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惡曝光實錄》作者:[美] 威爾森·塔克

作者:[美] J·J·特倫布利 詹姆斯·E·湯
楊士悼譯

  威爾森·塔克(1914~),美國科幻作家。自1941年發表處十女作至今,已出版了十餘部著作,題材以科幻偵探爲主。其著名小說有《漫長而喧譁的寂靜》(1952),《太十陽十暗淡的一年》(1970)等。塔克善於把偵探小說的創作手法融匯到科幻創作中去,展望未來科學技術在人們日常生活中所起的作用。

  《罪惡曝光實錄》(1971)敘述泰博警官用“時間曝光”照相機拍攝兇殺案現場而破案的經過。“時間曝光”照相機能拍攝出案發前14個小時內在現場發生的一切——即罪犯作案的經過。這種想象並非全然是“天方夜譚”。事實上,科學家早已發明了一種“傳感相機”,它能感應“熱輻射波、聲波和其他某些無形的波”。有一種相機能對人或物體發出的紅外線作出感應。科學家做過一個試驗;人離開座椅15分鐘後對空座椅所拍的“熱感應照片”,能清楚地顯示出原先坐着的人。而且,這種相機也已實際應用於破上案。從塔克的這個短篇中,也可見科幻小說家的超前意識。

  ◇◇◇◇◇◇

  泰博警官沿着樓梯朝三樓那個女人住的房間走去。當他上樓梯的時候,沉重的相機箱子撞擊着他的腿.差點就要碰上他受傷的膝蓋。他把箱子換到左手,低聲抱怨着:“這女人要是死在一樓該多好!”

  一個巡警在樓梯轉角處走來走去,漫不經心地把守着樓梯和三樓走廊。

  泰博感到奇怪,“沒有守門機嗎?”

  “守門機忘記帶來了,警官。”巡警答道,“已經有人回去找了。”

  “是哪個房間?”

  “是在33號房間,法醫正在驗十十屍十十。”他膘了一眼那隻笨重的箱子,又說:“她全身光十溜十溜的。”

  “要不要我拍一張十精十彩的給你?”

  “不,先生,我纔不要呢。我是說她雖然光着身十子,但已經不誘人了。”

  泰博應道:“死了的人,再好看也會變醜的。”

  他順着走廊走向33號房間;發現房門半開着,裏面傳出低沉的說話聲。泰博推開門,走進那女人的房間。

  屋子不大,大概只有兩間,一些人正在忙乎着。一個查找指紋的人正用噴霧罐和紫外線燈在一張咖啡桌的玻璃面上找尋着。那人滿臉十陰十沉,說明無跡可尋。

  警察局長站在一旁,看着來回掃動的紫外線燈。他瞥了一眼剛進屋的泰博.又看了—下相機槍,隨後目光又回到咖啡桌上。他神色平靜,顯得極有耐心。一個便衣偵探在門後等着,一動不動。兩個擡十十屍十十體的人坐在一張墊得又軟又厚的椅子的兩邊扶手上,注視着椅子後面地上的什麼東西。他們中一人回過頭朝剛到的泰博看了一眼,又把注意力集中到地上。就在椅子那邊,一個肥胖的禿子剛剛直起身,正在撣掉褲子膝部上的灰塵,由於太喫力,不由得張大着嘴,直喘粗氣。

  泰博認得局長和這個法醫。

  法醫看看泰博緊挨門邊放着的沉重的黑箱子,問道:“要拍照?”

  “對,先生,用時間曝光相機來拍。”

  “那我倒要看看你拍的照片了。我已經八九年沒見過槍殺了,真太罕見了。”他用粗胖的食指指着地上說:“她是被槍打死的,你能想象得到嗎?在這種年代被槍打死!我倒要看看照片,看看這膽大包天的歹徒,居然帶槍行刺。”

  “好的,先生。”泰博又轉向局長,“您有何高見?”

  “現在還說不清楚,警官。”局長回答道。“被害人似乎認識兇手。我猜想,是她讓他進門,隨後從他身邊走開。兇手就站在你現在站的地方。他們可能吵了起來,但沒有打鬥。什麼東西也沒有打破,也沒有搞亂,連指紋也沒有找到。你身後那個門把手被擦乾淨了。她被槍擊的時候正站在椅子後面並倒在那裏。”

  “明白了,失生。我把相機架在門旁,有廚房嗎?”

  “有廚房和浴十室。這是起居室兼臥室。”

  “我從門口開始拍起,然後移進來。廚房裏沒東西嗎?”

