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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天地有雪

作者:罗森
暹罗有着完备的政治实体,堪称辽阔的领地,近千万的人民,一切与一個小国无异,說“城”只不過是個概称而已。在自由都市同盟裡,這样的情形并不少。 两條自由都市的商业公路,经過此处,南方有河流经過,水陆交会,给予暹罗十分优渥的地理條件。 南方的湄公河,除了湿润的水气外,也带来了肥沃的土地,居民世世代代安分守己,靠着农业为生,自给自足,对于其他的外来者,多半抱持着婉拒的保守态度,這种想法使得暹罗成了一個农业型的都市,无法有太大的发展。 而此刻,兰斯洛漫步在暹罗的街道上,首次接触到這份特殊的文化。 “這裡的东西好怪啊!” 走进暹罗城,完全陌生的异国风情,几乎令兰斯洛看傻了眼。 与古典、繁荣的杭州城不同,暹罗城的风貌,就像一名笼罩面纱的魔女,活跃、多变、冲突与变幻不定。建筑上揉合了许多不同风格,塑像、神话故事、白象、金翅鸟、鳄鱼……全都以巧妙的雕刻,装饰在屋瓦飞檐上。 种满椰子树、花团锦簇的热带花园,与一座精致、典雅的宝塔,从原本平凡无奇的店铺屋顶上冒出来;窄窄的渠道在拥有几百個房间的豪华酒楼阴影下,无声无息地流過;虽有些荒凉、但仍可看出旧日气派的城楼,装饰了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座落在饭馆的后头。 巨幅彩绘上,娇艳的美女面露微笑,半裸露的胴体让行人发出惊叹;一群孩子踏着轻快的步伐,大声欢笑,踢着藤球穿過街头;成千只盘旋的燕子,高栖在最喧闹的市街上,昂首阔步;一场正在进行中的阳光茶会上,暹罗古典舞者,在绿草如荫的草坪上翩翩起舞。 地摊上摆着各式各样的蔬果。這是因为暹罗气候温暖潮湿,是以盛产各类水果,摊贩也摆出特产,招揽客人。卖花的、卖水果的、卖手工艺品的、耍杂技的,都为街上增添了新的风貌。 由于几個月前波及整個自由都市的大地震,许多建筑都在修补中,街景也有些脏乱,但总体而言,暹罗仍是個人气鼎盛的都市。风拂過高大的椰子树梢,虽然仍是炙热,却另外混和了特殊的清香,使人精神为之一振。 “哦!原来世界上還有這样的地方啊!”兰斯洛摸摸下巴,出神地瞧着周边事物。 截至去年下山为止,他大部分的生命旅程,都是在杭州旁的深山度過,“死老头”在茶馀饭后,也会向他提起外边世界的种种奇观,但总沒有机会实地一见。 离开杭州后,自己把发展事业的地点选在自由都市,为的固然是這裡适合盗贼团发展,却也存着“到外面世界去看看”的想法。自由都市的地理景观特殊,每個城的人文、自然,都有独特的风味,奇人异士也多,是個增长见闻的好地方。 路边的摊贩很盛行,特别是贩卖古物的商人,五花八门的货品,便像是等待探索的宝藏,散发着神秘的诱惑,只是,相较于器物本身的引诱力,小贩们却個個懒洋洋地,或侧趴或仰躺,有的甚至直接在脸上盖张瓦报,在街边打盹,一点都沒有招呼客人的打算。 兰斯洛回想起当日在山上时,老头述說热带地方的情形便是如此。這一类的地区,天气那么热,谁還有力气去大声叫卖,所以居民大多很懒,只要赚够今天可以吃喝的钱就收摊,省事的很。 热带地方由于物产丰富,人民不需要努力谋生,植物产量丰富,满山一捡都是食物,因此人们相对地沒什么斗志,再者,长時間的高温,也使得该地的人民慵懒成性,终日昏昏沈沈,沒心力做事,這类都市中,有的甚至连工作都省了,纯以观光业作为主要的经济来源。 “天气太热啊……”兰斯洛看看四周,别有深意地笑道:“這话果然是不错的。” 因为天气热,居民的衣饰就以凉快的麻质为主。在以前,民风保守,暹罗妇女大多是穿着蓝色色调,再绣上简单的传统花纹,看上去很有一种纯朴美感;不過,近年来与外界接触渐多,服饰风格上受到影响,年轻一辈的衣服开始出现了较为鲜艳的颜色,绣纹也精巧起来。 在街上便可以看到,几名年轻少女,在金饰摊子前选购头饰,三不五时互咬耳朵,交换悄悄话,然后笑成一团。 少女姿色只是普通,却因“年轻”、“欢笑”而绽放光彩。她们的装扮清简,麻质的背心与短裤,恰到好处地裹着丰满的肢体,大半截的粉臂、小腿都裸露在外,轻声笑语间,摇曳生姿,手腕上的金环相互碰撞,发出悦耳的“噹噹”声,瞧得旁人为之心神荡漾。 不過,相较于這些女孩,街上却有另一群人,穿着不合时宜的皮衣,不停地用手巾擦汗,目光凶恶地注视着来往行人的一举一动。 這群人和街景显得格格不入,一看便知道是外地来的。 再仔细看看,這样的人還不少,一群一群分布在各处店铺、酒楼,彼此间陌生、仇视的表情,可以看出他们互不认识,只是因为某种原因,而处于将要发生冲突的状况下。 “唔!事情不太对啊!”兰斯洛回想起来,刚才在城门口就有很多這样的人,而在早上的埋伏等候中,這些人也占了入城者的大多数,他们都身有武功。但暹罗城并非什么一等富庶之区,突然涌入了這么多江湖豪客,恐怕是要出什么事了。 “不成,這样下去不是办法,本大爷是来作案的,不是来泡妞的,得先想办法弄清楚情形再說。”察觉到自己可能有许多竞争对手,兰斯洛心生警惕,决定找個地方先坐下来。 “大爷……大爷!前面那位大爷!” 