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理想 作者:流浪诗人 离开了岳奇,江狼便先去了酒楼,然后在去了米店,而在路上,心裡也开始思索起来:如果按照计划,自己现在应该去参军,然后在想办法立功出名,而现在军方已经在开始招兵,那是不是意味现在已经到了自己去参军的时机? 心裡盘算着這些,同时他换了些了米粮,然后给姜大爷的小孙子买了零食,便匆匆的赶回的龙王村,在回家的路上江狼见到了不少急匆匆的,脸上還带着一丝兴奋之色的年轻人,心中也明白他们都是去报名参军的,而在這时,江狼的心中不由的想起了一個人来,那就是江成志,他和江成志约定的時間是一年,而江成志之所以能给他一年之期,而且把他安排在了龙王村,那定是非常的了解军队招兵的范围和以及招兵的時間,而就目前的情况而言,一切都按照他的计划在发展。 相通了這些,在他的心裡,也有了自己的打算:那就是去参军。 在三個月来,江狼已经彻底的改变了自己,如果說以前的江狼在动手的时候是野兽,沒有动手的却是一個和气的人,现在的江狼无疑把這一点做的更好,或者,按照他自己的了解,更像個古人,要融入這古代的环境,最好的莫過于把自己也变成古人。 江狼也时刻记得在自己当初离开的时候,江成志同时嘱咐過匕首尽量不要使用,第一是匕首形状太過奇特,第二就是手法太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 于是在三個月裡,除了打猎之外,江狼做的就是把手中的猎叉给是用顺了,同时更加刻苦练习了箭术,毕竟现在這個时代,可沒有什么突击步枪和狙击步枪,而他现在的身份是個猎户,在這两方面出色一点那也是很正常的事情,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不過他依旧沒有停下对自己匕首的练习,毕竟這才是他的长项,也是他最秘密的武器。 从镇上到龙王村要不了多少的時間,而且江狼這一路也是连忙赶路,中午便赶回了村裡,却并沒有直接回去,而且去了姜大爷的家裡。 到了院门口,江狼发现姜大爷不在,便直接进了院子。 门口的那條大黄狗先是大声的吠了几下,认出是江狼之后,立即的乖巧的摇着尾巴,屋裡的姜大爷听到外面的狗叫声,也立即赶了出来,看到江狼中午就回来了,明显吃了一惊,奇道:“你不是一般下午才回来,怎么今天這么早!” 江狼把米粮抗进了姜大爷的屋裡之后才說道:“今天生意好做,买了野味之后我也就赶了回来,這是特意给你买的,還有這些银两!” 江狼从怀裡掏出了大约二两银子,递给了姜大爷,如果按照他的本事,要挣银两那是小事,不過他实在“太懒”了。 姜大爷一愣,沒有伸手接银子,而是问道:“你這时做什么?” 见姜大爷不接,江狼拉過他的手,把银两塞到了他的手裡,才說道:“我今天去街上了,看见有人在招兵,所以我打算去当兵!” “当兵?” 姜大爷吃了一惊,脸色也微变,,然后再次问道:“你要去当兵?” 心中早就有了决断,江狼也不犹豫。慎重的点点头,道:“我想過了,我這样下去,一辈子也是一個猎户,沒有什么出息,去当兵依照我的本事,定能身居高位,出人头地!” 现在的江狼,给姜大爷的感觉就是一個对未来充满了美丽幻想的热血青年,而這一点也正是江狼所要的。 姜大爷的脸上出现了一丝无奈,爱怜的摸着旁边孙子的头,道:“当初他的爹也是這样說的,然后不听我的劝阻去当個兵,却不知道现在還沒有任何的音讯。唉……!” 這段往事江狼听姜大爷說起過,现在看姜大爷又想起了伤心的事,不由的有些歉意,道:“姜大爷,对不起……!” 姜大爷摇摇头,脸上露出了一丝微笑,道:“别說這些了,年轻人有志气的那是应该的,我也相信你定能出人头地!” 听了這句话,江狼的心中顿时有了种豪气:建功立业,千秋万世!便使劲的点点头,道:“我一定会!好男儿就应该顶天立地。我王大财虽說是一猎户,但是也有這份心思。” 话中透出了无限的自信。 姜大爷笑了笑,道:“那你先待会,我去把你今天早上拿来的那些弄弄,今天中午我們好好的喝上一杯,也算为你饯行。” 說完之后,姜大爷便进屋去弄午饭,而江狼则陪着他的孙子在院子裡面玩耍。 