  “只有髒盤子。除了那張椅子後面,連地板都是乾淨的。”

  泰博誓官看了一下屋子另一邊的窗戶,又回過頭來看局長。

  “沒有安全出口”,局長說道。“不過把窗戶也拍下來。有什麼拍什麼。按你的慣例辦。”

  泰博從容地點點頭。他挪着身十子來到那張墊得又軟又厚的椅子邊,仔細地注視看椅子的後面,隨即猛地收緊腹部肌肉。他的胃一個勁地翻騰着,他竭盡全力也控制不住。

  這是個金髮女人,皮膚白皙,大約有30歲。她的容貌很動人,面部潔淨,未施粉黛,手指、手腕和脖頸上也沒有珠寶飾物。果然是一絲不佳。她的胸部已炸裂開了。泰博驚愕地眨眨眼,眼光順着她的腹部移到腿部,不敢再看那恐怖的景象。有一陣子,他覺得喫進去的早飯就要嘔吐出來了,他緊閉雙眼強忍着。當他再睜開眼睛時,正好看到她腹部上的妊十娠紋,那是很久以前留下的。

  泰博迅速從椅子後面退回來,撞到了法醫身上。他脫口問道:“她是從背後被射中的?”

  “不錯。”胖法醫喘着氣,氣惱地在他身邊踱步。“她脊柱上有一個極小極小的洞。入口小而出口大。天哪,太大了,子彈穿出的時候炸裂了胸腔。我想是大口徑手十槍造成的。”他停下來,盯着椅子後面伸出來的一雙光腳,不解地重複道:“這是我八九年來看到的第一次槍殺。你想得到嗎?居然有人帶槍行刺。”

  胖法醫喘了口氣,然後仍用那根胖指頭指着那兩個治擔架的說:“夥計們,把十十屍十十體擡走吧。我們要做十十屍十十體剖檢。”

  泰博退出房間走進廚房。

  餐桌上放着一個髒盤子,一隻咖啡杯,一把叉子和一支湯匙。桌面上有一些烤麪包屑,還擺看一個沒蓋子的糖罐、一小瓶咖啡粉,卻看不到餐刀和黃油,於是他低頭去桌子下面找。

  “那兒沒有,”局長告訴他。“她喫烤麪包不塗十奶十油。”

  泰博轉身問道:“人死了有多久了?”

  “大約是早餐以後,確切的時間得等法醫的驗十十屍十十報告。我猜想有三四個小時了。咖啡壺是冷的,十十屍十十體也是冷的,雞蛋跡也發乾了。嗯,大致3個多小時吧。”

  “好在時間過去不太久,”泰博說。“如果事情出在昨晚上,那我只好收拾起相機回家了。”他瞟了一下門口,那兩人正治看十十屍十十體從前門走進走廊。他的眼光又迅速回到餐桌上。“雞蛋跡、乾麪包屑,還有泡牛十奶十咖啡的糖,這不能說明什麼。”

  局長搖搖頭:“我纔不爲這十操十心呢!管她喫什麼。她早餐喫什麼自有法醫去管,他會告訴我們她多久前喫的早餐,我們聽他的就是了。更重要的是你的拍照。我要看到兇手的照片。”

  泰博答道:“但願事情出在今天上午。你能肯定那不是昨天的早餐嗎?如果事情出在昨天,那就沒必要架起相機了。我的相機感光時限是10~14小時之間,你可知道,14小時後的照片有多糟。”

  “是今天早上。”局長肯定地答道。“她昨天去上班的。但今天早上沒有簽到,打來電話也沒人。所以店裏就派人過來查看了。”

  “來的那個人有鑰匙嗎?”

  “沒有。這就排除了第一個嫌疑犯。是看門人讓他進來的。你能否對那個門照張相證實他們的說法嗎?大約是9點過幾分鐘。他們現在記不得準確時間了。”

  “我會照的。是什麼樣的商店?這女人是幹什麼的?”

  “她在玩具店裏工作,是做聖誕玩具娃娃的。”

  泰博警官沉默着,好一會兒才說道:“這叫人想起玩具手十槍。”

  局長勉強笑了一下;“我們也這樣想過,並且派人去玩具店搜查了一通。你也知道,不管是玩具槍還是真傢伙,都算黑貨。但運氣不佳。自從《迪恩槍枝管理法通過後,他們就沒製作過類槍枝的玩具。那家玩具店是清白的。”

  “你碰上件棘手的案子啦,局長。”

  “所以我需要你的幫忙。”

  泰博覺得局長似乎話中有話。他回到外面的房間,發現其他人都走了,只剩下那個一言不發的便衣偵探。這偵探坐在咖啡桌後面的沙發上,看着泰博打開箱子,把三腳架支在離門5英尺的地方。那相機又沉又大,極不靈便。泰博喫力地把相機放到三腳架上,不小心手指被擠了一下,痛得他直哼哼,不由輕輕地罵了一句。他把相機牢牢地裝在三腳架上,又從補給箱裏取出一盤膠片盒,裝在相機的後部,最後才裝上鏡頭和時間調節器。他查看了一下,確信鏡頭是乾淨的。

