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初见刘德华 作者:未知 夜幕降临,陈笑棠捧一把水泼在脸上,洗去脸上那涂抹发白的粉脂,他就不明白,扮演太监为什么一定要把脸刷白的跟僵尸一样,又不是拍鬼片。 其实不用他清洗,脸上的白色粉脂也早被他脸上的汗水冲干了。 随便洗了几把脸,他又将那早已被汗水沓湿的太监服脱掉,顺便把兜裡赚的一些外捞拿出来。 原来今天拍戏的时候,更好来了一批新加坡的旅游团,看见這边在拍戏就很好奇地要求和演员合照。 自己虽是小角色,奈何穿着這身太监服也很是英武,被誉为“中国最后一個帅哥太监”,竟然颇得那些女游客的青眯,频频合照下,捞了不少好处。数一数,竟然有三四百之多。 就在陈笑棠数钞票的时候,“阿棠----!”這声招呼把陈笑棠吓了一跳,回身一看,竟然是好友梁朝伟! 梁朝伟身边還有一人,剑眉星目,长得很是帅气,尤其那鹰钩鼻子更是显得格外精神,陈笑棠认得,此人不是别人,却是一直未曾谋面的未来天王----刘德华! 說起刘德华,他不仅仅是一個明星的存在,而是一种香港的代表,代表一种香港精神,“勤奋”“努力”,“永不言败”! 他被成为亚洲娱乐圈的“铁人”,拍戏,出唱片,开演唱会,经营公司,投资电影……他的传奇不仅仅局限在個人演艺上,而是一种永不磨灭的精神! 对于刘德华,陈笑棠只是稍微怔了一下,马上就回過神来,道:“伟仔,你来怎么也不打個招呼,這位是----” “呵呵,正要给你介绍,我的朋友刘德华!”梁朝伟介绍說,“我們正在一起拍摄《猎鹰》,他是男主角来着!” “你好,刘德华!” “你好,陈笑棠!” 两人点头微笑,很礼貌地握了握手。 梁朝伟又对陈笑棠道:“华仔听說今天打败那個武馆高手的人是我的朋友,就非要和我一起来认识你,他也很喜歡交朋友的,你们一定能谈得来!” 刘德华笑道:“是啊,我很喜歡结交朋友,尤其像陈兄這样身手好的!” “你太客气了,我也听伟仔提到過你,你可是无线当红小生,想不到今日有幸见面……” “哈哈。客套的话我們也别說了,正所谓一见如故,不介意的话,不如去卡拉OK喝几杯?” 面对刘德华的诚意邀請,陈笑棠道:“荣幸之至----不過我還有一個朋友……” 梁朝伟道:“你是說星仔吧,我已经打电话给他了,他很快就到!” …………… 八十年代出的香港,夜总会,卡拉OK多如牛毛,灯红酒绿,纸醉金迷。 不過最有名的地方還是兰桂坊,第一,這裡够档次。第二,這裡明星最多。第三,這裡夜蒲最嗨。因此是很多人選擇聚会的最佳地方。 卡拉OK的包间裡面,陈笑棠,梁朝伟,還有刘德华三人呆呆地看着周星驰還有他带来的那個“拖油瓶”。 一般来說,男人出来玩,最忌讳带女孩子,說什么,做什么都不方便。可是偏偏周星驰带来了一個,不但不让大家觉得讨厌,反而還让大家有些羡慕,因为那個“拖油瓶”长得很漂亮,正是周星驰的节目搭档曾华倩。 曾华倩被三個男人這样直盯盯看着,感觉很不好意思,道:“那個……对不起,几位师兄,我一個人不敢回家,让阿星送我,他說要来這裡……所以我就先跟着来了。” 面对如此娇滴滴楚楚可怜的小妹妹,只要是男人就都会激发出一种强烈的保护欲望,所以三個男人一同說:“哦,沒关系!人多热闹嘛!阿星,做得好,做男人就该這样!” “倩倩,你坐這裡。” “倩倩,你喝什么?饮料?红酒?還是鸡尾酒?” “倩倩,你喜歡唱什么歌曲?你先来,我帮你点歌!” …… 面对几位“大哥哥”的热情,曾华倩再次感到脸颊发烫,道:“我……我不会唱歌。” 周星驰沒心沒肺,直接抢過话筒說:“她不会唱,我替她唱,咳咳,能不能给我来一首谭咏麟的《相识非偶然》?” 伴奏带的音乐响起,只见周星驰拿起话筒,双眼微微闭着,搞得自己很沉醉的样子,似模似样地准备唱了。 梁朝伟提醒大家,“大家注意,等一会儿无论发生什么情况,最好能捂着耳朵!” 陈笑棠和刘德华等人還沒搞明白什么意思,就听见周星驰扯起嗓子,好不着调地唱道:“愿永远,两依恋,愿我与你,永远情不变,情话句句,永讲不厌亦沒法完……”那模样就像老公鸡求~欢一样,难听之极。 噗通一声,陈笑棠差点从椅子上摔下去,怪不得前世的时候周星驰不怎么宣扬自己的歌喉呢,原来他有自知之明啊。 此时的场景让陈笑棠想起了他在《少林足球》中登台唱歌被人用鸡蛋砸,用酒瓶打的镜头。其实想一想周星驰也挺不容易的,想要把一首歌从头到尾唱得都不着调,這也需要一定的功力! 歌曲唱到一半,陈笑棠和刘德华等人已经快要忍不住爆粗口了,周星驰還慢悠悠地陶醉在自己的跑调情歌裡,晃着脑袋,捧着麦,一副痴情浪子痴心不悔的颓唐模样。 這位时候,包房门被敲开,服务进来摆好酒水。 “来的好及时啊!”大家忙打开酒瓶倒了一杯酒递過去道:“阿星,别唱了,還是来喝酒吧!” 周星驰道:“沒关系,等我为大家演唱完這首歌人去再說----做人要有始有终嘛!” “沒关系的,我們不会怪你,這首歌下次再听也可以!”陈笑棠硬生生把周星驰拉到沙发上,四個男人,外带曾华倩一個女孩高举酒杯,饮料,干杯----! 酒過三巡,大家也都放开了。這时候刘德华站起来唱了一首歌,不過說实话,這时候他唱歌功力虽不是很烂,却远沒前世那么好。尤其他最经典的男中音還沒磨练出来,唱歌有点不圆润,不過比起周星驰来,那简直一個天一個地。 唱完歌曲,刘德华将麦交给梁朝伟,梁朝伟摆手說不会唱,递给曾华倩,曾华倩却也摇了摇头,最后竟然又落到了周星驰的手中。周星驰当然毫不推辞地再次起身,继续演唱自己跑调找不着北的单身情歌。 公鸡嗓子再次吼起来。 比杀人還狠。 ####################################### 下午還有一更,大家投票票啊,泣血奋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