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死去的摸金校尉! 求
老胡和秦牧也都闻了闻,发现這裡的空气中,似乎的确有一股奇特的香味。
“难不成這鼎炖過肉,古人不是讲究什么钟鸣鼎食嗎,用鼎来做饭是层人的做法。”
“哎也不对,這也不是肉味啊,又香又甜的。”
胖子纳闷了。
老胡摇了摇头。
“古人列鼎而食,那是贵族的排场。”
“与鼎相配的是簋,形似碗而大,有盖和双耳。西周的铜簋下面带有一個中空的方座或三足,那是用于燃炭火温食的。”
“九鼎八簋,即为天子之食,算是最高的规格。”
老胡一开口就是不一样,胖子能說出個钟鸣鼎食已经算了不得,而老胡却能說出更多。
“鬼?那又是什么玩意?”
胖子一脸疑惑。
“簋,這個字念鬼,是古代的一种食器,礼器,让你多看点书你不听。”
老胡一脸嫌弃說道。
“不可能是這鼎,我刚都闻了,味道不是這鼎裡边的,再說了,就算這鼎用来煮過肉,那味道也不可能留到现在。”
“而且我觉得這鼎像是祭祀用的,不像是当做食器用的。”
老胡說道。
秦牧也点点头。
這时候,胖子一边闻着味,一边在不远处找到一個洞口。
“老胡,秦爷!”
“那味道是从這传出来的,我闻着准沒错,咱进去看看!”
這是個向下的洞口,不算太深,也就不到一人高。
胖子正蹲在洞口向下边看着呢。
秦牧和老胡也都走了過来,两人闻了闻,发现那股奇特的香味,的确是从這洞口下边传出来的。
“走,下去看看!”
秦牧也来了兴致。
三人一起下了洞口,打着手电筒开始观察四周。
“哎哟!”
不一会,胖子就传出一声惨叫,被吓了一大跳。
秦牧和老胡,也都赶紧看了過去,手电筒的光芒照射下,他们看到了一具骷髅,倚靠着岩壁,已经白骨化了。
看样子,死了起码有個几十年了。
“一個死人,瞧把你吓得。”
“這死人都白骨化了,不会起尸的,不用怕。”
老胡說着,在骷髅身边蹲了下来,吹了吹這骷髅身的沙尘,仔细端详了起来。
“老胡你還好這一口啊?”
胖子打趣說道。
老胡白了他一眼。
“你才好這一口呢,你不觉得那香味是从他身传出来的嗎?”
听到老胡這么一說,胖子闻了闻,发现還真是!
在這骷髅身,就是香味的源头了。秦牧则是看向了這骷髅头顶的一個伤口,眉头紧皱起来。
“這人是怎么死的?”
“你们看他头顶的伤口,是一個不规则的洞,看起来也不像是被石头砸的,我觉得像是被什么东西给咬的。”
秦牧心裡一沉。
他猜测,這应该就是龙岭迷窟的那种蜘蛛给咬的。
也就是人面黑腄蚃。
“头骨不是人全身最硬的地方嗎,怎么会這样?”
老胡一脸疑惑,百思不得其解。
胖子一听,顿时就想歪了。
“头骨最硬?”
“那還真不一定呢,嘿嘿!”
老胡已经懒得說话了,他知道胖子想說什么。
两人的交情在那,胖子一撅屁股他就知道胖子要放什么味的屁。
“這玩笑咱俩开开就成了,你也不怕秦爷笑话你。”
老胡說着,从這骷髅的脖子,发现了一串项链。
“也是,要是那美国妞在這就好了,也不知道她听了会不会脸红。”
“咦老胡,這是個什么东西,难道是宝贝?”
胖子盯着老胡手裡的项链。
手电筒的光芒照射,空气中還要悬浮的灰尘。
只见這项链中间挂着個东西,整体漆黑透明,大小跟一根手指头差不多,前端锋利尖锐,锥围形的下端,镶嵌着数萜金线,帛成“透地纹”的样式,符身携刻有“摸金”两個古篆字。
“這是摸金符。”
老胡的脸色终于变了。
如果他沒看错的话,這是最的摸金符。
“摸金符?”
“我看着怎么跟大金牙给咱们的不一样?”
胖子仔细端详着這枚摸金符。
老胡笑了笑。
“大金牙那個奸商,给咱们的是假的,要是真的他哪舍得送给咱?”
“他给咱们的,应该是犀牛角做的假货,不值几個钱,就相当于是個手工艺品而已。”
“但是這個可就不一样了,這正统的摸金符,戴在身,方能庇护摸金校尉,下墓倒斗,诸事顺利。”
听到老胡這么一說,胖子眼睛都发光了。
他一把夺過了這枚摸金符,就往脖子戴。
“這刚从死人身摘下来,你也不嫌埋汰。”
老胡在胖子的身擦了擦手,一脸嫌弃說道。
胖子拿了摸金符,也不管脏不脏,一脸笑呵呵的样子。
随后,胖子又兴冲冲的在骷髅身翻找起来。
“前辈,看你应该也是一代摸金校尉,不知怎么地死在了這裡,今天遇到我們兄弟,也算是一种传承了。”
“你放心,你虽然死了,但是摸金校尉這個行当,我們哥俩继续干下去,你要是有什么宝贝,我們也帮您带出去,也算是了却您的心事了!”
胖子說着,已经翻出一個百宝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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