  一切就緒了,然後泰博把焦距對準前門,又從口袋裏掏出一個十精十巧的計算器,先覈對了現在的時間,然後往回計算。他計劃要拍4張照片,所定的過去時間分別是9點,9點5分、9點10分和9點15分,這樣正好把看門人和玩具店店員到達的時間都包括在裏面了。

  泰博仔細地調節着時間按鈕,每次曝光之後都檢查一下相機,確保尼龍膠片妥貼地傳送。他又把每張照片的數據都簡要地記錄在本子上,以便照片出來後能準確查對。

  那偵探終於結束了沉默,開口道:“我以前從沒看到這玩意兒起過作用。”

  泰博從容地說:“我正在拍攝今天早上9點到9點15分的照片。如果運氣好我能拍到看門人開門的情景。如果運氣不好,也許就只能拍到一十十團十十模糊的移動影象。那我還得折回去,從9點開始,每隔1分鐘拍一張,直到拍至那人爲止,哪怕拍到的門是模糊的,也可以把他顯示出來。”

  “9點鐘的照片嗎?肯定是張好照片。9點的時候,有充足的十陽十光從窗子照射進來,何況時間纔過去不久,條件很好。如果拍的是晚上發生的事,而且燈光又不夠的話,那事情就難辦了。”

  那偵探審視着嘀嗒作響的相機抱怨道:“有一次我帶着你拍的照片上法庭。那是去年的銀行搶劫案。相片糟得很。法官把它們扔了出去。案子也就不能成立了。”

  “這事我還記得,”泰博說,“那次乾得很糟,我深表歉意,那些照片都是在時間極限上拍的:離案發已有14小時,或許更久一些。超過10~12小時,相機和膠片幾乎就無能爲力了,12小時之前的影象已經非常模糊,我用了最好的膠捲,但那些在銀行拍的照片也只能是些顆粒狀的影子,到了時間極限就只能拍到這個樣子了。”

  “超過14小時就什麼也拍不到嗎?”

  “完全拍不到。我試過一次,但一無所獲。”此刻,相機的嘀嗒聲停止並自動關機。泰博就在三腳架上轉動相機,又把鏡頭對準沙發。偵探趕緊從沙發上跳起來。

  泰博叫道:“不用起來。你不會礙事的,不會把你拍進去的,這架相機拍不到眼前發生的情景、它只攝取已消逝的圖象。”

  “我還有事要做,”偵探嘀咕着。他冷冷地朝局長揮了一下手,以示告別,使離開了房間,隨手砰地一聲把門關上。

  “他還在對那些銀行照片感到惱火呢。”局長解釋道。

  泰博理解地點點頭,然後調整了一下時間調節器。他按下快門後朝局長咧嘴—笑:

  “我要送他一張他自己的相片,讓他看到3分鐘前他坐在那裏的佯子。也許這能叫他熱情些。”

  “他要是熱起來,沒準把你給熱死了。”

  泰博警官開始在計算器上做另一組計算,然後按步驟專心致志地拍下屋於從早上6點到9點的情景。他把沉重的相機分別對準咖啡桌、廚房房門口,對準那張墊得又厚又軟的椅子、椅子後的窗戶、屋裏的另一張小椅子和—只書箱,正當拍攝到書籍時,信號燈亮了,這表示膠片盒空了。相機暫停工作。等新的膠片盒裝上後它啓動繼續工作。泰博在時間按鈕上略作調整,補拍剛纔因停機而漏掉的鏡頭。然後,他又把鏡頭對準地板,還有放在取暖爐上的一瓶人造花、一盞地燈,天花板上的吸頂燈,最後,在折回前門之前,又繞着屋子拍了一圈。接着,泰博重新檢查一下他的計算數字,在房門附近也細細地拍了一遍。他給新舊兩盒膠捲編上號,並仔細記下拍攝的每個角度和相片的順序。

  相機來回搜尋、探查,攝下幾小時前發生過的一切,也就是那個十裸十體女人最後活動的情景。

  “還要拍多久?”局長問道。

  “大約還得拍—個多小時。我還需要再用些時間來拍廚房。有些場面經確定後還得花兩三個小時重拍。”

  “我的工作多得成堆,”局沃搔了一下頸背,彎下腰盯着鏡頭說:“我想你可以在警察局裏找到我。重要的相片要多印幾張。”

  “好的,先生。”

  局長直起身。最後掃視了一下屋子,走時並沒有像偵探那樣砰地把門碰上。

  拍攝工作在繼續進行。

  泰博把相機往後移到廚房門口,這樣能更好地拍到整個的房間。他換上一隻廣角鏡頭,把角度對準那張墊得又軟又厚的椅子、沙發以及那扇門,用每10分鐘拍攝一次的方法,連續拍下了3個小時內發生的情況。他要捕捉住兇手舉槍朝那女人開火的瞬間。

