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失憶的小哥兒
看看空間在不在,林銘清感覺空間還在,只是爲什麼打不開了,難道是因爲重生的原因。
腦子裏沒有原主絲毫的記憶,很快林銘清鎮定下來,他畢竟是末世的強者,哪怕在一個陌生的世界。他依然能過的很好。
正在他打算未來的生活時,有一個丫鬟進了屋子,她看見林銘清醒了,就大聲的叫喊。
“快來人啊,這個小哥兒醒了,快去請二皇子過來。”
林銘清不動聲色的觀察這個丫鬟,看她的樣子不像是原主認識的人,那他爲什麼會在這裏,那個二皇子又是什麼人?
不一會兒,就過來一個長相帥氣,看着溫文爾雅的貴氣男子過來,林銘清雖然是個顏控,但是對這一款的沒有好感。
就是因爲那個背叛他的學長就是長得很好,讓人一看就心生好感,但是這種人最虛僞了。
林銘清在末世十年,見過的人不少,知道這樣的人,不可得罪,但也不能親近。
“這位小哥兒,你身體還好嗎?用不用找太醫過來?”
軒少翎是大梁王朝的二皇子,外家是鎮國大將軍,母妃是溫貴妃,長得美豔大方,很的皇帝的寵愛。
他上面有一個病弱的大哥是皇后嫡子,但皇后母家只是個沒有實權的侯府,唯一的兒子又有心悸這個毛病。
這位二皇子在大梁王朝風評很好,是隱形的太子,這次是他帶着侍衛遊玩的時候,看到了受了重傷昏迷的一個小哥兒。
小哥兒雖然全身是血,但是長得很漂亮,穿着衣服也不是一般人能穿的,軒少翎就讓侍衛把他帶到了自己的別院。
林銘清搖了搖頭,表示不要太醫,他不知道原主發生了什麼,只有他知道,他擁有水木雙異能,身體會自我修復,身體好的太快要是太醫過來,看穿了怎麼辦?
軒少翎也不勉強,溫柔的囑咐了幾句,就走了,他還有重要的事,一個小哥兒還不值得他費心。
林銘清等人都走了,又試了試,還是不能打開空間,他在想到底出了什麼事,想了半天沒想出什麼結果,就不再糾結了。
上天讓他重生一次,他就應該感恩,不能貪心不足。
還好異能還在,它運用異能修復自己的內傷,只是突然身體還有一股力量,難道是原主的功力,看來這個身體有好多祕密。
林銘清本能的會運用這股力量,好像這本來就是他的一樣。林銘清還不知道自己以前是修真者,他當然會使用,就算沒了記憶他的本能還在。
五天後,林銘清拒絕了軒少翎讓他留在別院的要求,他會報答他的救命之恩,只不過那可不包括出賣自己,再說他對二皇子這樣虛僞的人無感。
他從末世而來,早就丟掉了自己的道德枷鎖,末世時時刻刻存在背叛,更不會去相信一個皇子的話。
林銘清在這五天也知道了這個古代的一些事,最爲讓他無語的是他是一個生育的哥兒,還好他沒有找男人的想法,要不然想想一個從自己肚子裏爬出來的孩子,他怎麼想怎麼囧。
林銘清不會想到,不久之後他就會自打嘴巴。
林銘清不知道原主什麼身份,只知道他好像得罪了什麼人,要不然也不會渾身是血的被軒少翎救到。
不過現在的林銘清是末世而來的人,他不覺得自己有義務幫原主報仇,跟他講什麼仁義,都是扯淡。
他現在在想做點什麼好填飽肚子,在古代沒銀子可不行,現在空間也打不開,身上除了這一身衣服,就是有個灰撲撲的荷包,他想可能是原主的。
他也沒扔,自己好歹佔了人家的身體,就留下當個紀念也好,好吧,其實他的直覺告訴他把這東西留下來,說不定對他有大用。
林銘清覺得他的木系異能可以催生植物,要是自己有一顆人蔘種子,自己把他催生成百年人蔘,那就發了。
他不知道怎麼回事,他重生到這個人身上,除了空間打不開,他的水木雙異能等級不僅比末世的還高,而且還有一股強大的力量。
不過現在想這些也沒用,他早晨剛喫下的飯,這還每一個時辰,又餓了,就算異能者消耗能量大,也沒有想他這樣一天喫六頓的飯,難不成原主是個大胃王?
還記得自己這幾天喫,那些丫鬟喫驚的樣子,但他也沒不好意思,在末世的時候,他這種情緒早就丟掉了。
現在自己這麼能喫,肯定得需要不少錢,現在去郊外的後山打獵,換些錢買人蔘種子。
林銘清走進這座山,看着山也不大,估計也沒什麼好東西,還是打獵吧。
他迅速地的用木系異能催發的藤蔓困住了那個想逃跑的兔子,拿在手裏掂了掂,還挺沉的。
他又抓了幾隻山雞,這座山沒什麼大型動物,可惜了。
抓了十幾只也夠了,他準備賣到酒樓裏,林銘清提着這些兔子和山雞來到了大梁的王都梁城,梁城有間大酒樓。
林銘清拿着這些獵物換來的一兩銀子,覺得這東西真不值錢,十幾只才換這麼點錢。
幸虧自己不靠打獵賺錢,要不然連頓飽飯也混不上,他趕緊去賣貴重藥材的鋪子買了十顆人蔘種子,以後的飯錢可靠它了。
林銘清拿了種子去了他在郊外發現的破廟,那裏沒有人。他就專心的催發人參。
很快他就催成了百年人蔘,他已經再買種子的時候問清價錢了,這一隻起碼值五百兩。
又接連催熟了兩顆人蔘,其中一顆是千年的,這一下子就耗盡他的異能,他打坐了兩個時辰,恢復了異能,不光如此他還有所增長。
林銘清修煉完的第一時間就是去酒樓填飽肚子,爽快的喫完這頓之後,他又去牙行買了一座宅子。
林銘清不知爲什麼,他總覺得自己不像剛穿越過來的,不然怎麼對這古代的生活這麼適應啊!
