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海盗与拿骚 作者:时臣君 将野鹿拖到海边,约翰甩了甩有些发麻的手腕,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居然只是這么一点运动量就能让這具肉体产生不良反应,折让约翰再一次了解到了這具身体的孱弱。一边将野鹿用匕首开膛破肚,把裡面的内脏往海裡扔的远远的以免有什么动物闻着腥味靠過来;一边用海水清洗鹿肉,将剥下的毛皮放在海水中揉搓清洗,挂在一旁的树上晒干。 這只野鹿并不大——对于在密林中生活的动物来說,太大的体型显然是一种负担,因此约翰在将這只鹿最主要的肉从背部割下来之后,只留下了背上的肉和四只腿,正好够约翰吃上一天。 将就着之前的篝火,约翰将鹿肉用旁边的大树叶包裹住埋在篝火下方的沙滩中,再将剩余的树叶树枝堆在上面点燃。這时马力之前教授的烧烤技能之一,约翰现在要到树上摘椰子,无法一直注意着烤肉的情况,用這一种方式处理肉正好。现在的约翰就如同一個落难的普通人一般,寻找着生存所必需的食物和水,沒有之前永不疲倦的身体,也沒有各种神秘的能力。這种体验即使是在特尔安大陆也是沒有感受過得,约翰爬上椰子树,用匕首一点一点的将椰子从树上切下来扔到地上。反正椰子外壳坚硬,沒有被摔坏的风险,约翰自然不会费劲的将它从树上背下来。 约翰先将椰子敲开,先大口的喝椰汁,同时将已经完全烧成碳了的火堆打散,用树枝把埋在下面的肉挖出来用简易投枪挑起来,带到树荫下坐着,一边吃着椰子一边等待肉冷却。 吃饱喝足,约翰起身,他可沒忘记今天還要继续探索小岛,如果在岛上能够找到一些其他资源,对于自己的生活也是一個帮助,如果能找到人类生活的迹象自然是最好的,毕竟一直待在這個岛上也不是正确的出路,约翰還是要进入人类社会去,只有到那裡才有可能找到自己为什么沒有和原石灵魂一同回到原石世界的原因。 树林很大,最少比自己之前走過的堞罚森林要大得多。约翰一边用简易投枪探路,一边感慨。虽然有因为需要探路况而减慢了速度,但如果是堞罚森林,自己就算是走路也应该到了法兰要塞或者净身小教堂了。而现在,约翰依旧看不到森林的尽头。不過在森林中,约翰发现了一具不知什么时候死亡的人类尸体。這是個好现象,约翰想到。既然這裡有人类的尸体,那最少說明還会有其他人到這裡。进一步猜想,船长選擇這裡作为淡水和食物的补给岛屿,有可能是在最初就设计好了的航线。既然有航线通過,那么一定還会有其他船只到达,到时候看能不能坐船离开。不過现在的航队,可都不是善类啊,即使是商船,如果遇见想自己這样落单的,抓上去作为奴隶還是很常见的,更何况遇见海盗呢。再說了,就算自己沒有遇见海盗商船,遇见军舰也不是很好的選擇,這個时代的军舰除了正规军之外,很多都是像這個前身一样,拿着私掠许可证的,打着国家名义的海盗;而如果遇见正规军队,自己的海盗身份可是能够直接被他们吊起来的,即使有私掠许可证也不能幸免,跟别說搭船了。除非,自己有着什么能够打动他们的东西,比如說……宝藏,或者什么情报。 想到這,约翰决定先检查一下這具尸体,看他是因为海难漂流過来的還是由于其他原因死在這裡的。现在的约翰除了手中的匕首,就只有那本勉强算是航海日记的笔记本有些价值——至于之前以为的银质勋章,别做梦了,那只是镀了一层银的铁片罢了。 现在约翰需要更多的信息确定自己所在的時間点。 前身只是一個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海盗,能够识字都是多亏了以前船上的老航海士是自己的亲戚。才在那裡学到了一点常用语,要不前身连自己名字都写不出来呢。不過由于老航海士死了,自己在船上的靠山就沒了,之后自然不好受,最后被船长扔到這座岛屿而沒直接喂鲨鱼就已经算是看在航海士的面子上了。 在如此动荡的生活中,前身连自己的皇帝是谁都不知道,只知道东印度公司這個名号。這就很麻烦了,要知道,东印度公司可是成立于1600年,到1858年被英国皇室取消,一共存在了近300年,不仅经历了大航海时代,之后還在印度建立了据点,成为当时印度的实际管理者,如此大的時間跨度让约翰有些迷茫。所以說现在還是确定此生所在的時間点比较好。 想到這,约翰开始检查這具尸体。首先从腐败的程度来看,這具尸体死亡的時間并不太长,在他的骨头上還连着一些肌肉组织,要知道這裡应该是在热带或者亚热带,周围空气温暖而潮湿,如果這具尸体死亡時間太长的话,早就连一丁点肉丝都沒有了。由于自己沒有這方面的知识,约翰只能将他的死亡時間推断在一個月左右。 這具尸体沒有被啃食的迹象,這与约翰了解的环境不同——要知道,他的背包可就是被某种野生动物撕碎的。 這些問題约翰先放在一边,现在最主要的是能不能在這具尸体上找到有用的线索。想到這,约翰开始在尸体上摸索,最先是将尸体上的衣物解开。這個时代的衣物上会有不少的口袋,现在口袋中翻找了一会,约翰得到了两個金币和一封信。 由于自己无法从金币上的花纹得到太多信息,约翰只有先来看這封已经快不成型了的信件。 风吹日晒,加上腐蚀,這封信上许多文字已经看不清。约翰努力的辨认,才勉强能看出些有用的信息。整封信是一個海盗船长写给另一個海盗的,不過他的传信人不走运的死在了這裡。约翰指着其中一個单词,应该是一個地名:“拿骚”。摸摸下巴,约翰回想了一下關於拿骚的信息,既然已经有了拿骚這個地名,那最早都是在公元1690年以后了,而通過海盗的信看得出,這两個海盗相约拿骚见面,那就不会是公元1729年,拿骚被英国接管以后。 (讲真,看到东印度公司你们就只想得到加勒比海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