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4章

作者:佚名
李二拿到千字文後,果然如江楓所料,愛不釋手。

  世人皆知,李二酷愛書法,最缺德的是,死了還拿《蘭亭集序》陪葬

  有了這柳體的千字文,對那三字經也不那麼仔細了,連刊印的事情都交給了長孫皇后去處理。

  他自己呢,就以字帖下酒,一手執書,一手執杯,看到高興處,就“滋溜”一口革命小酒,自得其樂,不知道的還以爲他手裏拿的是《金瓶梅》呢。

  江楓看他這麼投入,也不想打擾他,反正已經酒足飯飽了,抱起小奶娃,悄悄地開溜了。

  接下來幾天,江楓都是提心吊膽的,等待着小奶娃的暴雷。

  誰知他白擔心了,幼兒園只教了一百來字,就不教了,又教起了唐詩。

  想想也是,三字經全文一千多字,要是全教完,一學期都不夠用。

  別說小孩子,連老師都沒那個耐心。

  江楓虛驚了一場,得知幼兒園不再教三字經的那一天,晚上還特意帶着雙兒和小奶娃去吃了頓西餐。

  雙兒如今已經徹底適應了香江的現代生活,江楓有幾次問他,想不想回到大唐,被她明確拒絕了,大有此間樂,不思蜀的苗頭。

  江楓也只能隨她去了,畢竟這年頭,誰會放着空調、電視、手機不要,跑回去過那種原始人的日子?

  問題解決了,江楓還沒過上兩天舒心日子呢,李二那邊又催着他,趕緊建那個大唐不夜街了。

  這李二,自從迷上了柳體字帖,除了早朝,基本都在練字,可唯獨這事兒,一直記掛在心上。

  李二已經把這件事情,當做了自己的政績工程,特別重視。

  用他的話說,這可是他青史留名的大好機會啊!

  沒辦法,江楓只好跟着李二和閻立本,去實地考察選地方。

  這一考察,可把江楓樂壞了,前面說過,江楓跟李二提的是,要將這個不夜街建在東市附近。

  他當時想的是,東市都是商人,商人賺了錢喜歡消費,再加上來東市的人,可都是揣着錢的,不夜街當然得靠着東市啦!

  三人外加一個無心,開着車繞着東市轉了一圈兒,江楓驚喜的發現,那東市,竟然跟平康坊只有一街之隔,平康坊就在東市的西邊。

  “妙啊!妙啊!”江楓一拍大腿,差點從車上蹦起來,“這簡直是天助我也!”

  “賢弟,何事如此興奮?”李二被他嚇了一跳。

  “陛下,您看,這東市和那平康坊挨着這麼近,這東市是購物天堂,平康坊是娛樂聖地,咱們這大唐不夜街往中間一建,豈不是喫喝玩樂一條龍?一條街滿足所有需求,多方便!”江楓眉飛色舞地說着。

  李二一聽,頓時心領神會,臉上露出了男人都懂的笑容:“賢弟果然深謀遠慮!朕甚是欣慰!”

  看到平康坊,江楓直佩服自己,真是太有遠見啦!

  那地址還有啥可選的,肯定就選在二者之間的那條街嘛。

  幾人車內一商量,除了無心之外,其他人都同意。

  李二樂得夠嗆,以後他微服出訪,又有好地方了,還能打掩護,真是一石二鳥。

  閻立本就是混平康坊的,這裏以後要是更繁華,他不樂意纔怪。

  回到宮裏,李二一刻都沒耽誤,連朝會都沒開,直接下旨,將東市和平康坊之間的那條街兩頭封了起來,開始浩浩蕩蕩的拆遷工作。

  江楓動作也很快,沒幾天就在香江找人畫了一套設計圖。

  江楓讓人按照大唐不夜城的風格設計,設計師爲了體現唐代風格,還特意在效果圖上畫滿了穿着唐裝的男男女女。

  效果圖上,一條長達一公里的步行街,燈火輝煌,商鋪林立,李二看得心花怒放,立刻拍板,就按照這個方案來。

  反正現在內庫有錢,花點錢算什麼,只要能青史留名,花多少錢都值!

  而且,江楓給他保證了,按照這個方案建造起來,肯定不會虧。

  這可是後世商業地產開發的經典套路,穩賺不賠。

  按照江楓的規劃,這條步行街拓寬到五十米,路兩邊的平房全部都推倒重建。

  兩邊全部建成五層的高樓,出租商鋪,只租不賣。

  這在當時的大唐,可是個新鮮玩意兒,五層樓,那都比長安城的城牆高了,這要是建起來,不得把長安百姓的眼珠子都給驚掉?

  “賢弟,這……這五層樓,會不會太高了點?”李二看着效果圖,有些擔憂地問道。

  “陛下,這您就有所不知了,這叫高樓大廈,越高越氣派,越能吸引人!您想想,這要是建成了,那可是長安城獨一份兒,到時候,長安百姓還不都得跑過來看熱鬧?那咱們的商鋪,還愁租不出去?”江楓信誓旦旦地保證道。

  李二一聽,覺得也有道理,江楓的見識肯定比自己廣。

  “好!就按賢弟說的辦!朕就等着看賢弟大展身手了!”李二豪氣干雲地說道。

  接下來,就是拆遷工作了。

  這拆遷工作,可是個得罪人的活兒,江楓可不想攬這個瓷器活兒。

  跟李二一番商量,李二立刻下旨,將程咬金從南邊調了回來,這個光榮而艱鉅的任務,交給了程咬金。

  程咬金一聽,頓時就樂了,要知道,負責這不夜街建造的是大唐房地產公司,他程咬金就是股東,自家的生意能不盡力嗎?

  他立馬拍着胸脯保證道:“陛下放心,這事兒就包在咱老程身上了!保證辦的明明白白的!”

  程咬金這人,別的本事沒有,這拆遷的本事,那絕對是有天賦的。

  想當年,他跟着李二打天下的時候,那攻城拔寨,可不就是拆遷嗎?

  只不過,那時候拆的是城牆,現在拆的是房子罷了。

  程咬金帶着左武衛一標人馬,穿着江楓給他們特配的迷彩服,浩浩蕩蕩地來到了東市和平康坊之間的那條街上。

  他大手一揮,指着兩邊的房子,大聲喊道:“拆!都給老子拆!誰敢阻攔,格殺勿論!”

  這老流氓,還真是不客氣,一上來就搬出了格殺勿論的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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