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哥白让你们半個月证据搜集時間都不怕
市中院知识产权庭。
前几天才刚刚摘掉“助理审判员”前面“助理”二字的潘筱婷,总算要迎来她人生中第一個独任制的案子。
虽然……她目前需要主持的,只是一個庭前调解,這让她原本期待满满的成就感,稍稍打了点折。
她是最后一届全面包分配的大学生,95级入学、99年毕业于魔都的华政,分配到方舟市中院,一年书记员,两年助理审判员。
今年是国家第一年把“律师执业资格考试”改制为“司法考试”,理论上从此之后所有的法官、检察官们也要通過考试才能上岗。
她還算争气,上個月一把就過了,成绩出来后,庭长也顺势帮她把“助理”的帽子摘了。
(注:实际上到2010年,圈内還有些歷史遗留的法官沒能考過,主要在偏远地区。沿海基本上06/07就全過了,不過的也都转岗了。02年以前,法官是不用考试的,只有律师要考)
這是时代的一個缩影,从此之后,国内法院系统女性比例会越来越高。也不得不承认,女性在文科背题考试方面确实有优势。
此刻,潘筱婷在休息室裡审阅相关卷宗、做着调解前的最后准备。
一個稍年轻些的同事,踩着平跟鞋快步走进来,把抱着的几页补充卷宗摆在案头,顺便闲聊起来:
“潘姐,今天下午的案子是不是很容易啊?我看好像是個在校大学生、起诉一家厨房家电企业及其研发人员专利侵权,怎么涉案标的那么小,才几千块钱,索赔额更是才几百。”
潘筱婷叹道:“确实挺沒劲的,就当温故知新了。不過小秦你也别松懈,好好做记录,最后调解书裡都会用到的。”
“好的,你就放心吧。”
被称作小秦的妹子名叫秦暖,是小潘筱婷两届的学妹,去年刚来。就因为差了两届,包分配沒了,未来前途可能会差不少。秦暖入职时是书记员,不過法考的话,连转助理审都转不了。
见秦暖应承的态度很不错,潘筱婷也就顺便多给她解說几句:
“這次的案子之所以金额沒劲,是因为专利侵权案,你得指出具体侵害了多少利益、多大规模才行。需要被告‘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实际实施了具体的侵权行为’。
但這個原告人提供的材料,主要只显示被告有可能利用了之前的合作关系取得的信息、试图研发申請一项与原告重合的专利、然后被驳回了,但也仅此而已。
生产呢?销售呢?对方在沒有拿到授权之前,并沒有冒进实际规模生产销售,這怎么定侵权损害呢?我觉得原告捞不到什么好处。”
潘筱婷凭借她接触知识产权审判实务三年的经验,做出了一個很专业的判断。
沒办法,谁让作为顾辙对手的童双庆,一开始就只是想剽窃一把刷個专利,都沒想把這個东西实际投入生产,公司也沒决策把這個可有可无的技术商业化呢。
這方面,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有個最大的区别,刑事诉讼讲究的是“主客观相统一”,也就是刑法比较重视主观的动机恶性,只要实施了行为,未遂的案子也可能判刑。
而民事诉讼是沒有“未遂”概念的,尤其是商事案件,对方想侵你权,想得再好,也做了一切准备工作,但临门一脚都還沒踢出来、沒侵出什么损害,那有什么可告的?
秦暖听了学姐的分析后,总算明白关键所在了,但随后又生出一個疑问:“既然被告企业根本沒有规模生产销售行为,原告的起诉书怎么被立案成功的?”
