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授筒
寇准每夜点百巨烛宴客,喧嚣达旦,但那是豪饮,沒有饮出风情,看一看天三更了,客人一边跌跌撞撞,一边返回。有可能张三磕得头上带一個小包,有可能李四腿上不知在哪儿挂破了,也就散去了。
宋祁更上一层楼,一边喝酒行乐,一边看着天色,终是不美。于是命人用帷幕,重重围起来,裡面点着巨烛,无数美妓弹唱歌舞,天亮了,也是亮了,天黑了,也是亮了。喝是昏天黑地,玩得不亦乐乎,差不多了,一揭帷幕,乖乖冬冬,太阳到了正午。
但有几個人早就超出了這個夸富显摆的境界。
例如晏殊,人家比宋祁更富,学问更高,行为更优雅,可不夸,坐着亭台前,摆着一桌小酒,让仆役端上来几道雅致的小菜,然后与几知己,一边喝酒一边谈风花雪月,再唱:“楼台侧畔杨花過,帘幕中间燕子飞。”
這才是闲雅恬淡的底蕴。
郑朗比他做得更彻底,還沒有任何功名在身呢。
难道仅为了使一個小坏,就要练四种新奇的书法?甚至還要不惜拿着小刀子,每天都要在竹筒上钻研一番?
這是他对雅事的爱好,甚至为了满足這份爱好,都为自己去找一個借口,平抚心灵,并且是他自己的心灵!
天渐渐热了起来,郑朗终于练习第四种书体。
刘罗锅的太极书,但郑朗取笑为肉书。
刘罗锅的书法十分臃肿,這是书法家的大忌,可他有的书法却让人觉得臃肿得恰当好处,竟然自成一体,所以人夸称为浑然太极。
過夸了。但他用笔粗重丰肥,浓墨大笔,也似有一些可取之处。于是择了出来,当作了第四种怪字,放在后世,经過许多搞怪的大家洗革后,刘罗锅的字不足为奇。然而放到宋代,同样会让人目瞪口呆。
不過郑朗在练习前,還要弄清一個問題。
有人說刘墉的字源自颜体,又在颜体上突破,将颜体的雄浑变成了丰厚。但有人认为不是這样的,乾隆喜歡馆阁体,作为太子少保吏部尚书,刘墉也不敢违反這一大势的,于是从赵董入手,在他们的字体上加以粗重墨,作肥笔书,這样又不远离圣宠,還远离了馆阁体的呆板。看似也做成功了。
說沒有关系,然而写,必须要将這一点弄清楚。
天就热了起来,几個好兄弟又到来。
武三郎說道:“大郎,白玉娘与谭婉捎了信给你,让你去一趟郑州城。”
“是啊,你上次收了人家的方帕与玉簪,還沒有回情。”江家二郎也說道。
“你以为我真白收她们的礼物?”郑朗反问了一句,坐下来沉思。城中的事听到一些消息,武三朗等几人撺哄着,要几個行首比一比。他们声势小,撺哄不起来。可是附事的很多,好奇的人更多。沒有人提起罢了,有人提起,也会想,是啊,這五個行首各有千秋,可究竟谁能排在第一位?
這一来,声势会越来越大。
对這個结果,那天在回来路上,几乎从脑海一略過,就想到了。
然而五個行首一個动静都沒有。
但這是表面的现象。
固然,一旦大比获胜,那就意味着她们地位一跃而上,日进斗金。若输掉了呢,特别掉成最后一名,那真成了落毛的凤凰不如鸡了。在沒有绝对把握之前,她们沒有一個人敢应和的。
可是暗下裡小动作不断,包括让武三郎捎信。
其实在郑州城中,此时自己名声毁誉各半,也要感谢高衙内、马衙内几人的努力。一开始他们不敢高调弄一些小动作的。最后看到了刘知州将那首诗送到了汴梁城后,沒有动静,胆子才大起来。于是逢人就說,自己是抄袭的,刘知州沒有看出来,然而东京城中高人无数,怎能看不出来?若真是他所写,早就轰动了东京。
那么多高人在东京城,怎么不提携一下這個小子?
至于字,疏忽沒有提,那個无法狡辨,是成千上万的人亲眼目睹。
连陈四娘,都让他们說得十分不堪,不過陈四娘出身于花柳之地,也沒有很在意,相反,在郑家這段时光,让她觉得十分满意。
如果自己真的去了,带上几首好词儿,会很受欢迎的,不去,也未必十分挂念。自己要這样卖弄么?
突然找上自己,证明白玉娘与谭婉都在背下裡有了小动作。都央求自己,看能不能抱有一丝希望。
分析了一下,說道:“陪我出去转一转吧。”
“好啊,”几個少年雀跃起来。
但让他们带了一些工具,几把铁锹,两把锯子,這才来到自家那两個土山上。
梨子已挂了枝,一個個小青果,在枝头十分可爱。绿叶成荫,山风清凉,景色怡人。岑大少叫道:“這裡风景很好,你为什么一次不带我們来?”
“那好,我以后花一些钱,在這裡盖一個小亭子,三五天举行一個诗会如何?”
作诗啊,岑大少吓得不敢說话。
穿過了梨树林,来到那片小竹林,這是真正意义上的竹雕了。得寻一些好看的竹根,一边寻,一边让几人挖。武三郎抹着汗,问道:“大郎啊,你究竟要做什么啊?”
“一個月后,你们就知道我的用意。”
“能不能提前告诉我們?”
“不行,天机不可泄露,還有你们,也不能向外泄露,否则我就不安宁了。”
“喏。”
挖了好一会儿,吓跑了许多小鸟,踩死了若干小花草,毁坏了二三十根竹子,终于找到了七個比较满意的竹根,說道:“好啦。”
“這就好啦?”江二郎狐疑的看着這几個奇形怪状的竹根,不知道它与几個行首比赛,有什么牵连,于是问道。
“嗯,不過要经我的手变一变,一個月后你们来,便得知。”
几個少年离去,郑朗在家琢磨起来。
其实還是练手,不過這物事一旦出现在宋朝,若是自己的画与词搭配得雅趣,多少也会掀起轰动。
……
過了一個月,几個少年又来了。
临近七月,一路走来,皆抹汗,要喝井水。
喝了一大口清凉的井水后,讨东西。
郑朗将四個笔筒拿了出来,几個少年惊讶的把玩。
“這诗余儿好。”好在哪儿,看不出来。
“這画儿好。”好在哪儿,也看不出来。
但這個笔筒配上這些东西,立即显得很雅趣,魏三少大声道:“朗哥子,這物事我要一個。”
“三郎,不行,我刚试手,刻工粗躁,過一段時間,技艺粗长,我替你弄一個更好看的。”
“那這物事……”
“正好你们過来,”郑朗想了一想,道:“魏三郎,你家与我家一样,不在城中,家中的家客,城裡的人多不认识。還是你来完成這個任务吧。”
“要我做什么?”
“你只要托一個生面孔的家客,将這四個物事,秘密的带到城中,每一個行首皆送一個,不能让任何人知道,也不能让她们自己知道,那么中秋节到来,蔡水河畔,就有好戏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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