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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一不小心立功了

作者:天空之承
魏斯手上有一块表,从构造来看,应该是机械驱动的普通计时器,时针、分针、秒针一应俱全,但它的表面分为16大格、64小格,以钟表的计时规则,结合自己对時間的估量,這裡每天有32個小时,每個小时是64分钟,每分钟是64秒,所以,這裡的一個昼夜大致相当于1.5個地球日,而每個小时比地球小时要长14%。

  在這块表的分针转到第4圈的时候,一刻不停行走的魏斯也来到了那片树林的边缘。

  這裡的树木,外观类似于雪松,但树干普遍有两人合抱那么粗,高度约有四五十米,最矮的枝條也在离地三米的位置,徒手攀爬非常困难。站在树下,魏斯不得不为自己昨天面对“大白熊”时的抉择感到庆幸,或许,在這個跟地球存在诸多不同的新世界,狭路相逢勇者胜是生存下去的第一法则……

  咚哒!咚哒!

  接连两声枪响从树林中传来,听着离自己并不很远,也许交火的位置就在几百米之外。

  魏斯连续做了几個深呼吸,然后循着枪声朝树林深处走去。

  枪声,依然时不时地响起,听起来毫无规律可循。仔细辨认,昨天那伙军人开枪的次数要远远多過于对手,但這并不意味着他们在场面上占据优势,实际情况可能恰恰相反。

  以较快的度走了将近半個小时,听到的枪声已经很近很近了,魏斯放慢度,一边观察,一边前行。這林中的树木种类单调如一,地形却如丘陵般起起伏伏,树与树的间隔虽然比较开阔,但因为生得错落有致,林间的可视距离最多三四百米。

  咚咔!

  听到“敌人”的枪声近在咫尺,魏斯停住了脚步,侧耳倾听。片刻過后,他捕捉到一阵轻微的沙沙声,而且,這声音在隐约朝自己靠近,他顿时有种置身生死边缘的危险感官,毫不迟疑地打开保险,以轻缓的动作端起猎枪,放慢呼吸节奏,整個人如弹簧板慢慢压紧……

  突然间,一道白影从左前方的雪丘上跃出,這家伙动作之敏捷,毫不逊色于魏斯昨晚遭遇的白狼,但他显然沒料到這雪丘后面猫了個人,猝不及防地撞到了对方的枪口上:两人只隔了七八米的距离,只要魏斯扣动扳机,這家伙不死也得重伤!

  “别动!”魏斯喝道,“动就死!”

  被双管猎枪又黑又粗的枪口盯着,這個披着白色风衣的男子沒有妄动,而是轻声說道:“嘿,伙计,别开枪,我是自己人!对面那些是诺曼帝国的奸细,他们试图劫走我們的科学家,我是阿尔斯特自由联邦军边防部队的,我們要阻止他们越過边境逃离這裡!”

  這家伙不开口,魏斯還不能百分百确定他的身份,但這一說话,立马就露馅了。

  你這鬼鬼祟祟的家伙才是诺曼帝国的奸细好不好!

  眯眼三秒,跳出的方框果然是红色。

  生物机能

  精神活力

  战斗潜能

  等效防护

  行动度

  喵的,這家伙杀伤力的上限接近三百,而昨晚的那些战士可沒有一個過二百五的。

  “别动!”魏斯厉声喝道,“我不想杀你,但千万别逼我!”

  “你疯了嗎?”那家伙恐吓道,“你要敢伤害一名阿尔斯特自由联邦军的军官,下半辈子就完蛋了!”

  “滚爬!你個诺曼帝国的骗子!”魏斯骂道。

  就在這时,一個熟悉的声音从雪丘那边传来:“嘿,龙,是你嗎?”

  “是我!”魏斯答道,“我逮住他了,只要他敢动一下,我就轰爆他的脑袋!”

  那边回答:“你得小心点,他们還有一個人!”

  還有一個人?

  魏斯瞧了瞧這家伙手裡的武器,一支配有瞄准镜的长枪,既然是狙击手,有個搭档从旁协助很正常。如果說那人就在附近,自己此刻的处境岂不是很危险了?

  “怎么样?”面前這白衣人狡黠地笑了起来,“他们压根不敢离开那屋子,出来就是一個死,你想当英雄,嗯?可惜英雄都沒什么好下场的,看看你身后!”

  魏斯沒有转头,而是保持着瞄准的姿态,就這种老套路還想诓自己?

  “嘿,你,听好了,只要敢动一下,我保证一枪轰烂你的肺,再一枪打烂你的屁股!别不信!”他厉声道,“就在昨天,我一個人干掉了一头雪罴,杀死了六七头鬣齿兽,所以,我绝对不介意再多杀一個诺曼帝国的越境者。”

  白衣人悻悻地收起了笑容:“那你想怎么样?”

  魏斯迅思考了一下,自己碰到的那伙军人眼下肯定是被這個狙击手和他的搭档困在了山丘那边的屋子裡。自己可以一枪轰掉這個狙击手的脑袋,然后跟他们一起想办法对付另一個家伙,或者做一笔双方都能够接受的交易?

  于是,他试探道:“你们放我們走,我們放你走,如何?”

  “你在做梦嗎?”白衣人阴阴地回应說,“就算我死,我的同伴也会替我完成阻击任务,我們是无论如何都不会让你们带走Z博士的!你们要想活着离开這裡,就把Z博士留下!”

  Z博士?這就是军人们口中所說的特殊任务?

  “龙!”雪丘那边喊道,“你可千万别上他的当啊!另外一個狙击手离你们還远,只要别轻易走出来,暂时還是安全的。”

  “這话你应该早說啊,兄弟!”魏斯应道,“我只差一点就上当了!”

  “哎,小子,我說你也真够墨迹的!”面前這白衣人挑衅道,“大爷我征战多年,威震沙场,杀過的人比你见過的鬣齿兽還要多,做梦都沒想到,自己到头来会栽在你這样一個小人物的手裡。嘿,干脆点,要么把我杀了,要么照我說的,把Z博士留下,我以帝国骑士的名义保证你们的安全。”

  妥协,肯定是不行的,但杀了這家伙,也還是不能彻底摆脱困境。该怎么办呢?魏斯不禁犹豫起来。

  咚咔!

  雪丘那边突然传来枪响,与此同时,魏斯看到面前的白衣人身形一矮,来不及多想,略微压低枪口,果断扣动扳机,再借势往右后方退了一步,既化解了猎枪的强劲后座力,又避开了硝烟对视线的遮挡。

  打中了!

  看到那白衣人腰部以下被猎枪的霰弹轰出了许多洞孔,魏斯心裡微感雀跃。這一枪既沒有将那人置于死地,又避免让他逃走,应该是比较好的接過吧!

  下一秒,魏斯不禁为自己刚刚的想法感到懊悔,因为他眼睁睁地看着那白衣人在倒地的過程中端起枪朝自己开火了……

  娘的,這是刚出新手村就被野怪干掉的节奏啊?

  咚!

  這枪声前所未有的响亮,魏斯来不及多想,更来不及躲避,只觉左臂像是被人重重打了一拳,顿时火辣辣的疼!

  沒死?

  沒死!

  沒死就好!

  愤怒之下,魏斯进入暴走状态,他不顾察看左臂的伤势,咬着牙,端着枪,噔噔噔地冲到白衣人跟前,一脚踢飞他手裡的长枪,然后将猎枪顶在他的脑门上!

  喵了咪個的!小人物又怎样?量你战功卓著,射术群,還不是被我一板砖撂倒!

  咚哒!

  咚哒!

  雪丘那边接连响了两声熟悉的枪声,紧接着,黑黄肤的青年冲上了雪丘,飞快地跑了過来。也不管地上那家伙腿部被打了多少個窟窿,上去便是狠狠一枪托。

  魏斯分明看到有几颗带着血丝的牙齿飞了出去。

  泄愤之后,黑黄肤的青年转過身看着魏斯:“你怎么会来?”

  魏斯不以为然地耸了耸肩:“你们救了我一次,现在我還你们一次,互不相欠咯!”

  黑黄肤青年怔怔地盯着他看了两秒,突然照他胸前来了一拳:“你這家伙,知道自己刚刚为阿尔斯特自由联邦立了多大的功劳嗎?”

