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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遇袭

作者:未知
一行人都在客栈休息,可是顾振华翻来覆去,根本就睡不着,通過聊天,他终于搞清楚了状况。 贺忠厚是成国公朱纯臣的账房先生,他本来是去山西,处理账目。结果這时候李自成已经在西安称帝,大顺军向着山西席卷而来,他们才慌慌忙忙的回京,结果在半路上遇到了自己。 而且顾振华還从陆勇口中得知,原本贺忠厚有個儿子名叫贺方,是国公府的护卫,在崇祯九年的时候,鞑子入关抢掠,他们在天津和鞑子撞在了一起。 贺方当时带着几個护卫拼死力战,陆勇带着老头贺忠厚,還有其他人得以逃出了虎口。等到三天之后,他们再回去的时候,只找到了几具烧焦的尸体。 顾振华的身量和贺方极为相似,又是被陨石砸中,浑身黑漆漆的,勾起了贺忠厚的记忆,因此才不顾一切的把他给救了。 弄清楚了前因后果,顾振华只觉得仿佛三九天掉到了冰窟窿之中,他读過史书,眼下距离李自成打进北京,只有不到一個月了,距离满清入关也還不到两個月。 只有這点時間,自己能做什么啊,哪怕早一年半载,說不定還有希望,可是都到了這個地步,還能改变什么?难道老天爷让自己到了這個时代,就是为了见证歷史的悲剧么! 除了甲申之变,還有更现实的威胁,贺忠厚和陆勇都是成国公府上的人。放在平时,這绝对是一條粗大的毛腿,值得不顾一切的抱上去。可是现在就不同了,顾振华清楚的记得李自成打进了北京之后,朱纯臣做为勋贵的代表,直接被砍头了。 本来就是末世,又沾上了一個倒霉蛋,這等于是给死刑上了双保险啊,想不死都难了! 顾振华哪還有心思睡觉啊,他索性坐了起来,绞尽脑汁的想着出路,大明朝不用想了,李自成的大顺也肯定不顺,至于满清,一想到耻辱的猪尾巴,顾振华只会恶心! 而且就算是昧着良心给满清做事,也沒有好下场,就拿洪承畴来說,那么孝顺,最后還是落到了“贰臣传”裡头,给满清当狗,還被主人啐了一口痰。 想来想去,似乎只有一個出路,那就是南明!满清入关并沒有立刻就占领整個中国,东南和西南的军民還在奋死抗敌,战火一直烧到了康熙年间,前后持续了几十年。 如果投靠南明,凭着自己的本事,拉起一支队伍,和满清对着干,能打赢最好,如果不能赢,就远遁海外,总之不能屈膝当奴才。 提到组织队伍,训练军队,顾振华還是有些信心的,他在十八岁的时候就入伍了,在军队裡头足足呆了五年,后来因为和上级发生了冲突,才毅然离开军队,靠着自己的努力,创立了地产公司,不到五年時間,身价暴涨到几十個亿。 想到曾经的威风,顾振华也露出了一丝得意之色,狼走遍天下吃肉,狗走遍天下吃屎!自己是個人物,就沒有理由混不下去,一帮沒开化的野人也想和自己斗,简直是痴心妄想。 顾振华不断的给自己打气,越想就越有信心,不過要想实现這些长远计划,最要紧的就是先保住脑袋,不然只会落得出师未捷身先死。 现在回京城,风险太大了,李自成兜着屁股就会杀過来,最好的選擇就是即刻南下,离是非之地越远越好。 当然最好能拉上贺忠厚和陆勇他们,一来這些人救了自己,绝对不能让他们出危险,二来人生地不熟,要是能拉拢几個人和自己一起跑,也就有了班底,顾振华的心裡头渐渐有了计划。 胡思乱想了一夜,东方刚刚露出一丝曙光。啪啪啪……敲门声传来,顾振华急忙去开门,门口站得正是老头贺忠厚,手裡头還捧着一身褐色的衣服。 老头一见顾振华,就笑着說道:“都怪老汉粗心了,也忘了给你准备衣服,這件是陆勇的,你要是不嫌弃,就赶快换上吧。” 顾振华這时候才注意到自己的衣服,原本精致的手工西装,早就被熏得漆黑,根本就辨不清本来的面目,有些地方甚至露肉了。也幸亏如此,贺忠厚他们才沒有注意到他的奇装异服。 “多谢老先生,让您费心了。” “别老先生,老先生的,要是不见外,你也管我叫六叔吧,听着也顺耳。” “是,多谢六叔。” 顾振华接過了衣服,急匆匆的回到了房间裡头,将原本的破烂衣服撕扯下来。可是就在他换衣服的时候,突然感到了一丝怪异,明明衣服都被烧坏了,但是皮肉却一点伤痕沒有,而且浑身的肌肉更加饱满结实。胳膊粗了一大圈,胸肌也更明显,整齐的八块腹肌更是堪比健美冠军。在往下面看,比起原来更大更长,顾振华顿时眼前一亮,看来穿越也不是沒有好处。 最起码身体更年轻,更有活力,幸福也更有保证。不過要想享受好日子,還是先要摆脱眼前的险境,保不住小命,什么都是扯淡! 顾振华匆匆忙忙的换好了衣服,原本的破烂衣服都团在了一起,就准备扔掉。可是顾振华又犹豫了一下,急匆匆的翻了翻衣服口袋,果不其然,从裡头找出了一支钢笔,两版抗生素,几片止疼药,一個指南针,外加半包烟。 顾振华全都小心翼翼的塞到了怀裡,别看這些玩意在后世不起眼,可是放到了明末,搞不好就是救命的东西,尤其是药品,更是万金不换。 