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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才刚写书就有偶像包袱了

作者:好想吃薯片
“车站是乱得不能再乱,成千上万的人都在說话。谁也不去注意那條临时挂起来的大红布标语。這标语大约挂了不少次,字纸都折得有些坏。喇叭裡放着一首又一首的语录歌儿,唱得大家心更慌...”

  “原来如此。”

  掀动着脑海中浮现的书籍。

  這一刻,江弦福至心灵。

  知青、象棋。

  《棋王》所讲述的便是“棋呆子”知青王一生,四处寻找对手下象棋、拼象棋的故事。

  在另一时空,這篇小說发表于80年代初,一经问世,便使其作者阿城在文坛中曝得大名。

  更让江弦兴奋的是

  “《棋王》居然有足足一万四千多字?這得吃多少顿饺子!”

  给這货乐得,就好比钓鱼沒空军!野生大黄鱼!一称五斤重!

  快乐加倍!

  长、中、短篇小說的界定比较模糊,通常以字数划分,但字数并不是唯一因素。

  短篇小說的字数,往往在几千字至两万字之间,且出场人物少、情节简单,像《伤痕》這种,短短4000字的小故事,算是最标准的短篇小說。

  而《棋王》這种中短篇幅的,就模棱两可,說它是短篇小說或是中篇小說,其实都行。

  “得先好好策划...”

  是夜,院子裡静静悄悄,屋脊上,一只黑猫蹑手蹑脚地走過。

  江弦烫烙饼似得躺在床上,手裡挥舞個圆蒲扇,大脚丫子一挑一挑,又反复将《棋王》這篇小說看了几遍。

  主角王一生是個“怪”人。

  王一生活的很简单,在他眼中,人一生只有两件事最重要:吃饭,下棋。于是下乡劳动的时候,别人抱怨油水太少,他却觉得這种生活很好。

  王一生又有点拧巴,朋友找关系帮他报名比赛,他却不参加了,說這样子参加比赛,只会让人戳脊梁骨。

  小說最后的高潮,是王一生得偿所愿,气吞山河,九局连环,一人盲下九人,九人剩三人,三人剩一人。

  棋呆子终成棋王。

  “整篇小說時間线都在嗡嗡嗡时期内,沒有超出当下时代的內容,不需要再删改。”

  江弦是想当文化人,沒想做预言家。

  “唯一的問題是:题材太敏感,稿子裡有太多嗡嗡嗡的事情。”

  鲜为人知的是,《棋王》曾因写了知青生活的阴暗面,被当时的文学期刊翘楚《京城文学》退稿。

  《京城文学》即《京城文艺》,50年代创刊,首任主编是老舍,嗡嗡嗡时期一度停刊,1971年复刊,是全国复刊最早的文学刊物,汪曾祺、杨沫、王濛、李陀、赵树理...先后曾于其中任過职。

  “写出来被和谐了可怎么办?”一阵熟悉的阴影又笼罩在江弦的头顶。

  “我又不发起点!”

  “再說《棋王》最后不還是成功发表了。”

  实在不行,就向某牙医老师学习,厚着脸皮,先把作品往大的、重量级的杂志投,退稿了,就换一個稍微差点的继续。

  一大早爬了起来。

  饶月梅要去上班,江珂要出去浪,江弦一人在家当留守青年。

  他那单3天的短期劳务已经干完,所以又恢复了“待业”状态。

  倒趟尿盆回来,饶月梅才刚准备出门,她扶着二八大杠,往门洞下走,不忘吩咐一嘴。

  “江弦,在家把你和你妹衣服洗了。”

  “得嘞。”

  “放盆裡,使那凉水一泡,衣板一撮,完事好好涮几遍,使劲拧干,晾院裡头,不等太阳落山就干了...”饶月梅仔仔细细的给他讲解怎么洗衣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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