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已经死亡的杀手
“来了那就走吧,地址我发你”是一個离公司不远的法院,开個十分钟就到了。安检的时候具北摸出身份证展示给他们看,陆南均也掏出□□给他们看,很顺利的就混进去了。现在還沒开庭,家属,還有对案子感兴趣的人都陆续来到旁听席就做,沒人拿出手机,沒人大声喧哗,都很规矩。法庭上已经不足以用安静来形容,肃静的人群排坐整齐,就算是交头接耳的交谈也能被听的一清二楚。陆南均和具北坐在旁听席的右边,默默地等待着开庭的到来。直到书记员的這句话的结束:
“旁听人员不得进入审判活动区域内,不得随意站立,走动,不得发言,提问”
“請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庭审正式开始了。审判长和审判员穿着法袍,端正的走向法椅。坐下后,审判长拿起右手旁的法槌,咚——清脆而沉重的敲击声微微地回荡在法院裡。
“k市高级人民法院现在开庭!”威严庄重的声音从他嘴裡传出来。
“传被告人邱敏梧到庭!請法警为邱敏梧除去手上的戒具”邱敏梧被押送到被告人席,身边左右两旁围着两位法警。
“被告人姓名?”坐在审判长坐便的审判员发问。
“邱敏梧”他简短的回答,用他无神的眼睛看着庭上的一切。
“出生年月日?”
“九六年八月二十八号”
“什么民族?”
“汉族”這时候陪审团已经开始滑动鼠标。
“文化程度?”审判长接着问。
“硕士”
“职业是什么?”這时候沉默再次降临到邱敏梧身上,久久沒有发言。
“家庭住址?”为了庭审的顺利进行法官選擇无视了他的沉默。
“木叶北街社区九号楼1302”
“以前是否收到法律处分?”
“受到過”
“此次因为涉嫌什么犯罪行为?”
“杀人”邱敏梧一唱一和的回答着,不紧不慢。
“刑事拘留的時間還记得嗎?”
“十月十八号”
“逮捕日期是否记得?”
“好像是…十月十七”
“k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你是否收到?”邱敏梧把低着的头抬起来,缩着脖子回答道:
“收到了”這时法官把话换到马勇先的家属這边,
“原告人马勇都,你是被害人的什么人?”
“弟弟”陆南均看向马勇都哀伤的脸,具北是时一点都不心疼。
“原告人出生年月日?”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四”
“你的家庭住址?”
“木叶中街木中阳西小区二号楼
“k市季烁江高级人民法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今天在此依法公开开庭审理。k市季烁江高级人民检察院向本院及其公诉的被告人邱敏梧犯故意杀人罪一案。在本案审理過程当中附在民事诉讼原告人马勇都向本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审理本案的合议庭由本院审判员魏文,艾孟泛,人民陪审员董缎自,以及我。我們四人将组成人民审理,由我担任审判长。书记员轩敬怡担任法庭记录。k市季烁江高级人民检察院指派监察员郭彷出庭支持公诉。”
“今天出庭的還有k市法律援助中心自派的律师执芸为被告人辩护”陆南均和具北一脸震惊的看着辩护人席,椅子上端庄的坐着执芸,脸上也顶着那种可信的面孔。在公司的时候他们根本沒有见過执芸這么正经的样子。具北查過,执芸干律师這一行年头也不少了,有空就出個席。
“最后以及木叶中街公安局刑事组组长陆思安提供证据支持”听到“陆思安”這三個字之后陆南均有赶紧把头转到陆组长身上,比刚才更惊讶的看着他。在陆南均的记忆裡…哥哥已经死了。她不敢相信,不,是不能相信哥哥是個警察,转眼再看看自己身上穿着什么,黑衬衫?呵呵哈哈…法院天花板的的灯光聚焦在审判活动区域裡,聚焦在陆思安身上。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享有以下权益:第一,申請回避权,第二,可以向法庭提出新的证据,第三,在辩论阶段,被告人有为自己辩护的权利,第四,在法令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自行陈述的权利。以上四项权益邱敏梧是否清晰?”
“清晰”
“是否申請回避?”
“不申請”
“辩护人是否申請回避?”
“不申請”执芸的语气消失了往日的温柔,硬朗清晰的话一字一句道出。
“原告人及代理人是否申請回避?”
“不申請”這时候陆南均低着头,身体還在颤抖,她紧紧抓住椅子,又具北的衣服。
“我們…快回去吧…”
“你不听了?”具北也看出来陆南均有些不舒服,于是带着她绕道過道像后方的出口走。陆南均沒有回答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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