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章 第 85 章
“梅——”我沒好气地敲敲這個小女孩绑着两條麻花辫的脑袋,“如果你再改不過来,我会怀疑你這個小脑瓜子是不是记不住东西。”
梅捂住被敲到的地方吐了吐舌头,“梅的记性超级好,還是個诚实的好孩子呢!”
“你這家伙——”這不就是說我真的像個叔叔了嗎!我才24哦?!
“我看到你从大吉药材店出来了,是有什么事嗎?不会是辛普森大叔生病了吧?”
“呸呸,爸爸超级健康的!我是来帮桃乐斯姐姐跑腿的。”梅示意自己抱着的大纸袋,“桃乐丝姐姐做药水需要一些低级的药材,有时她就会给我小费让我帮忙跑腿、做一下简单的药材处理。”
“噢,那可真了不起,做药可是很有用呢。”
“嘿嘿,桃乐斯姐姐還教了我一個超级好用的外伤药药方,虽然我现在還做不了,但是等我会了,爸爸不小心弄伤手的时候就能派上用场啦!”梅红彤彤的脸蛋上满是笑容。
我摸摸她的头,再次夸奖她,“那真是太了不起了,辛普森大叔到时也会大吃一惊吧。不過如果是市面沒有的配方,那么桃乐斯就是特别给你的,你要注意保密不要传出去哦,不然桃乐斯的药就买不了钱了。”
“怎么会—”梅小手捂住嘴,“我不說了,我不会說出去的,基托叔叔、基托哥哥你什么都沒听到好不好?”
“這时候就叫哥哥了啊,你這小鬼。行吧,就看在這声哥哥的份上,我就大发慈悲地忘掉一分钟的记忆吧。”
“基托哥哥最好了!”
梅說着就想激动地扑過来,我赶紧扶住她和她怀裡的纸袋。
“喂喂,你小心点,别把药材摔地上弄坏了。”
“啊对!我要拿好,谢谢基托哥哥。”
“說起桃乐斯,她最近在做什么?”
梅闭上眼睛想了一下,“什么都沒做。”
“哎?”
“桃乐斯姐姐几乎绝大部分時間都待在房间,就算偶然出门,也只是在我家门口的小院子坐着逗小猫咪,或是在城裡懒洋洋地带着小狸花散步,简直就像個六十多岁的老婆婆一样。”
“嘛~她都說了是来度假了,就是這样子吧。”
“基托,要出发了!”
“来了!那我先走了,梅你小心点,拿着药材就别再急冲冲地跑了哦。”
“知道了~长气哥哥。”
————
“哟,欧文,生意怎么样啊?”出任务的时候被虫子抓断了护具的绑带,我就到老朋友的店裡维修,顺便看看有沒有新进的好货。
欧文摸摸自己抱着头巾的脑袋,爽朗一笑,“噢,是基托啊,托你的福,還不赖。”
“吼,看你這么說,就是很不错的意思了。做成了什么大生意了?說来听听。”
“也不算是大生意啦,只是终于处理掉一直记挂住的东西,心裡轻松了很多而已。”欧文指了指他右手边空着的壁架,“你知道原来這裡放着什么吧?”
我皱着眉回想了一下,“好像是一对风系魔法的靴子?”
“兵果!就是那对【狂风怒靴】啦,当时我以为占了便宜入手的强力魔导具,结果因为太過强力,连续几個买家都因为控制不好退了回来不止,還让我赔偿。”
想起往事,欧文苦着脸,“我赔出去的钱都差不多是入手时的价格了,還有因为纠纷而丢掉的生意机会。你都不知道我多少個晚上一想到這双靴子就愁得睡不着。”
“不,几乎每次喝酒你喝醉了都会提起。”我更正欧文的话,“然后呢,這次的买家你就确定他不会再回来找你要医药费报销?”
“当然!吃過這么多次苦之后,我也設置了购买這双靴子的條件,”欧文用力拍拍胸口,指着店门外的空地,“想买的人首先要交保证金,然后穿着靴子在门外展示出他能够基本控制住靴子的能力才行。”
“嗯—我来的时候沒看到地上有血迹或是坑坑洼洼的地方,所以是成功咯。”
欧文的眼睛闪着光看着店门口仿佛看到卖出鞋子时的景象,“何止成功,简直就是完美!我還是第一次见到穿上那双靴子后第一步沒有飞出去撞墙的人,然后她第二步就說着‘原来如此’轻松掌握了控制力度,半分钟都沒有她就完美驾驭了[狂风怒靴],你說神奇不!”