這时后方传来奇怪的呼喊声,兰斯洛转头一看,一個气喘吁吁的胖子,手裡拿了個大包袱,狂呼大叫,朝這边奔来,引人侧目,正是刚刚的那個雪特胖子。 “呼!呼!喘死我了……大爷,我可找着您了。” “哦!做什么?這次你身上钱带够,准备来奉献了嗎?”意外成为街上人的焦点,兰斯洛大感不耐,把這雪特人拉到一边,打算看看他包袱裡有什么值钱物品。 雪特人擦擦眼睛,嘴角边眯出了一丝笑容,对着兰斯洛傻笑。 “笑什么笑,是不是想找打。”兰斯洛给他笑得心裡发毛,左手又握紧了拳头。 雪特人道:“小人开心,所以笑。” “神经病,被抢了還那么开心。” 雪特人连连摇手,道:“大侠此言差矣,虽然是被抢,可被抢也有种类的不同,给三流毛贼抢,是抢;给一等一的大英雄、大豪杰抢,也是抢,怎可混为一谈。” “哦!”兰斯洛道:“你的意思,该不会是拐弯骂本大爷是三流毛贼吧!” “不敢,小人哪敢有這样不敬的想法。” “嗯,难不成,你在夸我是一等一的大英雄、大豪杰嗎?” “不敢,這样不敬的想法,小人哪敢有。” “有趣。”兰斯洛奇道:“這也不是,那也不是,那你倒說說看,本大爷是哪一等的强盗。” “大侠您英姿飒然,仪表端正,正气满面,正正当当,政通人和,郑和下西洋……這等英雄气概,怎会是三流毛贼能相提并论。”雪特人抱着手,谄笑道:“可是,英雄、豪杰這等虚名,只是一般凡夫俗子的名号,给您提鞋也不配。像您這等超凡绝俗的人物,应该称伟人、神仙、老祖宗、北极星、人类的舵手,這样才够称头。” 說着,雪特人俯身下拜,赞扬道:“喔!能够被您這样了不起的人物抢劫……喔,不,是能将钱财供奉给您這样了不起的人物,实在是小人祖上积德,千百世修来的无上光荣啊!”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雪特人又是出了名的擅长奉承,這番谀词,只听得兰斯洛心花怒放,只觉打出生至今,从沒有這么光荣過,看那雪特人在跟前下拜,几乎爽得连脚底都要飘起来。总算脑裡還有一丝理智未失,硬生生把這感觉压下。 (好险,差点连自己叫什么都忘了,這碗雪特迷汤果真是厉害!) 兰斯洛勉强镇定下来,咳了两声,道:“嗯!看你一副油腔滑调的模样,說起话来……嘿嘿,倒還挺‘实在’的。你跟在我后头,究竟有何企图?是想报复?還是想贡献?老实招来,否则别怪我一刀劈下,毫不容情。” “当然,当然,您那一刀的威名,大陆闻名啊!”雪特人眯着眼笑道:“适才蒙您手下开恩,不但放小人一马,還在那些凶徒手下救小人一命,小人感恩图报,希望您能给我一個报恩的机会,瞧您模样,想必是头次来暹罗,倘若您不嫌弃,就让小人充当個向导,为您引路如何?” 兰斯洛对此地完全陌生,想要打听情报,有個熟悉此地的人做引导确实方便得多,加上這雪特马屁精拍得实在過瘾,便点头道:“這也可以,就给你個机会。本大爷肚子饿了,你推薦個好地方去尝尝。” “是,小人必将竭诚尽心,报答您的恩德。”雪特人唯唯诺诺,完全是一副低姿态,“不知道大哥高姓大名啊?” “兰斯洛。” “咦?”雪特人面上闪過一丝讶色,随即轻声道:“哦!像您這样的大人物,行走江湖,是该用些假名的,小人明白,小人明白!” 兰斯洛听得一头雾水,“什么东西?兰斯洛就兰斯洛,什么假名?” “喔!是小人糊涂,兰斯洛就是兰斯洛,再沒有别的名字了。”雪特人道:“那么,大哥,现在便由小弟带路了。”他打蛇随棍上,一见兰斯洛面色和缓,便改口自称“小弟”,拉近关系。 “好啊,就由你带路吧!”兰斯洛点点头,再看看那胖子,皱眉问道:“喂!你叫什么名字?” “有雪,天地有雪!”雪特人一副骄傲之情,“就是有天有地的所在,就会有我們雪特人存在的意思。” 兰斯洛失笑道:“哦!有天有地的所在,就有雪特,那這世界不是臭烘烘了嗎?” 他笑着,便欲举步,却发现西南方某处,受阳光照耀,反射出极耀眼的光芒,照的兰斯洛睁不开眼。 定睛看去,只见是座高楼,却和暹罗本地的金顶式建筑不同,而是座典型的东方式楼台。周围的其他建筑物,都与那高楼有段不小的距离,显然是给隔离了,看样子,该是某位达官贵人的居所,只是,为何看上去有些残旧呢…… 兰斯洛眼露疑惑,望向有雪。有雪会意,脸色立时凝重起来,道:“大哥,那個地方可不能乱看,我告诉你,那是鬼屋啊!” “鬼屋!”兰斯洛吃了一惊,随即好奇地追问原因。 原来,那個高楼,是座梅花庭园的一部份,当年原属一沈姓家族。這家族歷史极为悠久,财势最盛时,把這梅园修建的是美轮美奂,气派堂皇,常常邀請许多名人雅士来此吟诗作对,后来沈家败落,后人迁移,這花园也就荒废下来。 沈家后人搬迁时,本欲将此花园转售,可是偏有一件奇事,就是暹罗城本乃酷暑之地,自从设立大范围地气结界,圈地建城后,更是如此,可是一进這沈家梅园,非但沒有半丝暑意,反而阴气森森,教人遍体生寒。更有甚者,自沈家败落后,這林园终年朝霜夕雾,白梅遍开,蔚为奇观。 暹罗人多次欲深究所以然,总是得不到结果,日子一久,便有人传闻其中有厉鬼占据,生人见之则头晕呕吐,大病一场,人们彼此耳语相传,早将那沈家林园当作人间鬼域,生人莫近,這鬼屋之名,也就不胫而走了。 “是這样啊!”兰斯洛沈吟不语,试着去猜想其中的关键。促成他這次旅行的那人,希望他本着历练的精神,凡事多看、多想、多记,這样才能迅速增强自己的阅历,所以,非常难得,兰斯洛认真地进行着自己并不擅长的脑力激荡。 那片梅林距此已是不远,从這看起来,实在看不出有什么特异之处,会有如此异变,确是难以索解。 “唔──唔──唔──就是這样!”同桌的有雪可沒那种闲情逸致,這名雪特人目前正充分发挥其生物本能,趁着有人肯作东,把桌上的四色点心流水般送入口中。 他与兰斯洛同来,路上马屁层层叠叠,把兰斯洛奉承得上了天,虽然沒有蠢到把這当真,但也对這笑脸胖子大生好感,主动邀他共餐。 這家酒楼叫做“楠”,是香格裡拉某知名酒楼的连锁店,在暹罗城中算是一等一的高消费场所,有雪一听到兰斯洛要找地方吃饭,便义不容辞地把人带了进来。 不過呢,尽管是高消费场所,還是有专门招待一般顾客用的低等席次,兰斯洛身上旅费微薄,心裡打的又是吃霸王饭的主意,当然也不敢跑上贵宾席,省得等会儿跑不掉,两人老老实实地在一楼靠门边的角落,挑了张座位坐下。 既然是一般席,自然在各方面都较差,桌上的开胃点心也做的颇为粗糙,只有那雪特人像饿死鬼投胎一样,大吃猛喝。 或许因为是正午时刻。尽管這是较低等的一般席,前来光顾的客人仍然不少,“楠”的场地又大,单只是一楼,就有三、四百人。他们高谈阔论,喝酒吃肉,把一楼闹哄得与市集无异。只是,大部分的客人并不专心,嘴裡讲话,一双眼睛却不时向街上探望,发现了什么风吹草动就急忙伸手探向怀内,想拔兵器,许多人似乎都处于一触即发的紧张状态。 很显然地,這与先前在街上看到的,是同一类的人,或者說,是为了同一目的而来的人。 同处一楼的客人中,像這样的人占了大多数,剩下的多是本地人,他们感觉不到這种诡异的气氛,开心地谈天說笑。 在斜对边的那個角落,坐了一個黑发男子,从随便系在腰间的光剑看来,应该是個水准以上的剑士。他对于街上的种种,显得毫不关心,只是一個劲地猛喝酒,桌上搁了盘不晓得是花生還是瓜子的点心,剩下的便全是堆成小山高似的酒瓶。 這人也不是真的在品酒,他捧着酒瓮便是一阵狂饮,地上堆弃的瓶瓶罐罐,包含了各种不同的酒类,唯一共通点便是酒精浓度都很高。不過,這人的酒量显然不错,尽管一双通红醉眼朦胧欲睡,可還是开了新酒便乾,把烈酒当成白开水,换做一般人,早给醉死在桌下了。 兰斯洛瞧的啧啧称奇,刚想過去看看他是什么的人物,却给另样东西引去。 是兰斯洛正对面那桌的客人。 那人也是個青年,身着白衣,一人独坐,桌上仅放了瓶小酒。他呆呆的斜望着门外街角,一副坐立不安的样子,偶尔镇定下来,想给自己斟杯酒,手却抖得拿不稳酒瓶,脸上的表情又是担心,又是惊恐,彷佛有什么事难以决定似的。 兰斯洛大奇,伸肘撞撞有雪,低声道:“喂!你看。” 有雪正把最后两块点心塞入口中,给兰斯洛這突然一撞,差点沒当场噎死。囫囵吞枣地把东西咽下,顺着兰斯洛的目光瞧去,不由得笑道:“這也有趣,一個猛灌酒,一個拿了酒又不喝……啊!是了,大哥是不是认为那小子太浪费了,有酒不喝,沒問題,他不喝咱们来喝,我這就找他說去……”說着便要起身。 “笨蛋,谁要你注意這個,我是要你看那拿酒不喝的小子…”特别把声音压低,兰斯洛道:“别看這小子白白净净,斯斯文文的,告诉你,他是個贼,他来這儿铁是为了抢劫。” “哇塞,大哥果然了得,英明神武,睿智不凡,实在是天生的舵手,人类的太阳,居然连這小子是来抢劫的都能看出来。”有雪惊叹连连,问道:“不知大哥是怎么看出来的?” 兰斯洛当然不好意思說因为自己也是個贼,此乃同行识同行。当下只是板着脸孔,故作神秘道:“天机不可泄漏。” 嘴上胡扯,心裡却是又喜又忧。喜的是,能够吸引這许多江湖豪客,自各地而来,此地必有大案可作,自己沒有白跑一趟;忧的是,截至目前为止,自己仍弄不清有关的资料,這么昏头昏脑的,只怕错失良机。 (不成,再這么下去就糟了。) 兰斯洛瞥向有雪。雪特人别的不行,但因惯于流浪,对大陆各地的见闻,倒算渊博,或许可以从他口裡问出些东西。 趁着兰斯洛還沒回過神,有雪招来伙计,用不纯熟的暹罗语,想点几样料理。 “喂!别点太贵,我身上沒带多少钱。点多了自己负责。” “喔!要自己负责啊。” 有雪点点头,想了一下,一对猫眼得意地眯了起来。确定兰斯洛又在发呆,有雪对伙计說道:“這個、這個、還有這個,天气很热,我要一份‘锅汤’,這位大爷什么都好,但是‘普力奇奴銮’要多加一点……对了,我還要几份‘南妈泡’,谢谢!” 伙计见是雪特人来光顾生意,脸上尽是不悦之色,但听他点的道地,也不禁有几分亲近,面色渐和,待得听到后半句,這才吃惊地望向兰斯洛。 “哦!沒关系的,這位大爷,了不起,一等一的。”有雪指指兰斯洛,竖起大拇指表示称赞,同时又不停地拍胸脯保证。 兰斯洛弄不清楚发生何事,看到伙计满是吃惊的表情,而有雪又正在竭力保证,自然也知是伙计看不起自己,当下重重地哼了声,他不会說暹罗语,便伸手拍拍胸膛,摆出自信满满的样子。 伙计见兰斯洛這样的态度,又是這等壮硕的身材,认为這人大概沒問題,一番鞠躬哈腰后,跑去张罗了。 “去,什么玩意儿,狗眼看人低,等本大爷发了大财,要你们一個個磕头认错。”兰斯洛嘴裡嘟囔,他不知道发生什么事,但想来大凡伙计会看不起客人,一定是嫌客人沒钱,所以一开口便骂伙计嫌贫爱富,不是好东西。 发现有雪对暹罗城一带似乎很熟,兰斯洛便想发问,有雪却已经笑着开口,道:“咱们来早了些,再坐些时刻,可以看到绝世美女喔!” “绝世美女!”一听到美女两字,兰斯洛心中一凛,但立刻摆出庄重表情,道:“什么绝世美女!听說你们雪特人的审美观大有問題,别把什么三姑六婆都說成天仙一样。” 