  完成了對房間的初步拍攝,他換上新的膠片盒準備拍攝廚房。

  突然,一個念頭在他腦海裏閃現,泰博停住了手,不再轉動相機。他思索了一下,走向那張笨重的椅子,小心地避開濺在地上的血跡,繞到它的後面,他發現自己站的地方和門、窗恰好成一直線。泰博朝窗外望去,設想背後有一支槍。然後慢慢轉過身盯住門,心想,早晨的十陽十光從窗口照進來,應該可以勾劃出那個人的臉來。把相機就架在這兒,一定能拍到攻擊者的臉,也能錄至啪彈的爆炸聲。

  泰博把三腳架和相機重新挪到房間裏,安放在椅子後面,瞄準了那扇門。他更換了鏡頭,再計算了一下時間。如果他的猜測不錯,就能拍到兇手對着相機開槍的鏡頭。

  拍攝廚房基本上和拍攝第一個房間一樣,所用的時間卻少得多。

  廚房裏連窗戶也沒有,不管怎樣,泰博仍然把廚房裏的東西仔細地一一拍下:一張桌子、兩把椅子、髒盤子、烤麪包屑、小火爐、舊冰箱、水槽以及水槽上墊着的餐具板,還有窄門後面改裝的壁櫥和淋浴分隔間那鏽污的摺疊門。

  他打開冰箱門,發現有半瓶紅葡萄酒,旁邊還有—些食品。他拍了兩張,中間相隔一小時時差。他又朝狹窄的廁所裏面審視了一下,順便拍了幾張,心想在他選擇的時間裏那女人不會正蹲在裏面吧。浴十室裏有一個小洗臉盆,一面鏡子和—個防潮照明裝置,用人造白磚砌成的牆,已被滲漏的淋浴頭的污跡弄髒。他試着拍了兩張。

  泰博換上廣角鏡頭,最後來個全景照。初步的拍攝就結束了。

  泰博收拾起拍好的膠片,從口袋裏摸出身份十證,走出房間。門口還是沒有守門機守住通道。他驚訝地看到那個巡警仍在走廊裏閒逛。

  巡警端詳着他的表情說,“快破案了吧,警官?我想這會兒局長大概已經揣摩出什麼人了,肯定已經有眉目了。”

  泰博把身份十證放回口袋。

  巡警又好奇地問道:“聽說她是被槍打的?從背後射進,腹部穿出,是嗎?”

  泰博不自在地點點頭,“是從背後射穿到前面的,不過是從肋骨部位而不是從腹部穿出的。有人用大口徑手十槍朝她射擊。”

  “我聽法醫說這是行家裏手乾的。只有喫這碗飯的纔敢如此持槍行兇。他們冒起險來什麼都幹得出。”

  “我也這麼想。我多年沒聽到一般人敢私自帶槍了。攜帶槍枝要判刑坐牢,這就足夠把他們嚇住了。”泰博把膠片盒換到另一隻手上,以免下樓時膠片盒撞到他那隻受傷的膝蓋。

  街上十陽十光燦爛。泰博真希望案件都發生在這樣光天化日的地方,這樣就能拍出上好的照片。假如十陽十光明亮,即使拍到14小時內的最早1分鐘,他也能再現出比較清晰的影象而不是斑斑點點的十陰十影。

  路邊只停着一部車子,那是泰博專用的警車。

  泰博爬上後車廂,把車門關上。在一片漆黑中他打開顯影、乾燥兩用機,開始把第一隻膠片盒裏的膠片送進沖洗槽。當膠片尾部從盒裏滑十出來並沉入格里時,第二盒的導片隨即被送入、接着是第三盒。泰博警官坐在凳子上,在黑暗中一直等到顯影、乾燥兩用機運轉完畢,並把尼龍負片傳送到他手中。過一會兒,他又打開印相機,然後仍坐在那兒等着。

  那女人炸裂的胸部又浮現在他眼前。在黑暗的車裏它顯得比在明亮的日光中要清晰得多。這回他的胃不再翻騰了,他想這可能是已經適應了先前看過的場面。那次目睹已成爲一件往事,唯有那些正在印出的照片纔可以使那惡夢般的影象復十活。

  法醫相信是流十氓謀殺了那個做聖誕娃娃玩具的女人,一些專門以殺人爲業的惡棍是什麼法也不顧的,哪會遵守什麼槍枝管理法。八成是這樣,但也說不準。有好些從海外基地歸來的退伍軍人,一直在私運武器回國,這類情況時有耳聞,他在監獄中看到過許多這樣的魯莽傢伙。他也弄不懂是什麼原因,尤其是一些前海軍陸戰隊隊員是最明目張膽的罪犯,他們走私武器的人數和其他軍人相比多三四倍。《迪恩槍枝管理法》明文規定的嚴懲、重罰一點也沒有威攝住他們。

