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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人靠衣装

作者:不吃葱花
“于老板,過四天来找我取钱!”

  陈正威出去后看到不远处的的于冲,就直接开口。

  于冲脸上的笑容就真诚多了,当即就道:

  “四日后我再让人来!我先预祝老弟在這边大展宏图了!”

  “在家靠父母,在外靠朋友。我們這些华人漂泊海外,互相扶持才能站住脚。于老板以后要是有需要帮忙的地方,可以来找我!”陈正威走過去揽着于冲的肩膀笑道。

  随后陈正虎带陈正威去安顿,连带陈巧娘和陈正武一起。

  “你们這两天先在我這落下脚,然后再找個地方。”

  走了沒多远,几人来到巷子裡,這裡地上污水横流,散发着一股臭味。

  两边都是破旧的木头房子,一些女人就在门口生火做饭。

  “不用进去了,這附近哪有旅店?要能洗澡的!”陈正威站在巷子口就直接道,压根就不准备进去了。

  他刚刚从黄先生那拿了200块,剩下的钱会在动手前送過来。

  “花那個钱做什么?我那裡還有空地方……”陈正虎下意识道。

  他是住在巷子裡的一处阁楼,大概十几平,除了他之外還有個叫王阿林的人住。

  那人在手工卷烟厂裡做工,要晚上才回来。

  “按我說的!要這附近最好的旅馆!”陈正威心中有些不高兴,他可沒兴趣去住猪窝。

  陈正虎這才带着三人又走了两條街,同时介绍道:“這边是安松堂的地盘。這边的赌场、妓院都归他们管……”

  唐人街的组织分为三种,第一种就是兄弟结社,也就是所谓的堂口,或者三合会。

  唐人街十几條街,大大小小的堂口却不少,這安松堂就是其中一個。

  走過一個街口,陈正虎朝着远处看了一眼,只见一帮穿着黑色马褂,头上缠着辫子的人坐在巷子口打牌,有的人腰间還明晃晃的别着斧头。

  “那些人就是安松堂的斧头仔,别招惹到他们。”陈正虎提醒道。

  斧头仔,也就是打仔。

  陈正威饶有兴致的看了几眼。

  随后一行人来到一家三层楼的旅店,前台坐着老板娘大概30左右,相貌一般般。

  要了房间后,几人被带到三楼。

  推开房间只见裡面空间不大,大概十平左右,有两张硬床和一张小桌子,一個柜子。

  這個房间一天35分,走廊有個公共洗漱室。

  “這就是最好的房间?”陈正威撇了下嘴,還不如如家呢。

  “更好的就得去唐人街外面了,来這边的都是来赚钱的,有钱人谁来這裡啊?”陈正虎觉得陈正威想要的太多了。

  看样子自己這個血亲,原本家裡條件不错。

  房间裡沒有单独的卫生间,走廊裡有個公用洗漱室。

  陈正威去公用洗漱室先洗了個澡,唯一不错的這裡還有淋浴,虽然只是一個温水管从头顶浇下来。

  简单帮陈正武也洗了一下,随后换了最好的一套马褂。

  這看起来就利索多了,就是后脑勺上那根辫子不太方便。

  陈正威還不会系,披散在脑袋后面就更丑了,干脆随便扎在脑后。

  陈巧娘去洗澡的时候,陈正威和陈正虎在房间裡闲聊,从陈正虎這裡才知道事情始末。

  就像他之前在码头上看到的那样,华人在這边抢了不少人的工作,因此在唐人街外经常受到袭击。

  金山市的300家洗衣店,其中八成都是华人开的。

  這次被打死的,就是两個洗衣店的老板。

  宁阳会馆中的老一辈的习惯息事宁人,不過青壮年是另外一個想法。

  而那個黄先生,叫做黄宝儒,就是青壮派的带头人。

  不過宁阳会馆只是個乡党,又不是堂口。黄宝儒也只是個普通商人,因此這事才落到自己头上。

  至于陈正虎,原本在制衣厂工作,最近失业了,在会馆那等着想找份工作。

  黄宝儒给了他三块钱,让他這几天给自己帮忙带路。

  “他们人不少,正威,你有把握么?”陈正虎问道,多少有些担心。

  “你带路就行了!”陈正威咧开嘴笑了笑,杀气十足。

  等陈巧娘也洗完。

  三人总算是干净了,众人下楼找地方吃饭。

  几人都是狼吞虎咽,就连陈正虎也是如此。

  一個炖肉,一個炒肉,两個小菜,一壶酒,一共花了41分。

  按照陈正虎的话,這些钱可以买三磅肉了。

  這边牛排是13分一磅。

  巧娘和正武将盘子都舔干净,這顿饭才算吃完。

  陈正威第一個做的事就是去把头发剪了,吓的陈巧娘连忙拉着他:“哥,不能剪,要杀头的!”