有雪谄笑道:“美不美,现在還不知道,我也是听族人說,這间店最近中午会有個美人儿出来弹琴,样子是风华绝代,倾国倾城,這才眼巴巴地赶来,想要一赌美人的风采啊!” 兰斯洛本就是少年心性,立刻被這话說动了心,面上尽管不以为然,脑裡却不禁猜想那美人会是什么相貌? 有雪又道:“可真想不到,美人還沒看到,就先遇到了伟人,能一睹大哥您的伟人风范,小弟可比看光了十個八個美人更开心啊!” 兰斯洛听得摇头轻晃,暗赞這小子說话得体,果然是個识英雄的人物。他本来打算向导的用途一了,立刻与這雪特人分道扬镳,但连连受他奉承,等会儿又說不定有用于他,现在反而有点想与這人结伴同行,作案时也有個接应,不知不觉已开始把他当同路人了。 有雪道:“咦!看大哥的表情,莫非您也是同道中人?” “同道中人!”兰斯洛一怔,看见這死胖子猥亵的笑脸,急忙否定道:“谁和你是同道中人,本大爷正常的很,可……可别以为我是你那條道上的。” “我不是說這個。”有雪靠了過来,小声问道:“看大哥的样子,也是外地来的,不知道大哥在别处窑子裡,有沒有要好的粉头啊?” “粉头?那是什么?”兰斯洛侧着头想了想,他知道什么是窑子,可是听不懂“粉头”是什么,是某种食物嗎? 有雪迟疑道:“這個嘛,就是问您,有沒有要好的婊……呃!红颜知己,对,有沒有要好的红颜知己……”发现左右有奇怪的目光投来,有雪自动把“床上的”這补充词省略掉。 兰斯洛却是一时答不上话来。 要好的红颜知己?那個人,算嗎? 去年八月中,自己偷了死老头的宝物当路费,终于遂了心愿,偷溜下山,路上遇见了個笨呆子,抢了他的衣服,准备进城……之后,之后的事情就怎么也记不得了。 只记得,当自己再次有意识时,是躺在一张挺舒服的软床上,身体不知怎地受了伤,而出现在眼前的,是一名好美好美的少女,带着轻笑,一直陪伴着养伤中的自己。 她告诉兰斯洛,她的名字叫做苍月草,是雷因斯蒂伦一位高官的私生女儿,因为游学来至艾尔铁诺。前两天游湖时,遇到暴徒调戏,幸亏兰斯洛突然冲出,大展神威,打退歹徒,這才保住了平安,但在混乱中,兰斯洛给一棒子敲中脑袋,就此昏迷了過去。 听完了這些解释,兰斯洛似懂非懂,他有些不理解,为什么自己的伤,是脑袋给敲中,可是痛的却是胸口呢? 兰斯洛对所谓的贵族也沒有好感,实在是想不出,也想不起来,自己怎么会去救一個千金小姐。 刚开始,兰斯洛对苍月草的家世還有几分忌惮,可是,在养伤的這段期间,少女每日都来探他,待他极好,终日在床边說些有趣的故事,削削果子,使脾气暴躁的他不致气闷。后来,单是她坐在床边,静静地凝视,水晶般清亮的美丽眸子,就会让自己胸中的不安、狂躁全都平和下来,那是這辈子从沒有過的感觉。 也许是崇拜救命恩人,也许是为了寂寞,這出身娇贵的千金小姐,似乎慕恋上自己,兰斯洛起初自豪暗喜,可是与某人相恋的别扭感觉,又在不久后让他感到不惯,伤势一愈,立刻离开杭州。 依照当初目标,他往自由都市行去,在那裡锻链武学,开始招兵买马,进行盗贼生意。本以为再沒机会与苍月草交会,可沒想到,分别不過两月,便给她离奇寻来,泪眼汪汪地询问为何不辞而别。 被弄得烦不胜烦,加上手下弟兄起鬨,兰斯洛无奈点头,半认可了两人的情侣关系。 盗贼生涯行踪不定,有时给官兵追捕,那更是朝不保夕,却說也奇怪,不管自己移动到哪,每隔一段時間,苍月草总会找上门来,共度一夜,待得翌日天明,又自行离去,如此数次,兰斯洛也习以为常了。 有时兰斯洛静心想想,這苍月草其实也是個好女孩啊! 对自己那么好,又能了解自己的心事与烦忧;脑袋看来笨笨的,但古灵精怪的点子层出不穷;容貌美得出奇,至少在看過的那么多女人裡,還沒别人比得上她;在那方面的反应又好……实在是沒什么好挑剔的。 可是,她算是红颜知己嗎? 兰斯洛不敢确定,他只知道,现在的自己如果要讨老婆,实在不敢考虑這样的女孩。 早在下山前,自己便立志要闯一番事业,虽然還不肯定最后目标是什么,但绝离不开成天厮杀、刀头舔血的日子,這是自己理想的男儿豪情,也是自己最习惯的生活方式;将来的伴侣,纵不能在這方面有所助益,却也不能大扯自己后腿。 像那种娇怯怯的贵族小姐,未经世途险恶,成天只学些诗歌与绣工,连见了血也要晕倒,怎能适应自己的生活?况且,大家本是两個世界的人,她如今对己有意,却未必打算托付终生,大有可能只是仰慕救命之恩,加上贵族女子对草莽世界的好奇,這才垂青于己。 不管怎样,对這女人還是保持一定距离比较好,毕竟彼此的差距太大,变因太多,如果自己把她定位的太高,日后失望得更大,岂不是很糟糕嗎? “沒有。”兰斯洛回答有雪道:“现在沒有。” “這样啊!那好极了。”有雪笑道:“等会儿我就带大哥去逛逛,您别瞧這暹罗城不是风雅之地,嘿嘿,异国美人,還是挺有异国风味的……”有雪說完,乾笑两声,彼此心照不宣。 打了這阵岔,却耽误了兰斯洛问话,兰斯洛待要问起最近暹罗的情势,跑堂的伙计已经走近,送上了热腾腾的料理。 大概因为是一般席的关系,料理是极普通的本地菜。有雪点的“锅汤”,是一种打上蛋花再加上肉片的米粥;送给兰斯洛的,则是很普通的咖哩饭,点心是装在熟椰子裡的软果冻和包在香蕉叶中的蜜饯,除此之外,還有一壶冰镇椰子汁,也就是有雪点的“南妈泡”,透明清澄,散发自然的芬芳。 “来,别客气,趁热吃啊!”有雪显是识途老马,拿起桌上诸多调味料,看都不看,猛往碗裡加去。 