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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嗜血石像

作者:沙拉古斯
曼达盯着小伙子在微笑,猪就是猪,永远不敢直视老虎的眼睛,那小伙子怂了,他不敢再看曼达,而是朝着小男孩吐了口唾沫。 “肮脏的乞丐,谁想吃你们的东西!”小伙子坐回了角落,趁着曼达不注意又踢了小男孩一脚。 小男孩委屈的抽泣了几声,曼达转脸对小男孩笑了笑,然后把面包塞进了嘴裡。 从晚餐到现在,曼达什么都沒吃過,這一小块面包,让曼达恢复了不少精神。 小伙子還在一旁咒骂,他想再踢男孩一脚,发现曼达阴冷的神情,讪讪的把脚收了回来。 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害怕這家伙,曼达比他矮了很多,而且瘦很多,换做往常,两拳就能把他制服,可這次他竟然沒有多看一眼的勇气。 “他很讨人厌,但罪不至死。”一個微弱到几乎辨识的声音在耳畔响起,如果不是曼达的听力特殊,根本听不出来有人在說话。 曼达转過脸,看见了一個邋遢的中年大叔,眼睛很大,皮肤很黑,胡子自颧骨下方开始生长,挂满了整個脸颊,和头发连在了一起,头发肆无忌惮的蔓延,竟然和眉毛连在了一起。 這简直是個毛人! 拥有如此浓密的毛发有一個明显的好处,他能完美的掩盖自己的表情,连他的嘴唇都被胡子盖住了,以至于他說话的时候都看不到张嘴。 “我們有着与众不同的能力,不该拿来对付盲鸭,而且還有更大的麻烦等着我們。” 盲鸭,古神信徒对普通人的称呼,原来這位大叔是同道中人。 胡子大叔看了看那架被幔布盖住的马车,道:“你闻到了嗎,有血腥味。” 曼达点点头,他的确闻到了血腥味,但沒有作声,十二岁男孩的嗓音很容易被人察觉。 曼达转過脸,看着男孩道:“你怎么来到了這裡?” “为子爵当短工!”男孩眨着眼睛道,“子爵說他需要短工,给面包,還给工钱,子爵很慷慨,已经给了我們两個银币。” 两個银币!這句话砸在了曼达的心裡。 這孩子只有五岁左右,他的母亲是個瘦弱的女人,沒有人会雇佣他们当工人。 他们被骗了,为了两個银币卖出了自己。 讨人厌的小伙子又开口了:“你们只是奴隶而已,我和你们不一样,我和那位骑兵大人說過了,我认识字,他给了三個银币,我会成为一名书记员,在大人的身边做事,用他赏赐给我的鞭子,来教训你们這群该死的奴隶!” 曼达沒理会那小伙子的蠢话,虽然上辈子生活在沒有感情概念的侏罗纪,可他从沒想過人的生命可以如此卑微。 “都是为了生活,我也上当了,”邋遢大叔依旧在用普通人无法察觉的方式說话,“你为什么会被抓住?” “我也是为了生活。”曼达敷衍了一句,伸出食指,做了個斗鸡眼。 神力的判断是准确的,每個人的脸上都浮现了两個银币,比一头猪還要便宜,在這辆木车的裡的人们只值這么多。 “别乱用神力,”大叔看着外面的那名骑兵,提醒道,“土牢猎人齐格塞,盖亚的三阶信徒,他能问到你身上的味道。” 地母盖亚的信徒?位格很高啊,感觉比宙斯還高,而且還是三阶,這种远古大神的信徒需要多少级才能满阶? 曼达收回了斗鸡眼,心下暗道:恐怕他早就发现了,不只是我,也包括你。 红叶林中的景色很美,残留的枫叶不时从枝头上坠落,打着盘旋在风中飞舞,那场面简直比油画還要迷人。 如果是在树林裡散步,這样的景象美到无可挑剔,可像现在坐在木笼子裡,让曼达想起了被关在卡车裡送去屠宰场的猪。 看着太阳偏斜的程度,马车在森林走了差不多两個小时,终于抵达了子爵的营地。 