  泰博沒有帶槍,他用不着槍。在3樓的那個巡警帶了一支槍,局長和那個便衣偵探也都有。但他認爲那個法醫不會有,那兩個拾十十屍十十人也不會有。國會已明智地宣佈,即使是治安官員和軍事人員也只有在執勤時纔有權攜帶輕武器,所有其他武器都必須依法十交十出並銷燬。但不少陸戰隊隊員仍非法攜帶槍枝,且不時有平民死於槍彈之下。這個做聖誕娃娃玩具的女人顯然也是受害者。

  顯影機發出—陣輕輕的蜂嗚音,表明它工作完畢。泰博把3卷尼龍負片從乾燥架上取下,送入印相機。這次等的時間明顯短得多,不一會兒,3條長長的印好的相片從印相機裏傳送到他手中。泰博沒時間把相片一張張裁開,他把兩條相片往肩上一披,拿上第3條就衝向車門。他一下把門打開,明亮的日光刺得他眯起眼睛,淚水都流了出來。顧不上別的,他立刻察看手中的一條照片。

  誰知一看之下不由大叫起來:“噢,見鬼!怎麼回事?!”

  相片上一十十團十十漆黑,黑得實在不像話。不用查記錄本上的數字他也知道這些相片是在日出之後拍攝的,但印出來怎麼會是黑的?

  泰博凝視着大樓正面,想辨認出那個房間的窗戶。他疑惑的目光又回到相片上,由於正對着太十陽十光,他只好眯着眼,湊近點看。有4張是長時間曝光拍攝的照片。其中第3張照片上可看到看門人和另一個張着嘴站在那兒的模糊身影,時間是9點15分。第5張照片畫面明亮清楚:那個便衣偵探坐在沙發上,正仰臉說話。其餘的則都是房間裏一些傢俱的黑影:有拉開成十牀十鋪的沙發、有墊得又軟又厚的椅子,椅子旁是—張咖啡桌。另外還有窗子和依稀可見的廚房門,他沮喪地盯住那扇窗子——是該死的窗簾!緊緊拉着的窗簾把早晨的十陽十光擋在了外面!

  泰博趕緊再看掛在肩上的第2條相片。它們同樣是黑糊糊的。落地燈和吸頂燈都沒有打開,房間裏一片昏暗。他僅能辨別出取暖爐、花瓶、書櫥、小椅子以及經過無數次拍攝的緊閉的房門。拍攝地板的照片幾乎是全黑的。相機改變了位置移向廚房門口後,用廣角鏡頭拍攝的那些照片,效果同樣令人失望。他只是模糊地辨認出,十牀十鋪又被摺疊成一張普通沙發,咖啡桌擺在了現在的位置,其他的傢俱仍原樣末動。窗簾遮住了僅有的那扇門,屋內仍舊是暗的。

  泰博喪氣地瞟着最後幾張照片,突然,他屏住了呼吸。他看到了一個人,確切地說只是一個人影,暗淡而模糊不清,正站在咖啡桌那邊的角落,似乎正看着關閉的房門。

  泰博忙抓起第3條相片。

  前面4張相片。除了關着的房門什麼也看不到。第5張呈現出一個因爆炸產生的明亮的光環:一把手十槍正朝捕捉影象的鏡頭方向開火,泰博本子上的時間記錄是6點45分。

  等不及看完,泰博警官跳出車廂,砰地關上車門,飛奔直上3樓。他那傷殘的膝蓋受不了這樣的用勁,不得不放慢腳步。

  那個年輕的巡警已不在樓上了。一臺守門機擋住了房門。

  泰博一邊在口袋裏摸身份十證,一邊小心翼翼地靠近那臺守門機。守門機是用不鏽鋼和無色塑料製作的。它有人的腰部那麼高,尖形的頭部有一道狹孔和一個閃亮的半球形牛眼燈。守門機能發出一種經過控制的閃光。這種高頻率的輻射線能夠摧毀動物組織。在走到離它不到2英尺處,泰博就不舒服地感到腹股十溝處疼痛起來。如果有人企圖強行通過這臺守門機擠進房門,那鐵傢伙就會毫不留情地撕十破他的五臟六腑。

  這種機器用處真不小,它既能使關押的犯人有門不敢出,又使不相干的好事者有門不敢進。

  泰博把身份十證插十進狹孔,等到那個半球形牛眼燈的閃光消失後,才進入房間。

  電話機放在沙發那頭的地板上,半埋在一堆落滿灰塵的書裏。那女人讀的是一些西部小說。

  他撥通了警察局長的電話。一聽到局長的聲音,他就迫不急待地問道:“我是泰博。是誰拉開了簾子?”

  “你說的是什麼……什麼簾子?”

