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9章 閒聊

作者:幻花弄影
在胡楊林裏建房子,而且還是大型院落,這需要的人手與物料,都非常多。

  人手現在不缺,最缺的就是當做房梁的木料。

  現代社會之中,只要有錢,這樣的木料那真的不叫事。

  木料已經被元晟聯繫好,到時候直接運到馬場那邊,用個幾天時間,元晟就能全部帶過來。

  一大清早,元晟這邊剛喫完早飯,陳慶就來拜訪他。

  “元郎君,某冒昧前來,還望見諒!”

  好嘛,陳慶一來就叉手賠罪,搞得元晟倒是有些不好意思了:

  “陳兄說哪裏話,快快請坐,來來來,嚐嚐這茶!”

  人家還不是空手來的,隨身帶着禮物,陳慶的侍從,轉身把禮物交給了帶他們來的鐵奴。

  鐵奴接過禮物盒,打開之後,裏面是一枚玉佩,上好的羊脂白玉雕刻而成的玉佩,一看就知道價值連城。

  元晟隨手接過玉佩,對陳慶道了一聲謝,就把玉佩給小心收起。

  請着陳慶在石桌旁坐下,元晟親自給他倒茶:

  “這是我從中原帶過來的,味道還不錯,陳兄,嚐嚐!”

  “謝過元郎君,既然是中原地區的好茶,那某就不客氣了!”

  陳慶說着,端起茶杯,輕輕喝了一小口:

  “始苦終甘,齒頰留香,真真是好茶,難得!”

  聽到陳慶如此一說,元晟都忍不住豎起大拇指,這位真牛,這奉承人的話說得那叫一個溜:

  “陳兄過譽了,我這人啊,沒事就喜歡喝點茶,習慣了,既然陳兄也喜歡,走的時候帶點!”

  “那某就不客氣了,某在此先謝過元郎君!”

  陳慶叉手一禮,給人的感覺是那麼的自然,毫無作爲之感,這纔是真正的世家子弟作風。

  “陳兄喜歡用劍?”

  陳慶隨身帶着的武器是劍,這跟元晟他們的刀有所不同。

  將身側的劍取下,陳慶雙手交給元晟:

  “還請元郎君過目,這是某去中原的時候,在汴梁所買之物!”

  元晟接過這把華麗的配劍,抽出來看了看,好看是挺好看的,可在他看來,卻不怎麼實用:

  “陳兄稍等!”

  把劍還給陳慶,元晟起身,直接回了屋裏,再次出來的時候,手中握着一把同樣裝飾漂亮的長劍:

  “陳兄,這是八面漢劍,是我元氏的工匠打造,陳兄看看!”

  說着,元晟把劍遞給陳慶,這是他帶過來的工藝品,當然,劍身的用料絕對沒問題,開刃之後,就是一把利器。

  陳慶雙眼放光,更是直接站起身來,雙手接過這把漢劍,順手把劍抽出來:

  “好劍!此乃大匠之作!”

  隨手耍了一個劍花,陳慶頓時對這把漢劍愛不釋手:

  “士族底蘊,讓人敬服!”

  “陳兄既然喜歡,這把漢劍,我就送給陳兄了!”

  人家既然送了自己玉佩,那自己就送一把漢劍,這樣,也算是禮尚往來。“先謝過元郎君了,元郎君好意,某心領了!

  只是此劍太過貴重,還請元郎君收回,君子不奪人所好!”

  說完,還劍入鞘,陳慶再說雙手託舉漢劍,打算還給元晟。

  陳慶雖然喜歡這把漢劍,可還是有自知之明的,這把八面漢劍,一看就知道是傳家之物,他可不敢接受。

  “陳兄這是看不起我元晟?還是說,陳兄這是看不起我元氏?”

  元晟並沒有去接劍,臉色卻是有些不好看:

  “我元氏雖不是頂級大族,可神兵利器還是有一些的,這把漢劍不過是我隨手帶來的而已!”

  “呃……陳慶謝過元郎君,元郎君乃真君子也!”

  看到元晟不像是在說笑,陳慶這才把漢劍收下,同時,心裏卻是無比震驚。

  “這就對了,陳兄,來來來,咱們喝茶!”

  元晟端起茶壺,給陳慶的茶杯裏添了茶:

  “要說咱們西域地區,很多特產中原地區也是沒有的,只有加強商貿往來,才能互通有無!”

  “可不就是這麼個道理嗎!”

  陳慶對此,比元晟感觸更深,他們陳家就是靠着地理優勢,在伊州這邊發展壯大的。

  絲路越繁榮,來往於伊州地區的商隊就越多,這樣以來,陳家就會得到更多的利益:

  “商路不通,來往商隊減少,對咱們西域來說可不是好事!”

  是對你們陳家不是好事兒,跟哥們兒有個毛關係!

  元晟習慣性的點了一根菸,陳慶對於元晟抽菸,跟其他人一樣,都是非常不理解,可也不會多問。

  彩蝶帶着她的愛寵,呼啦啦的就往外跑。

  小小的人兒,竟然騎在大黑狗的身上,一臉的小得意:

  “阿耶,我出去了!”

  “慢點,別摔了!”

  元晟剛說完,四條大狗,就來到了胡楊樹底下,彩蝶一骨碌就從大狗身上下來:

  “阿耶!”

