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0章 李元吉与李二的心有灵犀
李元吉拉着王玄策,直接往府衙而去。
“许久沒有见,你都消瘦了不少,越州府的发展,我都知道,這两三年,辛苦你了。”
王玄策也是有些激动,這几年在越州府,他是一心都扑在了越州府的发展上,如今也总算出了成果,他也很是欣慰。
“大王夸赞了,這是臣应该做的,臣本是一小吏,得幸于遇见大王,越州府的发展至关重要,关系着西州四府的发展,以及与扶南堂明的来往,臣也必须要将越州府发展起来。”
李元吉听得满是笑意,对王玄策,他是无比的满意。
越州府,原本是林邑之地,如今经過近三年的发展,越州府俨然已经成为了岭南的工业区,因为在那裡有着不少的矿产资源,后续又逐渐发现了银矿、铜矿等等。
如今的越州府,在经济体量上,可以說已经达到了广州府的体量,甚至逐渐有超越的趋势。
唯一不好的,就是农业的发展,不如广州府了,其他各方面,都是不差的。
加上越州府原本的人就比较熟悉汉语言,普及起来的难度更小,如今的越州府,已经全然成为他封地之中,灭国后成立府中最为成功的一個。
“你在越州府做的,当得這些夸赞,换一個人去,都未必能有伱做得好。
我不是已经掉你回王府了嗎,怎么你又来這裡了?
這裡的事情,也不用你亲自来才是,不過既然来了,你就跟我一起,到时候一起回去吧,這裡的事务,让岑文本重新安排人来。”
李元吉心中,对岑文本的印象也有些不好了,王玄策可以說是他的肱股之臣了,之前是沒有办法,越州府位置很重要,在当时,越州府的位置比其他地方都還要关键。
越州府的地理位置,关乎着他对外贸易,尤其是舰队西下的重要通道,包括往来的外商,越州府的稳定与发达,都有很深的影响。
在当时那种情况下,他不得不派王玄策去,因为他对王玄策抱着很大的信心,留下宁纯,而選擇了王玄策。
如今王玄策在越州府的使命已经完成,在他心中,他更希望王玄策留在王府,留在岭南的中枢。
然而现在岑文本却是将王玄策派到這裡来,李元吉心中還是有想法的。
王玄策听后,也是顿时有些急了。
“大王,這无关岑相的事情,臣在知晓大王的传信后,便是主动請缨前来。
而且臣也不是来管理两府的,两府的府长,府丞,岑相都已经安排了人,随同臣一同而来。
臣此来,是来指导两府的发展事宜,同时也是为了监督。
臣已经在岑相那裡知道大王对于吕州府与宋州府的看重,如今两府的发展有些滞后了,臣身为大王之臣,自当有這個责任与义务肩负起责任来。
其实岑相准备安排叔玠或者正平過来指导两府发展的,但无论是叔玠還是正平,在指导两府实际发展這块,臣還是有着天然优势的,毕竟臣在越州府主持了接近三年的发展。
正是因为臣来這裡更好,所以臣就主动請缨過来。
岑相反而還劝臣呢,让臣考虑清楚,說臣在越州府這么久,如今好容易完成调回来,要是等大王回来看不见臣,大王会生气的。
臣想着大王也不是那样的人,而且大王对這裡发展的看重,臣這心裡也是格外清楚,最后還是来了。
臣都以为大王已经走了,沒想到大王却是仍在。
如今时隔近三年再次见到大王,臣這心中也格外的高兴。”
李元吉听着這些,心中是既高兴,也有些惆怅,对于王玄策,他是真有格外的感情的,這是他进入岭南,第一個投他的名人,自身能力也非常的出色。
尽管他已经很是重用王玄策,但在李元吉心中,多少是有些亏欠的。
当初去越州府,其实最合适的人是宁纯,王玄策应该留在中枢,這是他真正的肱股之臣,然而当时李元吉有些怀疑宁纯的能力,不得不让王玄策去。
远离中枢,去往地方,這多多少少其实是有些不好的,但很无奈。
如今王玄策又主动的来吕州府与宋州府,一点怨言都沒有,一心为他做事,這样的人,李元吉心中怎么能不感动,怎么能沒有亏欠。
按照功劳而言,王玄策都应该是在中枢的,而且地位应当非常高才是。
李元吉沉默片刻,缓缓出声。
“玄策,我也不多說什么了,如今這两府的情况,确实有些不好,你在這裡看着,我心中确实放心。
你所做的這一切,本王心中不会忘,将来必不负你。
你在這裡,将两府发展起来后,记得到时第一時間回去,我還是希望你能在我身边辅佐于我。”
王玄策闻言,也是笑了。
“大王,那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等吕州府与宋州府发展起来,臣就上书给大王,返回海康。”
“好,就這样說定了!”