沒有多久,這午饭就做好了,三人也围着桌子边上好了吃了一顿,這吃饭,喝酒,說话,一顿下来倒也花了不少的时日。 吃完之后,江狼帮姜大爷收拾好碗筷之后,正打算告持,姜大爷却拉住了他,道:“等等,你要走了,我也送一样东西!” 江狼一愣,也不推辞,便点点头,毕竟這三個多月来多亏了姜大爷的照顾,而且无论姜大爷送什么东西那是他的一份心意,要是看都不看那也显得太不近人情了,便也老老实实的站在桌子前。 不一会,姜大爷拿出了一個布包出来,布包是用蓝色的粗布制成,大概有一米多常,裡面壮的东西从布包的形状来看应该是管状的东西,而且布包上一点灰尘都沒有,也可以看出姜大爷对這個布包的疼爱。 姜大爷把布包拿過来放着了桌子上,然后开始解开布包。 布包在接触到桌面的时候发出了轻微的金属的撞击声。 這声音听在江狼的耳裡他立即就判定出裡面的东西是一件金属东西,不由也有丝好奇,也仔细的看着布包。 姜大爷很快就解开了布包,露出了裡面的东西,竟然是一把长枪,不過现在的长枪已经被分成了三节,而且這长枪也和别的不一样,全部是钢制的。 打开布包之后,几声轻微的金属碰撞的声音過后姜大爷熟练的把长枪组合起来,然后递给了江狼,道:“我也沒有什么可以送你的,就把枪還過得去!” 江狼接過长枪,顿时感到手一沉,可见此枪的重量定是不轻,不過以自己的臂力要使用它倒也不难,而且最引人注意的在枪头雕刻這一條龙,而且上面一边還有一條血槽。 “凶器!” 江狼的心中给這把长枪下了一個结论這不由让他想起了以前步枪上面使用的三棱刺刀,被那刺刀伤了,根本就止不住血。 就凭這两点,也可以看出此枪的不凡。 江狼的心中顿时感到這礼物的珍贵,连忙道:“姜大爷,這礼物太重了,我……!” 姜大爷摆摆手,道:“這枪我也不知道是那辈人传下来的,放在我這裡也可惜了,而且你去当兵,沒有合适的武器怎么能行?要是你還认为我,那你就收下,别在推辞了。” 江狼心中的感觉自然是不用說了,但也却有些无可奈何,毕竟当初可用惯了高科,现在突然要用這种兵器,多少有些不怎么习惯。 不過习惯归不习惯,在他的心裡也盘算起来:在战场上要生存下来,除了高超的武艺之外,還要有锋利的武器,特别是现在冷兵器时代,有一件锋利的武器,无疑是一個很大的资本。再說這江成志约定時間是一年,而且现在還不知道会发生什么?要是突然上了战场,一旦挂了那什么都不用說了。 想到這些,他也不推辞,恭恭敬敬的谢過姜大爷之后,他便把枪再次分解,然后把枪再次小心的放进了布包,至于什么枪法之类的,江狼可一点不会,不過他相信一点,那就是最简单的招式就是最有效的招式,一对一還好說,要是到了战场,一群人围攻,除非手中有把机枪,不然的话,再好的武艺别人也可以把你给累死。 等江狼把枪收好之色,姜大爷又递给他一块玉佩,道:“也许孩子他爹還活着,如果有天你遇到他,不妨让他回来看看,他的身上也带着這样的一块玉。這块玉上刻着平安二字,他的玉上刻的是祥和。” 江狼接過玉佩一看,這玉质很普通,而在玉上果然刻着刻着两個字“平安”。 姜大爷赠枪已经让江狼感激不尽,這事情怎么能推辞?于是接過玉佩,点点头,道:“我一定找到他,然后平平安安带他回来!” 然后紧紧的抱住了姜大爷的肩膀。 在這個世界,江狼第一次有了亲人的感觉。 告别姜大爷之后,江狼便朝自己的小屋走去,沒有走多远,顿时心中有了一种被人窥视的感觉,心中不由的顿生警觉,但是脚步并沒有停下,而是按照原来的步调朝前走,同时微微扭头一看,果然有一处齐人高草丛有些不正常的摆动,心中顿时明白自己被人追踪了。 心中一惊,他首先想到了是东厂,但是立即否定,因为知道自己本来面目和真正身份的人,除了江成志之外,在无他人。 另外他就想到了锦衣卫,但是也否定了,以江成志的心智,绝对不会现在派人来见自己。 猜不出来人的身份,江狼也不着急,接着朝前走,何况来人是来探自己虚实的,那让他们看着自己的住处为非间接证明了自己的身份,而且,最重要的一点,江狼住的地方比较偏僻,动手的话也比较方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