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章 我恋爱了 作者:何时秋风悲画扇 夜太漫长,人凄凉。 万家灯火下,周小小守着李汝鱼,尚无醒转的迹象。 隔不得片刻,小小便要去摸一下额头,深恐发热……若是出现发热,伤势就会变得很棘手,好在靠山吃山,小村从来不缺珍贵药材。 早些年,小小他爹還沒死的时候,要为房间地面铺青石板,上山寻找石材,发现有只野猪和蟒蛇对峙,争夺的便是一块大石下的植物。 山裡的野猪,尤其是有松树林的地方,野猪身痒时候便要去树上蹭,久而久之,皮上便裹上了一层松油脂,干硬之后如盔甲,刀剑难破良弓难穿。 有经验的猎人,见到這种野猪直接選擇放弃。 所以山裡有一猪二虎三熊的說法。 然而那條大蟒也不差,体长近两丈,确实有资格和野猪掰手腕。 最后也沒有什么猪蛇同归于尽,让小小爹捡大便宜的狗血剧情,蟒蛇被野猪拱破了肚皮,落荒而逃,那株长得有点像人的植物进了猪嘴。 等野猪走后,小小他爹去找了下,发现有個漏網之鱼。 长得也像個人。 不過小了许多,只有一指半粗细。 带回村裡,夫子說這叫何首乌,是疗伤补养的圣品。 此次李汝鱼受伤,周婶儿便用红布包着拿了過来,在赤脚医生的叮嘱下加入中药裡,希望能让李汝鱼早些痊愈——再贵的东西,也比不得女婿啊。 李汝鱼一时不醒,周婶儿做好了准备,此刻让小小照顾,她则回家去拿棉被衣服。 今夜要和小小一起守夜。 话如此說,真正守夜的還是她。 也不舍得让女儿熬夜。 亡国了的大安遗臣们是夜人心惶惶,小村就這么大,都已知晓山外来了人,穿着锈飞鱼的华贵袍服,腰间配了狭长的刀。 很是威风,比顺江集的裡正黄岐拉轰得太多。 那個朱七找村裡人了解孙鳏夫之死的时候,从怀裡掏出来腰牌,那才叫一個好看,青铜打造,双面狮头两爪抱坎,四边纹线如篆,前后各一字。 被几個孩子认了出来,一字“北”,一字“镇”。 北镇是什么,大家不知道,但想来是很厉害的,這两個差人肯定大有来头。 小村人沒有多少文墨。 但有個道理是人都知道,大凉律法不需普及,早被世代口耳相传。 造反是要杀头的。 以前沒有仔细想過,只是觉得当官好威风,今天差人一来,這些遗臣们才后怕起来,跟着孙鳏夫加入大安王朝算不算造反? 问了跟着夫子读過书的孩子,都說是。 這便慌了人心。 是以半夜时分,扇面村各处忽有青烟起。 遗臣们都在悄悄烧家裡的圣旨和朝服,深恐被差人发现,落個秋后问斩的凄凉下场。 私塾裡,夫子坐在石桌上。 酒在桌上,剑在鞘中。 下午时分,找了個孩子去将剑取了回来——反正也瞒不過北镇抚司那两人,還不如光明正大,是我的剑又怎么了? 听学生說,取剑时,那個赵姓年轻人只是意味深长的笑。 并沒有阻止。 夫子有些摸不透,這年轻人有点高深莫测。 赵姓,是国姓啊…… 不過话說回来,今日看见他那清秀的笑意时,有种想一脚呼他脸上的冲动。 那张脸真心有些讨打。 夫子提起酒壶,想了想又放下,终究是沒了饮酒的兴致。 如何破這局? 如果最后只能選擇执剑杀人,李夫子不会犹豫,可事情并沒有到那一步,便有些不甘心,心裡患得患失起来,毕竟這十年自己胸中累积的诗篇,可以等身,不曾见天日便身死魂销,這是一個诗人最为凄凉的人生结局。 夫子想起黄巢被雷劈死那日,和李汝鱼一番对话后的心情。 忍不住叹了口气。 我在這大凉過的一点都不洒脱。 赵长衣和朱七相对而坐,简单交流今日看法。 基本上朱七說赵长衣听。 人前,赵长衣话不多,下午和那对耄耋老人說话的絮絮叨叨,一年难见一次,這便让人觉得高冷,自然而然的在京都那片富贵哥儿圈子裡不受欢迎。 赵长衣也不在乎。 甚至有些不屑。 你们何德何能,与我赵长衣攀襟连衫做兄弟? 前一個被我主动认作兄长的北镇抚司千户已经被贬职百户发配地方去了…… 听朱七說了许久,都和孙鳏夫這個异人之死相关,赵长衣强忍住心头不快,但终究忍不住,脸露不悦,“我們到扇面村是为了這個异人?” 朱七愣了下,旋即醒悟過来,慌不迭道:“公子有什么发现?” 赵长衣盯着摇曳灯火。 穷山僻壤裡,连灯火都如此昏暗,忍不住四下找了找,沒发现什么小型尖锐物,干脆伸手到朱七面前,“拿来!” 朱七不解,“什么?” “刀。” 朱七只好将腰间绣春刀摘下递上。 赵长衣抽出来,将刀柄扛在肩上,一手近刀尖,用這柄象征意义大過其锋利之名的绣春刀挑了挑灯芯,說了句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啊…… 朱七无语的很。 竟拿绣春刀做這种事,况且,你干嘛不用你那把,我的刀莫非要漂亮些? 但這种事若是被北镇抚司的那些個大佬们知道了,怕是会招来斥责。 转念一想,北镇抚司大的過他? 那就是笑话了,他悄然进入北镇抚司,可将都指挥使吓得够呛,若是他出点什么意外,北镇抚司上下都得吃不了兜着走,本来是要让北镇抚司身手最好的一名千户保护他,结果這货直接点名自己。 是三年前自己在江陵府杀了那個知州,入他老人家的法眼了? 朱七不知道。 但不得不服這位公子的眼光毒辣。 真要說身手,北镇抚司裡比自己强的沒几個……有时候啊,官阶并不代表能力,這就是官场黑暗,要不然以自己的能力,早该千户了。 房间裡亮堂了许多,烛火照耀在赵长衣脸上,摇曳间便见這位公子一脸憧憬的轻声說了句我觉得我恋爱了。 朱七口瞠目呆。 恋爱這個东西…… 大抵来說,对于一般来百姓而言是奢侈品,娶個娘子生個满堂仔便是幸事,更好的娶個平妻,官宦富贵人家的男人纳己房小妾再豢养些歌姬。 高门深户裡的公子哥儿,也大多父母定指婚,是利益勾结的牺牲品。 恋爱? 沒有的事。 沒钱人为了生活,有個女人,活的,能生娃就知足,有钱人女人太多,不需要爱情。 当然,天下众生盈盈,也有可歌可泣的佳话。 忍不住问道:“谁?” 赵长衣笑眯眯的,“一個女孩,十二三岁罢。” 双腿修长胸如青梅,应是蓓蕾年华。 朱七顿时不知道說什么好。 禽兽啊。 看着他那笑眯眯的神色,朱七不知道为什么,心裡很想一脚呼他脸上——這种感觉不是一日两日了,第一次见他,便很想如此。 然而,谁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