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老同学和往事 作者:未知 临江的机关大楼,给人的感觉是死气沉沉的,不像其他的企业那样,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充满生机的。 从机关大楼之中走出来的楚云,刚走到机关大楼的门口,一辆路過的宝马x1突然在一旁停下,同时伴随着一個男声喊道:“楚云!?” 有些疑惑,也有些惊讶,只能算是试探性的在呼叫這個名字。 楚云抬头,看着驾驶位上的人,那是一個约莫二十五六的青年,带着一副金丝眼镜,身上的衬衫应该也是私人订制,左手上的手表都是百达翡丽,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有钱人。 楚云并不认识此人,也就沒有给出任何回答。 “卧槽,還真是你!” 青年从奔驰上走下来,笑吟吟走向了楚云,随手递给楚云一支烟,软中华的。 楚云接過烟,就听见青年說道:“我是张清华呀!” 张清华,一個很古老的名字了,如果不是他提起来,楚云压根就记不得這個名字。 沒给楚云說话的机会,张清华又道:“你小子,不记得我了嗎?” 楚云笑了笑,“记得,你被我揍過。” 张清华闻言,脸色笑容一下子就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副愁眉苦脸的神色。 “都特么快十多年的事情了,你就只记得這個?” 张清华斜睨楚云,给自己的烟点着,又把打火机推给楚云,“听說高二你沒读完就当兵去了,怎么样,现在還在当兵?” 楚云笑道:“退下来了。” 张清华,他记得這個人。 楚云的高中同学,出了名的混子学生。 他和张清华的交集源自于高一时期的一场期中考试,那时候两人被安排在了一排,楚云卷子做完了沒有给张清华抄,考完之后,张清华就找了几個混子同学在厕所堵楚云。 楚云那时候也很虎,不顾其他人的拳打脚踢,就盯准了张清华揍,把這家伙给揍到了小便池裡沾了一身尿渍,高一四班扛把子的威风自此荡然无存。 至此之后,這家伙就天天找楚云的麻烦,打又打不過,偏偏天天往楚云面前凑,久而久之,两人倒是打成了朋友。 不過在高二第一学期的时候,楚云就开始厌学了,恰好碰到冬季征兵,這家伙就翘课悄悄摸摸的跑去报名体检,最后還是楚昌正帮他改了一下年龄,楚云這才踏入了军伍之中。 高中时期的事情,对于楚云而言就像是前尘往事一般,如果不是今天遇到了张清华,他都快要忘记這些同学了。 张清华道:“你今天有事儿沒有?沒事的话,晚上請你吃個饭。” 沒等楚云答应,张清华就說道:“說定了啊,电话留给我,晚上我打给你。” 楚云有些无语,把自己的电话报给张清华之后,就告别了张清华,径直走向了一旁的红色法拉利。 “卧槽?這小子混得好啊,跑车都开上了。” 张清华回头看了一眼驾驶着法拉利离开的楚云,不由得感慨了一声。 …… 晚上六点,光明区裡南街的一家路边大排档。 楚云在下午五点的时候接到了张清华的电话,驱车赶往了這裡。 张清华已经在大排档的包厢裡等候。 十多年不见的朋友,见面一顿饭是跑不了。 “這家大排档的味道不错,我平时沒事的时候,就喜歡在這裡吃点东西。” 张清华一边夹着小菜往嘴裡送,一边对楚云說道。 楚云沒怎么說话,只是一個劲的加菜。 见楚云沉默的样子,张清华又找话题說道:“当年你說你要去当兵,我以为你說着玩的,沒想到你真走了。你這家伙也是,去了军伍,连個联系都沒有,要不是今天碰见你,我都快忘记我读书的时候有你這么一号朋友了。” 楚云道:“裡面又不准往外面打电话,一個月才能往家裡寄封信。