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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人死如灯灭(求收藏推薦)

作者:任秋溟
钱樱在洗澡。

  轩一在外面一边等一边放风。

  如果一個人全身都是血污,那肯定要洗很长的時間才能洗干净。

  如果那個人是一個女人,洗的時間肯定要比很长時間更长一点。

  可是如果那個女人一边洗一边哭,那么轩一真的不知道她要洗多长時間才算完。

  轩一在外面等了很久,比他洗的最长的一次澡還要长好几倍的時間,轩一想了一会,决定再等一下。

  他们已经离开了那片战场很远,即使是轩一自己,也很难沿着痕迹追過来。

  赵星铎跑了,当轩一一枪把谢君豪崩了之后。他便头也不回地跑了,可是他不知道,就算他不跑,轩一也舍不得给他第二枪。

  因为這枪一共只有三发子弹。

  一发干掉一個法相境当然不赔,但是如果去杀区区一個致知境,這赔本的生意轩一绝对不会去干。

  枪便是当初鸠三递過来的那個银色的金属盒子。

  当他离开钱梨兄妹在远处潜伏好之后,便从背包中取出盒子打开,然后将其中的零件一個一個重新拼装好。

  其实此时他大可以一走了之,但是最终本着牧羊犬的职业操守,他决定在那裡多等上一等。

  他沒有看,只是竖起耳朵聆听。

  格物七境,感知,初识,入画,不惑,洞天,巅峰,圆满。

  他独得圆满。

  也是正因为如此,他才敢以格物之境来到這法相满地走,致知不如狗的地方。

  洞天境他另辟的蹊径是五感强化,而到了巅峰境,五感的继续强化让他的感知超乎了任何的动物,所以当他聆听的时候,远处的声音历历在耳。

  原本钱梨兄妹被发现之后他就应该走,他对钱梨所說的让他多多拖延,本意就是让他为自己拖延出逃走的時間。

  可是对方做到了,他却不想走了。

  他告诉自己,如果他们說出自己的名字,那么他便立刻逃走,比最快的兔子跑的還快。

  可是他们沒有說,轩一便不能走。

  他只好架起大枪,在远处瞄准谢君豪的脑袋。

  可是他不能开枪,开枪钱梨便必死无疑,因为那個电圈会因为失去控制而爆裂,裡面的人便会被烤熟。

  他手中的枪唤做电磁迅雷枪,主要是科技司的那群死宅不起五個字的名字就感觉不舒服斯基,其实通常来說叫它电磁枪就够了。

  這把枪不用火药,不依赖魔法,只依靠闪电的力量加速,子弹在出膛的那一瞬间可以达到十倍音速,几乎是目前人类所能制造的最强单兵科技武器,如果說這把枪真有什么缺点的话,那就是太贵了。

  它的造价堪比一件顶级的人境灵器,子弹更必须使用特制的钢钉配合能量晶石使用,枪贵倒算了,关键是子弹奇贵无比,以科技司的能力,成品率尚且不到三個百分点,所以就算偶尔配发下来,所给的子弹都是论個位数计算的。

  至于平时的训练那就是更加抠门了,基本是一個月只让打一次靶,你這個月脱靶了,下個月就别想摸這把抢了,所以到目前为止,轩一是唯一一個枪枪命中从未脱靶的测试员,以至于后来它几乎成了自己的专属用枪。

  当然,使用還是需要上面批准,這次是因为要保护主子,才会特地给他批一把使用。

  但贵总归有贵的道理,這把枪用来打法相境,基本上一打一個准,甚至說那些疏于防备的洞玄境,也往往能一枪毙命,甚至轩一自己猜测即使是那些洞玄之上的近神之人,被此枪偷袭也往往讨不得好去。

  可是這把枪再厉害,它也不過是一把狙击枪罢了。

  轩一必须保证隐藏自己,距离五百米以外,并且目标要保持稳定让他可以瞄准才有效果,像兰流焰当初直接冲到面前暂且不提,就算目标在空中挪移战斗的情况,這把狙击枪也很难建功。

  可谓是优点与缺点同样明显的一把武器。

  所以当时轩一一直在忍耐着,等待着谢君豪解除电圈的那一瞬间。

  可是他一直都沒有等到這個机会,那两個人却都要死了。

  他只能开枪。

  钱梨死后,钱樱還想将他火化,一边带走他的骨灰,轩一告诉她,火化很慢,而且還要点很大的火,如果你想那么快死,就不妨试一试。

  钱樱沒有办法,只好割走钱梨的一缕头发带走,剩下的都由轩一处理。

  正如钱梨所說的,轩一继承了钱梨的所有遗物,包括他的长弓与剑,那把弓沒有射出一次,如今主人却已经死了,让轩一不由有些伤感。

  于是他拉开弓射了一箭,一箭射碎谢君豪残余的尸体。

  他小心地将两個人的尸体全部掩埋,并且搜走了谢君豪身上的全部物品。

  只是以谢君豪的身份,他的身上依然沒有储物装备,或许赵星铎身上有,轩一不由有点后悔沒有杀了那個男孩。

  所以谢君豪身上的东西并不多,但万幸全是精品。

  轩一将谢君豪的东西单独装好,作为给那個還沒有见面的主子的礼物,毕竟他沒有征得允许就擅自开了一枪,哪怕杀了一個法相境,還是過于唐突,准备一些礼物赔罪总是好的。

  两個人的积分自然早就提取出来了,只消用那张卷轴化作的木牌往死人的血裡稍微一蘸,這個人就算从测试十人中除名,而他的积分也便算在了自己的名下。

  他拿了谢君豪的积分,而钱梨的积分,在轩一的指点下,由钱樱收取。

  当初他让钱樱自己来杀死钱梨,其实就是一個投名状。

  如果钱樱沒有勇气与意志這样做,他便会毫不犹豫地将钱樱杀死,以免她拖累自己,毕竟当初他想和這对兄妹合作,其主要原因是因为有钱梨。

  钱梨說他是個好人,轩一始终认为自己不算。

  像钱梨和兰流焰這种,才算得上是真正的好人。

  如果钱梨能够活下去的话,他将来一定会有很大的成就,毕竟能够知行合一的人,這個世界太少了,而钱梨毫无疑问算上一個。

  但是他死了,便說什么都沒有用了,人死了便什么都沒有了,這是一個如此简单的道理,這個世界却沒有谁比轩一更了解了。

  所以他无论如何都不能死。

  這样想着,轩一望向钱樱洗澡的地方,淡淡說道:“你洗太长時間了。”

  钱樱在裡面咬了咬嘴唇,开口道:“我這就出去。”

  這個时候,远方传来了一声震耳欲聋的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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