  這一下,让魏斯疼的龇牙咧齿:“你這家伙……想要我的命啊!沒看我受了伤嗎?”

  “哪裡受伤了?”黑黄肤青年脸连忙上下察看,现他左臂受伤,毫不迟疑地仔细检查了一番,確認這只是一道无足轻重的擦伤,這才松了一口气,掏出急救包,三两下包扎好,然后毫不客气地嘲讽說:

  “瞧瞧,进军校也有一年時間了,怎么還是這公子哥的柔弱身板?”

  魏斯沒接這茬,也接不了這茬,他看了看這躺在地上放弃了抵抗的白衣人,问說:“你们一伙人,這几個小时就被他跟另外一個人整得毫无脾气?”

  黑黄肤青年“嗯”了一声:“巴斯顿军校倒是沒白上啊,這都能猜到了。”

  “切!”魏斯不屑道,“十几個人被两個人吊打,你们也不嫌丢脸?”

  黑黄肤青年怼道:“少来了!你可知道他们是什么身份嗎?再說了,要不是顾忌Z博士的安危,我們也不会被他们困住。”

  說话间,雪丘那边又過来两名军人,他们带来了敌人另一名狙击手已被干掉的好消息。

  黑黄肤青年遂对這两名同伴說:“把這诺曼狗给绑起来,要绑紧了!嗯,顺便给他做应急的止血处理吧!”

  听這口气,他在這支队伍裡還是有点地位的。

  紧接着,黑黄肤青年从地上拾起白衣人的枪,煞有介事地检查了一遍:“看看,果然是‘猎鹰’狙击步枪,精工打造,误差率极低,训练有素的射手能从3ooo尺外射中目标。每支造价過8ooo克朗,黑市上能卖2oooo到3oooo克朗,即便是诺曼帝国,也只有最精锐的几支部队有资格装备……啧啧,好东西,真是好东西!”

  魏斯眯眼一看,這黑黄肤青年的战斗力上线果然也暴涨到了3oo+。

  “你们少爷的這支猎枪,拿到黑市也能卖上两三万克朗吧?”正给白衣人止血的军人接话道。

  黑黄肤青年冷哼一声:“你懂個屁!作为上流社会的收藏品,這支‘星芒’可說是价值连城,但放在战场上,它就是個中看不中用的家伙。”

  “中看不中用?”魏斯嚷道,“要不是刚刚這一枪,你们能這么轻松地摆脱困境?”

  黑黄肤青年扭头瞥了眼魏斯:“是,您說的一点都沒错,所以啊,我谨代表阿尔斯特自由联邦军第1特勤大队向您表示最为崇高的谢意,并如实向国防部报告您对此次任务的重要贡献!不過啊,我的少爷,既然你掺合进来了,在我們完全结束任务之前,你只能跟着我們一起行动了,明白嗎?”

  暂时跟這伙军人结伴,魏斯当然沒什么意见,他见黑黄肤青年把原配的步枪挎在背上,手裡端着从对手那裡缴来的“猎鹰”,便向他索要背上那支步枪,毕竟猎枪只适合近距离使用,再碰到敌人,总不能又让自己找個地方守株待兔吧?

  “這‘格鲁曼烧火棍’,你也看得上?”黑黄肤青年那一脸讶异,感觉比刚才看到魏斯逮住敌方狙击手還要吃惊。

  魏斯冲他翻了個白眼,也懒得解释那么许多,把猎枪背在背上,从他那裡要来所谓的“格鲁曼烧火棍”,边走便摆弄。

  這是一支栓动步枪,旋转后拉式枪机和内置弹仓的构造方式跟地球人用過的毛瑟、恩菲尔德、春田、莫辛-纳甘步枪大同小异,但枪管格外粗,枪身非常重,从子弹的规格判断,這枪估计是13-15毫米口径,难怪能把那些“白狼”打得血肉模糊。至于說射击精度,从昨晚的情形来看来看,应该不会差吧!可为什么会得到“烧火棍”的恶名呢?是因为過于笨重,可靠度不高,還是射太慢,在战场上的表现非常不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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