  元晟笑着伸手,正了正她的遮陽帽:

  “彩蝶,這是陳家伯父!”

  彩蝶穿着紅色高幫小帆布鞋,寬鬆的小牛仔褲,天藍色的小襯衫外面,是小牛仔馬甲,遮陽帽再加上小墨鏡,一臉的小嘚瑟。

  被元晟一說,小丫頭擺了擺小挎包跟小水壺,大大方方的對着陳慶福身一禮:

  “陳家伯父好!”

  “好好好,真是個知書達理的小娘子!”

  陳慶笑呵呵的摸出一塊玉佩,這是他自己的佩玉,這個時候他也管不了那麼多:

  “來,這是伯父給彩蝶的!”

  彩蝶擡頭看了看元晟,元晟笑着點了點頭:

  “彩蝶,收下吧,來,謝過陳家伯父!”

  彩蝶這纔再次福身一禮,雙手接過陳慶遞過來的玉佩,小心翼翼的放進自己的小挎包裏:“阿耶,陳家伯父,彩蝶出去玩了!”

  “去吧,慢點!”

  看着彩蝶騎上大狗,一溜煙的跑沒了影兒,元晟這才轉過頭:

  “讓陳兄見笑了!”

  “小娘子活潑開朗又知禮,元郎君好福氣!”

  陳慶看得出來,元晟對自己女兒疼愛的很,多誇誇孩子肯定是沒錯的,再說,彩蝶確實招人稀罕。

  “來來來,陳兄,喝茶!”

  兩人倒是聊的挺投機,陳慶說一些伊州的風土人情,元晟興致勃勃的聽着。

  當聽到阿薩蘭汗的時候,元晟就忍不住詢問:

  “陳兄,這阿薩蘭汗,每年到了夏天都要去夏都?”

  “對,其實就是北庭,咱們漢民習慣叫庭州,那裏夏季涼爽,回鶻可汗跟可敦還有衆多貴族,都會去夏都避暑!”

  這是衆所周知的事情,陳慶就去過不止一次夏都,那裏的夏天涼爽舒適,是避暑的絕佳聖地。

  “按照陳兄的說法,這些回鶻權貴可真是夠富裕的,馬羣遍野,羊羣無數,財力雄厚啊!”

  聽到陳慶介紹回鶻統治階層,元晟聽的都有些咋舌,這些回鶻人實在是太有錢了:

  “他們這麼多的馬匹,那肯定有很多的西域良馬吧?”

  “那是當然了,回鶻權貴,哪一家不是良馬成羣!”

  陳慶也是感嘆,他們陳家雖然在伊州影響力很大,可跟這些回鶻權貴比起來,還是差的太遠:

  “不只是西域良馬,就連汗血寶馬,這些回鶻權貴家中都不少,特別是阿薩蘭汗!”

  “汗血寶馬!”

  元晟第一時間想到的,就是成堆成堆的rmb,一匹血統純正的汗血寶馬,在現代社會裏,絕對是財富的代名詞:

  “陳兄,你們陳家,可有汗血寶馬?”

  “那倒沒有,汗血寶馬只不過是名頭大而已,真正在戰陣上,並不一定好使!”

  陳慶搖了搖頭,常年生活在西域地區的人,對汗血寶馬,其實並不怎麼敏感:

  “在北方的戰場上,草原馬更勝一籌,元郎君,哪怕是在咱們西域地區,戰陣上,也很少能夠看到汗血寶馬!”

  “也是!這汗血寶馬,用來當種馬還可以,真正作爲戰馬使用,還真不一定比其他戰馬好使!”

  元晟也是點點頭,這樣的話,鐵奴他們也說過。

  對於常年廝殺的騎兵來說,只有最適合戰陣的戰馬,纔是最好的戰馬。

  “不過作爲騎乘馬,特別是那些權貴們,汗血寶馬,依然還是非常不錯的寶馬!”

  陳慶那表情,就差大罵回鶻權貴們驕奢淫逸了:

  “回鶻人極重門第出身,如果單靠那些權貴,這西州……哼哼,早就被滅了無數次了!”

  “哪裏都一樣,前唐還不是同樣如此,這世家門閥,在中原地區同樣左右朝堂!”

  對於這些,元晟倒是無所謂,他更加想知道如何得到汗血寶馬,這纔是最重要的:

  “那些回鶻權貴,他們手中的那些汗血寶馬,可願出售?”

  “那得看那些權貴能否願意,這個可不好說!”

  陳慶微微皺眉,那些回鶻權貴生活奢靡,想從他們手中得到汗血寶馬可不容易:“看樣子,元郎君也對汗血寶馬感興趣?”

  “那可是汗血寶馬,我怎麼可能不感興趣呢!”

  那不只是馬,更是錢,而且還是一大堆的錢:

  “一直聽說汗血寶馬,可我卻是從來沒有見到過,好奇而已!”

  “元郎君這裏的戰馬,可比汗血寶馬更加神駿,汗血寶馬只不過名聲大而已!”

  對於河灣地這裏的戰馬,陳慶可是眼紅的很,元晟這裏的馬,那纔是真正馳騁沙場的戰馬:

  “元郎君,戰場上,還是這些戰馬更加讓人放心!”

  “陳兄說的是!”

  元晟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茶,以便緩解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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