還有這原主的身份,他一定要搞清楚,要不然哪天有人殺他,他都不知道怎麼回事。
只是那個軒少翎也是碰巧救得他,根本不知道他是誰,要不是自己機靈,告訴他名字,沒準那什麼二皇子就要忽悠他自己是他什麼人了。
他以前可是寫小說的,又看過那麼多的電視劇電影,一般失憶的人很容易被忽悠,他可不是那些言情小說的二貨,忽忽悠悠的人家說啥就信。
關鍵是空間打不開,讓他很沒安全感,更何況內心深處總覺得他不該在這裏。
想不明白,他只有努力修煉,真相他也一定會找出來的。
梁城二皇子府
“回稟二皇子殿下,林公子進了趟山打了十幾只獵物,又去了喜運來酒樓賣了獵物換了一兩銀子,之後去了趟藥鋪,之後又去了趟城外的破廟,後來就買了一座宅子。
軒少翎想了想在林銘清走之後,就派人監視他,他不知道爲什麼自己對着這個哥兒這麼上心,他覺得這個哥兒不像表面上這麼簡單。
等下屬回來報道,他奇怪,明明發現他的時候他身上身無分文,可是竟然有錢買宅子,莫非在梁城他還有認識的人。
軒少翎徹底對他有了興趣,於是接着派人監視林銘清。他倒要看看這個小哥兒有什麼樣的背景。
林銘清早就知道有人跟蹤他,而且他還知道自己出了二皇子別院,就有人跟着他,不過他並不擔心,他想跟就讓他跟。
他的祕密可不是那麼容易發現的,他只讓他們看到那些能看的,這裏的高手武功再高,也比不上異能者的手段。
林銘清看着自己有點鼓得小腹,他覺得很奇怪,就算自己再能喫,這纔不過一個月的時間,怎麼胖的怎麼厲害。
他可是美男耶,不會喫成大胖子吧!
他有些糾結,是該減肥呢還是減肥呢,好吧就這麼愉快的決定了。
林銘清大喊一聲:
“王嬸,給我去東街老李家買兩隻肘子,”
笑話,他可是末世過來的,不能因爲長胖了就不喫飯,胖子就胖子吧,省的隔壁劉夫郎老想把他那侄子介紹給他。
劉夫郎打量着他是個外來的單身小哥兒,又買了這麼一座大宅子,還僱了個洗衣做飯的傭人,就把他那好喫懶做的長相猥瑣到三十還沒個媳婦的懶漢塞給他,好以後霸佔他的宅子。
他不來惹小爺還好,要是再來胡咧咧,他不會和他再客氣。
林銘清剛搬到這座宅子的時候,隔壁的劉夫郎家是一座小院,一大家子住在一個小院,早就覬覦這座大宅了,可是他們買不起。
劉夫郎的丈夫是一個秀才,自認爲高人一等,一副老子天下第一的表情,而劉夫郎還與有榮焉,狗屁,在這大梁王都十個砸下來有九個是個官。
他們家看不起林銘清一個單身小哥兒獨自一人,有嫉妒他有這麼大的宅子,還有傭人伺候,尤其是劉夫郎,他自認爲是秀才夫郎,就應該被人巴結,被人奉承。
劉夫郎想到自己孃家的侄子劉威,這麼大了沒個媳婦,整天一副二流子,和那些混混在一起。
他雖然也瞧不起侄子,但想到那個林小哥兒漂亮的臉蛋就記恨起來,要是把他嫁給劉威,既能得到那座大宅子,又能狠狠報復林小哥兒,他可知道自己侄子是什麼德行。
劉夫郎自從冒出這個想法,就隔三差五的把侄子叫過來,想讓劉威去和那小哥兒見面,只是劉威每次過來,他就得大出血一次,爲了以後的好日子,他忍。
劉夫郎的計劃是好的,奈何林銘清不配合,總之林銘清知道他是什麼人之後,就把他當成拒絕往來客戶,劉夫郎想敗壞他的名聲,他纔不在乎,可是也不能讓他囂張。
他不是想做媒嗎?
林銘清覺得他是閒的蛋疼,就花了幾個錢,很快他家秀才就被人捉姦在牀,不但功名被奪了,還得娶那個名聲極差的小寡婦,誰讓那小寡婦有個在衙門當差的堂哥。
林銘清聽到隔壁又傳出吵架的聲音,心情很好,想打他的注意,下輩子都沒可能。
自從小寡婦過門,劉夫郎就再也沒時間去找林銘清的事了,他自己的麻煩還多着呢,每天和小寡婦鬥法,每天上演全武行,儘管很吵,林銘清就當看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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