再說了,你這老早就在說要转校,我都不知道信件寄過来你能不能受到。” “你不管能不能寄到,你倒是给我一封啊!” 张清华数落着楚云,又道:“对了,你啥时候退伍的?” 楚云道:“前段時間刚退下。” “可以啊,刚退伍就弄了個法拉利,牛逼!” 张清华冲着楚云竖起了大拇指,這家伙的话就沒有停過。 “還记得王颖嗎?” 他又抛出来了個問題。 “王颖?” 楚云皱了皱眉,這個名字算不得陌生,即使两世为人,现在听到這個名字,他依旧记得清楚。 当年他产生厌学心理,最后跑去军伍,很大程度上,就和這個王颖有关系。 张清华道:“她现在也在临江。” “要不要我约她出来?” 楚云摇了摇头,“不用了。” 這一世回来,除了家人之外,他還真沒有什么牵挂的人了。 犹记得在沒有穿越之前,自己倒是时常想起這個女同学。 “别害羞嘛,都特么成年人了,你還害羞個毛线。” 张清华认为楚云是不好意思面对王颖,高中那时候的事情,对于沒有出身社会的人来說,每一件发生的事情,放在那個年龄阶段或许算不得什么,但是等到出身社会,惨遭社会毒打之后,在象牙塔裡的日子,却是最令人怀念的。 即使是以前自认为是天大的事情,以现在的年龄去看,也不過是一件一笑而過的小事。 沒等楚云开口,张清华又道:“王颖现在是君临私人会所的头牌,不知道出不出台,等咱们吃完了,带你去玩玩。” 卧槽? 楚云只觉得天雷滚滚。 当初那個骄傲得跟個白天鹅一样的女子,现在竟然堕落到了這一步? 算算這一世的時間,也不過才過去九年之久,以她的成绩,当年应该是可以考上了一個好大学,现在出身社会,满打满算也不過才三四年的時間,這短短的三四年時間裡,在她的身上发生了什么,才会让她成为君临私人会所的头牌? 张清华继续說道:“我是好不容易才搞到了君临私人会所的入门资格的,待会儿带你過去见见她。” 接着,张清华怪笑道:“啧啧,這娘们当初高傲得跟啥一样,你不就是送了她一封情书嘛,還特么当着全班人的面念出来,念出来也就算了,那么难听的话都能从她的嘴裡說出来,真特么的是金玉其表败絮其中!” 楚云对曾经的這段经历,是有印象的。 不過现在看来,也不過是可以一笑而過的小事。 当年,他上高二的时候,班裡转来了一位品学兼优,且异常漂亮的学生,正是王颖。 好巧不巧的,王颖還成了楚云的同桌。 因为同桌的关系,两人的接触比其他同学要多得多,那位容貌漂亮,举止大方的姑娘,很快就走进了少年的心扉。 春心萌动的少年,一個忍不住就写了封情书给她,结果班主任老师上课的时候,王颖主动站出来說有些事需要当着全班人的面說出来。 然后就是王颖拿着楚云写的情书,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念了出来,但念到落款人名字的时候,她是左纠结,右担忧,死活不肯說出是谁写了這封情书。 最后還是班主任老师抢過来了情书,看到落款人是楚云之后,把楚云叫過去狠狠的教育了一顿。 那时候的教育可不像是现在不能打不能骂,在班主任老师的办公室,楚云是挨了一顿胖揍。 這也就算了,下午放学的时候,楚云和张清华一起外出吃饭,结果刚走出校门口就被社会青年给围了,把他们带到了学校一旁的小树林。 那位在楚云眼中是完美得无可挑剔的少女,嘴裡叼着烟,双手插着腰,诸如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之类的辱骂都算是轻的,反正那一次是把楚云给骂得一无是处。 骂完之后,那少女還让那些社会青年狠揍了楚云和张清华一顿,至此之后,楚云就开始厌学了,恰逢冬季征兵的机会,死活不读书了,跑去了军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