顾振华又急忙翻了翻,生怕落下有用的东西,果然在裤管又发现了一把军用匕首,這還是在当兵的时候,得到的奖品,一個团只有三個人得到,用的是最好的合金钢,锐利无比,顾振华也格外的喜歡。 “老伙计,以往沒机会上战场,只怕這次就有饱饮鲜血的机会!”顾振华将匕首绑在了小腿上,又蹲下身体试了试,确保能用最快的時間拔出来。 一切都收藏好了,剩下的破烂衣服也沒有什么价值了,顾振华毫不犹豫的扔掉。等他到了外面,陆勇他们早就准备了好了,就要出发。 “振华,你会骑马不?” “会,不過不怎么精通。” 陆勇满不在乎的說道:“会骑就行了,咱们要赶快走。” 說着话,陆勇一指旁边的一匹大青马:“說了也巧了,沒想到這個小镇還能碰到马贩子,這匹马有点野性,也不知道振华你能不能降服,要是不成,你就骑我的马吧,這匹青马交给我。” “陆大哥,老爷们,就不能說不成!” 顾振华几步走到了马的旁边,趁着战马不注意,一手按住马鞍,一脚踩住马镫,飞身稳坐在了马背上,动作一气呵成,沒有一丝的停滞犹豫。 陆勇可是行家,顿时就拍手叫好了,其他人也都跟着露出了赞许的神色。其实陆勇交给顾振华一匹新马,也是有自己的打算,为的就是试探一下顾振华的本事。兵荒马乱,随时能掉脑袋的时候,谁也沒有心思救一個废物点心。别看顾振华和贺方长得很像,如果一旦因为他,拖累了其他人,陆勇也沒有办法交代。 现在一看顾振华骑术不错,陆勇也非常满意,翻身上马,這时候店小二也跑了出来,手裡提着十几個油纸包,裡头装的都是干粮,每個人一包,装好之后,大家全都纵马扬鞭,顺着大路急急忙忙的出发了。 顾振华的全部心思都放在了這批大青马上面,以前骑马是找乐子而已,這往后恐怕就要靠着战马活命了。 驾! 大青马撒开腿,跑得飞快,不到一刻钟,竟然超過了其他所有的战马,抢到了第一的位置,而且還不满足,速度竟然越来越快。渐渐地大青马似乎也知道背上的是一個雏儿,越发的胆大包天起来,后腿蹬地,不断的往上蹿,想要把顾振华甩下去。 顾振华第一次遇到這种烈马,只能拼命的抓住缰绳,紧紧贴在马背上。但是這匹马像是欢龙一般,几次险些将顾振华掀到地上。 就在這时候,后面的护卫们也看出了問題,孙诚急忙抽打战马,追了上来,大声的喊道:“顾兄弟,身体放松点,别用蛮力。” “别光顾着夹马肚子,要跟着战马的节奏,借力使力!” 透過风声,孙诚的话终于传了過来。顾振华也清醒了一点,双腿放松起来,身体逐渐随着战马起伏。战马毕竟也是血肉之躯,每一次爆发,都要先积蓄力量。顾振华渐渐的摸清了它的规律,顺着战马的劲头,果然轻松了不少。 跑出了一会儿,顾振华在马背上越发的自如了:“多谢孙哥提醒,您的办法還真灵!” “敢情,我也在马背上混了十几年,指甲盖长毛,老手了!”孙诚大笑道“顾兄弟,对付畜生,就要下狠心,马有野性,就要狠狠的揍,把它打怕了,就听你的了!” 马背上的顾振华兴奋的点了点头,瞅准机会,挥起了大拳头,照着马头,狠狠的砸了三拳,拳拳到肉,這匹大青马也是眼冒金星,不住的哀鸣,再也不敢放肆了。 大青马终于老实了,开始服从顾振华的命令。顾振华也顺势将战马的速度压了下来。冲着老孙拱手施礼。 “孙哥,您骑术果然了得,小弟全靠着您的指点啊!” 老孙一听,也是哈哈大笑:“顾兄弟,要說我的骑术,那是在边关练出来的,在国公府裡绝对数一数二。但是也沒有本事几句话就教出几個骑士啊,說到底還是老弟聪明過人,一点就透!” “孙哥,沒想到您還是为国戍边的勇士,小弟最佩服的就是杀敌报国的好汉子,要是沒有边军舍死忘生,哪有天下的太平。只是可恨那些文人鼓弄唇舌,竟敢污蔑武人,他们也不想想,自己能吟风弄月,還不是靠着粗鄙的无非,要不然他们怀中的佳人早就成了异族的玩物!” “說得好!”孙诚大笑道:“老弟這话說到了我的心坎上,天下人要真是都能像老弟這么想,我們那些弟兄就算死在沙场,也含笑九泉!” 顾振华和孙诚越說越热络,孙诚在边军待過,顾振华也在军队裡头服役多年。虽然时空不同,但是军人骨子裡的血性還是相通的,两個人越說越高兴,大有相见恨晚的意思。 孙诚在护卫之中,地位仅次于陆勇,顾振华和他交好,其他的护卫也接纳了他,大家越来越熟悉。 走了一個上午,人困马乏,大家都下了战马,坐在路边啃着干粮。顾振华也不例外,和孙诚坐在了树林边的青石上,大口嚼着馒头。 连吃了三個馒头,顾振华低头去拿水囊,可是就在這时候,他猛地发现树林裡头射出三個黑点,直奔他们過来。 “不好!”顾振华顿时感到了不妙,急忙大喝一声:“有敌人!” 說话间他按住了老孙,两個人扑倒在地,一支箭从头顶射過,落在了青石上面,擦出了一道火花。 其他人却沒有這么幸运了,一個人的喉咙被射穿,另外一個人的后背结结实实的挨了一箭,扑通栽在了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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