一位,尤其是這首《斑马斑马》,不再是无病申吟,也不再是强說愁苦,而是带着几分沧桑与无奈,讲述一個男人与一匹受伤斑马间的特殊情感,当然,斑马并非真的是斑马,后世普遍认为,歌裡的斑马,代指某個被别人伤害過的女人。

  陈婉沒听說這首歌,也沒见過歌词,只是隐约从李牧的口中辨别歌词,然后在脑中萌生出一副幻想中的画面。

  李牧的嗓音很好,三十多年的人生经历,让他唱歌时也很容易代入感情。

  “斑马、斑马,你還记得我嗎?我是只会歌唱的傻瓜……”

  当李牧唱到這句时,陈婉托着下巴安静的听着,心底竟然涌上一阵莫名感动,這首歌在她脑中,如同草原上飘来的淡淡忧伤,让她沉醉其中。

  一曲唱罢,李牧本人的思绪回到上辈子的過往,自己遇到的、擦肩的、错過的一切,现在回想起来,不咸不淡不苦不辣,只是让人心生感慨,昨天自己搬动了上一世人生中的第一個道岔,但一個道岔之后,命运火车的行进方向、途径的一切都会改变。

  李牧知道,他不会再去上一世那所二本大学,上一世在大学中遇到的所有人,今生怕是已经沒有机会擦肩,而他也不会再去燕京做一個苦逼的码农,那些同事、朋友、偶遇的擦肩的路人,都将彻底从自己的世界中离去,重生的第一天,他就選擇了颠覆一切,在搬动自己那個道岔的同时,他的触手,也探到了陈婉的人生道岔。

  陈婉不知李牧为何在唱完這首歌之后就陷入沉默,她本人只是觉得忽然满腔的伤感,這首歌的歌词并沒有直接描写任何凄惨,但营造出的气氛,偏偏让人格外触动。

  陈婉红着眼睛问道:“這首歌叫什么?”

  “斑马斑马。”

  “谁的歌呀?”

  “呃……”李牧才想起来,87年出生的宋胖子,现在应该還是個初中生,也罢,自己就厚颜无耻一把好了,谁让你闲杂還是個小骚年。

  “我自己写的。”

  三十多岁的人了,早练就了一种吹牛逼时面不改色心不跳的技艺。

  “真的?!”陈婉的世界观顿时崩塌,她忽然觉得,自己不由自主开始仰视這個男孩了。

  “嗯,独家原创,你是第一個听众。”

  此话不假,這世上,陈婉是第一個听到這首歌的人。

  陈婉更感动了,回想起那凄美的歌词,追问道:“为什么要用斑马来比喻人呢?”

  李牧昂起头,盯着斜上方四十五度的天花板,面带忧伤的感叹:“斑马這种动物,独自的时候是睡不着的。”

  一句话,给這首歌更添了几分凄美与逼格。

  李牧心裡对自己說,這個逼装的,绝对可以拿满分了。

  陈婉真的开始崇拜起這個十八岁的“少年”,還想再追问一些問題,却沒想到,這时有人把大门拍的逛逛作响,在门外高声喊道:“李牧!”

  是赵康!

  李牧几乎立刻起身,带着几分激动的跑出去开门。

  十几年不曾见過赵康,李牧自然开心得很,虽然這一世他和赵康也就只有高考這两天沒见面。

  “康子!”一开门,看到那個一脸青春痘的黑小子,李牧上前一把将他揽在怀裡。

  赵康厌恶的把他推开,诧异的打量着他,狠狠啐了一口:“操,两天不见,你個烧包又帅了,這头发在哪剪的?你胡子咋刮了?不怕我李姨扁你?”

  李牧看着他不禁发笑:“你怎么這么多問題?”

  “妈的,就是看不惯你们這种长得帅的。”赵康咬了咬牙,咂咂嘴:“這兄弟沒法做了,咱俩绝交吧,你去把你凉席抽出来,再拿把菜刀,咱俩也来一出管宁割席。”

  赵康长得是不帅,皮肤黝黑,五官還算勉强過关,但偏偏在這個年纪起了一脸骚疙瘩,确实有些惨不忍睹,不過他在李牧的印象中也是個标准的逗比,這要是好好引导引导,沒准将来能成一個段子手。

  李牧抬脚虚踹,嘴裡骂道:“屁话不断,你還进来嗎?不进来咱就直接去吃饭。”

  “不进去了。”赵康摆了摆手:“麻溜的锁门走人。”

  “等着,我叫我姐出来,她跟咱们一起。”

  “你姐?”赵康诧异问道:“你哪又冒出来個姐?”

  李牧笑道:“刚认的,等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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