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8.算计 作者:晴月 “给我锦衣玉食,给我一個表面上完整的家,這么說,我還得对你感恩戴德了?” “是啊!女人要知足,你看看别人,那個不是有钱就和老婆离婚去娶了年轻漂亮的,我只不過是去找一個女人给我生儿子,并沒有抛弃你,要是你会生儿子,我也就沒有必要去外面找别人生了。” “路志凌,不要說得這么冠冕堂皇的,好像你去外面找其他女人,還是我的错一样,别人怎么样我不管,我是不可能和另外一個女人共同分享一個男人的,我要和你离婚,坚决离婚。” “婷婷,我已经对你仁至义尽,如果你不领情,坚持要离婚的话,也可以,反正对于我来說沒有什么损失,像我這样的男人,四十多岁年纪,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我可以去找一個年轻漂亮的,但是你不同,一個快五十岁的女人,除了找一個老头,你再找不到我這样的了。” “离婚就一定要找一個老头伺候着嗎?我又不是离开男人就活不下去,沒有男人,我也可以過得很好。” 路志凌了解老婆的脾气,她决定的事情,一定是已经想好了的,不容改变。 “你真的想好了?” “想好了。” “想好了,就离,但是我告诉你,看在咱们多年夫妻的情分上,我会给你一处房子,一辆车,然后再给你一笔钱,其他的你不用想。” “我也不想折腾,就要现在這处房子和我现在开的那辆车,现金你准备给我多少?” “一百万!” 胡叶婷心裡更寒,自己和他十多年的夫妻,還抵不過他在外面在一起一年半载的一個贱女人,那個孟沙沙仅仅和他在一起一年多,他都给她房子和车子,還有五十万的补偿,自己陪他度過那么多困难的日子,陪上二十多年的青春年华,他竟然就這样想随随便便的打发了。 但是胡叶婷不动声色,她语气平静的道:“太少,我要八万百万!” “就一百万,再多也沒有,是你要离婚,不是我逼你离。”路志凌不耐烦的道。 “路志凌,我要的一点也不多,你不要做得太過分,我和你二十多年的夫妻,公司开创的时候我和你一起打拼的,如果我拿着這些照片向法院起诉,你就是重婚罪,按照夫妻财产的分配原则,我至少可以分到一半的财产。更何况你是婚姻破裂的過错方,我可以得到更多的补偿。” “你以为法院是你家开的,你說什么就是什么?”路志凌虽然這样說,心裡還是虚的,因为胡叶婷說的都是事实。 “如果你不信,就试试看,反正我是一個闲人,時間多的是,慢慢的陪着你玩,也不怕耗個一年两年的。” 路志凌有些抓狂,他知道自己可沒那么多的時間和她耗。虽然八百万让他很心疼,但是比起让她分去一半的财产,给她八百万自己也划算,万一她把官司打赢了,自己给她的远远比這個多得多。 最终,路志凌权衡利弊以后点头答应了,因为女儿已经二十二岁,属于成年人了,所以女儿不存在抚养权和抚养费的問題。 但是在写离婚协议的时候,胡叶婷提议,把给她的六百万写成是夫妻之间共同财产的一半,這样以后双方都沒有任何争议的理由。路志凌想,加上這么一句话,对于他来說只有好处沒有坏处,好处是他已经把财产分给胡叶婷一半,以后她反悔也沒用,但是实际上财产的一半不仅仅只有這么多。 所以对于這個提议,路志凌欣然同意。八百万,路志凌答应在一個月内付给胡叶婷。 但是在路志凌和胡叶婷离婚三天以后,检察院的人就把路志凌带走了,因为有人匿名举报他一年前为了得到一個工程的项目涉嫌行贿,举报人還提供了详细的证据。 面对那铁一般的证据,路志凌蒙了,他想破了脑袋也想不出他到底得罪了谁?是谁举报他的。 孩子已经一百天了,路志凌答应在孩子一百天以后,就带孟晴晴去看房,给孟晴晴买房子。 明天就是孩子一百天的日子,路志凌說要给孩子准备一個百日大宴。邀請他在南市的所有朋友来给孩子庆祝。 但是,路志凌的电话這几天都打不通,孟晴晴有好几天沒有见到路志凌,也联系不上他。一直到第二天,孩子的一百天,路志凌還是沒有出现,孟晴晴急得六神无主,說好的過儿子過百日宴的,怎么就不见了人的踪影,這时候孟晴晴才发现,她除了知道路志凌的电话号码,路志凌其他的情况她一无所知,打不通路志凌的电话,她就一筹莫展。 日子一天天的過去,路志凌一直沒有露面,也打不通他的电话,开始的时候,孟晴晴以为路志凌回家以后,怕他老婆怀疑,所以就故意关机了,因为路志凌不仅仅只有這個电话,他专门有一個电话是对外的,偏偏,孟晴晴沒有那個电话的号码。 可是孩子的百日宴他都不来,這說不過去,但是一周過去,十多天過去,一個月過去,路志凌犹如泥牛入海,杳无音信。 孟晴晴坐不住了,出门四处打听,终于找到一個和路志凌认识的朋友,那個人告诉孟晴晴,路志凌被抓起来了,罪名是涉嫌行贿。 孟晴晴被這個消息惊呆了,路志凌被抓,那么她和孩子怎么办?她和孩子的衣食住行,房租,保姆各种各样的费用怎么办?她手头上的钱,最多只能支撑半年,不知道路志凌什么时候才能够出来,孟晴晴陷入了深深的惶恐不安中。 路志凌被关了一個多月,這段時間,他不能和外面的人接触,也不许亲人探望,一直到他对事情供认不讳。 终于可以让亲人来探望了,胡叶婷已经和他离婚,只有女儿来看他,现在他才悲哀的发现,他只有女儿這個唯一的亲人可以依靠。路志凌让女儿给他請一個好律师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