  “遮窗子的簾子呀。這屋子只有—個窗戶。今天早上是誰把它拉開的?什麼時候?”

  對方默不作聲,片刻才說:“警官,那些相片全都毫無用處嗎?”

  “很遺憾,先生。差不多沒什麼用處。我只拍到一張很十精十彩的照片:那個偵探正坐在沙發上。那時他正和我說話,窗簾是拉開的。我真的給那個便衣偵探照了一張很十精十彩的相片。”他停下來再次查看了一下記錄本,肯定地說,“槍擊應該發生在今天早上6點45分。看門人是在9點10分開門的。”

  “就這些嗎?”

  “我還拍到一張模糊不清的照片,—個人正朝房門看着。但我無法告訴你這人是男是女,穿紅還是着綠。看來這也幫不上你什麼忙。”

  “是法醫把窗簾拉開的。他要光線亮點好查看十十屍十十體。”局長終於回答了泰博的問題。

  泰博嘆惜道:“要是那女人還沒有成爲十十屍十十體前他把窗簾拉開就好了!”

  “你真的能肯定這些照片沒用嗎?”

  “沒錯。如果你把照片帶進法庭,法官非把它們扔出去不可。”

  “見他的鬼!你現在打算怎麼辦7”

  “我還想再拍一些6點45分發生的場面,看看能不能拍下當時的槍擊情況。我應該能抓住兇手走到門口的時間,我同意你的猜測,一定是那個女人開門讓他進來的。不過你別期望過高,局長。我知道這是喫力不討好的活兒。”

  對方又耽石作聲了,然後才說:“好吧,你盡力而爲吧。多加小心,警官。”

  “我會的。”

  泰博把電話掛上後又開始擺十弄那臺沉重的相機,返回時把相機放在那張咖啡桌邊,鏡頭對準了門口,心想,擺在這個位置上準能拍到那個女人怎樣走到門口,怎樣開門,又轉身走開,攻擊者又是怎樣進的門來。麻煩的是,他們這一切活動都在昏暗的室內進行,即使找準了時間,也未必能看清畫面。泰博把新膠片盒裝進相機,檢查了一下那一塵不染的鏡頭,並計算好時間,接着相機開始滴嗒摘嗒地拍照。

  泰博走到窗口,趁着等待的空閒把第3條相片看完。

  仍然和前面的那些一樣暗。突然,照片明亮起來。那是他換上廣角鏡頭後拍的,那時他正在拍整個廚房的全景照。廚房的頂燈原來是亮着的。

  泰博凝視着照片上—個坐在桌子邊的十裸十體女人。

  她雙手十交十疊放在腹部,好像在按十十揉十十肌肉。在她背後,廁所的窄門半開着。桌上空空的。泰博對着相片裏的女人直皺眉頭,她的姿勢實在不雅。泰博從記錄本中查出,拍攝的時間是6點5分。那個做聖誕玩十偶的女人在早上6點5分坐在空桌子邊,眼朝左邊看着,雙手按着腹部。

  泰博邊看邊猜測,她是不是餓了,是不是在等傭人來做早餐,爲她煎蛋、煮咖啡、烤麪包。於是,他又找出一張拍有爐子的照片。只見在咖啡壺下竄出一小股煤氣火焰,卻沒有看見有人在煎蛋。嗯……那些蛋可能3分鐘前就煎好了,而相片是每隔5分鐘或10分鐘拍攝一張的。

  他又看了一下那女人,想起局長說的話:這女人是在早飯後40分鐘死的。真是開玩笑。

  接着他又在第3條相片上發現重要的一點:浴十室的隔簾下透出一絲亮光。泰博一張張相片往回查,找到兩張朝浴十室拍的相片,但發現相片是暗的,浴十室也是空的。是拍的時間不對。

  這時他身後的相機已經拍攝完畢,自動關機併發出呼叫。

  泰博仔細觀察屋裏的各個角度,又把相機移到屋子另一邊,搬到椅子扶手旁,這裏的位置更佳。他再次把鏡頭對着門,並把時間控制器重新調整,以便把剛拍過的情景再重拍一遍。他不敢奢望過多,只希望能拍到那個模糊的人如何走進黑暗的房間,開槍後又再離去。

  重新啓動相機後,他的注意力又回到相片中那坐在桌邊的女人。她坐在那裏,雙手相疊放在腹部上,頭朝左邊看着。她在看什麼呢?

  泰博禁不住走進廚房坐在那女人原來坐的椅子上,坐的位置和角度都和那女人一樣。然後他也把手放在腹部,眼睛朝左側望去。那女人也是這樣看的。泰博看到的正是浴十室——那女人正看着浴十室。

  泰博想起在那張相片上,他看到浴十室的隔簾下,透出一絲亮光.這會兒,從他坐着的位置看發現錯了,應該是骯髒的摺疊門下面透出一絲光亮。這扇門已經漏水。

  他不由的叫出聲:“嗨,真想不到!”在那張6點5分的相片上,當那個女人坐在桌邊的時候,有人在洗澡!

