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哼唱着不知疲倦的歌 2
当时我吓坏了,看着他被蹭破一大块皮的腿,心不由地跟着一起疼。
若若!若若,你的意思是从此跟定我了,沒了我就不行嗎?這哪裡是撞车,简直撞大运了。你說……他兴奋得眉飞色舞,完全沒察觉到我的脸色变得越来越铁青。
给我闭上嘴!我恼羞成怒地喝了他一句,头疼自己那句话不经大脑冲口而出。
他噤声,小心地观察着我。我沒理他,将他的手臂搭在自己肩上,扶着他往路边走。
其实我比他矮了一個头,负担他的重量难免吃力,所有原本小小的一段路却花了原来两倍的時間。
如果能和若若一直這样走下去,那该多好啊。他轻声感叹着,语气中是满满的向往。
我還是埋头往前走,却在心中暗暗想着,会這样走下去的,永远。坚定得仿佛不需多考虑一秒钟。
伍
挂号,看诊,上药,打石膏。我带着秦莫靳在医院裡都走了一遍,竟然是轻微骨折,真不知道他在自己面前是怎么笑出来的。
回到家,累得往床上一趴,什么都不想干了。
喂,记得伤口不能碰水。還是不放心,我挣扎地起身拿過手机,拨了過去。
若若這么关心我。放心吧,不会有事的,我保证五天后就是沒事人。电话那头,他语气悠然。
我突然有些气不過,好象是自己自作多情了,一点骨折,多大点事啊?
翻個白眼,直接挂了电话。把笔记本抱在腿上,点开论坛,最近自己总喜歡把对秦莫靳的感受写成帖子,一点一点发出去。只因为迷茫于這份感情的性质。到底是不是爱情呢?我不敢肯定。
结果有人跟贴說,如果這都不叫爱情,那這世界上還有什么爱情?真正爱一個人的时候,你对他的想念会像一條抛物线,但抛物线的最后是和X轴的无限延伸。
我看完,撇了撇嘴,未免太過抽象,也就沒放在心上。
沒想到,很快分别的日子就来了。
我們吵架了,为了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
秦莫靳像让我把手机背景改成两人的合照,我却不愿意,嫌那样太幼稚,让人看到很丢脸。
他一脸受伤地问我是否自己就這样拿不出手。
我那几日正在备考,哪裡有時間与他闲扯,不耐道,你自己的价值用不着让我来衡量。能不能不要随便曲解我的话?我什么时候說你拿不出手?
难道若若不能为了我做一次所谓幼稚的事情嗎?他竟大声起来。
我有些惊讶,但却沒有多想,径自做下来复习,不愿再多說。让我做那种肉麻的事情,就是做不来。
好。我明白了。耳边传来他失落的声音,随后是一声清响,他走了。
看着关上的门,我有些恍然若失,低不可闻地叹了口气,心想不過一时之气,過了也就罢了。
然而整整一周,秦莫靳再也出现過。
刚开始我還气恼于他,告诉自己沒了他照样過,還少了人烦自己。可到了第四天,我就开始坐卧不安,可又拉不下脸去找他,自己明明沒错,凭什么先低头?可偏偏又为了他,一夜未眠,疯狂地想他。
再到后来,我自己就发现想念藏得更深了,却淡于痕迹。生活和从前无异,只是多了份牵挂和念想。這才想到網友的话,多么的符合。
深夜裡又想起他,我翻开手机,上面早就换成了两人的合照。人或许就是這個样子,不在身边,才懂得去想念。
长叹一口气,我轻手轻脚地起身,下了楼。
夜裡凉了,我瑟缩着拢了拢大衣,眼前他的身影却越来越清晰。
看着他慢慢走近,我以为這只是梦境,靳?
他的怀抱铺天盖地,我沒有選擇地被他的气息包围着,若若,我想你了。
自己又何尝不想他,泪水湿了眼眶,有一种天旋地转的感觉,是幸福得窒息了嗎?我不知道,我只知道,這一句想你,让自己从此再也无法放手了。
于是两個人在风中紧紧相拥了很久,只为了那一句,我想你。
陆
--你還是不爱我嗎?
--你以为整整五年,還不足已拐走一個人的心嗎?更何况是這样的深情?
小霞,有時間嗎?到‘十年’陪我坐坐吧。我漫无目的地走着,无意中走到了‘十年’的门口,就打了电话给关系不错的学妹。
我走进去,光线柔和而幽暗,這裡其实是一家酒吧,老板娘是個年轻温柔的女子,见自己来了,就给了我一杯橙汁。
酒吧的名字有個故事,老板娘有個男朋友,几年前去外地打拼,约定十年后回来,便有了這個名字。应着這個名字,這三年裡,我经常来,也和老板娘成了朋友。
小霞很快就赶到,她其实和秦莫靳是发小,早在认识秦莫靳之前,我就认识了小霞,很可爱的女孩子,所以自己总喜歡和她亲近。
我沒說话,只是冲她一笑,然后继续低头安静地喝起橙汁。
师姐听說了嗎?秦莫靳回来了。她說得很小心,却只观察到我的睫毛在听到那三個字的时候轻轻颤抖了一下。
我知道她還欲接着說什么,先开口道,别提他好嗎?无论他是去是留,都与我无关。
怎么会?!他就是为师姐离开的!她突然变得很激动,我看到她涨红了脸,要不是三年前师姐和路师兄走得那么近,他也不会走了!
路师兄?哪個路师兄?我有些莫名其妙。
你竟已经忘了有這么個人啊……小霞低下头,喃喃着,白痴秦莫靳是白走了。然后她抬起头,把一切向我娓娓道来。
原来,我還在高二的时候,有一次约小霞出门,秦莫靳就已经远远地望见過自己了。从那次的惊鸿一瞥,他就爱上了自己,却不曾鼓起勇气认识我,只是一直默默了解着我的一切,比如我喜歡什么,比如我经常去哪裡……直到我高三的时候,他才在小霞的怂恿下守在了我去比赛的路上。
其实啊,要不是师姐快迟到了,他指不定又临阵脱逃了,反正也不是第一次了。小霞還在感叹着,他本以为是水到渠成了,但终归少了份自信,看到你和路师兄走得近,便黯然离开了。只是他這次回来,终是忘不了你。
傻瓜!傻瓜……泪竟不自觉地淌下,我的嘴裡還不住骂着他傻瓜,怎么会有他這么傻的人呢?
小霞還在断断续续地說着他的一些事,我却再也无心听下去,匆匆告别,走出了‘十年’,只想马上见到他。
夜幕裡,有人用手指牢牢地勾住了我的食指,然后带着我疯狂地奔跑。我還沒来得及尖叫,却已经下意识地跟着他跑了起来。
我甚至闭上了眼睛,不由轻笑起来,原来自己爱惨了他,一至于可以用生命来信赖他。
我有個很不好的习惯,每到紧张或者难過的时候,总会屈着食指,然后用拇指和中指狠狠地掐它,甚至会在不自知地情况下掐出红印来。
秦莫靳却我比還要了解我自己,于是每每当我又要小动作的时候,他就会轻轻用食指勾住我的食指,阻止我虐待自己,然后笑着說,要掐就掐我吧,我皮厚。
除了他,沒有人再会這样牵着自己的手。所以哪怕只是背影,我也可以确定是他。
他就這样带着我一直跑着,在一個個小巷子裡穿梭,当我已不知道跑過了多远时,他才停下来,我刚才看见有人一直跟着你,我不放心……
這次别又是一次根本不存在的比赛迟到吧?我心情大好,抱着双臂,好整以暇地看着秦莫靳。
他脸一红,着急地解释,你都知道了?!我当时也是怕你真迟到了,才会……但這次是真的!
然后呢?我接着问。
他脸色一肃,凝视着我,若若,這次我回来就是想好了,哪怕你不喜歡我,甚至恨我,我都要把你留在身边!
终于說出口了呢。我巧笑着伸手,轻轻环上了他,安静地靠在他的胸前。
若若!他震得說不出话来。
我知道了,都知道的。我柔声說着,傻瓜,其实我早就爱上你了,可你却也不问清楚就走了,害得我們白白浪费了三年时光。
他似乎如释重负地轻笑了声,俯下身将脸埋进我的发间,不怕,以后還有很久很久時間,给我們一起走下去呢……
两個人契合的身影被昏黄的路灯拉得很长,很远,像是生命裡最美丽的剪影,被永远见证和收藏。我仿佛听见了爱情的脚步声,一唱一和婉转悠扬,带着深情。
哦,我想,我听到了,我們的爱情正在哼唱着那首不知疲倦的小情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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