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六章 蟹壳黄 作者:文晴若梦 殷迅走了以后程均赶紧关上窗户,刚才开了這么久的窗户整個办公室都凉飕飕的,如果在开下去,他一定冻感冒了。 這個时候他忽然想到严锦早上出去的时候穿的特别少,也不知道她冷不冷。 想了严锦他又想殷迅,這個男人這次来肯定别有用心,如果他因此缠上了严锦,那岂不是在给自己找不痛快。 程均越想越后怕,不行,殷迅虽然给的价格非常高,但他也不能因为钱而自讨苦吃。 “小莫进来!” 程均的助理就在门口办公,只要程均一叫他就能听见。 “程总有什么事?” “明天那個小殷总来了就别让他进来了,我不见。” “好的程总。”說完小莫就出去了。 一個小时候严锦就回来了,拿回来一大堆的合同,看着程均满脸骄傲的說道:“快点夸夸我,這些食材原料都是我谈来的,而且价格比之前的便宜两倍。” 程均以为严锦今天就谈了几個,沒想到一下子谈了這么多,价格比以前便宜這么多,這就意味着净利润比以前提高了太多。 “不愧是我老婆,真能干。” 說着程均就抱着她亲了一口,现在他更是下定决心不跟殷迅合作了。 “那是当然了,现在正好中午了,我們出去吃大餐吧!” 他们两個好久都沒這么浪漫過了,正好過完年生意不怎忙,沒什么事,两個人可以消停的吃点饭。 海城美食特别多,严锦跟程均虽然都是研究美食的,但做的吃的都是北方菜,海城的特色菜還沒怎么吃過。 今天他们就挑了一家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大饭店准备进去饱餐一顿,看看這裡的特色有沒有程均做的好吃。 一进去严锦就点了六只大闸蟹,也不知道能不能吃了,反正先点了再說。 其实程均不怎么喜歡吃大闸蟹的,觉得味道有点怪,当然别的海鲜味道他也受不了,可能天生就是個穷肚子,吃不了海鲜。 然后严锦又点了一盘海城最有名的酱鸭,它是最能代表海城风味的美食之一。 海城酱鸭鸭肉鲜嫩,咸甜适中,香浓味醇,色泽红亮,沒有油腻感,有辣味色泽黄黑,具有鲜、香、酥、嫩的特点,所以严锦今天必须尝尝。 糟田螺也是海城最具美食之一,這种小吃是用個大肥美、肉头厚实的龙眼田螺为原料,进店后先用清水养两天,使其吐净泥沙,然后再放入锅内,加上茴香、桂皮等煮较长時間。最后将烧好的田螺放上陈年香糟,然后糟制而成就可以了。 這种特色严锦還是第一次吃,如果好吃,她以后就会天天過来吃。 要說海城最具特色的小吃就是蟹壳黄了,据說创始于20世纪20年代初期,以海城萝春阁和吴苑饼家烹制的蟹壳黄最为著名。 它采用油酥面加酵面制坯,做成扁圆形饼,饼面粘上一层芝麻,贴在炉壁上经烘制而成。 馅料有咸有甜,咸的有葱油、鲜肉、蟹粉、虾仁等,甜的有白糖、玫瑰、豆沙、枣泥等。 因饼形似蟹壳,熟后色泽如蟹壳背一样深红,所以称为‘蟹壳黄’。 “严锦你点的够多的了,我們难不成吃不了還要打包走嗎?” 以前程均确实有這习惯,但现在有钱了,出来吃饭剩一星半点的东西就不带走了。 若是点了一大桌子吃不完岂不是铺张浪费,程均在骨子裡就是节俭,毕竟以前穷過,知道粮食的可贵,不能太浪费了。 “打包?這些都不一定能够吃,你难道忘了我是干饭人了嗎?” 严锦之前那是为了减肥才少吃的,今天這是有食欲了,她要放开肚子吃。 這個时候程均想起严锦第一次在他家吃饭的画面了,那可真是大胃王,赶上他吃三顿的了。 “严锦,你這饥一顿饱一顿的别把胃给撑坏了,本来你的胃就不好。” 大闸蟹上来以后严锦吃的满嘴都是蟹黄,那些蟹肉一咬嫩嫩的,让她连着吃了两個。 “你放心吧!我的胃早就调理好了,现在能伸能缩的,想吃什么就吃什么。” “那你今天就尽情的吃,不够在点。” “這回不說浪费了?你要是在点我可真就吃不了了。” 這家的菜码给的挺足,量多,严锦跟程均放开了肚子吃都得剩。 不過這家饭店确实火,中午的时候都爆满了,外面還有好多排队的等候的人,严锦觉得這家饭店该开個连锁店了。 吃饱喝足后两個人就回了公司,上午跑一天的严锦回到办公室程均就给推休息室让她睡觉,剩下的工作自己来做。 這家公司是他张罗要开的,也不能什么事都要严锦做,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不能让严锦那么辛苦了。 第二天严锦依旧找去找食材原料,這裡面有好多都缺货,据說是跟去年旱灾有关系。 不過严锦因为各地都有自己的包子铺,认识人多,所以进货渠道相对来說广一些,有好多沒有旱灾的地方卖的就是便宜,严锦就通過可靠的中间人跟他们签合同,這样就能便宜很多。 要不然在本地进货,他们就得赔死。 “程均,殷总来了,你要不要见见?” 小莫好像是问了跟昨天一样的問題,程均放下笔皱着眉头說道:“我不是跟你說過了嗎?不见,把他给打发走吧!” “可是……今天来的是……小殷总他爸殷泊……這個人我們如果得罪了,在海城就难混了。” 程均以为殷迅跟自己合作是他的主意,沒想到现在连他爸都参与进来了,那就不好办了。 殷家虽然不是一個大家族,但是他们背后的势力不容小觑,程均在海城一无身家二无背景的,如果得罪了這么大一個人物,那他到最后一定是吃不了兜着走。 “好吧好吧!你让他进来,我看他怎么說。” 此刻的程均头疼死了,他知道這個殷泊是比殷迅還要不好对付的人。 不一会小莫就把殷泊给請了进来,只见這男人五十多岁左右,额上镌刻着皱纹,两鬓夹杂着银丝,眉毛和胡须也失去了昔日的光泽。 他记得小时候见到殷泊的时候特别的年轻,特别的帅气,现在却老成這個样子了,真是岁月不饶人啊! 相关 __其他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