  他又找出第二條相片最後幾張上的那個人。那個模糊不清的人站在咖啡桌那邊的角落裏,看着關上的門。時間是6點40分。離槍擊發生還有5分鐘。

  這個人究竟是誰?如果是那個女人,難道她在那裏足足站了5分鐘等人來敲門嗎?要不,就是在剛過了6點40她開的門,讓那人進來了,又和他發生了爭吵,並在5分鐘之後死在那椅子後面。會不會是這樣的呢?他們開始先是爭辯,進而爭吵加劇,威脅恐嚇不成,於是開槍。5分鐘時間完全可以做完這些事。

  泰博把手撐在桌子邊,思索着。

  在這段時間裏,浴十室裏的那個人又怎麼樣了呢?莫非直到那女人被槍打倒時,他還—直呆在裏面?一直浸泡了40分鐘?要不就是已從浴十室出來,擦乾身十體後飛快地喫下早餐,在攻擊者到達之前離開了房間?

  泰博自己回答道:不可能。不可能。但也說不定。

  他猛地從椅子上站起來,衝向電話機。由於用力過大,椅子一下子翻倒在地。

  接電話的人可能就是那兩個擡十十屍十十人中的一個。

  “這裏是縣陳十十屍十十所。”

  “我是泰博警官,攝影部的。我已初步拍攝了房間裏的那個女人。她在6點至6點15分之間一直坐在早餐桌邊。也許這段時間裏她正在喫早餐?這和驗十十屍十十情況相一致嗎?”

  那人興奮地答道:“完全一致.警官。所喫的烤麪包還沒消化呢。”

  泰博輕聲說:“我明白了。”

  “嘿,等一等,我還有話。她已經懷孕,可能有兩個月了。”

  泰博欲言又止。一個他不想看到的情景一直要冒出來:驗十十屍十十臺上,十十屍十十體被劃出一兩處刀口;驗十十屍十十單上,列着死者喫到胃裏的東西……他趕緊擺脫掉這個想象,把電話掛斷。

  他沮喪地嘟噥道:“我本來以爲浴十室裏的那個人會吃了早飯!結果沒有,他沒有喫。”桌上只有一副餐具,是那女人用過的。

  這時相機停止了拍攝。

  泰博把相機拖進廚房,擺在那張椅子後面的位置上,他打算拍下桌子、爐子和浴十室。第一張照片定在6點,接下去每隔2分鐘拍一張。相機的搜尋拍攝又開始了。泰博繞過相機,把放在桌上的那幾條相片收起來,他離開廚房走到明亮的窗前,再次去查看那些先前拍攝的照片。

  他一張張看着:前門、門口的看門人和旁邊一個人。那張偵探坐在沙發上的相片拍得好極了,而沙發拉成十牀十鋪的相片卻是黑暗的。泰博停下來仔細端詳:十牀十上是否會有一個人或兩個人躺在那裏?可是在模糊的照片里根本看不出來。

  現在再來看看這張照片:一個模糊不清的人正看着緊閉的房門。難道他真的是在朝門口走時給拍到的嗎?一個念頭閃電般出現,此人會不會是浴十室裏那一個呢?泰博扔下相片朝廚房奔去。

  相機尚未完成預定的拍攝程序。但泰博停下時間控制器,使勁把相機拉開,拖過廚房的地板,三腳架在地上劃出了痕跡,桌子也被推到—邊。他一把扯開摺疊門,把鏡頭伸進浴十室,對準那個小盥洗盆和掛在上面的鏡子。他希望能借助到從白瓷磚反射十出的足夠強的光亮,拍攝到那個淋浴的人。泰博裝上一條新膠捲,興奮地用計算尺算着,又在記錄本上覈對了一遍又一遍,怕把時間弄錯。在調好了時間控制器後他就把相機打開,然後退後一步等待着。

  他推測,是局長搞錯了!那個做聖誕玩十偶的女人並沒在早上6點40分左右走到門口,開門讓人進來。

  事情也許是這樣,槍擊她的人一直在屋裏過夜,並和她在那張沙發拉成的十牀十上睡到將近6點鐘。他們起十牀十後,其中一人上了趟廁所,另一人整理十牀十鋪。那個男的走進浴十室而女的則坐在桌邊,吃了早餐。接着他們吵了起來,也許前一個晚上就開始吵了。當那人從浴十室出來,穿好衣服,似乎不想喫早餐就要走了。