暹罗料理以辣味为主,除了辣椒以外,普通的调味料也很多,胡荽、大蒜、紫苏、小豆蔻和一种圆圆的蛋茄。此外還有一种调味酱,也是暹罗人的珍宝,那是一种将鱼磨碎成浆状后加工的酱,叫做“鱼露”,暹罗语是“楠普拉”,滋味非常的鲜美。 兰斯洛对有雪疯狂加调味酱的举动,显得有些不敢苟同。看看自己盘中的料理,微黄的暹罗黏米,蒸出道地的米香,橘色带绿的咖哩酱,扑鼻的辛辣味,适中地引出人的食欲,怎么看都是佳肴。這家店的水准果然是一流,就连一般席的料理也做的這么好,真该好好打赏。 暹罗料理大多都是汤汤水水,故而绝少用筷,改以汤匙取代。兰斯洛舀了一匙饭,正要往口中送,却见周围的食客全都瞪大眼睛盯着自己,几個伙计聚在一起,惊讶地向這边指指点点,口中不住說着什么“普力奇奴”。 兰斯洛皱起眉头,问道:“那些家伙在說些什么鬼东西?” 有雪喝口汤,随口道:“喔!他们說,要是大哥能吃完這盘饭,那咱们這餐就免費……” “神经病,落后地方就是落后地方,连吃個饭也要大惊小怪。”兰斯洛沒好气地回答,大力舀了匙饭,想也不想地送入口中。 饭入口中,沒嚼两口,兰斯洛便觉得自己的口中像给人放了一把火,一股好热好热的感觉,恍若烧红的细针,正不断地刺激着味觉神经。 有雪察觉异样,颇为遗憾地停止进食,看着兰斯洛。 “大哥,你不舒服嗎?你的脸好红喔!” “真的耶,越来越红了喔,不会是中了奸人暗算吧!” “大哥你知道嗎?你现在的样子,好像是吟游诗人常常說到的那個……那個……喷火龙!” “吼!” 兰斯洛狂嚎一声,一张脸红的可以滴出血来,眼泪直流。他以几乎超越声音的速度跳起来,踢翻了椅子,大声嚷嚷道:“水,水,水……” “大哥你等一下,我有准备……” 兰斯洛哪裡還等他,瞥见对面桌子上有杯东西,该是冷水或是什么的,夹手夺過,直灌进口中。 一口饮尽,味道似乎有些不对,兰斯洛再一看,杯裡装的原来是该处有名的烈酒,“烈焰红唇”。酒的主人,那個迟疑不决的白衣青年,正吃惊地朝他看来。 “吼……鬨!” 在众多客人眼前,兰斯洛把头一仰,一道鲜红色的火焰柱,自他口中熊熊喷出。 “唉呀!大哥啊,我妈妈从我小时候,就一直告诉我,吃东西要小心,要细嚼慢咽,否则很容易吃坏肚子,怎么你妈妈沒告诉你嗎?” 有雪拉拉杂杂地說着,還不忘召来伙计,再要一份锅汤。在他对面,兰斯洛通红着脸,泪眼汪汪,只是一個劲地喝椰汁解辣。 刚才,在兰斯洛当众表演喷火杂技,让所有食客目瞪口呆,继而掌声如雷之后,他揪住那该死的雪特人,逼问出所有事情的真相。 原来,暹罗料理多属辛辣,而咖哩是暹罗的着名料理,自不例外,在制作咖哩的种种辣椒酱料中,最辣的一种,称为“普力奇奴銮”。這种由绿色小辣椒所调配成的酱料,漂亮的橘色外表常使人低估了它的威力,往往只要一小匙,就可以让外地人辣得从椅子上跳起来。 为了配合外地人的口味,暹罗地方的料理师傅,通常会将酱料稀释,但“楠”的大厨师极有自尊,对此作法嗤之以鼻,反而以独门配方特别加辣,升格为招牌菜,并立下规矩,如果有人能吃完一盘普奇力奴咖哩,面不改色,這一顿就可免費。 “所以你這龟蛋就這样把我卖了。”兰斯洛沙哑着嗓子回答,這是表演喷火的后遗症。 有雪道:“大哥你說沒钱,又說点多了要自己负责,那只好用這方法了。你看,结果不是很如人愿嗎?” 虽然沒吃完那盘饭,而且脸色大变特变,但因为兰斯洛误打误撞地露了一手杂技绝活,“楠”的主管人员惊异非常,宣布這顿餐半价招待,而观赏到此一表演的食客,也依足规矩,纷纷丢赏金過来,七折八扣之后,反而還捞了笔小财。 兰斯洛一肚子火,把這雪特人的十八代祖宗都给骂尽了。這类人种的卑鄙果不虚闻,本来還打算招他入夥,同在暹罗做票案子,现下当然是不能与他久处,還是快快问明了有什么买卖,趁早分道扬镳才是。 “喂!我說小子啊……” “大哥,我叫有雪。” “我管你叫什么!”兰斯洛问道:“這暹罗城裡……最近是不是有什么大事要发生啊!”說着,对着那些若有所待的人撇了撇嘴。 有雪登时省悟,道:“哦!那些人啊,是为了东方家的婚礼而来的。” “东方家,什么东方家?”想不出什么眉头,兰斯洛问道。 “這嘛!大哥可知道,大陆上的五大奇人、七大世家,是哪几人?哪几家?”匆忙吞下口中的肉片,有雪含糊道。 “五大奇人?”兰斯洛一怔,却是答不上话。 下山至今已近一年,打离开杭州后,自己大部分的時間,都花在自我锻链、招募伙伴上,并沒有机会增加江湖历练,而陆续加入的同伴,出身也不高,实在不可能知道些真正的江湖事故。 此刻给這么一问,理所当然地答不出来,可偏又不想在這矮鬼面前丢脸,只得猛榨脑子,试着从死老头的只言片语中,凑出些零星记忆,打肿脸充胖子。 “五大奇人!嗯,本大爷当然是知道的,就是那個什么来着,对,二圣三贤者嘛,刚好五個。”脸不红气不喘地說了一串,兰斯洛不禁佩服自己的脑子实在很好,居然還真能凑出五個数。 “三……三贤者,哈!哈哈哈哈哈……” 哪知此言一出,有雪彷佛见着什么极荒唐可笑的玩物,先楞了一下,继而大口椰汁混粥喷出,指着兰斯洛捧腹大笑。 “唔嘻嘻嘻……噗呼噜噜……啦嘿嘿嘿……哈哈哈……” 平心而论,看一個雪特人在面前狂笑,实在不是什么赏心悦目的乐事,声音古怪难听不說,单是那乱晃的五短肥手,就足以刺激观者的毁灭欲,特别是当自己身为被嘲笑的一方,那就有点像将火把投入菜油中…… 兰斯洛先是莫名其妙,给嘲笑得面红耳赤,然后恼羞成怒,新仇加旧恨,火喷三丈高,最后决定,要翻桌子来顿狠打,掐死這青蛙种的雪特人。 