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江琴之名
這小子果然不会武功。
难怪刚才的动作全是街头斗殴的招式。
所以,自己脑袋上的這把刀到底是怎么回事?
江别鹤心思急转,可纵使他想破脑袋,也不可能猜到,居然有人能从眉心裡射出一柄暗器。
但现在的江别鹤可沒有让厉朝峰解释的余地,他只是讪笑道。
“那個...江某的武功虽是家传,但能入厉兄弟的眼也是荣幸之至,必会倾囊相授,只是武功传授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這個...。”
听着江别鹤的言语,厉朝峰眉头皱起,但也只是提醒江别鹤。
“我要的只是秘籍,不是让你当我的师父,不要想多了。”
江别鹤听到這话,笑意更深,连忙摆手。
“江某岂敢有這种非分之想,只是江某武功属于家传,有一些奥秘是属于言传身教才能意会的,即使现在写给厉兄弟,怕是不能让厉兄弟满意。”
“停!”
听着江别鹤還想讨价還价,厉朝峰仰天长叹,最终放弃了挣扎,嘴裡抱怨一句。
“真是麻烦。”
随着厉朝峰脸色突变,他开始对着江别鹤的笑脸,满脸严肃,一字一句的說着。
“我要的秘籍,是一本让一個书童用几年時間就变成一個江湖高手的绝顶秘籍。”
“我一直很好奇,它到底是什么样的秘籍,燕南天的嫁衣神功,或是神剑决?”
“還是說,玉郎江枫死前有什么其他秘籍被你暗中拿走了?”
江别鹤听到燕南天和江枫的名字,整個人都僵住了,而接着他更是听到了厉朝峰更加冰冷的声音。
“现在,你该知道自己要写什么了嗎?”
“玉郎江枫的书童,卖主求荣的...江琴!!!”
书童江琴之名一出,别說江别鹤這個本尊满脸惊惧了。
那一直躲在洞口偷听的胡铁花也是一個踉跄,直接踩断足底的枯枝,黑夜裡响起一声极为清脆的“嘎吱”声。
听到這個声音,厉朝峰居然毫不惊讶,他只是痛苦的扶着额头,最终无奈的对着洞口喊了一句。
“一個臭要饭的居然连偷听這种事情都做不好,难怪天天混别人宴席,就是活该受穷!”
“哈哈哈。”
胡铁花被叫破行藏,也是一点也不羞愧,大笑着从洞外走了进来。
一进洞,他就看见了背朝自己,身子靠在虎尸上的江别鹤用手护住脑袋,而那江别鹤的脑后冒出一個蓝黑色的刀尖。
看到刀尖,胡铁花心中也如江别鹤一個想法。
好快的刀。
然后就是。
這家伙死定了。
不過這次是江别鹤偷袭,厉朝峰反杀。
胡铁花再怎么喜歡多管闲事,也不会管這种自卫反击的闲事,看清洞内情形后,也是满脸奇异。
胡铁花好奇:“我不好奇你怎么发现我在洞外的,但我很好奇,你怎么知道洞外的人是我的?”
厉朝峰只是讨厌莽汉身上的臭味,但莽汉能因为江别鹤追击自己而出手相助,他倒也不讨厌這個人,打起了哑谜。
“你猜,猜对了,這位江大侠身上的所有银两就归你,省得你天天混宴席。”
“這么好?”
胡铁花听到這话,顿时高兴的揉了揉鼻子,开始思考起来。
可左思右想,他依然不明白。
他被发现情有可原,不說刚才自己踩断了一根树枝,甚至之前他担心厉朝峰睡梦中忽然遇袭,還加快了速度。
若非当时的江别鹤全部注意力都在厉朝峰身上,江别鹤也会发现他身后有人。
而从厉朝峰睡着都能反杀江姓大侠的结果来看,他的感知必然不弱,所以自己有可能从开始就被厉朝峰发现了,只是他沒有点破。
“我知道了,你在城门口看见了我,知道我跟了上来。”
可话刚出口,不等厉朝峰說出对错,胡铁花也自己摇头否定了。
“這不可能,我是在你跑了很远后才跟了上来,就算你耳目清晰,能听出我追你的轻功风声,也不可能知道那是我。”
“除非...你早就认识我,但是你想耍我,所以装不认识我,对吧!”