  兩人又繼續吵到起居室。那女人根本就沒有走向門口,她是走向窗前,準備拉開窗簾,讓早晨的十陽十光照進來。就在這時,那人站在咖啡桌和門之間,開槍射擊,然後逃之夭夭。

  泰博肯定局長的判斷錯了。一個小時後,他就能夠拿出相片證明他錯了。

  想至這裏,泰博急不可耐,拿着曝光過的膠片跑下樓跳進警車,並立刻把膠片送進顯影槽裏。從車上下來時,一輛巡邏車正從旁邊駛過,坐在司機旁邊的一個巡警朝他點了一下頭。當再次上樓時,他發覺膝蓋又開始痛了起來。這一天,在這3層樓梯上,泰博已經爬了許多遍了。

  浴十室裏,相機已經拍攝完畢並停止工作了。他把相機搬到走廊上,對着那個房間的門又拍攝了最後3張照片,沒淮兒他能拍下正在走出房間的兇手。然後,他準備收拾東西離開了。把東西裝回那隻笨重的箱子裏比拿出來還費勁。他本來想拍攝一下那條走廊,但是,被《居民隱私保護法》限制住了,使他無法做到,因爲那裏沒有犯罪場面。

  他朝那個房間最後巡視了一遍,透過房間他們似乎一直看到裏面的勵房,他想象看看到了那女人正坐在桌邊,雙手捧腹。當他伸長脖子在門口張望時,他看到燦爛的十陽十光映照出窗戶的輪廓。泰博決心讓窗簾敞開着。要是有人今天或明天又在這裏被殺,他希望窗簾還是開着的好。

  他關上房門,小心翼翼地走下樓梯。由於膝蓋有傷,他不敢走得太快。那隻相機箱子又在他另一條腿上碰來碰去。

  回到警車,泰博從顯影槽裏撈出剛纔放入的膠片,把它裝在印相機上,又把第2盒膠片也裝進了顯影機。他關上車廂的後門,走到駕駛室門前,並從褲袋裏掏點火鑰匙。鑰匙沒在口袋裏,還掛在點火裝置上。泰博坐進駕駛室發動了引擎,於是汽車匯入了注來穿息的車流之中。

  回到警察局,泰博在一處供來訪者使用的停車處找到一個狹窄的空位停好車,這回他沒忘了把鑰匙從點火裝置上拔下放入口袋,然後才跑到車廂,去取在途中就已經印好的相片。

  第一盤膠片衝出來的相片仍然是暗的,不過其中有兩張相片上,從槍口發出的火光卻拍得很清楚。接着,在另外兩張相片上,泰博的辛苦終於有了結果:—個模糊不清的人正走向門口。這是一個黑影。但泰博對這兩張相片已經非常滿意了,因爲這證實了他的猜測。在灰暗的房屋裏這個人影是黑色的,而假如是那個十裸十體女人的話,那麼曝光後的人影應該呈白色。

  泰博用行家的敏銳眼光仔細地看着第二卷印出來的相片,果然用來裝飾浴十室的白瓷磚把光線反射得妙不可言。他認爲這是他所拍的最好的背光照。他驚訝地看到和那女人一起過夜的人,照片裏那人正在淋浴,又對着洗臉池上的鏡子又是刮臉,又是刷牙、梳頭。大概在激烈爭吵的當中,他不小心在刮臉時刮破了喉結上的脖子,但這並沒有使他鎮靜下來。

  最後一張相片是在房門外拍的,它果然使泰博如願以償,所做的努力沒有白花。但看了相片上的人,又使他驚訝得目瞪口呆。這個面容不很清晰的人正在離開現場。他彎着腰,低着頭,眼睛看着自己的腳,就像害伯被拍攝到從女人房間走出來似的。如果他發覺居然有一臺相機從浴十室的小鏡子裏窺視着他,他非生氣不可。生氣還是輕的,說不定會大發雷霆。“這簡直是侵犯個人隱私。”泰博打趣地心想。

  整理好相片,泰博走進警察局。有一個警官正坐在辦公桌後值班。他好像認出了泰博。如果不是因爲有些面熟,就是因爲泰博也穿着瞥服。

  “你找誰?”

  “找你們局長大人。”泰博答道。

  那個值班警官用拇指一指身後說:“在集合廳。”

  泰博繞過辦公桌,朝大樓後面的集合廳走去。

  這是一間大屋子,裏面擺着一些桌子。四五個人坐在桌子後面,有的在忙,有的閒着。他們都擡起頭來看着泰博。

  “到這邊來,警官。搞完了嗎?”局長朝他喊道。

  “完了,先生。”

  泰博朝局長的辦公桌走去。他把第一卷相片在桌子上攤開。

  “嗬,看來你對這些相片並不太滿意。”

  “是不滿意。”泰博把第二卷相片擺在了第一卷的旁邊。“除了最後那幾張。這是在浴十室裏拍的,亮多了。我用了逆光照明才拍到幾張像樣的照片。在裏面淋浴的,就是局長你本人。”

  《-全書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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