大概感应到杀气,只见有雪白眼一翻,道:“我說大哥啊!你的资料太落伍了。龙族、西王母族千多年沒族人现世,怕是早就亡族灭种了。至于皇太极、卡达尔這两個老头,還不也是几百年沒声沒息,說不定,早就死得连骨头都给人拿去打鼓啰!這些過气的老排行,還是别拿出来丢人现眼了。” 停了停,有雪低声问道:“想不想知道当今江湖上的风云人物是谁?” 這一问,问的巧妙,兰斯洛到底是少年心性,又是初出茅庐未久,本就对這些杂事轶闻深感兴趣,有雪的這一问,刚好击中了他那所剩无多的求知欲,脸上怒容登时改成一副兴味盎然的模样,放下原本紧握的拳头,催促有雪快說。 有雪面有得色,贼笑道:“大哥有沒有听過,江湖上有三柄神剑,四位公子,五個奇人与七大宗门。” 兰斯洛听得一头雾水,把头摇得像個铃鼓似的。 有雪大声笑道:“不打紧,不打紧,想必是大哥神威盖世,這些微末的小人物,入不了您的尊耳,所以您才不知道,哈哈……哈哈……” “嗯!這還像句人话!”兰斯洛点点头,仍是催他快讲。 其实,兰斯洛对此江湖事故全然不知,倒也非完全都是他的错,他的授业师脾气是狂傲到了极点,素来不把别人放在眼裡,自身的眼界又是极高,自也不会向兰斯洛提起這些后生晚辈。 有雪摆出說书先生的模样,摇头晃脑,猛地一拍桌子,长声吟道:“朱鸟刀,白鹿剑,魔导终属雷因斯;五霸强,七雄出,三王四公谁论尊?” 自九州大战至今,已二千馀年,期间故国复兴、衰亡者有之,新邦强霸天下者亦有之,随着烽火不断,战端纷起,在四大势力确定大致版图前,风之大陆可以說是进入最乱的战国时代。 在与魔族的抗战中,上世代的高手几乎死伤殆尽,能够存活至战国时期者,寥寥无几。然而,遍地英雄千重浪,江山代有才人出,长期血与血的争伐,为培育人才提供了绝佳的试炼场,世代交替得以进行,群雄并起,能人倍出,一时多少豪杰,足以取代旧世代江湖的新血出现了。 旧世代江湖的白道代表,二圣、三贤者,不是败落凋零,就是生死行踪成谜,除了“月贤者”陆游仍屹立不摇外,剩下的甚至连传人也沒有,江湖上自然需要新的领袖人物来填补空缺。 因此,经過几次大型比试,配合各式详细资料,由“不落魔都”香格裡拉为主证,公布了一份“封神榜”,记载当前大陆上高手一百八十人,传之天下,每五年重封一次。而在這封神榜之上,尚有两句脍炙人口的俚言。 朱鸟刀,白鹿剑,魔导终属雷因斯。 五霸强,七雄出,三王四公谁论尊? 兰斯洛奇道:“那是什么鬼玩意儿?” 有雪道:“嘿!俗语說的好,百日练刀,千日练枪,万日练剑,世上兵器虽多,称上显学的,還是刀剑。而当今世上,要讲练刀,那是武炼朱鸟称霸;若說习剑,自然是白鹿洞独尊,可再要說起魔法上的程度,到底還是雷因斯蒂伦,举世无双。” 朱鸟骑士团,是武炼的联合骑士团,内中高手无数,乃当世三大骑士团之一。 武炼偏处西南蛮夷之地,向来臣服于艾尔铁诺,属于其特殊领地。初代国主大会三十四族蛮酋而建国统一,为了促进彼此团结,故邀集诸酋共组骑士团,歃血为盟,画为凤凰旗,此即朱鸟骑士团之由来。 有鉴于其时白鹿洞势大,剑术千锤百链,实非任何其他门派所能企及,如若固守传统“剑为王道之兵,骑士必用剑”的规章,朱鸟永远及不上白鹿洞嫡出的破穹骑士团,初代国主于是毅然弃剑从刀,延揽各家高手,或重金购买绝学,或偷师、或鼓励研习,倾一众英才之力精研刀术,如此数代而有大成,朱鸟刀遂与白鹿剑齐名。现任朱鸟骑士团大统领“大刀王五”甚至有“天下第一刀”之美誉。 至于白鹿洞、雷因斯蒂伦,均是九州大战前便享誉久矣的显学。白鹿洞号称风之大陆武学正宗,掌门陆游隐然便是当今武功第一,七名入室弟子均是一流高手,艾尔铁诺的武学名人九成以上出自其学堂,声势之盛,一时无两。 雷因斯蒂伦,数千年来的文化累积,在魔法文明上的发展,实是非同小可,虽然连续几任女王都沒有突出的表现,国势江河日下,但到底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仍能稳稳掌握魔导师公会的大权,令其馀强国既羡且妒。 “這前半句话,代表了眼下大陆上的三大强国,再加上自由都市同盟,大陆就這么切成四块啦!”有雪停住說话,把杯中椰汁一口饮尽。 雪特人的食量颇大,有雪自也不会例外,他动作又是奇快,趁兰斯洛听的入迷,口說典故,手底移动如飞,桌上点心倒又有大半进了他的胃袋,雪特人的杂草谋生力,可见一班。 “四大势力则分别以四大公子为代表,而其中独领风骚的,是‘唐殇君’李煜。”有雪道:“但主导這四大势力的,是七個由家族子弟组成的世家,称作七大宗门。我們所在的暹罗城,就属于七大宗门裡‘遍地珍异生豪光,引得红日出东方’的东方世家。” 兰斯洛听得有雪說到重心,连忙用心聆听。 原来,在当前的风之大陆,有七個经商极度成功、富可敌国,势力甚至超越一国王侯的大家族,合称七大宗门,也称七雄。七雄在独门的商业领域上,赚进惊人财富,发展家族势力,同时也以各别的家族武学,驰誉一方,其一举一动,往往牵动所在国的重要国策。 其中,东方家以炼铁、铸造各式奇巧器械,雄踞自由都市,有歌云:“遍地珍异生豪光,引得红日出东方”。据說,东方家的先祖拥有矮人血统,在锻造各类器具上得享盛名,更以此而发迹,其后代子孙继承祖业,几代下来,竟让东方世家成了個锻造世家。 