  “沒看那么多人都把头发剪了?這叫入乡随俗啊!”陈正威沒好气道。

  陈巧娘拗不過他,眼泪都快下来了。

  陈正威摸着脑袋上面原本光溜溜的地方,在船上一個月,倒是长出来一点儿,干脆就让把两边的头发推光,头顶留了個寸头。

  他在理发店還看到了发油,要不是头发太短了,他倒是想留個两边铲的油头的。

  看着镜子裡精神奕奕的短发青年,陈正威感觉顺眼多了。

  起身出去后又找個绅士服的店,這裡有成衣和定制,甚至還有二手的衣服卖。

  店裡是個戴着眼镜的老师傅。

  “要正装還是非正装?”

  绅士服在這個时候分成两大类,正装通常都是燕尾,是裤子和马甲外套三件。

  裡面是浅色立领衬衣,领口扎着丝巾或者是一种叫做阿方克斯的领巾,有些类似领带,不過系上后褶皱很多,有些鼓胀。

  而非正装是短尾,這时候叫做袋型常服,因为正式礼服是将肩部垫起来的,也要进行束腰,而這种衣服像口袋直接套在身上,比较随意,是這几年才流行起来的。

  实际上這种已经很接近陈正威熟悉的西服了。

  陈正威了解一下后就选了两套短款的黑色西服,一套亚麻色的裤子加马甲,一套白色的裤子和马甲。

  四件白色衬衣,還选了個丝绸的高顶礼帽。

  在這個时期,帽子是身份的象征,也是必须要戴的配饰。

  像工人会戴鸭舌帽,而修路工、报纸小贩、送奶工会戴软毡帽,而丝绸的高顶礼帽是富人最喜歡的選擇。

  陈正威深知出门做事,衣服一定要得体。

  人靠衣装么!

  而且這裡的钱购买力很强,這些加在一起,只花了17块。

  其中西装一套6块75分,已经是比较考究的丝绸面料,衬衣一件80分到1块钱。

  而在隔壁的皮鞋店,一双高档的皮鞋只需要1到2块钱。

  片刻后,陈正威换了一身衣服出来,陈正虎心中暗暗乍舌。

  這片刻的功夫,陈正威就花了19块50分,自己一個月都赚不到這么多。

  看着身穿亚麻色的裤子和马甲,白衬衣,黑色西服外套,還戴着高顶礼帽的陈正威,就连他也不得不承认对方比自己更像是一個在這边扎根的人。

  而且還是有钱人。

  不過陈正虎总感觉好像少了点什么,片刻后恍然大悟。

  “你還缺一根文明杖!”

  “文明杖……”陈正威听到這名字就有些嗤之以鼻,心想印第安人肯定有话說。

  不過手杖還是要买的。

  转了半圈才找到一家卖手杖的店,陈正威饶有兴致的打量一圈后问:“有沒有那种中间带剑的手杖?”

  “很少有人用,裡面如果要夹剑,只能是鬼佬的细剑,以刺为主。速度虽然快,但不能硬碰硬,很容易折断,咱们明人用不习惯。要的话需要订做,七天能做好。”手杖店的老板說道。

  “咦?”陈正威顿时笑起来,這老板是個行家啊。

  “那短剑呢?”

  “将杖身加粗一点,短剑倒是可以想想办法。不過也会比正常短剑细一些!”那老板想了想后认真道。

  “那就短剑!”陈正威立刻道。

  随后买了一把金银做顶部装饰的手杖,大拇指粗细,随手挥舞两下,還算顺手,价格是2块45分,又给了老板两块钱作为订金,订制一把中间是短剑的手杖。

  将這些忙活完,也到傍晚了,找地方又吃了晚饭,三人回去休息。

  陈正虎本来也想离开,不過被陈正威留下打听這边的情况。

  快到深夜时陈正虎走后,陈正威琢磨一下,這边情况下比他想的還复杂,尤其是华人的处境很恶劣。

  自己在這边還是得在宁阳会馆立足。

  毕竟這些人都是乡党,而在海外讨生活,乡党、宗亲都相对可靠一些。

  不過会馆裡那些习惯忍气吞声的老家伙已经跟不上时代了。

  像黄宝儒這样的青壮派,光有這個心,手下连能用的人都沒有,根本沒那個魄力和手腕。

  自己拉拢一群青壮,就能反客为主,将宁阳会馆给吞了。

  宁阳会馆是最大的几個会馆之一,起码有五六千会员。

  這些人虽然沒什么大用,但每人每年五块钱会费,這一年下来就是两三万。

  這些钱交到那些老东西手裡有什么用?

  交到自己手裡,自己才能庇护他们的安全,帮他们搞定麻烦啊!

  ……

  陈巧娘和陈正武在一张床上,陈巧娘侧身看着黑暗中的陈正威,半响后突然小声问道:“哥,真的是你么?”

  “什么?”陈正威挑了下眉毛,自己這么明显么?

  “就是觉得你跟以前不一样……”陈巧娘的声音有些紧张。

  陈正威翻找了一下记忆,哼哼道:“你八岁尿裤子我都记得,還被爹抽了一顿。”

  “连家都沒了,不能再像以前那么活了。我要变,你们也得变,才能在這活下去。不但要活,還得比别人活得好!”

  听着陈正威斩钉截铁的语气,陈巧娘眼中多了几分安心。

  “哥!”

  “我知道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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