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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一开始,谁都想天长地久

作者:鸣奇
袁谭和曹昂一直聊到三更才入睡,当夜袁谭虽为曹昂准备了房间,但二人聊开心了,言犹未尽,袁谭根本不让曹昂走,于是二人最后是抵足而眠。

  曹昂刚开始完全不适应与一個男人同床,可实在碍不住袁谭的热情。不過到最后他被袁谭的诚挚打动,倒也不觉得如何。

  不得不承认,袁谭是個可以相交的朋友。

  第二日一早,二人一同起床,吃過早饭,袁谭就拉着曹昂去看他骑马。

  袁家硕大,府中竟然修了专门的校场。而且這校场還不小,跑得了马,拉的了弓。曹昂看了,不得不感叹,能在寸土寸金的洛阳城内如此奢侈地修建一处小校场,也就只有百年世家的袁家能這么豪横了。

  袁谭這個人,虽然世家子弟,但好兵事,乐于游侠之道,每天除了必修的功课,大部分的時間都待在這校场之中。

  “昂哥可会骑马!”

  “跟着家裡的师傅学了一些,勉强能骑一些。”

  “那就试试!”

  袁谭的建议让曹昂有些心动。他练骑马一直是在城外的庄园之中,平日在家并不方便,毕竟不是谁都像袁家一般修得了校场。

  此时袁谭给曹昂选了一匹只有两岁马龄的幼马,這马尚未长成,体型不大,正适合曹昂這個年纪的人骑。

  “昂哥,试试這匹骅骝,這是凉州那边人送的,說是来自波斯,還不到两岁,性格倒還温顺。”

  曹昂虽不懂马,但见此马色如华而赤,龙颅而风膺,虎脊而豹章,烈烈赤鬃,一看便知不是凡品。

  曹昂知道袁家门生,遍布天下,各地巴结袁家的,更是车载斗量,不知凡几,所以有什么好东西都不奇怪。

  此时曹昂身量還不够,只能踩着一個马奴的背上了马

  這马奴看起来不到十岁,不過曹昂观其身姿矫健,手指尽是老茧,一看便是善射之人,于是便随口对袁谭說道:“此马奴虽年幼,但壮士也。”

  袁谭笑道:“昂哥看上了?”

  “只是觉得他应该是個好骑手!”

  “這小子是从匈奴逃過来的,如昂哥所料,别看他年少,但骑马射箭的本事可不差,還是個好马夫。昂哥若是看上了,我便送给你了。”

  曹昂一笑,沒有多言。

  曹昂很清楚,袁谭這种人,性格强势,不管他真心假意,你若拒绝,他反而会觉得丢脸,虽不能怎么曹昂,但容易迁怒旁人。曹昂不想因为自己随口一句话,如王敦拒酒,石崇杀美一般,害這马奴丧命。這样的壮士,即使要死,也应该死在战场之上。

  二人上马,袁谭也让人给定徐和袁熙各找了一匹马。

  袁谭在前面,而曹昂带着定徐、袁熙在后面。

  袁谭刚开始還顾着曹昂他们,后来便越跑越快。他虽然年少,但马术是真好,双手控马,竟然可以做到驰奔。

  曹昂虽然羡慕,但沒那個胆子疾驰。他本就年少臂力较弱,一旦拉不住马掉了下来,容易丧命。

  而袁熙更差劲,只能让一個马奴在前牵着。

  倒是定徐這小胖子,天生的猛士。他虽然年纪最小,但身量比袁谭還高,骑在马上,猛夹马腹,便追了上去。

  袁谭见定徐追上来,也满脸的战意,竟然决定和定徐较量一番。

  二人几乎是并肩而行,策马狂奔,互不相让。直到围着校场跑了整整五圈,看得曹昂都心惊胆战,才叫住定徐。

  若袁谭摔了,他要吃不了兜着走。

  好在小胖子听话,曹昂让他停他便停下来。

  袁谭见小胖子停下来,還有些不尽兴,便抱怨道:“昂哥,怎么让定徐停了下来,我們還沒分個胜负呢?”

  曹昂說道:“徐哥年少,策马五圈已经是极限,若是再跑,怕是抓不住缰绳了。”

  袁谭倒是知道這小胖子比曹昂還小,于是不再多說。

  不過袁谭是真喜歡上了定徐,若非定徐是曹操义子,他肯定开口要人。

  袁谭见曹昂不怎么敢骑马,便邀曹昂去射箭。射箭最高明的是骑射,而骑射最高级的是左右驰射,能长于骑射的,基本上都是幽州、并州、凉州三地的良家子,董卓就是其中的佼佼者,膂力過人,双带两鞬,左右驰射。

  這种本事之高级,就是关羽、甘宁這种级别的猛将亦不擅长。

  作为世家子,一般学的骑射是骑马、射箭,是不会学专门的马上射箭的。不過袁谭爱好這個,一直在学习。

  当然他知道曹昂不会马射,为了大家都能参与,便提议进行步射。

  曹昂之前骑马失了分,不想在射箭上让袁谭看轻,便选了一個三斗弓。三斗弓拉力约为后世十千克左右,曹昂勉强能拉开。

  此时离着靶子三十步,曹昂屏气凝神,用尽全力将弓拉开,然后目光如炬,两臂如担山一般,整個人似一部机器。

  只见曹昂一松手,這箭飞驰而出,稳稳地射在靶子上。

  曹昂又连开两箭,皆是中靶,其中一箭還射中了红心,引得众人喝彩。

  曹昂虽然力量较弱,但是准星好,熟练掌握了射击技巧。而力量是可以练的,等他长大之后,必然是射箭行家,所以一些袁家的武术师傅也纷纷赞叹。

  一旁的袁谭用五斗弓射了三箭,只中了两箭。他力量虽大,但技巧掌握的并不好,所以效果還不如曹昂。

  不過袁谭对這個结果并不在乎,反而为曹昂的技术赞叹。他這個人性格大气,不像君子,反而像大丈夫。

  对袁谭来說,他越来越喜歡曹昂了,一個能文能武還有见识的曹昂,正是他最得力的帮手。

  曹昂一直在袁家住了五日才走,而這五日的時間,二人成了真正的挚友。

  ······

  曹昂走了,那匹矮马却留下了。袁熙不敢留着,当天便送往袁荧的住处。

  袁荧看着马脖子上那串相思子,沒有多言,也沒說收与不收,只是让袁熙将马送到马厩,跟其他马养在一起。

  袁荧后来一直沒有去看這匹马,也沒有去骑,仿佛不记得了一般。只是后来马厩登记家中马匹的时候,袁荧的侍女花锄将這匹矮马的名字登记成了“红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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