胡铁花自以为猜到真相,也是转头看向厉朝峰,回忆着他可能是谁家子弟。
毕竟厉朝峰年纪小,如果是几年前相互见過,现在的自己的确有可能不认识。
厉朝峰翻了個白眼,随后摇头叹息。
“当然不对...算了,看来你是猜不出来了。”
随后厉朝峰指了指地上的江别鹤,给了一個提示。
“给你一個提示,我不仅知道你跟在我后面,也知道他跟在我后面,而且,我知道第一個进洞的人是他,而不是你。”
听到這话,胡铁花抱紧双臂,也是思考起来。
轻功身法的确会有差异,而江湖上比他轻功高的沒有几個,小厨神也能在城门口看见自己。
這么多條件加在一起,小厨神因为认识自己的轻功身法猜到是自己,還算合理。
但江别鹤的轻功就只能說一般了,一流高手裡,江别鹤的轻功是一点特点都沒有。
金四爷刚刚替祖母举办了寿宴,现在的严州城裡有不少一流高手,小厨神自然不可能靠着风声猜到身后的第二人是谁。
這些還好,胡铁花還能猜测這小厨神和江姓大侠之间因为其他恩怨而不死不休。
但刚刚进洞之前,這江大侠可是放轻了脚步,小厨神到底是怎么察觉那個人不是自己的呢?
想着想着,胡铁花头疼欲裂,最终還是放弃。
“哎!老子果然不会猜谜语,猜不出来!你直接說答案吧!”
厉朝峰见对方放弃,脸上却沒有半分得意,回忆昨天宴席上的事情,脸上全是嫌弃。
“因为全天下,沒有一個人,身上能有你這么臭!”
话說一半,厉朝峰深深的呼吸一口气,随后再次降低嗅觉灵敏度,随后骂咧起来。
“小爷就好奇了,你這家伙是有恐水症嗎?到底有几年沒洗澡了?”
听到這话,胡铁花连忙对着身子闻了两下,大笑起来。
“有味嗎?哈哈哈,這是男人味,小屁孩懂什么。”
随后似乎想到了什么,恍然大悟起来。
“所以你小子有狗鼻子,而這家伙...当时在宴会裡你拿他的衣服擦手,除了擦油渍,還擦了点其他东西,对吧!”
听到這裡,厉朝峰也是眯眼笑起来,沒有在意“狗鼻子”三個字,反而点头赞许。
“倒也不蠢!”
是的,在宴会上,厉朝峰在江别鹤身上擦了点动物的混合味腺。
這混合味腺在常人鼻子裡只有微腥,混合在汗水裡更是微不可闻,但对于厉朝峰而言,那就是几裡外都能闻见。
這种腥味是厉朝峰专门为江别鹤调制的,一旦江别鹤靠近自己,他就能知道是他。
這次分开,如果江别鹤放下屠刀,不去追杀厉朝峰,那么闻到江别鹤身上的腥味远离自己的厉朝峰,立刻会反身追击江别鹤。
两人相遇的结果从一开始就是你死我活。
厉朝峰可不想某一天回到四海客栈的时候,看见的只是残壁断垣。
唯一的区别就是,是江别鹤偷袭厉朝峰然后被反杀,還是厉朝峰靠着其他手段靠近江别鹤然后偷袭。
比起前者,后者太难操作了。
厉朝峰不懂武功,他唯一可能杀死江别鹤的办法只有出其不意。
江别鹤又不是傻狍子,被偷袭了,他還是会全力以赴的。
反而是勾引他来偷袭自己,在发现厉朝峰遇袭之后一沒有武器,二沒有真气,江别鹤自然会放下警惕,开始玩戏耍猎物的把戏。
而這,就有了让厉朝峰一击必杀的机会。
为了让江别鹤偷袭自己,厉朝峰在這几天裡,一直强行装无知,疯狂刺激江别鹤的大侠尊严,哪怕這家伙看出来也不改。
就是让两人分开前的关系变成不死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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