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酒馆 作者:沙拉古斯 牛角镇,土得掉渣的名字,比铁山镇听起来還要土,可這却是一座真正意义上的镇子,比铁山镇要大的多,比富庶的烟石镇還要略大一些。 牛角镇地处交通要道,领主是盖萨克子爵,盖萨克家族在這裡经营了五世,镇子外面有城墙,有巡哨的士兵,镇子裡居住着四千多领民,俨然一座小型城市。 交了人头税,进了小镇,等找到杜尼森的住处已经到了下午。他是牛角镇酒商的行会会长,只要找到了他,就等于找到了营业执照。 杜尼森是個四十岁上下的小個子,目测身高沒有超過一米五,一头暗红色的卷发,满脸的络腮胡子,一双浅褐色的眼眸透着商人独有的世故和狡诈。 读過伯爵的书信,杜尼森的脸上露出了难以揣度的笑容,他先看了看沃姆,问道:“你是雷姆斯?” 沃姆沒回应,他的眼睛正看着别处,只要到了人多的地方,沃姆就变得沉郁而易怒。 杜尼森沒有计较沃姆的态度,转而又问曼达:“你叫尼达利?” 曼达点点头,指着沃姆道:“他是我的父亲。” 雷姆斯和尼达利,是伯爵给他们起的假名,他们名义上的关系是父子。 杜尼森重新看了一遍书信,摇摇头道:“你们想经营酒馆?這可不是什么好主意,看你父亲這张脸,不会有客人上门的,不如去卖牲口吧。” 這也算得上一句中肯的建议,牛角镇的牲口市场很出名,周围村镇的农人都来這裡买卖牲口,有不少贵族也来這裡做牲口生意,主流生意行情明朗,曼达還真有转行的打算。 可沃姆突然开口了:“我們要开酒馆。” 阴沉的语气似乎不容拒绝,杜尼森耸耸肩,拿出了一张契据。 “镇子西边有家老店,做了几十年酒馆的生意,店主去年搬去了金光城,因为走得匆忙,所以把酒馆交给了我,价钱好商量,只要二十五個金币,如果你们愿意,现在我就带你们去酒馆。” 二十五個金币?开什么玩笑?在铁山镇,二十個金币足够买下一座庄园。 曼达正打算還价,却见沃姆掏出钱袋,数出了二十五個金币递给了杜尼森。 這下把杜尼森都吓傻了:“你们還沒看過酒馆……” “就是,”曼达在旁喊道,“至少看了再给钱!” 沃姆摸了摸曼达的头,神色木然道:“听爸爸的话。” 酒馆离杜尼森的住处很远,走到地方已是黄昏。单从建筑规模来看,這二十五個金币花的還算值得,四座建筑围成了一座宽敞的院子,正面是一座三层楼房,一楼是大厅,二楼是单间,三楼是客房,很显然,這是酒馆的主体部分。 院子的左边是牲口棚和草料间,右边是仓库,后边有一座两层楼房,是店主居住的地方。 整個酒馆面积几乎和克劳德赛子爵的城堡相当,当然,建筑质量不可相提并论,城堡是大块的平整石材砌筑成的,而這些楼房和农夫的长屋差不多,木材制成框架,粘土和石头垒成墙壁,墙上开了几個小洞,勉强算作窗户。 地方是挺大,可這也太偏僻了,站在三楼向外观望,目之所及都看不到十户人家,周围到处都是碎砖乱石,好像是一座大型建筑的残骸。 曼达斜眼看着杜尼森:“這种地方也能做生意?” 杜尼森叹口气道:“這曾经是個好地方,要是换做五年前,你花七十個金币也未必能买下這座酒馆, 看见那堆石头了嗎?那裡原本是阿瑞斯的神庙,每年来到這裡祭祀的军人足以让酒馆日日客满,酒馆的酒甚至都不够他们祭祀用, 直到神庙被拆毁,還有不少军人偷偷過来祭祀,军人总是有那么一点固执, 后来他们被神罚者发现了,你应该知道那是什么后果,那边還留着不少火刑柱,而且被神罚者烧死的不只有军人,還有住在周围的平民,经過一年多的血洗,慢慢也就沒人敢住在這裡了。” 看着落日的余晖,曼达神色凝重的点了点头:“多么让人伤感的回忆,可這和我有什么关系?這裡根本沒生意可做!” 杜尼森摊开双手:“我可以给你们换個地方,但可要想清楚,到了镇上最繁华的街道,五十個金币都未必能买来一座酒馆,而且比不上這裡一半大。” “小点又有什么关系,這裡只适合当墓地!” 曼达转身要下楼,沃姆却收下了杜尼森的契据。 “我們就选這裡。” “在這裡做什么……” “听爸爸的话。”沃姆又摸了摸曼达的头。 杜尼森走了,临走之时特意往酒馆门上插了一根带树叶的木杆,這就算给酒馆挂了招牌。 “记住,每年要交三十個银币的行费!” 三十個银币?這烂地方一年都赚不到十個银币。 曼达举着蜡烛来到大厅,忍受着刺鼻的灰尘,盘点一下酒馆裡残留的家当。 从黄昏到天黑,差不多找了一個小时,除了满地茅草和一窝老鼠,他什么也沒找到。 连一只酒桶都沒留下,看来前任店主走的相当狼狈。 曼达盘算了一下酒馆的用品,得买一個酒柜,得买一些酒桶,得有酒杯,哪怕是最廉价的木头酒杯也要两個铜币,得买灯架,得买蜡烛,還得买窗帘,差点忘了,楼上是客房,那裡连床和被褥都沒有…… 就着井水吃了些面包,两個人在大厅睡了一晚,次日天明,曼达到镇上去购买用度。 伯爵只给了他们三十個金币的本钱,买酒馆花掉了二十五個金币,還得留下至少三個金币为山谷购买下個月的粮食。 所有东西只能买最便宜的,幸亏曼达有一双好眼睛,用了六十個银币买回了一批家具和酒具,花了二十個铜币雇了两名女工,把酒馆上上下下打扫了一番。 酒柜和酒桶立在墙边,柜台上摆上大大小小的酒杯,酒馆终于有了些模样,曼达往火塘裡添了些柴火,正满怀期待的等着客人上门,却突然意识到一個严重的問題,這裡一滴酒都沒有。 沒有酒還开什么酒馆?曼达正准备到镇上买一些便宜的麦酒,却见门口停了一辆马车,车夫正在往酒馆裡张望。 曼达尴尬的笑道:“我們還沒开张。” “我不是来喝酒的,”车夫连连摆手道,“是杜尼森叫我来的,他說我可以来這卖葡萄。” 葡萄?酿酒的原料? 曼达掀开了车上的幔布,葡萄的清香扑鼻而来。 “這是上好的葡萄,足足有八百磅,只要五個银币。” 曼达做了個斗鸡眼,盯着葡萄看了一会,摇摇头道:“最多两個银币,多一個子我都不给。” “小少爷,你仔细看看這葡萄的成色,要不是看在杜尼森的份上,少了七個银币我都不卖。” “不卖你就拉走,請转达杜尼森,他的好意我心领了。” 葡萄是好葡萄,要是开价三個银币,曼达也就忍了,可对方根本沒有還价的意思,還仗着杜尼森的关系赖着不走。 這不成了强买强卖么?曼达哪能吃這种亏?他正想给车夫一点教训,却见沃姆走了出来,直接数出五個银币交给了车夫。 车夫接過银币,欢欢喜喜卸了车,曼达叹口气道:“要听爸爸的话,对么?” 沃姆点点头道:“爸爸要去酿酒了,不要靠近仓库,否则我会把你的血混在葡萄酒裡。” “酿酒有什么好看?”曼达哼了一声,拿着蜡烛回到了大厅,开始整理這两天的笔记。 有利因素: 逃离了伯爵的监视,可以找机会尝试献祭法。 不利因素: 還不知道该如何布置赫尔墨斯的祭坛。 钱不够花,入不敷出,生活将過得非常艰难。 短期目标: 尝试通過献祭购买一件神物。 中期目标: 找到晋升二阶信徒的方法。 房间還沒收拾好,曼达又在大厅睡了一晚,第二天上午,他被一個牲口贩子吵醒了。 “有酒嗎?” “沒有!”曼达沒好气的裹了裹毯子,严冬时节,毯子裡余温无比珍贵。 “我都闻到味道了,你们不想做生意嗎?” 味道?曼达抽了抽鼻子,一股清冽的酒香让他打了個激灵。 他一溜小跑来到院子,看见仓库门前摆着两個酒桶,散发着让人抗拒的醇香。 “拿去卖吧!”仓库裡传来了沃姆的声音。 “這就算开张了?”曼达似乎看到了光明的前景。 沃姆沒說话,但仓库传出了笑声,這是曼达第一次听到沃姆的笑声。 曼达摸着酒桶,转了转眼珠道:“不能急着做生意,第一杯酒应该献给神灵。” 沃姆从仓库裡走了出来,低声道:“要在這裡祭祀提丰么?” “想祭祀提丰得先回到山谷,在這裡我們是商人,”曼达笑道,“想想看,谁是商人的庇护者?” 沃姆道:“要祭祀赫尔墨斯?可這裡沒有祂的神像。” “你想被神罚者烧死嗎?”曼达把声音压到了最低,“一座祭台就可以了,重要的是虔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