我顺着他的话惊叹:“真是太神奇了。”欧文這双砸招牌的靴子“血腥来历”可以說是周围邻居、同行业内家喻户晓,甚至還有人开了局以5年为单位赌欧文何时能够卖出去。
我赌的是十年,這下输了一周的饭钱了,可恶。
我不甘心地打探一下究竟是谁让我赔钱了,“能够這么轻松地控制好魔力输出力度,這人一定是個高手。是最近来阿尔法的冒险者?什么样的人,让我也去交個朋友。”
“是冒险者沒错,不過——”欧文以让人不舒服的视线上下扫视了我一番,“基托不是我說你,我觉得人家女孩子大概是看不上你的。”
“女孩子?!”
“怎么啦,你看不起女性冒险者嗎?现在可是女冒险者也能撑起半边天的时代哦。”
“不不,我不是說這個,我完全沒有看不起女冒险者的意思,”只是最近来阿尔法的、有实力的、女性冒险者,“你說的那個女孩子该不会是粉色头发粉眼睛吧?”
欧文惊奇地看着我,“哎,你也认识啊?”
————
“嗨,基托你上次带来的女孩身手好厉害啊,她究竟是什么人啊?”
“你是說桃乐斯?”我看着水果铺的辛克莱,疑心究竟桃乐斯在水果铺做了什么“好厉害”的事情,总不会是买了一车水果吧?
“是叫桃乐斯嗎?就是那個粉头发粉眼睛的小姑娘。”
“那就是桃乐斯了,她做了什么嗎?”我拿起一個苹果随手擦擦,咬了一口。
“就是一個人将十個人一分钟不到全打趴下啦,你說厉害不?”
“噗——十個?!”我差点沒被噎住,“她哪裡招惹了這么多人?”
辛克莱接過苹果的钱,“就是前天的事情,那個女孩在那边的长椅休息的时候,迪克带着十個人来找茬。你不知道当时那個场面多吓人,我和旁边几家店主都准备让人去叫金狮的人了。”
“结果,你猜怎么着?”
“……桃乐斯将他们全打趴了,你刚刚說了。”
“就是這样!迪克那边的人可都带着剑啊盾啊之类的武器,结果人家小姑娘赤手空拳,不到一分钟就将他们全部打到要我和几個店主叫人抬他们送医的地步了。”
我不可置信地提高音量,“赤手空拳?!”
辛克莱很高兴看到我惊讶的样子,兴致勃勃地继续說:“就是!你沒看到当时那個场面,那叫一個干脆利落,嗯~怎么形容呢,对了!就是砸核桃时的声音,一阵咔咔咔声之后,迪克那些人喊都喊不出来了,真是丢脸丢到龟尾巴了。”
[丢脸丢到龟尾巴]是阿尔法城的俚语,意思就是全城的人都知道了。
也就是說全城的人都知道桃乐斯的厉害了。
不,真的太厉害了。一個对十個,对方武装而自己空手,听辛克莱的說法,桃乐斯应该是像那天在冒险者公会大厅那样拆掉关节或者打断骨头,竟然沒有使用魔法就能做到這种地步。
迪克那些人虽然只是一堆小混混,但能做這么久的混混,一点拳脚功夫還是有的,十個人一起上,就是我也要花费一番功夫,桃乐斯竟然這么简单就打倒了。
這個女孩究竟是什么人啊——
“所以那個女孩究竟是什么人啊,基托你知道嗎?”辛克莱跟我发出同样的感叹。
“我也只是有過两面之缘,之前在冒险者公会那边撞见過她被迪克收保护费的事情,当然了那次迪克最后的下场就如你所见的那样。”
“冒险者啊,”辛克莱点点头,“原来如此,那肯定是很高级的冒险者了,至少是b级的白银吧。”
“……不,据說只是青铜。”
“嘎?”辛克莱的下巴都掉下来了,指着自己摊子上绿油油的梨子问我,“青铜?!!?這個青色的青铜?!你沒搞错吧?!”