值此战国之世,打造兵器的生意,自然是发了大财,东方家的纯种血脉时隐时现,未必每一代都有祖先的优异能力,但东方家都与矮人族维持着亲昵的往来,有六個矮人都市便是在其羽翼下成立,是以长久以来,东方家在此业上始终执掌牛耳,当前的创师,甚至有近一半是出自东方家的教习馆。 但东方家虽然势力雄强,却素来少关心天下大势,只是這次不知怎地,传出了消息,世家中有一族女,将与外人连姻,也不知道是在聘礼還是嫁妆裡,据說有上古珍宝“隋侯珠”。 隋侯珠是上古明珠,乃无价之宝。既有隋侯珠,那其馀陪衬的礼物,想必也是价值连城。此一消息传出,不少心存不正之人,便眼巴巴地赶来,想要捞点便宜。 “照理說,隋侯珠是要运回总堡的,可是,要往东方家总堡,暹罗城是必经之地,所以运宝队伍一定会经過這,或许有人打算在此就动手,省得进了东方家总堡出不来。” “话是這样讲。但是暹罗城到底已经算东方家势力范围。”有雪压低了声音,道:“那东方世家何等了得,想在他领地内行抢,犹如老虎头拍苍蝇,嘿嘿!十條命也不够死啊。” 听了有雪的简介,兰斯洛总算对事情有了概念。 他之所以会来到此地,是在上趟与苍月草会面时得到的情报。這個贵族私生女的父亲,似乎是雷因斯的大官,情报灵通;得到风声的她,特别赶来提供消息给心上人。 “往东南边走走吧!听說暹罗城最近有桩大买卖,吸引了很多人,說不定有便宜可捡喔!” 数月前的大地震,对自由都市创伤极深,不少大城市变得满目疮痍,更凭空添了为数众多的难民,兰斯洛虽然是盗贼头,看着灾民惨状却也抢不下手。眼看收入成了累计红字,兰斯洛便决定来暹罗碰碰运气,将部下们交托给副头目,自己孤身入城来探听消息。 (唔!果然有点价值,隋侯珠啊……) 兰斯洛心中评估,能吸引各路盗贼至此,這桩买卖肯定是有的瞧了,不過,东方世家位列当代七强之一,实力岂容轻侮!這些人多半买卖作不成,反闹個灰头土脸。只是,這道理如此浅显,难道人人都是为着碰壁而来? 如果各路盗贼能结成联盟,统合人力物力,或许能…… 還是不行!人力太過分散,就算掠夺成功,单是分赃便摆不平;况且日后让东方家查出联盟为首者,上门杀光,這等风险谁人肯冒? 那来這裡的人,会有什么打算呢? 嗯,多半是心存侥幸,打算等别人出手,然后混水摸鱼,看看能不能捞到些什么好处。呵!别人能這么做,自己为何不能,乾脆大家混水摸鱼,来個大乱特乱好了。 经過些磨练,兰斯洛眼界开阔了不少,做事稍有谨慎,既然决心参与此事,就要好好估量一下己身实力。近些时候,他不断锻链,目前的武功,只要别碰上高手,当可自保有馀。 东方家是当世七雄,高手众多,要明刀明枪的硬干,那定是以卵击石,看来也只好等旁人混乱时,趁火打劫。 說来也是遗憾,只怪自己学识不够,大好的秘笈不会运用。那日在杭州醒来后,趁着四下无人,打开了布包。這個布包,当年在山上,死老头每日都会把玩数刻,虽然不知道裡头的东西是什么,但看那副皱眉深思的表情,想必是宝物。 结果,布包裡是半本手卷,外表已经模糊不清,从內容上看来,似乎是什么武功秘笈,只是,裡面字字句句,看来虽有深意,自己识得其字,却是不明其意,又知道像這类的上乘武学,只要一個练错,立刻走火入魔,经脉俱断而死,是以不敢乱来。 以死老头平日对這秘笈的重视,裡面所记载的东西,必定是非同小可,只恨自己沒有相关知识,而這等秘密又不能向人开口求教,只好眼巴巴地将秘笈搁置,对着叹气。 (要是练成了秘笈上的功夫,今天哪用這么狼狈,那死老头,留着好功夫不教,尽讲些莫名其妙的东西,還骗我說是绝世武功,简直是耽误本大爷的青春嘛!) 想起从小到大在山上的辛酸,兰斯洛立刻就是满腹不快。从小到大,死老头每次突发奇想,就把他召到跟前,說:“喂!我刚刚想到了新的主意,這样锻链,应该可以练成绝世武功,你去试试看吧!”然后就是一堆难以想像的折磨,把他整的死去活来,要不是命大,早不知道多久以前就了帐了。 当时刻苦忍受,固然是为了不听话就一顿好打,但也存了“练成绝世武功,可以威风八面,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的念头,哪想到,下山后才知自己坐井观天;与普通的警备队交手,那是绰绰有馀,但对上高手仍差着一大截,更罔论称雄天下。 体内的恐怖内力,倒很是有几分绝世内功的规模,但驾驭不住,每次催发身体都像是要被炸掉了,与其說是神功,倒不如說是一种缠身怪病。 想到這裡,兰斯洛叹了口气,很有些兴味索然,如果說,這些“绝世武功”是骗人的,那死老头也不過是一個发了颠的老骗子,那么,那本秘笈,也很可能只是几招不值钱的江湖把式,便算真的练成,又能怎样?自己出人头地的理想,可实在渺茫了。 想着想着,兰斯洛随口问道:“对了,那你知不知道,运送财宝的队伍,什么时候会经過此地?” “這個啊……好像就是今天吧!” “今天?!”兰斯洛失声叫道。运宝队伍今天就到,自己這探查情报的怎样也来不及回去通知,這样岂非错失良机! “现下是正午,如果沒算错,队伍可能马上就要入城了,从這裡看得到喔!”有雪道:“我還在奇怪,您這样全大陆知名的人物,为什么突然跑到暹罗来?原来也是对這有意思啊!不過,您以往的目标都是美女佳人,怎么這次对财宝动了心……啊!我明白了,您定是对那新娘有兴趣!” “你在胡扯些什么啊!”有雪的话,听得兰斯洛满头雾水,正想问個明白,后方突然鼓噪起来。 “各位,各位,請静一静,請静一静。”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跑堂的伙计忽然叫嚷起来。 客人们止住谈话,往那边看去。伙计让开身子,一道人影自他身后缓步踱下楼梯,出现在众人面前。 有雪眼发异彩,连手底的香蕉果都忘了,搓手道:“终于来了,终于来了……” 只见一名年轻女子,手裡抱着把月琴,莲步纤纤地走下台阶,向客人们欠身行了個万福。她脸上罩了层面纱,瞧不清面目,一身暹罗式天蓝衫子,丝缎般的长发轻轻梳拢在耳后。手指较一般人为长,白皙而修长的水葱,晶莹一如嫩玉,给予人极深刻的印象。 (好個天仙似的人物。) 虽然看不见面目,但看她這等婀娜体态,相貌想必是不错的,真想不到在這地方会遇到這样的人物,兰斯洛暗暗喝了声采,回思所见,除苍月草之外,实无见過這等佳人。 有雪道:“我說的就是這個了,我听人家說,這家馆子最近来了位大美人,嘿,果然沒有白来啊。”一面說着,脸上尽是急切、贪婪的神色。 “各位,各位。”伙计朝四方做了個揖,朗声道:“各位今日来光顾小店,是小店的福气,可今儿個有件事,需要各位爷儿们帮忙,敝店有位五娘姑娘……” 伙计恭恭谨谨地說了些客套话,大体上的意思是說,這位五娘姑娘,是贵族之后,名门世家,家乡遭遇战祸,要前往艾尔铁诺投靠远亲,行至暹罗,因为欠缺路费,流落此地,一個单身女儿家沒什么技艺,百般无奈之下,只好抛头露面出来卖艺,希望各位帮帮忙,帮她凑足路费…… 這类事在风之大陆很常见,旅人行至某地旅费用尽,便以街头走唱、表演杂耍之类的技艺,赚取生活费,此亦是吟游诗人的开端,后来這风气慢慢传开,也就不只是吟游诗人,往往一般人旅途遇险,也会行此一途,若是能找间声誉好的馆子长期驻唱,收入更是可观,這五娘看来便是如此了。 這五娘的名头显然不小,她一出来,除了许多早已等待的食客,又有不少客人涌入,把一楼大厅挤得满满,還有不少对街酒楼中的人引颈而望,预备聆听她弹曲。 伙计介绍完,退在一旁,五娘向客人们欠身行礼,自行找了张凳子,靠墙坐下,深呼吸了一口,朱指拨絃,调声弄调,开始泠泠淙淙的弹起来,曲调轻柔,是现今大陆上的流行小曲。 群众们自行谈笑开来,也有人聆神倾听,五娘的指技着实不错,拨絃转轴,豆蔻轻挥,琴声曲尽其情,引人入胜,而她指头本长,拨絃时姿态更是美观优雅,教人着迷。只是连弹了几曲,却未有轻唱只言片语,看来是只弹琴不献唱了。 美人默默,虽然让人好生遗憾,但她既是世家贵女,书礼持身,出来献技已属难为,想来也是不可能当众卖唱献舞了。但见玉人峨眉微锁,香鬓带愁,偶尔举臂扬絃之时,水嫩的肌肤,欺霜赛雪,端地是绝代芳华。 群众初时還有出声,要求弹些较风行的歌谣,慢慢地,受琴声感染,都止住說话,听她弹琴,便是那不解风雅的莽夫,也觉得五娘的琴实在好听,就算不好听,那美人,总是好看的! “呃……好听,好听,好……的琴啊!再来一杯!”坐在兰斯洛斜对边的那個醉鬼,也悠悠苏醒,跟着琴韵摇头晃脑,连带那头上酒瓮也晃呀晃地,甚是可笑。 几曲带着南洋风的柔和小调之后,五娘琴声忽地一变。 “铮!铮!铮!” 五娘连扬三声,似铁箭离弦,琴音冲霄般陡然拔高,直击心房,听得在场人俱是一惊。 五娘恍若不知,只是专心弹奏,指下铮铮,连擦带扣,速度以倍速增快了起来,五指变幻、诸絃并奏间,战鼓旌旗,铁马金戈,兵甲肃然,尽是一派庄严肃穆的恢弘气派。 群众皆是一呆,想不到這样一個娇弱女子,会弹出這样阳刚的曲子,只听她指底飞快,由“将军令”变做“点将行”,再变“破阵子”,一曲紧跟一曲。 “好啊!好琴,真是好琴。” “人美琴也好啊!” “好一個鸣琴美人啊!” 听众纷纷贺起采来。自武炼的槿花之乱后,大陆上并无大规模战争,但尚武风气盛行,连带使得军歌、战歌流行,人们早已听個烂熟,倒哼如流,此时听她鸣琴若忘,把曲中意境发挥的淋漓尽致,简直不输当代一流宫廷乐师,识货的人都忍不住大声鼓掌叫好。 琴音扬挫不定,前一下是万马奔腾、壮志饥餐的战阵豪情,后一下却是黄沙万裡、冷月斜照无定河的悲怆哀愁,短短四根琴絃,变幻出千万种不同风貌,渐渐地,琴声越行高亢,竟是隐带杀伐之气。 琴韵连转,到后来,琴音忽刚忽柔,融合无间,月琴本身便有几分沧桑意味,而在五娘手底,激越中更带着悠悠古意,显非一般军曲,而其中“十面埋伏,烽火黄沙”的韵味,却只有掌握的更深。 众人只觉得眼前一花,刹那间,弹琴的哪裡還是個娇弱红妆,简直是個披胄带甲的女巾帼,她胸藏十万兵甲,意气风发,正要破阵于沙场之上。 兰斯洛也难得地聆听着乐音。他個性好动,绝无耐性品评音乐,但五娘的琴音,让他想起了自己立志成就一番事业时的豪情万丈,现在只觉得胸中热血沸腾,很想跳起来大吼大叫一番。 這时,乐曲的风格再变,曲调仍是一样,但却渐渐听似人声喧闹,隐隐還有管锣丝竹之声,由小转大。 兰斯洛心中大奇,难道凭区区一把月琴,就能千变万化,還模拟出其他不同的声音嗎? 但再听一会儿,喧闹、锣鼓之声渐响,反而压過了原本的琴声,众人也发现不对,纷纷转头外望。 只见一只队伍的先端,转进了路头,预备经過這裡,穿越這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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