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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1穿越重生

作者:空竹笙笙
第1章1穿越重生

  河边,几個婶子聚在一块儿洗衣服,人多了,少不得就有些八卦。

  “长辉家的今天又沒出门啊?”

  “可不,這都回来十天了,就连洗衣服,都是长辉挑了水回去,明明那么大一條河呢,愣是沒见她出来過。”

  “要命哦,长辉怎么领了那么個懒的媳妇回来,這要是搁我家,早就被公婆打死了。”

  “谁知道那是怎么回事,你看那小身段儿沒有,根本就沒生過孩子,要我說,還是长辉家三個孩子可怜,也不知道亲娘怎么样了。”

  “不是吧?你是說那懒婆娘是外头的?那,那长辉媳妇是谁?三娃還那么小呢。”

  “那我咋知道,你看李长辉那……”

  有人拍了一下說话那大姐的胳膊,几人瞬间安静下来,看向不远处過来那人,脸上都有一丝惶恐不安。

  一個男人,一個身材高大的男人。

  挑着水桶,背着脏衣服,拿着棒槌,大步走来,路過几位大姐婶子身边时,也只是淡淡的扫了她们一眼。

  也就是這一眼,让刚才還热络八卦的几位大姐,瞬间哑了声音,有那胆子小的,甚至還直接瑟缩了一下,不敢多言。

  這就是大家口中的李长辉,参军十年,十天前带着媳妇孩子回来,七天前跟爹娘分家,带着三個儿子和媳妇单独出来住了。

  可能是当兵久了,身上沾染了煞气,就是小时看着他长大的那些人,再看到他,也依旧心裡发怵。

  尤其是這李长辉现在少言少语不說,還冷淡冷漠得很,连自己爹娘都不敢跟他多說话,更何况旁人了。

  那冷冷的眼神扫過来,就好像一下子冰水侵骨,說是冷彻心扉也不为過。

  原本热火朝天的河边,因为李长辉的到来,瞬间熄了火,几乎沒人說话,甚至连侧头多看一眼都是不敢的。

  至于议论?

  原就是只敢背地裡嘀咕几句,哪怕她们十分看不上李长辉那媳妇,也不敢当着面多說一句。

  哪怕李长辉其实并沒有跟村裡人有過什么冲突。

  而原来的话题中心,李长辉却只是找了個位置继续洗衣服,即便刚才那些议论,他其实都听到了。

  但是并沒有放在心上。

  此时才三月,清晨河边的水很凉,李长辉手脚麻利的洗着他和三個儿子换下来的衣服,沒多久,儿子就来叫他回家吃饭了。

  端着洗好的衣服,经過還在洗衣服的几個婶子身旁,也是目不斜视,自然也就沒看到,当他走后,那几位婶子送了一口气的模样。

  回去的路上,正好碰到一個年轻人挑着粪桶,看到李长辉,忙道:“长辉哥,我爹让你高粱下种后,可以到我家挑粪浇地,你们刚搬家,茅坑裡只有屋檐水,浇地沒什么用。”

  李长辉微微惊讶,不過還是点点头:“多谢。”

  年轻人干笑几声:“沒事沒事,长辉哥你忙,我先走了哈。”

  說完挑着粪通跑得飞快,好像背后有鬼在撵他一样。

  李长辉一只手摸摸脸上的刀疤,即便過去半年了,這道疤依旧沒有半点好转,甚至還微微发黑,更显得吓人。

  面无表情的时候還好,但不管是說话還是做什么表情,這道疤都会变得非常狰狞可怕,就连他自己,也用了好长時間才习惯它的存在。

  倒是家裡那位……

  唯一一個完全不害怕的,居然是一個他从镇上买回来,帮忙做饭的女孩子。

  毕竟,就连两個儿子,在刚看到他的时候,也是不敢靠近,就分家之后,才慢慢接受自己這個吓人的爹爹。

  摇摇头,沒再多想,示意儿子跟上,時間不早了,吃了早饭,還要干活呢。

  屋外传来孩子哇哇的哭声,林禾翻了個身,回笼觉也睡不了了,掀开被子爬起来,推开木门。

  院子裡,一個四五岁的男娃,抱着一個小奶娃,正像模像样的哄着呢,可惜效果不佳。

  林禾:“把孩子给我。”

  男娃顿时脸上一喜,连忙把奶娃给林禾抱了過来,眨巴着两只黢黑的大眼睛:“娘,弟弟怎么了,怎么总也哄不好?”

  林禾直接翻了個大白眼,沒理男娃,只是摸**娃的屁股,尿布還是干的,可能是饿了,便去厨房端了早上特意炖得稀烂的米粥。

  奶娃已经六七個月了,可以吃软乎的粥,也算是好养活。

  果然,盛着食物的小勺子刚喂到嘴边,奶娃也不哭了,连忙张大嘴巴,吧唧吧唧吃得喷香。

  男娃也不介意林禾的无视,屁颠屁颠的跟到厨房,看到弟弟不哭了,瞬间眉开眼笑。

  “娘,你好厉害,我都不知道弟弟原来是饿了。”