李元吉重重的点头,很是高兴,原本他還准备了不少要交代给新来的两府府长,如今王玄策到来,让他是彻底的放心下来。
随即李元吉开始說着吕州府与宋州府最为重要的事情。
“玄策,吕州府与宋州府,规划的核心是成为我封地内的粮仓,以及棉花种植基地。
所以吕州府与宋州府的发展,相对比越州府而言,有不同,你只要抓住這两個重心就可以了,其他的并沒有什么不同。
在這裡,需要什么你就上书给我,能支持的,绝对支持,即便有困难,我也会想办法给到你支持。
你自己要记住,在這裡种植好棉花、杂交水稻,以及玉米,這三個,是重中之重,尤其是棉花,其他各地,都不是适合种植,唯有這裡最为合适。
棉花的价值,极大,其作用不比粮食小,虽然在岭南有些看不出作用,但在其他地方,到了寒冬之际,棉花做出来的棉纺织品,有着极大的作用。
除了這些,方方面面对于棉花的运用都有,包括工业上的,還有军用,甚至是医用,都能够用上。
如今因为棉花的产量,许多方面无法进行运用,只要棉花的产量提升上来,你就能够看见棉花带来的不同了。
所以耕地的耕种,你要做好规划,在這裡水稻可以收割三季,三者之间的种植面积,你心中要有一個数,然后落实下去。
具体的你就自己看着办了,不用事事請示,就如同你在越州府一般,我给你全部放权,吕州府与宋州府,由你一人抉择。”
棉花,是李元吉心心念念的,但偏偏就是天气气候的原因,导致他這裡只有這两府才是最好种植棉花的地方。
本来西域那边也是非常好,奈何他在西域都還沒有站稳脚跟,棉花根本沒法种植,只能在這裡种。
至于种植粮食的地方,其实到是有不少,包括那西州府等四府,也就是原本的真腊,也就是泰国那片地域,种植水稻也是很合适的,那也是一片极为不错的耕种地。
但棉花呢,除了這裡就沒有别的地方可以選擇了,因为可以种植的地方,都不是他的地盘,這就很尴尬。
像南州府、广州府這些地方,他刚来的第一年就已经试验過了,种植是能种植,就是收成,有些惨不忍睹,哪怕就是南州府,哪怕光照都有些足,但雨水,同样也是足。
王玄策静静的听着,将李元吉所說的尽皆记在心中。
“大王,臣知晓了,這裡的发展,不管如何发展,以农耕为重,以开荒为重,以种植棉花、水稻、玉米为重。
臣過后会整理出发展的方案出来,到时交由大王查阅。”
李元吉笑着点头,最终却是拒绝了。
“不用了,不用给我看,你自己决定就好,這点我相信你。
我在這裡耽搁的時間有些久了,本来预定的是半年就回去,如今時間差不多到了,接下来還要去东州府,看来短時間是回不去了。
時間紧,明日我就要启程了,多的也不再說,我已经让人准备了酒宴,待会好好吃喝一番。”
李元吉也是无奈,他本来是准备在這裡待上半月左右,就会启程前往东州府,沒有想到却是在這裡待了這么久。
如今来了這裡,东州府他是必须要去的了,看看杨铖将东州府管理得如何,同时再看看百济与新罗那裡,他有沒有机会出现。
好不容易出来一趟,在李元吉看来,正好将百济、新罗的事情一起解决了。
李二安排人进入百济与新罗的事情,他已经是知道了,他可不希望向北的发展被李二给打断,這次他亲自出手,他就不信了,连一個百济、新罗都拿捏不了。
李元吉想得很好,但却丝毫不知道,李二已经先他一步,开始亲自对百济、新罗的事情开始布置了。
以百济与新罗为媒介,他们展开新一轮的博弈,李元吉与李二,都是心有灵犀一般。
而李元吉除了這個,东州府的那個银矿究竟怎么样了,他可是关心得很,更不用說在东州府還有金矿与铜矿。
這可都是矿啊,谁也不嫌多,李元吉甚至巴不得多来点。
包括煤矿同样也是,如今在岭南的煤矿并不多,全靠越州府那裡撑着,新的矿還沒有探查出来,李元吉必须得尽快寻找到新的。
之前還能悄悄在大唐低价买煤炭,后面那帮人发现了煤矿在岭南的用途,一個個的都开始加价了,原本无人问津的石炭(煤炭)山,在大唐境内一下子变得炙手可热起来。
這件事搞得李元吉很愁,如今他建立的那些工厂,都需要用到煤炭,這让他哪怕是面对那些人的加价,他也只得购买一部分。
王玄策听着李元吉說要走的话语,微微一愣,随即反应過来,也沒有留李元吉的想法了。
“大王,您确实该早些回去了,你离开一些時間還行,若是久了,确实不太好,如今王府可是已经堆积不少事情。
臣在来的时候,岑相還在跟臣說,若是大王你還沒有走,让臣一定要劝大王早些回去呢。
那臣就不留大王了,明日臣携一众文武,为大王送行,预祝大王一路顺风。”
李元吉听后顿时就笑了。
“你啊你,還真不打算留我在這裡多待几日啊。
景仁說的话,你如今带到了,我也听见了,不過我還是要先去一趟东州府,過后再回去。
這事我会给他說的,也就多用几個月時間,沒有什么大碍。”
到了晚些时候,酒宴开始举行,一众人开始吃喝,李元吉与王玄策又是聊了许久,直到夜幕到来,酒宴才散去。
二日清晨,李元吉与王玄策走在前方,向着码头前行,身后跟着一众文武官员。
這是李元吉准备启程了,所有人都放下手中的活,前来相送。
“玄策,這裡我可就交给你了,遇到什么困难无法解决的,记得第一時間传信给我。
還有两府的军事,你暂时先一起兼顾着,過后這裡会设立一处海军基地。
吕州府与宋州府的地理位置特殊,若是有来敌,几乎都是来自海上,所以這裡的防卫,将会以海军为主。
两府的府军,你一起带着,军政都交给你,我也放心。
還有你家那個小子,如今也不小了,学院的事情想必你也知道了,等我回去后,就将他放到国学裡面去。
孩子就要得从小培养,将来长大了,也能更有出息。”
王玄策在一旁满脸笑意的听着。
“大王放心,臣一定做好,两府的发展,臣有這個信心。
至于家中犬子,臣可沒有那么大的奢望,只要学有所成,不捣乱,臣就觉着可以了。”
“哈哈,你這么想可不对,放心,我亲自给你看着,等你回来,到时候交给你。”
聊着聊着,很快来到码头,李元吉登上船,便是开始前往东州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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