职业還是药剂师呢,我也想问问究竟是不是哪裡搞错了。
————
晚上在酒馆吧台喝酒的时候遇到四点钟街口武器店老板的郎曼老爷子。
坐在旁边的郎曼大叔完全沒看到我,只是一瓶又一瓶的烈酒地灌着。
我按住他下一瓶酒,“好啦,再這么喝下去待会儿就要叫埃达婶婶来拖你回去了。”
“基托嗝,你少多管闲事。”
我直接拿過他的酒给自己倒了一杯,“别這么說嘛,看你這個样子就算直接灌一桶酒怕也是沒什么用,有什么不开心的事說出来听听,我就算给不了你意见,也能陪你喝两杯。”
郎曼老爷子嗤笑一声,一口气灌了一個大肚杯黄酒,砰的一声放下酒杯,开始說起他的遭遇。
今天有個看着就肩不能提手不能扛的瘦弱小女孩来他的店,郎曼老爷子做一名[有坚持]的武器店老板是很看不起那些将武器当成炫耀装饰品的人,也不赞成别人代买武器。于是当场就很失礼地赶客,让女孩去隔壁街口花店买花去吧,他這裡不是小女孩的购物店。
结果面对他失礼的话,女孩更失礼地直接說他店铺裡的武器全都不行,只是一般货色,失望透顶。
郎曼老爷子当场就火气上来了,非要女孩给他個說法。女孩就从门口的便宜货一直点评到他柜台的珍品:這把太脆、這把刀背太薄、這把材质掺了下等素材易折、這把实战根本不好用,這個的刀柄设计反人类……
噼裡啪啦倒豆子一样数落了一大堆,关键是還都有理有据,沒說错。
对于這位女孩究竟是谁,我心裡已经有了猜测,沒想到她对刀剑类武器也這么精通。“然后呢,你就因为說不過人小姑娘跑来喝闷酒啦?”
“呸!老子是那么小气的人嗎!她能說出来是她的本事,难得遇到有眼光的人我高兴還来不及呢!”
“哦,那請问你现在不高兴的理由是?”
郎曼老爷子沉默了,拿起酒瓶却发现已经沒酒了,只能紧紧抓着酒杯。
我也不催他,只是在旁边静静地喝两口酒。
良久,郎曼老爷子才沙哑着声音說起缘由。
男人最是好面子,更何况被一個原本自己瞧不起的黄毛丫头一通数落,郎曼老爷子的脸往搁哪儿去,于是当场就冲进店铺裡间,拿出他珍藏三十多年的镇店之宝,一定要让女孩再也說不出挑剔的话。
女孩果然无刺可挑,甚至连连夸赞总算是有一把真正的好武器了。
找回一点脸子的郎曼老爷子骄傲了,然而這时女孩提出要买下這把武器。
“你不卖?”
“不卖。”
“为什么,钱不够?”
“嗤,不是钱的問題。”
“懂了,你觉得她作为使用者不匹配,无法发挥出那把武器的威力是不是?”
“……”
默认了。
“我想想啊,来你店裡的那個小女孩是不是粉头发粉眼睛的?”
“你认识?”
“這几天都从不同的人那裡听說了一大堆她的厉害事迹。”于是我给郎曼老爷子說起桃乐斯毫发无伤单挑迪克他们十個人,轻松驾驭欧文防具店放了十多年的大难题靴子的事情。
听完之后,郎曼老爷子嘟囔道:“哼,除了欧文那事,其他我都知道了。”
原来当时桃乐斯追问为什么不能卖她這把武器的时候,好不容易找回点场子的郎曼老爷子就开刁难的难题了。
虽然女孩有分析武器的眼光,但看着這沒点肌肉的小胳膊就知道沒有挥动武器的能力,于是郎曼老爷子說他的武器只卖给直接的使用者。
桃乐斯說她就是给自己买的武器。
郎曼老爷子就說只是拿得起剑可不算使用,好剑应该配高手。如果她能用他店裡一把普通的剑砍断他选出来的十把剑的话——
我根据桃乐斯之前事迹的神奇性,猜测道:“结果都砍断了?”
郎曼老爷子苦涩說道:“砍断了,全都断了,她就拿着一把普通黑铁剑用了一招剑招,排在一起的十把剑就全断了。”
“嘶—這么厉害啊——”竟然還会剑技,而且水平看样子還這么高,這個青铜级的药剂师是不是太犯规了?“所以你今天是把你的传家宝珍藏卖出去而生闷气啊。”
“不,我沒卖。”
“哎?可你不是說——”
“我是說了!”郎曼老爷子粗着声打断我,然后又小声說:“我是說了…但是那把刀、那把刀、刀剑是男人的浪漫啊……”
懂了,這是郎曼老爷子那個年代的人普遍偏见了,“你啊——用欧文大叔的话来說,现在可是女性冒险者也能撑起半边天的时代了哦?”
“你懂什么,你不懂,那是……老板,再来三瓶。”
我沒听清郎曼老爷子后面的话,只能摇了摇头,“我是不懂啦,但是你刚刚也說了你珍藏了三十多年都沒能为那把刀找到主人不是嗎。那错過了這次机会,等下次再有這种实力和眼光的男人出现,你要等几年啊?”
郎曼老爷子不說话了。
我也不說了,只是静静品尝夜晚的小酌,然后在回去的时候顺路把醉的不省人事的老爷子捎回去给埃达婶婶,结果被连带着臭骂了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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