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老瞎子熊掌 作者:南州十一郎 热门推薦: “呼呼呼” 回到家中,公良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将埋在灶裡的熊掌给挖出来。 熊掌上用火山泥包裹,被炭火烤的炙热,一不小心碰到,烫得他直叫。 火山泥已经被炭火烤得发白,轻轻一敲,上面烤干的泥土就从熊掌上脱落,上面的细毛也跟着掉得一干二净,只剩下干净的掌肉。 公良取掌的时候特意取了老瞎子的右掌,這时除去细毛,看起来特别的肥腴厚润。 之所以取右掌,其实是有原因的。 他前世曾经看過一篇笔记,裡面写道:“黑熊习性最爱吃蜂蜜,长白山的蜜蜂窝,十之**,都筑在倒卧地上的枯树裡。黑熊偷蜜真有一手,皮粗肉厚,又不怕蜜蜂来螫,它在深秋把蜂蜜吃足了,然后藏在大树窟窿裡冬蛰。黑熊能人立而行,前掌特别灵活,冬眠的时候,用一只前掌抵住谷道,另一掌就专供舐吮,今年用左前掌,明年一定换右前掌。所以剖取熊掌烹调的时候,一定两只分锅而炖,有人說以掌抵住谷道那一只,炖好之后总带点臭味,弃而不吃,這不過传說揣测之词,不足深信。不過一只掌一冬不动,一只掌天天舐之不停,唾液精华日夜浸润,此掌肥腴厚润是自然的了。” 也是因为看到這篇笔记,所以公良取老瞎子熊掌的时候特别闻了一下,见右掌有蜂蜜味,而且肥大,才取了右掌。 老瞎子其实和他前世见過的黑熊是一個品种,但比较高大。 普通黑熊因为视力差,所以被称作熊瞎子。而老瞎子這個称呼是因为這是黑熊中比较老的黑熊,体格远远要比一般黑熊大,而且性情十分凶残,但還沒到凶兽级别,勉强脱离普通野兽范筹,进入猛兽行列。 老瞎子熊掌去毛洗干净后,公良依照以前学到的处理熊掌方法将熊掌放入锅裡焖煮,一個小时后迅速取出冲冷水,取去皮壳、趾爪、骨头。 然后将熊掌洗净,抹上一层厚厚的蜂蜜,而后放在锅裡用文火再煮一個小时。 這次煮過的熊掌看起来明显比原来大上一倍多,掌身变得更加柔软。 公良等熊掌冷却后,就开始剥皮取肉。熊掌皮粗糙难剥,着实很是考验了一把他的刀工。取出掌肉后,再放到锅裡用慢火煮,等煮得有些软了,又停火让它完全冷却,冷后再煮,煮后再停。三四次后,公良将打来给熊掌吊汤的山鸡、飞鸟和山蘑野菇,放入用凶兽骨熬成的浓汤中,再将整只熊掌放入一起炖煮,并放了一些新鲜的小溪鱼进去。 熊掌本身并沒什么味道,必须借助這些材料才能入味。 大约又炖煮**小时,熊掌终于煮熟。公良轻轻用筷子戳了一下,掌肉中的胶质不停往外冒,整個熊掌差不多已经被炖的融化了。 做這道熊掌,足足花费了他两天時間。 前世他沒别的爱好,就对两件事感兴趣,一個是旅游,一個是美食。美食尤其凌驾在旅游之上。那时候他就喜歡熊掌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只是当时国家保护,而且自身财力有限,根本沒吃到這些东西。不過他倒是把如何处理這些东西的技巧给学了下来,来的這裡,看到這么好的食材。他若是不吃,那岂不是傻子。 老瞎子熊掌因为還不入凶兽级别,所以小石兄弟也可以吃。 只是這掌肉不是很多,是以公良留了個心眼,打算收着,等晚上再偷偷拿出来吃。 可惜小石兄弟這两天时常来他這裡,知道今天熊掌熟了,就坐在他家中准备吃东西,哪也沒去。 下午公良還要去练长矛,他生怕出门后炖煮的熊掌被两個家伙给偷吃了。沒奈何,只得将熊掌端出来和他们共享。他在心裡安慰着自己,屋裡還有一個赤罴掌,那是凶兽,他们不能吃,到时候還不是自己一個人享受。 這次公良沒忘记圆滚滚,飞快的盛了一碗熊掌给它后,就跟埋头对付熊掌的小石兄弟抢了起来。 熊掌胶质肥厚,又被他拆骨去皮,用心炖得滚烂。掌肉间早已化水,再看不到半块肉。所以用筷子根本夹不到,必须用勺子舀。 公良舀了一勺熊掌放入口中,只觉一股鲜甜的味道沁入舌蕾,夹杂着山鸡、飞鸟、溪鱼、山蘑野菇的味道,真是妙不可言。一尝就停不下,不会儿,一小锅熊掌就被他们三人吃得精光。 老瞎子熊掌毕竟不是凶兽肉,是以只能尝下味道,根本沒法从中获得半点能量。而且和小石他们這对特别能吃的兄弟在一起吃饭,根本吃不了多少东西,想混個肚饱都难。所以,公良只得另外去煮了些东西来吃。 不過尝過熊掌后,他倒是期待起赤罴掌的味道来了,那赤罴掌足足有一抱大,够他吃一顿了。 吃完东西,公良就带着长矛和一对短矛往部落外走去。 来到抓溪鱼所在瀑布旁边的树林,他就开始练习起来。 于是,瀑布旁边的树林就成了他练习长矛的目标。使用长矛沒什么技巧,无非是直刺而已,非常简单,只要做到三個字“快、准、狠”,就无往不利。 以前公良练過的崩拳中其实也可以应用到长矛之中,应该說崩拳更加切合长矛,因为都是如箭般直刺。 越是简单越是沒有花俏的东西,练起来虽然容易,但精通却难。长矛也是如此,学起来简单,但若要练到刺如疾矢,收如奔雷,却非常不容易。但不容易公良還是坚持练着。只一会儿,一棵树就被他刺得千疮百孔。 练了一阵长矛,休息下,他又开始练习投掷短矛。 将短矛投掷出去容易,但要练到精准的刺中目标,却需要時間,而公良最不缺的就是時間。 他就這样,日复一日的练着。渐渐的,他能穿着四百斤的铁甲扛着巨大圆木跑得飞快,飞矛刺出收起也能如疾矢奔雷一般迅速,短矛也有了一定的准头。這时,部落勇士狩猎归来,属于他的狩猎又要开始了。 见勇士狩猎归来,公良连忙跑去找首领要来几袋凶兽血,除了留些自己用,其它的就全倒入种植三色稻的稻田中。 說也奇怪,将凶兽血倒下去后,原本颜色青翠的三色稻苗竟然慢慢变得浓绿,苗身也开始缓慢的生长起来。 看来這三色稻還是要凶兽血浇灌才行,要不然以前浇水长得很慢,都沒這么快。 不過凶兽血也不是每天都有,现在只能寄望于下面的凶兽内脏了。虽然凶兽内脏的气血精华少,但也聊胜于无。 完結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