  男娃叫的响亮轻快,林禾却是别扭又无语。

  无痛当妈,以前網络上最流行的一句话,沒想到居然让她给实现了。

  她不是這俩娃的亲娘,她是他们爹买回来的。

  上辈子,她在末世混了两年,最后死在了丧尸的爪牙之下,明明還清晰的记得被啃食的疼痛,结果下一秒,就发现自己在被‘合法交易’。

  這個身体跟她一样,也叫林禾,只有十五岁,而且跟她十五岁的时候,也长得非常非常像——只是太瘦了。

  又黑又瘦,脸色蜡黄,好像随时要死掉一样。

  第一次从水裡看到自己倒影的时候,饶是连丧尸都不怕的林禾,也被吓了一跳。

  原主是一個很普通的乡下女孩,家裡穷,爹娘决定卖了女儿,给儿子讨媳妇。

  正好被這俩娃的爹碰到了,知道原主会做饭洗衣干家务,地裡活儿也啥都会,就买回来了。

  可能是为了省粮食,原主从决定被卖掉的时候,爹娘就不给她饭吃了,加上在家裡被压榨得厉害,整整三天沒卖出去,然后就饿死了。

  林禾就是在那会儿穿越過来的,顺便也融合了原主的记忆,所以才知道這么多。

  恰好在穿過来的时候,看到抱着奶娃娃在集市上闲逛的李长辉,她出于好奇,多看了几眼,李长辉也发现了,就把她买下来了。

  李长辉倒是個好人,买来之后就带她去吃了一碗馄饨,然后认真的交代她。

  “你叫林禾是吧,以后我就叫你小禾,你放心,我只是需要一個人帮我煮饭,照顾孩子,其他的都不需要你做。”

  “为了你以后生活方便,跟我回去后,我会跟其他人說,你是我媳妇,這样在村裡也不会被人欺负,不過你放心,我不会对你做什么的。”

  “以后你就是我孩子们的娘,只要我有一口饭吃,就不会饿了你,可好?”

  李长辉自然看得出来,林禾是长期挨饿,又被爹娘不喜,受苦遭罪不少。

  不挨饿,不受欺负,绝对是一件非常有诱惑力的事情。

  当然,对在末世混了两年,每天都不知道還有沒有明天,经常因为找不到食物而挨饿的林禾来說,同样如此。

  所以当时林禾就非常干脆的,跟李长辉回来了。

  嗯,当然,還有一個原因,她已经被李长辉买了,自己身上沒有银钱,沒有路引,甚至连证明自己身份的东西都沒有。

  在這個据說才刚刚安定下来的朝廷,要是被人抓住的话,下场可能不会太好,被当成敌国探子也是有可能的,所以乱跑怕是只有死路一條。

  這点自知之明,林禾還是有的。

  于是她就跟着李长辉回来了,回了這個叫做乡安村的小村子。

  嗯,貌似距离原主以前的村子,也不是很远的样子。

  不過那都不重要了,原主死了不說,本身也是被彻底卖掉了的,貌似价格還不低,物超所值的那种。

  原主爹娘那边是不会跟她联系了,也沒资格沒理由联系,她现在就一個身份——乡安村李长辉的新媳妇。

  要說這李长辉,也是個厉害的,十五岁参军,期间回来了两趟,一趟送一個儿子回来,面前這個男娃就是老二。

  第三次回来,就带着她和一個刚半岁的奶娃娃。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李长辉带回来的這個小媳妇,明显就是還沒生养過的,不可能是三個娃的亲娘。

  而李长辉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给了爹娘一笔银子,然后从自己老娘家裡,接了两個儿子出来,带着小儿子和新媳妇,搬到以前的旧房子住了。

  美名其曰,自己打仗杀了太多人,身上煞气重,怕惊了家裡的老人小孩。

  叫林禾来看,還不如說李长辉单纯不想跟老娘他们住在一起,找了個由头分家,還是让人不能反驳的理由。

  毕竟,就這几天来看,李长辉,好像确实让人比较,嗯,害怕?

  至少村裡的大姑娘小媳妇,包括一些小孩子,看到李长辉,那都是直接绕道走的。

  “狗蛋,娘,弟弟,我們回来啦。”

  一個高兴雀跃的大嗓门从外面传来,男孩,嗯,也就是狗蛋,连忙激动的跑出去。

  “大哥,爹,你们回来啦,娘做好饭了,在喂弟弟吃饭呢。”

  林禾一抬头,就看到一大一小两個人回来了,小的那個是李长辉大儿子,叫狗剩,今年七岁,狗蛋的哥哥。

  大的那個身材高大,宽肩窄腰,大长腿,身材挺拔,哪怕穿着粗布麻衣,背着背篓,挑着水桶,也依旧气质出众。

  不愧是参军十年,還能平安回来的人,林禾心裡嘀咕着,這李长辉怕是在军队還混了個不小的职位,不然普通的大头兵,怕是养不出這样的气质。

  只是不知道是为什么解甲归田了。

  再往上,本应该是浓眉大眼的英俊脸庞,却从眉尾到下巴,一條手指宽的乌黑伤疤,十分狰狞可怖,好像一條巨大的蜈蚣。

  当时也就是因为這道疤,加上他還温柔的抱着個奶娃娃,感觉十分违和,又好像很理所当然,才惹得她多看了几眼。

  宝子们,這本书争取日更六千,最少四千,顺便推薦一下另一本完結的种田文《穿成农门团宠福宝宝》,希望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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