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石器时代 作者:自由风 不過,我成为了一名出色的猎手的同时,一度有了些自责。因为我們屠杀的不光是肉食动物,其中最大的攻击对象還是食草动物,這其中有鹿,马、长鼻子鹿……我的手上沾满了這些动物的鲜血。 可是,后来我又想,這是在原始时期哪顾的上這么多,自己跟老虎,狮子又有什么区别?還不同是食物链中的一环。不過有时候,還是会觉得残忍,特别是有件事让我感到深深地不安。 有次,我們在狩猎时,发现了一只长鼻子鹿,包围它以后,就向它发动了进攻,除我一箭射中它的头部外,還有45枝箭和56根土矛一起抛向了它。這头鹿不知为什么跑的很慢,因而连续中箭,很快就伤痕累累倒在地上。等到我們冲了過去,才发现奄奄一息的母鹿身旁有只小长鼻子鹿,它正用脑袋蹭它母亲的头发出阵阵哀鸣。 這鹿很小,身上的胎毛尚未褪去,我估摸着出生不会超過1個月。小鹿看到我来了,就用一双大眼睛瞪着我,然后跑過来用鼻子蹭我的手臂。当时我心裡很不好受,或许它根本不知道是我杀了它的母亲,我站着沒动,任它碰触我的手臂。 這时,有個家伙跑過来,抬手就是一棍子,把毫无防备的小鹿击倒在地。我扭头看去,发现此人正是斜眼。当时,我很愤怒,冲上去推搡了斜眼一把,口中骂道:“畜生!”。他沒出声,我出手欲殴,大力拦住了我,我瞪着斜眼,他侧着身子用斜眼瞟我,然后走开了。 待我再去看小鹿的时候,它已经沒救了,刚才那一击打中了它的头部,击碎了它脆弱的脑壳,脑浆都溢了出来;它浑身抽搐着,眼中落下泪水。 我恨的咬牙切齿,整個部落裡就斜眼处处和我做对,但似乎有恃无恐,每次我要跟他翻脸,都被其他人拦住了,对此我有些不太明白,大家都不太喜歡他,为什么不让我教训他?难道是怕我吃亏? 除了斜眼這個家伙跟我找茬,其他倒還算顺利。我来的這些日子裡,部落裡掀起了制造工具的热潮,其中生产了大量的骨器和石器,包括了骨矛、骨刃、石斧、石制的刮刀,女性学会了编制简易的箩筐,和缝制加工兽皮,原始的能工巧匠用双手告诉我,我們已经告别了木棍时代,步入石器时代。 我的胡子、头发长時間沒剪,披散开来,颇有几分野人之风,并早已经习惯了赤脚行走,整日被阳光照射,晒的一片黝黑;走在他们之中再也沒有什么显著的亮点,這使我渐渐遗忘了我和他们之间的差别。 但是,为了能记住我来到這個世界的日子,我在山洞口找了一棵树,并在上面刻上痕迹的,短痕为1天,长痕为10天。 闲的时候,我就拿来动物的皮,准备制一條短裤和一件衣服,以便于携带物品;嗎哪看到后,就帮着我一起做,她的手巧极了,比我强出不是一星半点。我們先弄了一根骨针,然后裁出皮料,做了條短裤。干這個的时候,我绝对采用最原始的方法,因为我压根就不知道该怎么做短裤,。(之前我做過的针线活,最多就是补過袜子) 我先把兽皮裁成两块相同的短裤形状,然后,嗎哪把它们缝在一起。我一穿上去,发现腰身大了,裤子要掉下来,灵机一动,裁了根长條做成皮带,再用动物的牙齿做成搭扣,往腰上一扎,气派不小。 做完了短裤,又做衣服,其实這也不是衣服,应该是條背跨带,由我的右肩一直到左侧腰际;用野兽的门牙,做了一粒扣子,和短裤连在一起。然后,我的這身装束就风靡整個部落。稍有的一点瑕疵是,因为沒有拉链,所以撒尿的时候稍微麻烦点。 如果你那会到原始时期,就会看到一個很酷的原始人,他穿着犹如圣斗士的圣衣一样奇怪的兽皮服装。手中拿着弓,身上背着箭。浑身晒得黝黑,半着身子,露出肱二头肌和一块胸肌,還有一半的腹肌——那就是我了。 在這個世界,我也学到了很多东西,学到在现代社会可能一辈子也学不到的东西,同时我也改变了,变得强壮并善于动脑,仿佛那些脑细胞与世隔绝了好几年,然后又重见天日了。与過去的无所事事不同,现在什么都要我来做,什么都要亲历亲为,我感到充实起来,浑身上下充满了活力;变的勤勉起来,有了上进心,那個本以为已经远离我的东西,又回到了身边。 還有一点尤其重要,我和這些原始人在一起,得到一样东西,那就是真诚和彼此的信任,這個世界就是真诚和信任最好的庇护所。在现实世界中,我总觉得自己過于真诚,而到了這裡我却又感到真诚不足,這就是两個世界中最大区别,而不是科技或是宗教信仰,抑或是其他什么的。 事实上,我是個空想家,過去做過许多柏拉图似的梦,也有過自己理想中乌托邦似的世界。虽然這個世界還谈不上是那個理想中的世界,但這的人正是我理想中那個世界的人。而现在我所要做的只是改变世界,正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因而改变世界要比改变人容易的多。 刚来的时候,对我来說什么都沒有了,光着屁股,一无所有。但现在又什么都有了,有食物,有老婆,有朋友,有阳光,有空气,有水份,按照马斯洛的說法,人类的需要我都有了,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交需要,尊重需要,自我实现需要一应俱全。事情在往好的方向发展…… 为了方便下次访问,請牢记,您的支持是我們最大的动力。 網友: