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怨霾山谷 作者:沙拉古斯 曼达在黑夜之中漫无目的的瞎跑,汗水黏在大腿的伤口上,每跑一步都伴随着钻心的剧痛。 身后传来了狗叫声,是沙迪娜的猎狗,一股来自记忆中的恶寒让筋疲力竭的曼达瞬间清醒了過来。 他的脑海裡浮现了原主被几只恶犬同时撕咬的场面,他听到了原主无助的哭声,也听到了沙迪娜兴奋的笑声。 曼达,鲁格昂·克劳德赛男爵的私生子,一個不配拥有姓氏的贱种。 這個世界的规则和他想象的不太一样,在东方古国,贵族的私生子虽然不能拥有和嫡子一样的地位,但至少能過上锦衣玉食的生活,而他却活的跟個牲口一样,在哥哥和姐姐的摧残之下走過了十二年的生涯。 不能被他们抓住,否则连当牲口的机会都沒有了。 穿過了一片隶农的长屋,又穿過了一片麦田,经過了那座即将被拆毁的酒神庙,曼达一头扎进了森林。 刚刚下過一场大雨,地上非常的泥泞,艰难跋涉了许久,曼达被一條横生的树根绊倒在了地上。 這一下摔得很惨,脸直接戳在了石头上,头晕脑胀的曼达差点昏死過去,好在他的门牙不慎咬中了舌头,剧烈的疼痛和满嘴的血腥味让他清醒了過来。 狗叫声越来越近,点点火把出现在了森林裡,他们追上来了。 一刻也耽误不得,曼达挣扎着爬了起来,踉踉跄跄的跑向了森林的尽头。 森林之外是一座峡谷,峡谷之中笼罩着迷雾,完全看不到裡面的情形。 曼达想往前走,可又有些恐惧,原主的记忆中有一個声音一直在提醒他:“不能去那裡,永远不能进入怨霾之谷。” 這個声音来自于原主的母亲,他的母亲两年前就死了,這应该是某段记忆的重现。 怨霾之谷,克劳德赛家族的禁地,也是男爵处刑之地。 做为一地领主,鲁格昂·克劳德赛男爵制定了不少私刑,按照王国的律法,领主有权责罚领地的子民,但不能轻易剥夺他们的生命。 可男爵私下处死過不少领民,因为他的家族一直保留着神秘的处刑方式,就是把人送进怨霾之谷。 包括男爵本人在内,沒人知道這座山谷裡面存在着什么,只知道进入山谷的人沒有一個能活着出来。 他们把“死囚”赶进山谷,驻守片刻然后离开,根本不担心囚犯会逃走。 几天之后,囚犯的尸骨会被摆放在山谷口,就像被啃食過一样,干干净净,不留一点皮肉。 曼达還在山谷口徘徊,男爵带着家丁已经追到了眼前,一大片火把照得曼达睁不开眼,让他又想起了烙铁带给他的恐惧。 “你這個畜生!”男爵夫人阿提亚站在男爵身后,指着曼达骂道,“是我宽恕了你,是我让你活到了今天,你对我的孩子做了些什么!” “你個不知羞耻的疯女人,怎么不问问你的孩子对我做了些什么?”曼达回骂了一句。 阿提亚咆哮道:“我要活剥了你的皮!” “你倒是過来呀!”如果有個人质,曼达還能拖延一点時間。 男爵還算冷静,他向前走了两步,盯着曼达看了一会,轻声道:“回来吧,我的孩子,一切都過去了,我不会责罚你,我知道這不是你的错。” 多么温馨的话语,曼达都快被感动哭了。 在记忆中,他的父亲虽然有些冷漠,但至少沒有对這個可怜的孩子使用暴力。 就這样跟着父亲回家,当做一切都沒发生過,对于一個十二岁的少年来說,是多么完美的结局。 可惜,在男爵面前的不是一個无知的少年,十二岁的躯体裡装着一個来自侏罗纪的疯子。 沒有暴力,可也同样沒有過任何庇护,对于曼达所有遭遇,男爵始终视若不见,直到這個可怜的男孩被折磨致死。 再看看眼前這一大片火把,为了追捕一個孩子,男爵竟然出动了四十多個家丁,他和那群恶魔沒有太多分别,只是他的手上沒有沾血而已。 对于恶魔不能抱有任何幻想,能对付恶魔的只有疯子。可现在恶魔的数量太多,疯子只能暂退一步。 曼达回头看了看峡谷,悄悄地向后挪动脚步,鲁格昂高声道:“别做傻事,你已经无路可退了,进了峡谷就等于进了地狱!” “你挺聪明的!后退就是地狱!”曼达突然笑了。 男爵惊讶的看着曼达,這個怯懦的蠢小子怎么敢這么跟自己說话?他甚至从来沒有正视自己的勇气。 “赶紧回来,趁我還有最后一份耐心,你還有机会活下去!”男爵咬牙道,“不信的话,你可以后退一步试试!” “我不会后退,一步也不会!”曼达同样咬紧了牙齿,双眼一直注视着男爵。 男爵一怔,把手按在了剑柄上,他打過仗,這是困兽之斗的表现,曼达随时有可能冲過来。 身边的家丁举起了棍棒、锄头和各式兵器。 曼达见状一脸鄙夷的笑道:“后退是不可能的,我决定,挺胸抬头走进去!” 曼达蓦然转身,一路飞奔进了峡谷,男爵当场愣住了,周围人面面相觑,终究沒有追上去的勇气。 “他疯了,一定是疯了。”男爵无奈的摇着头。 “就跟他母亲一样,他是個不知羞耻的贱种!等看见他的尸体,我要把他每一根骨头都敲碎!”夫人叫骂不止,却不敢向前多走一步。 走进山谷之中,仿佛走进了另一個世界,男爵夫人的叫骂声戛然而止,取而代之的是呼啸的风声和诡异的鸟鸣。 曼达在泥沙和碎石中跋涉许久,确系沒人追過来,他坐在了地上,背靠着一块青石,开始大口的喘息。 他从地上找到一块石头,用中文在地上写下了四行字。 有利因素:還活着。 不利因素:不知道還能過多久。 长期目标:活下去。 当前目标:离开這座山谷。 把重要的事情记下来,是他的习惯,哪怕在侏罗纪也是如此,這样他才知道自己到底该做什么。 浓雾四下缭绕,周围的能见度不超過三米,身在峡谷之中,曼达对峡谷仍然一无所知。 這裡到底有吃人的野兽?還是有喝血的厉鬼?又或者這裡住着克劳德赛家族的阴脉,专门替他们干一些脏活? 或许這裡什么都沒有,只不過因为這地方太容易迷路,人困在裡面出不来,最终因饥饿而死。 想到饥饿,曼达一整天都被关在仓库裡遭受酷刑,一口东西都沒吃過。 比饥饿更要命的是干渴,喉咙已经起了火,嘴裡就像吞了苦盐一样,又咸又黏,感觉口水比血水還要浓稠。 曼达伸出一根手指,指着一块石头,口中默念道;“变成一碗水,变成一碗水……” 念了九九八十一次,石头還是那块石头。 无所不能的金手指,之前還能切断绑绳,为什么现在不灵了?是不是用错了方法? “变成金子。” “变成一只烤鸡。” “变成一碗米饭。” “变成什么都好,只要不是石头就行……” 他对着石头试了几十次,中间還啃過两口,吃了一嘴泥,不慎崩断了一颗牙,除此之外再无收获。 “断就断了吧,反正也被打松了。” 丢了石头,曼达随手折断了一颗野草,同样试了几十次,曼达确定自己的金手指沒有变化的能力。 鬼差不是答应给自己所有的金手指嗎?为什么连最基本的功能都不能实现?难道說,這裡有什么误会? 想想之前断掉的绑绳,曼达决定做一次试验,把野草放进了食指和中指之间,学着剪刀的样子,集中精神,用力一夹,野草立刻断成了两截。 误会,天大的误会。 曼达试了几次,能切块,能切條,也能切片,野草被剪碎了一地,充分驗證了金手指的功能。 能变成锋利金属的手指,這就是鬼差对金手指的理解。 所有的金手指又是什么意思? 曼达又找了一颗野草试了试,每個指缝都有同样的功能,左右双手都锋利无比。 這算什么?金刚狼還是剪刀手? 十個手指一根都沒放過,今后還能洗脸么?還能挠痒痒么?抠耳朵和挖鼻屎這些重要的事情该如何解决?五指姑娘也亲近不得了么?人生還有幸福可言么? 不该那么贪心,不该和鬼差瞎扯淡,就该把话說清楚,小說中有无数金手指,哪個不比這個强! 正在懊恼当中,一阵水声突然传到了耳畔。 有水!沒错,的确是水! 曼达激动的爬了起来,瞬间把金手指忘在了脑后,循着水声一路跑了過去。 曼达的耳朵很灵,沒跑多远就找到了水源,那是从山上流淌下来的一條小溪,在山谷的低洼处汇集成了一個水潭。 曼达想都沒想,一头扎进了水潭裡,在吸吮之间,甘甜的清流从脚趾一直灌注到了发丝。 复活了,這回彻底复活了,只要能再找到点吃的…… 曼达一怔,身后好像有声音,是四肢划過野草的声音。 個头不大,但很灵活,应该是豹子之类的野兽。 趁着猎物喝水的时候出来偷袭,這個贱招从侏罗纪就是食肉动物的最爱。 曼达不慌不忙,继续喝着水。 借着喝水的机会引诱小型食肉恐龙上钩,這一招,曼达也试過无数次。 对方看准时机,一跃而起,扑向了曼达。 曼达向左边一闪身,看着对方扑进了水裡,随后补上了一脚,对方结结实实摔进了水潭。 不是豹子,個头比想象的要小,好像是只沒毛的猴子。 曼达沒有多想,上去接连踢了几脚,对方试图反抗,可在湿滑的水潭裡始终站不稳身子,在接连遭受重击后,仰面躺在砂石当中,失去了抵抗能力。 曼达一脚踩中了对方的胸口,借着月光看清了对方的样子。 除了头上几根稀疏的发丝,几乎通体无毛,小脑袋,细脖子,一双和鸡蛋差不多大的眼睛,灰白色的皮肤,瘦削的身体,细长的四肢,這幅尊容好像在哪见過。 “史麦戈?咕噜?”想起来了,在前前世一部经典电影裡,有一個角色和他非常相似,只是他的身上穿了一件還算干净的短袍。 “我不叫史麦戈!我叫昆塔!” 這怪物居然還能說话! 曼达一笑,打了個招呼道:“你好啊,昆塔。” “放开我,你這该死的臭虫!”昆塔的脾气不是太好,他用力的抬起头,想咬曼达的腿,可因为角度的关系,他那两排锯齿状的牙齿怎么也够不到。 “快点放开我!你這愚蠢的渣滓!我以提丰的名义起誓,我会吃光你的血肉,還会吃光你的灵魂!” 提丰是谁?好像在哪裡听過。 這個問題并不重要,曼达俯下身子,微笑的看着昆塔道:“你有吃的么?” 昆塔一愣,眨着鸡蛋大小的眼睛诧道:“什,什么吃的?” “什么吃的都好,食物,我需要食物。” “我,我有,我当然有,只是不在我身上,在我家裡有很多吃的,”昆塔继续眨着眼睛,“放开我,我会给你吃的,我绝不骗你!我以提丰的名义起誓!” 他应该沒撒谎,至少前半句是真的,他的衣服非常贴身,根本沒有能藏食物的地方。 “你让我很为难。”曼达叹了口气。 “沒什么可为难的,”昆塔咧嘴笑道,“放了我,我给你吃的,還能带你离开峡谷。” “這不是重点,”曼达摇摇头,随即从脚边拿起了一块大石头,“重点是你身上沒有多少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