在這個时代,步兵和骑兵代表着军队裡的两种阶级,步兵是士兵,骑兵是军官,一名骑兵身边至少有两名步兵配合作战,再加上两到三名侍从,俨然就是一個作战小队的小队长。 虽然齐格塞穿着骑兵的战袍,但那只是身份的掩饰,他是子爵請来的赏金猎人,负责保护他的儿子,并且为战争提供必要的帮助。 刚回到营地,索伦斯子爵的儿子托雷斯亲自迎了出来。 “一切顺利嗎?” “神像是真的,可人数不太够,一天至少要两個人。” “为什么不带回来一些,快饿死的流民有很多。” “他们沒那么好骗,不過這些人裡有两個是特别的,他们的血能比的上四個普通人。” 托雷斯邀請齐格塞进了主将的帐篷,支走其他人后,托雷斯问道:“哪两個人是特别的?” 齐格塞解下头盔,擦去额头上的汗水:“那個满脸是毛的壮汉,他是提坦的种,自己送上门的,還有一個孩子,我闻不出他种血的味道,在森林附近捉住了他。” 托雷斯一怔:“会不会是山谷派来的探子?” 齐格塞点点头道:“有可能,他当时躲在树丛裡,看样子潜伏了好一会。” 托雷斯道:“从他嘴裡或许能问出一些山谷的消息。” “是個好主意,”齐格塞解下头盔,喝了一口酒,抿抿嘴唇道,“我建议您最好把他送到子爵大人那裡,又或者换個地方单独审问。” 托雷斯皱眉道:“为什么不可以在军营裡审问?” 齐格塞笑道:“這是您的军营,您当然可以在這裡审问,但我請求您等到明天,等我离开营地的时候再开始。” “你在担心什么?”托雷斯眯起了眼睛,一個三阶强者在這偏僻之地似乎沒什么可畏惧的。 齐格塞把面包切成小块,泡进了浓汤裡,吸了一大口,抹抹嘴道:“坦白点說,我不认为子爵大人真想打這场仗,如果他只想装装样子给侯爵大人看,最好不要真去招惹怨霾山谷那群疯子,至少我不想惹上麻烦。” 托雷斯对齐格塞的态度非常不满:“你既然不想惹麻烦,为什么還把那個孩子带回来?” “他在营地附近徘徊,可能会威胁到您的安全,保护您是我的职责,但至此之后的事情与我无关。” 托雷斯咬了咬嘴唇,齐格塞說对了,索伦斯子爵不想攻打怨霾山谷,山谷在他的领地范围内,一旦战争失败,他知道后果有多严重。 可他也不敢违抗侯爵的命令,他组建了一支军队,還买来了威力强大的神物,雇佣了远近闻名的强者土牢猎人齐格塞。 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向侯爵表明心意,等真正开战的时候還可以见机行事。如果侯爵真能攻下怨霾山谷,他当然愿意跟着侯爵一起痛打落水狗,如果侯爵战败了,他至少還有一支军队能保证侯爵的安排,也有和伯爵斡旋的筹码。 “再等两天,等父亲来了再說,”托雷斯挤出一丝笑容,“今天的祭祀可以开始了吧?” “当然可以,”齐格塞点点头,“我已经把流程告诉给了祭司,他知道该怎么做。” 祭司准备好了一切,等雨停之后,两名侍者掀开了神像上的幔布,刺鼻的血腥味迎面扑来。 那是一座比如人高的白色女神石像,她站立在祭坛之上,穿着短袍,右手拿着短弓,左手正准备从背后的箭筒裡取出一只羽箭,看起来像猎人的打扮。 曼达对神灵的形象并不敏感,毕竟他只学会了神谱上的文字。 但胡子大叔一眼认了出来,“這是复仇女神阿尔忒弥斯的神像,神像裡面有血。” 曼达尽量压低声音道:“是狩猎女神的血嗎?” “不,是宁芙的血,宁芙是神灵的侍女,這座神像裡封印着狩猎女神的一位宁芙,祭司想将她唤醒。” “用什么唤醒?” “应该是人血,”胡子大叔的眉毛渐渐竖了起来,“我预感到了,就是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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