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職遊民 作者:未知 我因爲身體狀況,申請退休,其實是有人覺得可以擔任我的三個處室的負責人,暗示我離開的。退休之後,常跟小孩說”老爸我現在是無職遊民”,他們聽聽就笑一笑。 退休之後,我的野心依舊,想說公家不留我,我就自行創業。我開了一間營造公司,用了幾個人,還申請了一支行動電話。當時的人也把行動電話稱爲”大哥大”,我每天就像大老闆一樣,大聲用”大哥大”跟人講話,很是威風。沒想到僱用的人竟然帶着不少錢,跟另一間大公司簽約之後,錢就此消失了,比打水漂還無聲。另一件烏龍事就是我還繼續撐着這公司,沒想到另一個員工把這間小公司當成自己家,把他的女友帶進來住,還積欠一些公司的錢和水電費不繳。我一氣之下就結束了這間公司,但也討不回爲這間小公司失去的時間與金錢。 因爲自己創業的不順,我完全就將重心放在自己的身體健康上,按時去運動、游泳和洗澡。有時失婚女子用電話找我聊一下,或是我找她聊一下,我想我之前的個人司機兼參謀都知道,因爲失婚女子也認識這個司機,他們倆住得也算近。有時失婚女子還會跟我去逛街,不巧被認識我太太的人撞見了,之後還跟我太太告狀。我太太已經不想管我這件事了,但她會有意或無意的在我面前說出來這件事。畢竟兩人年紀都已過花甲了,兒女也都是中年人,我們就得過且過,我個人認爲只要我的行爲不影響家裏的生活,應該都沒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