潘筱婷摇头叹息:“怎么說呢,這個原告确实是锱铢必较很会抠:這個案子被告企业虽然沒有‘销售’的行为,甚至都无法证明有‘销售’的计划,但确实是极少量‘生产’了样品,哪怕是堆在仓库裡,那也可以按涉案库存来定侵害规模。
估计是那家被告公司内部的研发管理制度弄巧成拙了吧,估计是研发打样,還不知怎么被那個叫顾辙的原告取证到了,他就以此为侵权标的确定的起诉金额——当然,也可能取证不充分,這得开庭后才知道了。
所以案值才那么一丁点,真不知道怎么想的。估计现在年轻人法律意识都变强了吧,不蒸馒头争口气。
估计他也是自己起诉的,律师都請不起。否则要是有個老手律师指点,估计会让他先放水养鱼、等侵害结果明显一点、涉案金额大了之后才收網。
但我觉得原告能把被告企业拖下水的可能性几乎沒有,就算他占理,最多就是拿着几百块钱走人。被告抗辩涉案研发人员的行为不是职务行为的话,原告应该沒有证据攀咬的。
還有,你应该也知道,最高院联合司FA部上個月26号刚刚出台了《人民调解工作的若干规定》,如今刚好是热议期,各级都挺重视调解率的,
我們要是能庭前调解了,庭长那边也好看。毕竟這個规定才刚执行了十几個工作日呢,我們這案子可能是全院第一個规定下发后调成的-->>(第1/2页)(本章節未完,請點擊下一页继续閱讀。)知识产权侵权案。”
秦暖听得很认真,這些分析经验对她明年参加法考很有用。
一会儿的案子一定要全程好好观察,看看那個大学生能创造出什么奇迹来不成。
……
時間很快就到了,秦暖先来到调解室,確認了原被告双方的身份,最后再請潘筱婷入席。
(注:民诉法上的理论流程一贯都是這样的,书记员先入庭,確認過情况后由书记员請审判长入席,调解沒规定,但一般沿用庭审的架子。
最近几年因为都改录制视频审判了,新律师或者網上看庭审视频的,应该都看不到书记员了,被摄像头取代了,现在一上来就直接审判长坐中间。)
原被告双方都沒有請专业律师代理,原告方就顾辙自己一個人来的,
被告方理论上童双庆是要出席的,因为他是共同被告之一,然后公司也得派個代表。
但实际上公司也沒让他出席,只是让研发部的负责人陈清风作为公司代表出席了,然后又派了一個法务部的员工,名叫冯芸。
童双庆的意见,到时候就由冯芸代为陈述了,当然授权书委托书這些文件肯定都是全的。
公司也是考虑到這案子涉案金额实在太低,如果請律师的话,律师费都起码比赔款請求额高几十倍,太划不来了。
公司的态度就一個:要赔钱就让童双庆直接赔,把事儿了了,但必须是童双庆的名义,别来攀咬公司就行,不承认是职务行为。
甚至事后公司私下裡给童双庆钱补上都行,别過明路,就是想要個面子。
在双方這样的心态下,调解工作的进展,果然如潘筱婷此前的预料那样:
其他旁枝末节問題,双方都很快达成共识、直接過掉了,最后就聚焦在“童双庆的行为是否是职务行为、是否是被告公司有组织有预谋的、被告公司是否应该连带承担责任”上。
甚至连书记员秦暖记着记着,都产生了一丝错觉:“這個原告不会是来碰瓷的吧?他好像什么实质利益都不在乎,只在乎往被告公司身上泼脏水、拉下水,莫非是竞争对手派来的?
但這個案子也不可能社会影响很大啊,也不会引来媒体报道啊,媒体也不允许报道尚未审结的案件才对啊。”
一番调解之后,看起来调解是不成了。最后阶段,顾辙說道:
“尊敬的审判长,我有证据可以证明对方就是有组织有预谋的职务行为,既然被告方不肯承认這一点,我希望向对方展示相关证据。”
潘筱婷揉了揉太阳穴,眉头一皱:“請原告注意诉讼流程:质证是庭审时的程序,如果確認要开庭审理,庭前還会安排证据交换环节。
今天的调解目标是確認你们有沒有可能在這些环节之前,就达成一致。”
顾辙微微一笑:“感谢审判长的提醒,那么,我希望结束目前阶段的调解,先向对方出示我的证据。”
潘筱婷:“你不需要等通知让双方都有時間搜集证据么?希望原告注意一点:今天传票通知的內容,只是庭前调解,或许你已经着手搜集了证据,但对方可能還沒有。
所以无论你是否今天就要求出示证据,本庭都会给对方预留充足時間搜集证据、以及交换证据后的寻找反证、组织材料的時間。
所以,我不得不提醒你,你坚持今天出示证据的话,只会让你处在‘提前暴露己方证据’的不利环境下,原告你還要坚持這么做么?”
潘筱婷這段话,不懂民诉法的人可能不太看得懂,民事诉讼中,如果最初的证据交换前初调不成,還是要再发第二次传票交换证据的,交换证据后還要再過一段時間才会第一次正式开庭审理。
所以,一個人会在法庭上拿出什么证据,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让你搞“证据突袭”的,都是开庭前对方就已经知道你会拿出什么证据了。
那种突然偷袭的剧情,只会出现在周星驰搞笑电影或者港片小白律政剧裡。
今天這個案子,潘筱婷原本的计划是:初调不成,那就通知15天后交换证据,交换后再给双方15天的時間准备如何反驳对方交换的证据,然后再开庭。
顾辙现在就给对方看证据,只会导致一個结果:对方会提前30天就知道顾辙会呈交什么证据,而顾辙依然只会提前15天時間知道对方要提交什么证据。
换言之,顾辙会白送对方多15天的時間差来准备、研究他。這就相当于一场比赛,你觉得自己优势非常大,放任对方多研究你半個月、到了上场的时候照样能吊打。
作为审判长,潘筱婷必须提醒他這么做的法律后果、可能承担的不利情况。如果他依然坚持,那也就由他。
权利可以放弃,义务必须履行嘛。
顾辙毫不犹豫地表示:“我已经充分了解自己在证据交换和质证环节的诉讼权利义务,我仍然坚持在初调结束后,立刻出示我方重要证据。”
哥白让你们15天准备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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